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商戶管道天然氣設施配套建設合同 合同編號:DGGA2012B 甲方經辦人: 郭秀斌 聯系電話: 13802396281 乙方經辦人: 吳璇虹 聯系電話: 13602307523 委托方(甲方): 東莞市佳佳電子五金塑膠有限公司 承建方(乙方):東莞新奧燃氣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保障雙方的權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自愿、平等基礎之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東莞市燃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乙方在甲方的_東莞市佳佳電子五金塑膠有限公司 ,提供天然氣管道設施配套建設,根據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工程
2、概況1.工程名稱: 東莞市虎門鎮佳佳電子五金塑膠有限公司 天然氣管道工程;2.工程地點: 東莞市虎門鎮路東工業區紅石路側 ; 3.乙方所負責施工的天然氣設施配套工程內容包括如下:(1)設計:對甲方天然氣設施配套工程進行設計;(2)施工:主要包括甲方紅線內(或所屬區域)燃氣管道、燃氣表、閥門和調壓柜等的安裝。4.監理由乙方負責聘請,監理費包含在工程費中。5.報建驗收:乙方負責辦理天然氣工程的立項、報建及驗收等手續,甲方提供協助。第二條 工程進程1. 合同總工期共 30 日歷天,從開工日期起至完工日期止。(1)開工日期:暫定 2012 年 06 月 15 日,最終以甲方現場書面通知進場并具備連續施
3、工條件為準。甲方書面通知進場必須為乙方預留至少5天施工準備時間。連續施工條件是指:庭院管道具備安裝條件即庭院場地平整、給水、排水、污水、電纜管道等安裝完畢;打眼、立管、掛表、表后管分項工序的施工能銜接有序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堆放材料的場所。(2)完工日期:暫定 2012 年 07 月 15 日,最終以天然氣管道工程通過雙方內部驗收合格并雙方簽字確認之日為完工日期。(3)竣工日期:工程通過市政部門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2.通氣時間:暫定 2012 年 07 月 20 日,在工程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內部驗收合格后7天內,甲方付清相關費用給乙方。經市政部門驗收合格,甲方庭院管網及用氣設備具備通氣條件并
4、且不存在安全隱患后,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通氣,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開始置換通氣。第三條 日額定最大用氣量、工程費金額及付款方式1.甲方用氣時間: 8 小時/天。根據甲方提供的燃氣設備數據和用氣時間,測定甲方每日額定最大用氣量為 200 標準立方米。甲方需對所提供的數據真實、有效性負責。2.根據工程預算,工程款為人民幣(小寫)¥ 105000.00 元,(大寫) : 壹拾萬零伍仟元整 。該費用包括:設計費、材料費、監理費、燃氣表、施工人工費和稅金等。(詳見工程預算書)3.付款方式:第1期: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 50 %(50%以上)即人民幣(小寫)¥ 52500.0
5、0 元(大寫): 伍萬貳仟伍佰元整 ,款到后乙方進行工程設計、設備采購和施工。第2期:在下列條件其中一個成立時,甲方需付清合同余款即人民幣(小寫)¥ 52500.00 元(大寫): 伍萬貳仟伍佰元整 。 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內部驗收合格后7日內。 甲方要求通氣前三天內。4、結算方式: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第四條 工程設計與圖紙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向乙方提供用氣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用氣壓力、用氣量或額定熱負荷等,以及乙方設計人員要求提供的建筑物平面圖紙及室內外水、暖、電、道路平面圖等其他設計基礎資料,以便乙方做方案設計及工程預算)。甲方需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2.設計時間:自乙方
6、接到甲方的首期款及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齊全后2日內,在雙方確認設計方案后開始設計, 7 個工作日內出藍圖,不包括審圖時間。 3.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應對方案圖進行確認并簽字認可(甲方需加蓋公章),經確認后的方案圖,雙方不得擅自更改,乙方根據方案圖出設計圖。若因甲方原因或施工現場狀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有出入需要變更,則增加的工程費用由甲方承擔,且工期順延。4.甲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設計單位做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設計變更或增加工程造價的必須雙方書面確認,并列入工程造價結算中。5.乙方于開工前向甲方提供設計圖紙壹套。若甲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乙方應予以復制,但費用由甲方承擔。6.
7、保密要求:甲乙雙方保證只將圖紙用于本合同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將圖紙的任何部分泄露給其它無關的第三方。否則任何一方,將會追究有過錯一方的責任。7.乙方應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資料壹份。第五條 工程材料、設備1.工程使用的材料、設備由乙方提供,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2.乙方所提供的管材、管件、調壓設備、燃氣表及閥門等材料、設備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甲乙雙方協商情況,確定國產或進口合格燃氣專用材料或設備,并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等相關證件。若計量設備由甲方購買,則儀表的選型權、安裝權、管理權必須歸乙方所有。3.甲方如提出選用超過上述標準的材料、設備,工程費將由
8、雙方另行協商并書面確認。4、若甲方平均用氣量大于500標準立方米,乙方負責在燃氣計量表旁加裝流量計監控設備。甲方配合安裝設備,并提供220V市電電源接線點和承擔用電費用。5.保修期后甲方是儀表檢定費和維修費的出資方。第六條 工程質量1.乙方應按照國家GB50028-200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CJJ33-2005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驗收規范、CJJ94-2009城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確保工程工期、質量和安全供氣。2.本工程質量標準應為合格。質量標準的評定以現行國家、地方、行業或企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第七條 工程施工1. 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進行設計定位與現場的施
9、工協調和確認。甲方指定 郭秀斌 為甲方工程負責人,聯系電話為 13802396281 ,乙方指定 趙顯鋒 為乙方工程負責人,聯系電話為 13798944388 。一方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指定人員或聯系電話的,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圖紙交接、通知、會議紀要、內部驗收等事項,必須經雙方指定的人員簽字確認。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有任何咨詢問題,可撥打乙方24小時服務熱線95158,乙方將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企業投訴電話:0769-88992299;全國服務質量監督電話:400-86-95158。3.對于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和監理進行位置確認。事先沒通知甲方和監理,乙方自行隱蔽
10、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開挖檢查,因開挖檢查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通知甲方,但甲方工程負責人在1日內未到現場檢查又沒有書面提出延期申請,則視為同意乙方隱蔽,甲方要求開挖檢查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4.延期開工(1)乙方因故不能如期開工,須在約定的開工日期3天之前,書面向甲方指定的工程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須在收到乙方相關要求后3天內做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但完工日期不予順延。(2)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并獲得甲方同意,或甲方將開工日期推遲(延期開工不能超過六個月),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費用和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5.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
11、中一條或幾條,乙方可順延工期并相應順延通氣時間:(1)甲方不具備連續施工條件;(2)由于甲方原因變更計劃或提出修改施工圖或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于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的;(3)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有關款項的;(4)甲方的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施工的;(5)出現洪水、颶風、暴雨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6)合同中約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乙方在上述情況發生后3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遞交書面通知。甲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后3天內予以書面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意見,視為甲方同意順延工期。如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為持續性時,則在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消除后3天內
12、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6.暫停施工甲方在必要時可以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停工時間累計不能超過三個月),但須在書面提出暫停施工要求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書面復工要求,經書面同意后繼續施工。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書面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二次進場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八條 安全施工1.乙方建立HSE管理體系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預防生產責任事故發生;2.出現燃氣事故時,乙方應采取各種應急措施進行救援,盡量減少事故對用戶和社會公眾的影響,同時乙方
13、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3.乙方加強燃氣設施安全巡檢,消除安全隱患,對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行為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主管部門,同時進行宣傳、教育、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責令限時進行整改。對逾期不改的,書面向甲方或行政執法部門報告。甲方接到乙方報告后,應及時協調執法部門予以查處。4.乙方按國家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定,為施工人員配發勞動防護用具,并正確穿戴;危險作業執行的危險作業許可管理制度逐級上報審批,并監督實施;全面推行文明施工,不斷改進工藝,節約資源和能源,盡量減少“三廢”排放數量,把對環境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5.甲方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
14、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乙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7.除上述約定外,甲乙雙方需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履行責任。8.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鑒定機構的認定處理。第九條 雙方職責(一)甲方職責1.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2.開工前10日內完成紅線以內的“三通”(通水、通電、通道路),提供的水源、電源連接應在紅線內距離建筑物不超過50米,其供應量須保證正常施工的需要,并為乙方進
15、場施工提供必要的條件。3.在開工前做好施工場地平整,使施工場地具備連續施工條件。4.甲方應對和乙方共同確認的管位、掛表位置負責,并及時在雙方確認的方案圖上簽字認可。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變更或管位占壓現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5.負責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確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向同現場其他施工隊和任何人員支付任何費用,以確保按期完工。6.如果甲方或者第三方的過失導致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或協助乙方索賠。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進行設計交底,審定施工圖預算,做好各方簽署的會審交底紀要,分送有關單位,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
16、方應書面簽字并不得擅自修改。8.本工程經雙方驗收合格后,甲方應負責產權所屬燃氣設施的安全。若在通氣前燃氣設施有丟失或損壞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9.本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規劃、國土等資料,以便乙方辦理燃氣施工報建。如果由于甲方相關資料不全或提供不及時,導致報建辦理滯后或工期延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甲方未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二)乙方職責1.應按照政府及行業有關規定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確保工程工期、質量和安全供氣。2.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3.乙方在開工前應負責編制安裝施工方案,安排施工總進度計
17、劃,準備施工工具,儲備材料,做好一切施工準備。4.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燃氣工程監理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燃氣工程監理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根據要求向甲方及燃氣工程監理提供與工程質量有關的技術資料。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燃氣工程監理的要求整改、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拆除、整改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因甲方或其他非乙方原因發生的追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5.應做好施工現場的恢復及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及臨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保護,提
18、出保護方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同意,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若因乙方防護不力而發生事故,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組織安裝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7.工程完成后,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清理工作要做到工完場清。8.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修復工作應達到驗收合格,如驗收工作達不到驗收標準,相應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9.乙方只需負責交納本天然氣設施配套工程的水電費。第十條 工程驗收1.乙方施工完畢、具備驗收條件后,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
19、方進行內部驗收。甲方收到竣工驗收通知后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給予書面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應組織工程內部驗收,逾期不組織工程驗收也不提出正當理由的,視為甲方同意工程通過內部驗收。2.甲方及甲方的管理單位或監理單位不能按時進行驗收,甲方或監理單位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監理未能按在驗收前24小時提出延期要求或不進行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監理應承認驗收記錄。3.工程通過雙方內部驗收后,乙方報市政部門申請工程驗收。第十一條竣工結算1.在通過工程內部驗收并辦理工程交接手續后3天內,甲乙雙方進行工程結算,并在結算書上
20、簽字確認。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或由于甲方原因未按時支付工程款,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第十二條產權歸屬與保修1.供用氣設施產權分界點是:甲方的用地紅線,即用地紅線外燃氣設施產權屬于乙方,用地紅線內燃氣設施產權屬于甲方。2.產權分界點(含)逆向燃氣流方向的輸、配氣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產權分界點順流燃氣流向的燃氣設施和用戶戶內的燃氣設施在工程通過雙方內部驗收合格后由乙方免費保修壹年;保修期后發生的維修業務和甲方從其他經銷商處購置的燃氣設施的維修,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維護管理、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因甲方私自移裝、改裝或人為造成設施損壞或其他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3.保修范
21、圍外的維修和搶修雙方協商收費。4.乙方為建設下游供氣管網,避免重復建設,在不影響甲方燃氣設施正常使用功能情況下,甲方允許乙方無償利用、使用其所有的燃氣設施進行下游燃氣管網的建設。5.一般的工程質量維修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緊急的事故應及時處理搶修。第十三條違約責任1.甲方應按照本協議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費,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權中止施工,甲方逾期付款達壹個月以上的,乙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對于乙方已完設計、報建的費用和已完工程以及已購材料、設備,甲乙雙方及監理應共同確認、計價,甲方應將確認后的上述款項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2.除第七條
22、第4款的原因外,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完工,應按照已收取款項每日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滯納金。3.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導致的費用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1)由于甲方建筑工程本身的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的損害、清理、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2)甲方、乙方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3)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4)停工期間,乙方應監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
23、積極配合,確保工程如期完工;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工程緩慢或停工,甲方應提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后,工期順延;否則,甲方應按照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數量補償人工費,標準為100元/人日。如果停工責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1.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一方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并承擔相應責任。3.甲方根據市場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設計修改后相應承包工程項目不存在時,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但須
24、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4.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甲方應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5.因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六個月以上(含六個月)或累計停工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乙方有權選擇變更價格或選擇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開工或復工通知時, 有權視當時的市場材料與人工價格決定是否變更價格。如乙方提出變更價格而雙方無法就價格變更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須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6.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違約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7、無論任何
25、原因終止合同,對于乙方已完設計、報建的費用和已完工程以及已購材料、設備,甲乙雙方及監理應共同確認、計價,甲方應將確認后的上述款項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如經確認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賠償的,上述款項可抵扣賠償款項。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已完成的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經雙方協議同意停止施工; (3)政府或司法部門要求停止施工。第十六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甲方負責購買安裝閥門保
26、護箱和調壓計量保護箱。 第十七條 附則1.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肆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2.除正常質量保修外,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在乙方向甲方移交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3. 甲方需提供其有效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給乙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以下無正文)甲方: 東莞市佳佳電子五金塑膠有限公司 乙方:東莞新奧燃氣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地址: 地址:東莞市莞城八達路81號燃料大廈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志榮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郵編: 郵編:523012電話: 電話:0769-88992266傳真: 傳真:0769-88999220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東莞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2010021319024228808身份證號碼: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1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