1、合同協議:_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甲方:_乙方:_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頁 共 11 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出讓方(土地所有者):(以下簡稱甲方);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身份證號碼:受讓方(土地使用者):(以下簡稱乙方);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身份證號碼:甲方將依法擁有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根據國家、省、市關于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甲方,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
2、權出讓范圍。第三條乙方在受讓使用權的土地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四條乙方根據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讓金并領有土地使用證后,在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內,土地使用權按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第五條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的,雙方當事人均要簽訂書面合同,并于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到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和按規定繳納稅費。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地塊位于,土地總面積為平方米(大寫:平方米),集體土地所有證號為,其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蓋
3、章確認。第七條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現狀為:1、;2、;3、;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規劃用途為用地。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年,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或增加總建筑面積,應當取得甲方和土地、規劃部門同意,并經原批準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準,依照有關規定補簽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第十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條法律法規目前尚未要求繳納的稅款,如合同生效后需補交的,雙方同意按規定予以補交。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
4、權出讓金單價為元平方米,總額為元人民幣(大寫:)。第十三條經雙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種方式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給甲方:1、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1)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大寫:)。(2)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大寫:)。(3)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共計元人民幣(大寫:)。第十四條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交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年 月 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交
5、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讓金總額的(大寫:百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延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讓金并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第十五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讓金總額的(大寫:百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出讓金,扣除違約損失后,予以退還。第十六條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三十日內,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及申領集體建設土地使用證的手續;甲方應予以全力協助。第十七條
6、出讓期間,政府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的,本合同自行終止;征地補償(不含地上附著物補償)屬甲方,甲方對乙方所剩余的出讓年限應給予合理補償。第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最遲在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或集體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雙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乙方未申請續期或雖申請未獲批準的,甲方屆時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雙方約定作如下處理:。乙方應于期滿后三十日依照規定到當地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
7、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第十九條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及時書面告知對方。第二十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整。第二十一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畫押)后生效。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和附件共頁,以中文書寫為準。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縣(市、區)簽訂。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
8、法律效力。并送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貳份由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電話(手機):電話(手機):年 月 日 年 月 日簽訂地點:簽訂地點:附件土地使用條件一、界樁定點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后,甲乙雙方依圖驗明紅線所標示座標的各拐點界樁。面積核定無誤后,雙方在用地紅線圖上簽字蓋章(畫押)認定。界樁由用地者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告甲方,請求重新埋設,埋設費用由乙方負責。二、土地利用要求乙方在用地紅線圖內興建
9、建筑物應符合城市或村鎮規劃要求。三、設計、施工、竣工31紅線范圍內的建筑設計、建筑用途等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要求,涉及交通、管線、消防、環保、人防、航道等問題,還須報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后建設,并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機構)管理,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32地塊的動工時限建設時限從取得集體建設土地使用證起計。33地塊的動工時限為180日,乙方必須在動工時限內開始建設。34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建設。35如非乙方責任造成動工時限或建設時限的延誤,乙方在時限滿前120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延期。四、建筑維修活動41乙方在用地紅線范圍內進行建設及維修活動時,對周圍環境及設施應承擔的責任,包括:(1)
10、對所屬建筑物品或廢棄物(即泥土、碎石、建筑垃圾等)不得侵占或破壞紅線圖以外的土地及設施。(2)未獲有關部門批準,不得在公共用地上傾倒、堆放、儲存任何材料或進行任何工程活動。(3)必須確保土地使用范圍內的污水、污物、惡臭物或影響環境的排泄物均應有可靠的排除方法,不得損害周圍的環境。(4)在土地使用期限內,對該地段內的所有城市市政設施或村鎮公共設施均應妥善保護,避免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工程的一切費用。42不得開辟、鏟除或挖掘毗鄰地段的土地。43在興建建筑或維修工程之前,必須摸清地段或相鄰地段公有的明渠、水道(包括水龍喉管)、電纜、電線以及其他設施的位置,并向有關部門呈報處理上述設施的計劃;在未獲
11、批準之前,不得動工。需要改道、重新鋪設或裝設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五、監督檢查在土地使用期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集體土地所有者有權對用地紅線范圍的土地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用地者不得拒絕和阻撓。一、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土地使用條件及附圖。二、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可作為簽約文本,但監制、印制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到當地土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查詢該土地使用權是否符合出讓的條件。第 8 頁 共 11 頁集團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協議書甲方:集團博士后工作站乙方:(用人單位)丙方:(博士后研究人員)為促進集團博士后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國家科委關于博士后研
12、究人員管理工作暫行規定及集團博士后研究人員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試行稿)的有關精神,集團博士后工作站、用人單位與博士后研究人員就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間有關事宜,簽訂三方協議如下:1丙方自愿申請進入甲方的博士后工作站進行博士后研究工作,學科專業為,導師為。2研究課題由乙方安排,題目為。3進站工作時間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4甲方負責為丙方辦理進、出站手續。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元人年的管理費。丙方除按規定填寫申請表格外,還應提供所需的證明材料和進行體檢,并在一年內,提交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凡身體不合格或未獲得博士學位者均退回原單位。5丙方做博士后研究的期限為兩年,若乙方因工作需要丙方延長,可由甲方辦
13、理延長手續,但延長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最長不得超過半年。6在站期間,丙方為乙方的非正式職工,住房、工資、生活補貼和福利開支(根據當地水平)等均由乙方按照職工待遇處理。配偶及子女的安置問題原則上由丙方自行解決。7丙方根據乙方科研需要與指導老師商定課題研究的具體方案,在兩個月內寫出選題報告。進站中期向專家組作一次學術匯報,由專家組成員對其進行評審,并填寫考核表。8丙方應按所制定的科研計劃進行研究工作,若丙方需中途變更計劃,應征得乙方的同意。雙方同意下的計劃變更,對科研進程造成的影響和后果由乙方承擔。9丙方工作期間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負責,丙方應遵守乙方的工作安排和各項規章制度。在站期間的研究工作由乙方
14、考核,考核結果報甲方備案。10丙方的工作條件和研究經費由乙方負責提供,經費的管理辦法由乙方與丙方另簽協議。因工作需要的差旅費由乙方負責解決。11丙方在站期間應與乙方簽署保密協議,研究成果按有關規定處理。12丙方在站期間,因病請假或事假累計以上者,應終止其研究工作。對于個人表現不適宜繼續做博士后的,乙方有權上交甲方辦理取消博士后資格。因病退站的可交全國博管會協助安排工作。13丙方在站期間,因研究工作需要,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其出國參加國際會議或短期交流。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14丙方完成研究計劃需要提前出站或因課題進度的原因需延期出站,均需與乙方協商解決,延期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5、若因個人的原因造成的延期,費用由丙方自行承擔。提前和延期手續由甲方辦理。15丙方期滿出站時,須對其研究工作認真總結,按照的要求提交博士后研究報告,并印刷、裝訂成冊。16大學甲方組織有關專家對丙方所提供的博士后研究報告進行嚴格審核和評議,并作為其在站期間科研工作的考評,以及出站時評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重要依據。17丙方若符合晉升任職資格,可在離站前申請高級技術職務資格。經乙方同意;報甲方審核,甲方后將其材料上報院評審委員會,按照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要求進行。18丙方出站時由甲方為其辦理博士后證書,若擅自離開,將作為自動退站處理,甲方不予以辦理任何手續和博士后證書。19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原件存檔。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代表(簽字):代表(簽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簽字):年 月 日第 10 頁 共 11 頁合同協議:_第 11 頁 共 1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