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安全隱患的防范及施工安全控制要點基礎工程安全隱患的防范一 基礎工程施工安全隱患的主要表現形式1 挖土機械作業有無可靠的安全距離2 沒有按規定放坡或設置可靠的支撐3 設計的考慮因素和安全可靠性不夠4 土體出現滲水、開裂、剝落5 在底部進行淘挖6 溝槽內作業人員過多7 施工時地面上無專人巡視監護8 堆土離坑槽邊過近、過高9 鄰近的坑槽有影響土體穩定的施工作業10 基礎施工離現有建筑物過近,其間土體不穩定11 防水施工無防火防毒措施12 人工挖孔樁施工前不進行有毒氣體檢測二 基坑發生坍塌之前的主要跡象1. 周圍地面出現裂縫,并不斷擴展2. 支撐系統發出擠壓等異常響聲3. 環梁或排樁、擋墻的水
2、平位移較大,并持續發展4. 支護系統出現局部失穩5. 大量水土不斷涌入基坑6. 相當數量的錨桿螺母松動,甚至有的槽鋼松脫等。三 基礎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主要內容1. 挖土機械作業安全2. 邊坡與基坑支護安全3. 降水設施與臨時用電安全4. 防水施工時的防火、防毒安全5. 人工挖孔樁施工的安全防范四 基坑(槽)施工安全控制要點(一)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1. 土方開挖之前要根據土質的情況、基坑深度以及周邊環境確定開挖方案和支護方案,深基坑或土層條件復雜的工程應委托具體有巖土工程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邊坡支護的專項設計。2. 土方開挖專項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放坡要求、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選擇、開挖時間、
3、開挖順序、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二)基坑(槽)開挖前的勘察內容1. 充分了解地質和地下水位狀況2. 認真查明地上、地下各種管線(如上下水、燃氣、熱力、電力電纜等)的位置和運行狀況3. 充分了解周圍建(構)筑物的狀況4. 充分了解周圍道路交通狀況5. 充分了解周圍施工條件 (三) 基坑(槽)土方開挖與回填安全措施1. 基坑(槽)開挖時,兩人操作間距應大于2.5米。多臺機械開挖,挖土機間距應大于10米。在挖土機工作范圍內,不允許進行其它作業。挖土應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或逆坡挖土。2. 土方開挖不能在危巖、孤石的下邊或貼近未加固的危險建筑物的下面進
4、行。施工中應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溝內、以免發生邊坡塌方。3. 在坑邊堆放棄土、材料和移動機械時,應與坑邊保持一定的距離,當土質良好時,要距坑邊1米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4. 基坑(槽)開挖應嚴格按要求進行放坡。施工時應隨時注意土壁的變化情況。如發現有裂紋或部分坍塌現象,應及時進行加固支撐或放坡,并密切注意支撐的穩固和土壁的變化。當采取不放坡開挖時,應設置臨時支護。各種支護應根據土質及基坑深度經計算確定。5. 采用多臺機械同時開挖時,應驗算邊坡的穩定,挖土機械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以防塌方,造成翻機事故。6. 在有支撐的基坑(槽)中使用機械挖土時,應防止碰壞支撐。在坑槽邊使用機械挖土時,
5、應計算支撐的強度,必要時應加強支撐。7 在進行基坑(槽)和管溝回填土方時,其下方不得有人,所使用的打夯機等要檢查電器線路,防止漏電、觸電,停機時要切斷電源。8. 在拆除護壁支撐時,應按照回填順序,從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換護壁支撐時,必須先安裝新的,再拆除舊的。(四)基坑工程的監測 基坑工程的監測包括支護結構的監測和周圍環境的監測(五)基坑施工安全應急措施1. 在基坑開挖過程中,一旦出現了滲水或漏水,應根據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設溝排水,引流修補,密實砼封堵、壓實注漿、高壓噴射注漿等方法及時進行處理。2. 如果水泥土墻等重力式支護結構位移超過設計值時,應予以高度重視,同時做好位移監測,掌握發展趨勢,如
6、果位移持續發展,超過設計值較多時,則應采用水泥土墻背后卸載,加快墊層施工及加大墊層厚度和加設支撐等方法及時處理。3. 如果懸臂式支護結構位移超過設計值時,應采取加設支撐或錨桿、支護墻背卸土等方法及時進行處理。如果懸臂式支護結構發生深層滑動時,應及時澆筑墊層,必要時也可以加厚墊層,以形成下部水平支撐。4. 如果支撐式支護結構發生墻背土體沉陷,應采取增設坑外回灌井、進行坑底加固、墊層隨挖隨澆、加厚墊層或采用配筋墊層、設置坑底支撐等方法及時進行處理。5. 對于輕微的流沙現象,在基坑開挖后可采用加快墊層澆筑或加厚墊層的方法“壓住”流沙。對于較嚴重的流沙,應增加坑內降水措施處理。6. 如果發生管涌,可以
7、在支護墻前再打設一排鋼板樁,在鋼板樁與支護墻間進行澆漿。7. 對臨近建筑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以采用回灌井、跟蹤注漿等方法。對于沉降很大,而壓密注漿又不能控制的建筑。如果基礎是鋼筋砼的,則可以考慮采用靜力錨桿壓樁的方法進行處理。8. 對于基坑周圍管線保護的應急措施一般包括增設回灌井,打設封閉樁或管線架空等方法。五. 打(沉)樁施工安全控制要點1. 打(沉)樁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鄰近的原有建筑物、地下管線等全面檢查,對有影響的建筑物或地下管線等,應采取有效地加固措施或隔離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2. 打樁機行走道路必須保持平坦、堅實,保證樁機移動時的安全,場地四周應挖排水溝用于排水。3. 在
8、施工前應先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解決。對機械全面檢查后要進行試運轉,嚴禁機械帶病作業。4. 在吊裝就位作業時,起吊速度要慢,并要拉住溜繩,在打樁過程中遇有地坪隆起時或下陷時,應隨時調平機架及路軌。5. 機械操作人員在施工時要注意機械運作情況,發現異常要及時糾正,要防止機械傾斜、傾倒、樁錘突然下落事故、事件的發生,打樁時樁頭墊料嚴禁用手撥正。6 鉆孔灌注樁在已鉆成的孔尚未澆筑砼前,必經用蓋板封嚴樁孔。鋼管樁打樁后必須及時加蓋臨時樁帽。預制砼樁送樁入土后的樁孔,必須及時用沙子或其它材料填灌,以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7. 在進行沖抓鉆或沖孔錘操作時,任何人不準進入落錘區施工范圍內。在進行
9、成孔樁鉆機操作時,鉆機要安放平穩,要防止鉆機突然傾倒或鉆具突然下落而發生事故。8.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的安裝和拆除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機械設備電器必須按規定做好接零或接地,正確使用漏電保護裝置。六. 人工挖孔樁施工安全控制要點1. 人工挖孔樁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嚴格按方案規定的程序組織施工。2. 樁孔內必須設置應急軟梯供人員上下井,使用的電葫蘆、吊籠等應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動卡緊保險裝置。3. 每日開工前必須對井下有毒有害氣體成份和含量進行檢測,并應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樁孔開挖深度超過10.0m時,應配置專門向井下送風的設備。4. 孔口四周必須設置安全防欄桿。挖出的出的土石方應及時運
10、離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周圍1米的范圍內。機動車輛通行應遠離孔口。5. 挖孔樁各孔內嚴禁一閘多用。孔上電纜必須架空2米以上。嚴禁拖地和埋壓土中,孔內電纜線必須有防磨損、防潮、防斷措施。照明應采用安全礦燈或12V以下的安全電壓。腳手架搭設安全隱患的防范一 腳手架搭設作業安全隱患的主要表現形式1. 作業人員違章2. 作業現場未設警戒區3. 架體結構未經嚴格設計4. 架體基礎不實或承載力不夠5. 架體的構造尺寸過大6. 架體連接桿設置過少,連墻點以上自由高度過大7. 未按要求設置剪刀撐與其他整體拉結桿8. 架體立桿垂直度、水平桿水平度不夠9. 架體節點構造和連接安裝不符合規定要求10. 懸挑式腳手架挑
11、支件、撐拉件和挑支構造的制作或安裝不符合設計要求11. 附著式升降式腳手架和整體提升腳手架的提升構造和設備不符合設計要求12. 任意混用不同規格和材質的鋼管扣件二 一般腳手架作業安全控制要點(一) 一般腳手架作業專項施工方案編制1. 腳手架搭設之前,應根據工程的特點和施工工藝要求確定搭設(包括拆除)方案2. 施工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基礎處理、搭設要求、桿件間距及連接件位置、連接方法、拆除作業程序、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繪制施工詳圖及節點大樣圖,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超過規定的,要進行相應計算。(二) 腳手架地基與基礎施工1. 腳手架地基與基礎施工,必經根據腳手架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地
12、基與基礎工程施工驗收規范中有關規定進行。2. 當腳手架基礎下有設備基礎管溝時,在腳手架使用過程中不應開挖,否則必須采取加固措施。(三) 腳手架主節點桿件的設置1. 腳手架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且嚴禁拆除。2. 主節處兩個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應大于0.15米。在雙排腳手架中,靠墻一端的外伸長度不應大于桿長的0.4倍,且不應大于0.5米。(四) 腳手架掃地桿的設置1. 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2. 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0.2米處立桿上。3. 橫向掃地桿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4. 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時,必經將高處的縱向
13、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0米,靠邊坡上方的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0.5米。(五) 腳手架剪刀撐的設置1. 高度在24米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的兩端各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米。2. 高度在24米以上的雙排架應在外側立面整個長度和高度上連續設置剪刀撐。3. 剪刀撐、橫向斜撐搭設應隨立桿、縱向和橫向水平桿等同步搭設,各底層斜桿下端均必須支承在墊塊或墊板上。(六) 腳手架節點的設置1. 對高度在24米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宜采用剛性連接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頂撐配合使用的附墻連接方式,嚴禁
14、使用僅有拉筋的柔性連接件。2. 對高度在24米以上的雙排架,必經采用剛性連接件與建筑物可靠連接,連接件必經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3. 50米以下(含50米)雙排腳手架應按3步3跨進行布置,50米以上的腳手架按連接件2步3跨進行布置。(七) 一般腳手架搭設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架上作業人員必經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并站穩把牢。2. 未設置第一排連墻件前,應適當設拋撐(間跨不大于6跨)以確保架子穩定和架子上作業人員的安全。3. 在架上傳遞、放置桿件時,應注意防止失衡閃失和滑落。4. 安裝較重的部件或作業條件較差時,應避免單人操作。5. 剪刀撐,連墻件及其他整體性拉結桿件高隨架子高度
15、的上升及時裝設,以確保整體穩定。6. 搭設過程中,架子上不得集中超載堆置桿件材料。7. 搭設過程中應統一指揮、協調作業,腳手架必須配合施工進度搭設,一次搭設高度不宜越超相鄰連墻件以上二步。8. 搭設過程中,要確保構架的尺寸、桿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節點構造和緊固程度等符合設計要求。9. 禁止使用規格、材質不符合要求的配件。嚴禁將外徑48mm與51mm的腳手架鋼管混合使用。10. 當遇有六級或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作業。(八) 一般腳手架拆除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拆除作業應按與搭設相反的程序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2. 每層連墻件的拆除,必經在其上全部可拆桿
16、件均已拆除以后進行,嚴禁先松開連墻件,再拆除以上部件。3. 凡已松開連接的桿件必經及時取出,以免作業人員誤扶、誤靠。4. 分段拆除架體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5. 拆下的桿件、扣件和腳手架板應及時吊運至地面,禁止自架上向下拋擲。6. 當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拆除作業。(九) 腳手架的檢查驗收程序1. 腳手架的檢查與驗收應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施工、技術、安全、作業班組長等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技術規范、施工方案、技術交底等有關技術文件,對腳手架進行分段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2. 腳手架及其地基基礎應在下列階段進行檢查和驗收:1
17、) 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2) 作業層上施加荷載前3) 每搭設完1013米高度后4) 達到設計高度后5) 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大雨后6) 寒冷地區土層解凍后7) 停用超過1個月(十)腳手架定期檢查的內容 1. 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門洞桁架等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2. 地基是否積水,底座是否松動,立桿是否懸空。 3. 扣件螺栓是否松動。 4. 高度在24米以上的腳手架,其立桿的沉降與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術規范的要求。 5. 架體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 是否有超載的現象。三 挑、吊、掛腳手架搭設作業的安全控制要點1. 挑、吊、掛腳手架搭設作業應編制施工方案,嚴格按照設計
18、要求和規定程序進行搭設和拆除作業。2. 挑梁、挑架等懸挑支承構架應采用機械吊裝方式進行安裝。挑梁、挑架與結構的附著必須固定牢固。3. 用桿件組裝方式搭設挑架子構造時,上架人員必須具有安全作業的條件。4. 搭設過程中要及時裝設整體性拉結構件。5. 拆卸應嚴格按方案規定的技術措施按順序進行。6. 整體安裝和拆除的腳手架,在安裝和拆除之前應嚴格檢查。 四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或爬架)作業的安全控制要點1.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提升腳手架或爬架)作業要針對提升工藝和施工現場作業條件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要包括設計、施工、檢查、維護和管理等全部內容。2. 安裝、搭設作業必經嚴格按照
19、設計要求和規定程序進行,安裝后經驗收并進行荷載試驗,確認符合設計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3. 在進行提升和回降作業時,架上人員和材料的數量不得超過設計規定并盡可能地減少。4. 升降作業前必經仔細檢查附著連接的提升設備的狀態是否良好,發現異常時應及時查找原因和采取措施解決。5. 升降作業時應統一指揮、協調動作。6. 在安裝、升降、拆除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整體護升腳手架或爬架)時,應規定安全警戒范圍并設專人監護。五 井架搭設作業的安全控制要點1. 井架搭設作業應根據現場工作條件及設備情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嚴格按設計構造尺寸進行搭設。2. 架體的基礎應按圖紙施工,桿件組架前應認真檢查地基和墊木情況是否符
20、合要求。3. 在第一道纜風裝設前,應設拋撐確保井架穩定。4. 在裝設天輪梁時,一定要搭設輔助作業平臺,并穩鋪腳手板。5. 搭設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要求設置纜風繩和纜風繩的地錨或錨樁。現澆混凝土工程安全隱患的防范一 現澆混凝土工程安全隱患的主要形式(一) 模板與支撐系統部份1. 模板支撐架體地基、基礎下沉。2. 架體的桿件間距或步距過大。3. 架體未按規定設置斜桿、剪刀撐和掃地桿。4. 構架的節點構造和連接的緊固程度不符合要求。5. 主梁和荷載顯劇加大部位的構架未加密、加強。6. 高大支撐架未設置一至數道加強的水平結構層。7. 大荷載部位的扣件指標數值不夠。8. 架體整體或局部變形、傾斜、架體出現
21、異常響聲。(二) 混凝土澆筑過程1. 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不到位2. 機械設備的安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3. 用電不符合安全要求4. 砼澆筑方案使支撐架受力不均衡,產生過大的集中荷載,偏心荷載,沖擊荷載或側壓力。5. 過早地拆除支撐和模板二、現澆混凝土工程安全控制主要內容1. 模板支撐體系設計2. 模板支拆施工安全3. 鋼筋加工及綁扎、安裝作業安全4. 混凝土澆筑高處作業安全5. 混凝土澆筑用電安全6. 混凝土澆筑設備使用安全三、現澆混凝土工程的安全控制要點(一) 現澆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的編制1. 現澆混凝土工程施工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2. 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模板支撐系統的設計、制作、安裝
22、和拆除的施工順序、作業條件。有關模板和支撐系統的設計計算、材料規格、接頭方法、構造大樣及剪刀撐的設置要求等均應詳細說明,并繪制施工詳圖。(二) 現澆混凝土工程模板支撐系統的選材及安裝的安全技術措施1. 支撐系統的選擇及安裝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基土上的支撐點應應牢固平整,支撐在安裝過程中應考慮必要的臨時固定措施,以保證其穩定性。2. 支撐系統的立柱材料可選用鋼管、門型架、木桿,其材質和規格應符合設計和安全要求。3. 立柱底部支承結構必經具有支承上層荷載的能力。為合理傳遞荷載,立柱底部應設置木墊板,禁止使用磚及脆性材料鋪墊。當支承在地基上時,應對地基土的承載力進行驗算。4. 為保證立柱的整體穩定,在
23、安裝立柱的同時,應加設水平支撐和剪刀撐。5. 立柱的間距應經計算確定,按照施工方案的規定設置。若采用多層支撐,上下層立柱要垂直,并應在同一垂直線上。(三)模板工程施工前的安全審查驗證1. 模板結構設計計算的荷載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實際,計算方法是否正確,審核手續是否齊全。2. 模板設計圖、結構構件大樣及支撐體系、連接件等設計是否安全合理,圖紙是否齊全。3. 模板設計中有關安全措施是否齊全。(四)保證模板安裝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1. 模板工程作業高度在2米及2米以上時,要有安全可靠的操作架子或操作平臺,并按照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進行防范。2. 施工人員上下通行必須借助馬道、施工電梯或上人扶梯
24、等設施,不允許攀登模板或其支撐架體上下,不允許在墻頂、獨立梁及其他狹窄而無安全防護欄桿的模板面上行走。3. 操作架子上、平臺上不宜堆放模板,必須短時間堆放時,一定要堆放平整,所堆放模板的重量必經控制在架子或平臺的允許荷載范圍之內。4. 高處支模人員常用的工具在不用時要放在工具袋內,不隨意將工具、裝配件等放在腳手架上,以免墜落傷人。5. 冬期施工,對于操作地點和人行通道上的冰雪應事先清除,避免人員滑到摔傷。6. 雨季施工,高聳結構的模板作業,要安裝避雷裝置,沿海地區應考慮抗風和加固措施。7. 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宜進行大塊模板拼裝和吊裝作業。8. 在架空輸電線路下方進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電作業
25、,應采取隔離防護措施。9. 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10. 模板安裝施工要注意防火。(五)保證模板拆除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1. 現澆砼結構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時,砼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 不承重的側模板, 包括梁、柱、墻的側模板,只要砼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損時,即可進行拆除。2) 承重模板,包括梁、板等水平結構構件的底模,應在與結構同條件養護的試塊強度達到規定要求時,方可進行拆除。3) 后張預應力砼結構或構件模板的拆除,側模板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其砼強度達到側模拆除條件即可。進行預應力張拉,必須在砼強度達到設計規定值時進行,底模必經在預應力張
26、拉完畢方能拆除。4) 在拆模過程中,如發現實際結構砼強度并未達到要求,有影響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時,應暫緩拆模,經妥當處理,實際強度達到要求后,方可繼續拆除。5) 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砼結構,應在砼強度達到設計后,才允許承受全部設計使用荷載。6) 拆除芯模或預留孔的內模時,應在砼強度能保證不發生塌陷和裂縫時,方可進行拆除。2. 拆模作業之前必須填寫拆模申請,并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記錄達到規定要求時,技術負責人員方可批準拆模。3. 冬期施工的模板拆除應遵守冬期施工的有關規定,其中主要是要考慮砼模板拆除后的保溫養護,如果不能進行保溫養護,必須暴露在大氣中,要考慮砼受凍的臨界強度。4. 各類模板拆除的
27、順序和方法。應根據模板設計的要求進行。如果模板設計無要求時,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順序進行。5. 模板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進行拆除。6. 拆除的模板必須隨時清理,以免釘子扎腳、阻礙通行。7. 拆模時下方不能有人,拆模還應設警戒線,以防有人誤入。8. 拆除的模板向下運送傳遞時,一定要做到上下呼應、協調一致。9. 用起重機吊運拆除的模板時,模板應堆碼整齊并捆牢,才可進行吊裝。(六)混凝土澆筑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1. 砼澆筑作業人員的作業區域內,應按高處作業的有關規定,設置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措施。2. 砼澆筑所使用機械設備的接零(接地)保護、漏電
28、保護裝置應齊全有效,作業人員應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3. 交叉作業應避免在同一垂直作業面上進行,否則應按規定設置隔離防護措施。4. 用井架運輸砼時,小車不得伸出料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5. 用料斗進行砼吊運時,料斗的斗門在裝料吊運前一定要關好卡牢,以防止吊運過程被擠開拋卸。6. 用砼輸送泵泵送砼時,砼輸送泵的管道應連接和支撐牢固,試送合格后才能正式輸送,檢修時必須卸壓。7. 有傾倒掉落危險的澆筑作業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吊裝工程安全隱患的防范一 吊裝工程安全隱患的主要表現形式1. 吊裝設備的技術性能不能可靠地滿足吊裝要求,其負載能力沒有足夠的安全質量。2. 吊裝設備與吊點布置不能完全確保吊
29、裝的安全要求。3. 纜風繩和地錨的設置不安全可靠。4. 牽拉就位和吊裝措施不安全有效。5. 共同作業的多種設備在性能和動作配合上存在不夠協調的問題。6. 施工組織、指揮和信息系統不完備,存在薄弱環節。7. 構件或設備的加固措施有缺陷。8. 吊裝作業架子和設施不完備,不能為工人提供安全可靠的作業條件。9. 吊裝作業場地狹窄,或有影響吊裝作業安全的障礙物。10. 結構拼裝質量存在缺陷。二 吊裝工程的安全控制要點(一) 起重吊裝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1. 起重吊裝包括結構吊裝和設備吊裝,其作業條件多變,施工技術也比較復雜,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2. 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現場環境、工程概況、施工工
30、藝、起重機械的選型依據、起重扒桿的設計計算、地錨設計、鋼絲繩及索具的設計選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構件堆放就位圖以及吊裝過程中的各種防護措施等。(二) 預防起重傷害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1. 起重機的選型必須合理,行駛道路必須平坦堅實,不得停留在斜坡上工作。當起重機通過墻基或地梁時,應在墻基或地梁兩側鋪墊道木或石子,以免起重機直角輾壓在墻基或地梁上。2. 起重機要做到“十不吊”,即: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違章指揮不吊、吊物捆綁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起重機安全裝置不靈不吊、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作業場所光線明暗或視線不清不吊、斜拉吊物不吊、有棱角的吊物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不
31、吊。并禁止在六級及六級以上強風的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3. 起重機應避免帶載行走,如需要作短距離帶載行走時,荷載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構件離地面不得大于0.5米,并將構件轉至正前方,栓好溜繩,控制物件的擺動。4. 雙機抬吊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操作時要統一指揮,互相密切配合。在整個抬吊過程中,兩臺起重機的吊鉤滑車但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5. 綁扎構件的吊索需經過計算,綁扎方法應正確可靠。所有起重工具應定期進行檢查。6. 起重吊裝作業應根據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藝要求選擇吊點,吊點的選擇應與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且吊點應在重心之上,當采用幾個吊點起吊時,應使各吊點的
32、合力作用點,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7. 起重機的指揮人員必經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起重機司機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起重司機應聽從指揮,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可拒絕執行。8. 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是掛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關閉發動機械或切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并采取措施將重物降到地面。9. 應經常對起重機的吊鉤、吊環進行檢查,吊鉤吊環嚴禁補焊。當吊鉤吊環表面有裂紋、嚴重磨損或危險斷面有永久變形時,應予以更換。(三) 預防高處墜落的安全技術措施1. 吊裝作業人員必經正確使用安全帶。2. 雨天和雪天進行吊
33、裝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3. 遇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從事露天高處吊裝作業,暴風雨及臺風、暴雨雪后,應對吊裝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4. 吊裝作業登高用梯子必須牢固,梯腳底部應堅實,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5. 吊裝作業固定式直爬梯應使用金屬材料制作,埋設與焊接必須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平齊,并加設11.5米高的扶手。6. 吊裝作業人員在腳手板上通行時,思想應集中。在高處使用撬杠時,人要站穩。7. 安裝有預留孔的樓板或屋面板時,應及時用木板把孔洞蓋嚴,或及時設置防護欄桿、安全網等防墜措施。8. 進行屋架和梁類構件安裝時,應設置防護欄桿或繩
34、索。(四) 預防高處落物傷人的安全技術措施1.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安全帽。2. 現場人員應避免在高空作業面的正下方停留和通行,禁止在起重機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裝的構件下停留或通行。3. 吊裝作業人員應設置警戒區,禁止與吊裝作業無關的人員進入。4. 吊裝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應放在隨身攜帶的工具袋內,不得向下拋擲。5. 在高處氣割或電焊切割物件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飛落傷人。6. 構件或設備安裝完畢后,必經認真檢查連接質量,只有證實連接確實安全可靠時,才能松動或拆除臨時固定工具。(五) 預防觸電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1. 吊裝工程施工方案中,必經有現場電氣線路和設備位置中的布置圖。2.
35、吊裝作業起重機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邊線都要保持可靠的安全距離。3. 構件、設備運輸時,構件、設備或車輛與高壓線凈距不得小于2米,與低壓線凈距不得小于1米,否則,應采取停電或其它保證安全的措施。4. 吊裝作業使用的電焊機的電源線必須架高,手把線絕緣應良好,電焊線如與鋼絲繩交叉時應有絕緣隔離措施。5. 使用塔吊起重機或長起重臂的其他類型起重機時,應避雷防觸電設施。6. 吊裝作業使用行燈照明時,電壓不得超過36V。7. 在雨天或潮濕地點作業的人員,應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高處作業安全隱患的防范一 高處作業安全隱患的主要表現形式1. 作業人員不正確佩戴安全帽,在無可靠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不按規定系掛
36、安全帶。2. 作業人員患有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疾病。3. 違章酒后作業。4. 各種形式的臨邊無防護或防護不嚴密。5. 各種類型的洞口無防護或防護不嚴密。6. 攀登作業使用的工具不牢固。7. 設備、管道安裝、臨空構筑物模板支設、鋼筋綁扎、安裝鋼筋骨架、框架、過梁、雨篷、小平臺砼現澆筑作業等無操作架,操作架搭設不牢固,防護不嚴密。8. 構架式操作平臺、預制鋼平臺設計、安裝、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9. 不按安全程序組織施工,地上地下并進,多層多工種交叉作業。10. 安全設施無人監管,在施工中任意拆除、改變。11. 高處作業的作業面材料、工具亂堆亂放。12. 暑期施工無良好的防暑降溫措施。二 高處作業安全控
37、制的主要內容1. 臨邊作業的安全2. 洞口作業的安全3. 攀登與懸空作業的安全4. 操作平臺作業的安全5. 交叉作業的安全6.三 高處作業的安全控制要點(一) 高處作業的基本安全要求1. 高處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所用的安全設施是否牢固、可靠,腳手架、平臺、梯子、防護欄桿、擋腳板、安全網應符合安全要求。2. 施工單位應為高處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配戴和使用。3. 危險部位應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照明并設紅燈警示。4. 高處作業人員不得攀爬腳手架或欄桿上下,使用工具、材料嚴禁投擲。5. 高處作業上下應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指定專人
38、負責。6. 在雨雪天應采取防滑措施,在六級及六級以上強風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條件下,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二) 臨邊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在進行臨邊作業時,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2. 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板的陽臺周邊、無外腳手架防護的樓面與屋面周邊、分層施工的樓梯與樓梯段邊、龍門架、井架、施工電梯或外腳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兩側邊、框架結構建筑的樓層周邊、斜道兩側邊、料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水箱與水塔周邊等處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擋腳板并封掛立網進行封閉。3. 臨邊外側靠近街道時,除設防護欄桿、擋腳板、封掛立網外,立面還應采取荊笆等硬封閉措施,防止施工中落物傷人。(三)
39、洞口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多種樓板與墻的洞口,除按其大小和性質應分別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安全防護措施。2. 坑槽、樁孔的上口、柱形條形基礎的上口以及天窗等處,都要作為洞口采取符合規范的安全防范措施。3. 樓梯口應設置防護欄桿,樓梯段邊應設防護欄桿,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樓梯扶手代替臨時防護欄桿。4. 電梯井口處設置固定的柵門外,還應在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于10米)設一道安全平網。5. 在建工程地面入口處和施工現場人員流動密集的通道上方,應設置防護棚,防止因落物產生物體打擊事故。6. 施工現場大的坑、槽、陡坡等處,除需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四)
40、攀登與懸空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攀登作業使用的梯子、高凳、腳手架和結構上的登高梯道等工具和設施,在使用前應認真進行檢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方可使用。2. 作業人員應在規定的通道內行走,不允許在陽臺間與非正規通道處進行登高或跨越,不允許借助臂架或腳手架桿件或施工設備進行攀登。3. 對需要進行高空固定、電焊、連接的工作點,應予以搭設安全設施。4. 在安裝管道時,管道上不允許站立和行走。5. 綁扎鋼筋及鋼筋骨架作業時,不允許站在鋼筋骨架上作業和沿骨架攀登上下。6. 框架、過梁、雨篷、小平臺砼澆筑作業時,不允許站在模板上或支撐桿上操作。(五) 操作平臺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移動式操作平臺臺面腳手板要鋪
41、滿釘牢,臺面面積不得超過10平方米,高度不得超過5米,臺面四周設置安全防護欄桿。平臺移動時,人員必經下到地面,不得站在平臺上隨平臺一起移動。2. 懸挑式操作平臺的設計應符合相應的結構設計規范,周圍安裝防護欄桿。安裝時不能與防護腳手架拉結在一起,應與建筑結構進行拉結。3. 操作平臺上要嚴格控制荷載,應在平臺上標明操作人員的物件的總重量,不允許超過設計的容許荷載。(六) 交叉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交叉作業人員不允許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使上部和下部作業人員的位置錯開,使下部作業人員的位置能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墜落半徑范圍以外,當不能滿足要求,應設置安全隔離層。2. 在拆除模板、腳手架等作業時,其下
42、方不得有其他作業人員,防止落物傷人。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時,不得過于靠近樓層邊沿,應留出不小于1米的安全距離,留放高度也不能超過1米。3. 結構施工自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都應搭設符合規范要求的防護棚,高度超過24米的交叉作業,應設雙層防護棚進行防護。四 防護欄桿的設置要求1. 防護欄桿應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攔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面高度為1.01.2米,下桿離地面高度為0.50.6米,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桿長度大于2.0米時,必須加設攔桿柱。2. 當欄桿在基坑四周固定時,可采用鋼管打入地面0.50.7米深,鋼管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應小于0.5米,與基坑周邊采用板樁時,鋼管可打在板樁外側。3. 當欄桿在
43、砼樓面、屋面、或墻面固定時,可用預埋件與鋼管或鋼筋焊牢。4. 當欄桿在磚或砌塊等砌體上固定時,可預先砌入帶預埋鐵的砼塊,再通過預埋鐵與鋼管或鋼筋焊牢。5. 欄桿固定及其與橫桿的連接,其整體構造應使防護欄桿在上桿任何處都能經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6. 防護欄桿必經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桿下邊設置高度不低于0.18米的擋腳板或0.40米的擋腳笆,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于0.010米。五 洞口的防護設施要求1. 樓板、屋面和平臺等面上短邊尺寸小于0.25米,但大于0.025米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蓋嚴,蓋板應能防止挪動移位。2. 樓面板等邊長為0.250.5米的洞口,安裝預
44、制構件時洞口以及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做蓋板,蓋住洞口,蓋板要保持四周擱置平衡,固定牢靠,防止挪位移動。3. 邊長為0.50.15米的洞口,必須設置一層用扣件扣接鋼管而形成的網格,并在其上鋪滿竹笆或腳手板。也可采用貫穿于砼板內的鋼筋成防護網格,鋼筋網格間距不得大于0.2米。4. 邊長在1.5米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須設安全防護欄桿,洞口下增設安全平網。5. 垃圾井道和煙道,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按照預留洞口的作法進行安全防護。6. 位于車輛行駛通道旁的洞口、深溝與管道坑、槽,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與額定卡車后輪有效承載力2倍的荷載。7. 墻面等處得豎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應加裝
45、開關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護門,門柵網格的間距不應大于0.15米,也可采用防護欄桿,下設擋板。8. 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0.8米的窗臺等豎向洞口,如側邊落差大于2米時,應加設1.2米高的臨時護欄。9. 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地其他豎向孔,洞口,均應予以加蓋或加以防護,并固定牢靠,防止挪位移動。拆除工程安全隱患的防范一 拆除工程安全隱患的主要表現形式1. 拆除工程施工方案和設計計算存在缺陷。2. 拆除工程施工時,場內電線和市政管線未切斷、遷移或加以保護。3. 拆除工程施工時,未設安全警戒區和未派人專人監場。4. 拆除施工中,在作業面上人員過于集中。5. 采用淘挖根部推到方式拆除工程時,淘挖過深
46、,人員未退出安全距離以外。6. 采用人工淘挖、拽拉、站在被拆除物上猛砸等危險作業。7. 拆除施工所使用的機械其工作面不穩固。8. 被拆除物在未完全分離的情況下,采用機械強行進行吊拉。9. 在人口稠密和交通要道等地采用火花起爆拆除建筑物。10. 爆破實施操作的程序、爆破部位的防護及爆破器材的儲運管理不到位。二 拆除工程的安全控制要點(一) 拆除工程的施工準備1. 拆除工程開工前應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圖紙和資料,進行現場勘查,根據工程的特點、構造情況、工程量等編制事項施工方案。2. 拆除工程必經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據拆除工程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3. 拆除施工前,應做好影響拆
47、除工程安全施工的各種管線的切斷、遷移工作。當外側有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時,應與有關部門聯系,采取措施,確認安全后方可施工。4. 當拆除工程對周圍相鄰建筑安全可能產生影響時,必經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對建筑內的人員進行撤退安置。5. 拆除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檔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當臨街的被拆除建筑與交通通路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要求時,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隔離措施。6. 在拆除工程作業中,如發現不明物體,應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保護現場,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二) 人工拆除作業的安全措施1. 拆除施工程序應從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墻、梁、承重墻、柱等順序依次進
48、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結構后承重結構的原則來進行拆除。2. 拆除施工應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的孔洞應加以封閉。3. 建筑樓板上嚴禁多人聚集或集中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4. 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筑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后,再進行拆除。5. 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不得承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6. 拆除梁或懸挑構件時,應在采取有效的塌落控制措施后,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釆用氣焊切割柱子的
49、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7. 拆除原用于有毒有害、可燃氣體的管道及容器時,必須查清其殘留物的種類、化學性質及殘留量,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8. 拆除的垃圾嚴禁向下拋擲。(三) 機械拆除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拆除施工時,應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設計選定的機械設備及吊裝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供機械設備使用的場所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確保機械設備不發生塌陷、傾覆的工作面。作業中,機械的回轉和行走動作不得同時進行。2. 拆除程序應從上至下、逐層、逐段進行,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再拆除承重結構。對只進行部份拆除的建筑,必須先將保留部份進行加固,然后再進行分離拆除。
50、3. 當進行高處拆除作業時,對較大尺寸的構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須使用起重機及時吊下,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場所,嚴禁向下拋擲。4. 在拆除鋼屋架時,必須采用繩索將其栓牢,待起重機吊穩后,方可進行氣焊切割作業。在吊運過程中,應采取輔助措施使被吊物處于穩定狀態。5. 在拆除施工過程中,必經由專門人員負責隨時監測被拆除建筑的結構狀態,發生有不穩定狀態的趨勢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6. 拆除吊裝作業的起重機必經嚴格執行操作規范,信號指揮人員必經按照現行國家標準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的規定作業,作業人員所使用的機具(包括風鎬、水鉆、沖擊鉆等),嚴禁超
51、負荷使用或帶故障運行。(四) 爆破拆除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1. 爆破拆除工程的設計必經按照級別經當地有關部門審核,做出安全評估和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2. 爆破拆除單位必經持有當地法定部門核發的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承擔相應等級的爆破拆除工程。爆破拆除工程的設計人員應具有承擔爆破拆除作業范圍的相應級別的爆破工程技術人員作業證,從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業人員亦應持證上崗。3. 爆破拆除單位如需購買爆破器材,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領取 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到指定的供點購買。4. 運輸爆破器材,必須向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領取爆破物品運輸許可證,并按照規定的線路運輸,派專人押送。5. 爆破器材的臨時保管地點
52、,必經經當地法定部門批準,嚴禁同定保管與爆破器材無關的物品。6. 爆破拆除的預拆施工應確保建筑安全和穩定,預拆除施工可采用機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墻體或不影響穩定的構件。7. 爆破拆除建筑施工時,應對爆破部位進行覆蓋和適擋防護。8. 爆破拆除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經按照爆破安全規范(GB672-2003)有關爆破實施操作的規定進行。(五) 靜力破碎安全技術措施1. 采用具有腐蝕性的靜力破碎作業時,灌漿人員必經配戴防護手套和防護眼鏡。2. 孔內注入破碎劑后,專業人員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注孔區域行走或停留。3. 靜力破碎劑嚴禁與其它材料混放。4. 在相鄰的兩孔之間,嚴禁鉆孔與破碎劑注入同步施工。
53、5. 在進行靜力破碎時,如發生異常情況,必須停止作業,待查清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后,方可繼續施工。裝飾裝修工程安全隱患的防范一 高空墜落和物體打擊防范 防范措施包括:加強臨邊防護,預防墜落物傷人;加強從事高處作業人員的身體檢查和高處作業安全教育,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科學合理地安排施工作業,盡量減少高處作業并為高處作業創造良好的作業條件;加強臨邊防護措施,并使其處于良好的防護狀態,充分利用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品,保證工人在有安全保障措施的情況下施工;“四口”臨邊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等預防落物傷人的措施。二 觸電傷害防范 防范措施包括:強化用電安全管理,制定并嚴格執行本企業電氣規章
54、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上崗證制度;抓教育培訓,提高職工素質,做好臨時用電施工設計并組織使用前的驗收交底工作,使用中做好用電保護及用地檢查;推廣電氣安全新技術。三 機具傷害的防范 防范措施包括:認真按標準做好機具使用前的驗收工作,做好機具操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嚴把持證上崗關;作業前必須檢查機具安全狀態,使用時,應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定機定人,嚴禁無證上崗,違章操作;必須保證必要的機具維修保養時間,做到專人管理,定期檢查,例行保養,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各種機具一經發現缺陷、損壞,必經立即維修,嚴禁機具“帶病”運轉。四 火災的防范 防范措施包括:易燃材料施工前,制定相關的安全技術措施;明火
55、作業前應履行批準手續;易揮發施工材料的使用場所采取必要的通風措施;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交流,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專業管理人員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和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等。五 使用有毒物品的防范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中,經常要使用有毒揮發物品,如油漆、膠粘劑、防腐材料、環氧樹脂以及各種稀釋劑等。高溫氣焊會形成金屬煙塵和有害金屬蒸汽,這些也屬于安全防患的內容,也必須參考必要的防范措施。 建筑機具的安全控制要點一、 塔吊的安全控制要點1、塔吊在安裝和拆卸之前必須針對其類型特點,說明書的技術要求,結合作業條件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作業程序、人員的數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業的起重機類型及工作位置
56、、地錨的埋設、索具的準備和現場作業環境的防護等。2、塔吊的安裝和拆卸作業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的專業隊伍進行,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塔吊的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規定進行。固定塔吊的基礎施工應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其設計計算和施工詳圖應列入塔吊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內容之一。4、塔吊的力矩限制器、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吊鉤保險、卷筒保險、爬梯護圈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5、 塔吊司機必須身體健康,持證上崗。6、 塔吊的使用,應遵照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使用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進行。1) 塔吊在使用前要進行空載試運行、第一次吊重物時,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
57、度,要先進行試吊,做慢起鉤,重量物離地面50cm左右時暫稍停,認為沒有問題時再繼續起升。2) 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升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被吊重物,更不能在起重臂桿的下方,防止重物墜落和臂桿塌落傷人。3) 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的信號后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應先鳴笛示意。要做到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不吊、違章指揮不吊、吊物捆綁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起重機安全裝置不靈不吊、吊物被埋在地下不吊、有棱角的吊物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護不吊。4) 起重臂改變傾角時,必須空載進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5) 使用過程中,不能快速回轉。6) 多塔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7) 操作中
58、遇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作業。將吊鉤升起,夾好軌鉗。有風力達到十級以上時,吊鉤應落下鉤住軌道,并在塔身結構上設置纜風繩加以固定。8) 工作完畢后,所以控制器應回復到零位,切斷電源,夾緊軌鉗。二、 施工電梯的安全控制要點1、施工電梯在安裝和拆卸之前必須針對其類型特點、說明書的技術要求,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2、施工電梯的安裝和拆卸作業必須由取得相關資質的隊伍進行,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施工電梯的制動器、限速器、門聯鎖裝置、上下限位裝置、斷繩保護器、緩沖裝置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4、施工電梯底籠周圍2.5米范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
59、處的上部應根據電梯高度搭設足夠尺寸和強度的防護棚。5、施工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防護欄桿、擋腳板并用安全網封閉外,進出口處應設置常閉型的防護門。6、 施工電梯司機必須身體健康,持證上崗。7、 施工電梯的使用,應遵照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使用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進行。1) 電梯每班首次運行時,應分別作空載及滿載試運行,檢查電動機的制動效果,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2) 電梯在每班首次載重運行時,必須從最低層上升,嚴禁自上而下。3) 梯籠乘人、載物時,應使載物均勻分布,防止偏重,嚴禁超載使用。4) 電梯運行至最上層和最下層時,嚴禁進行限位開關自動停車來代替正常操作縱按鈕
60、的使用。5) 多層施工,交叉作業使用電梯,要明確聯絡信號。6) 電梯在大雨、大霧和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使用,并將梯籠降到底層,切斷電源。暴風雨后,應對電梯有關安全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7) 電梯工作時,嚴禁任何人進入圍欄內,嚴禁攀爬電梯井架。8) 在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能離開操作崗位。作業結束后,應將梯籠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回復到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閘箱和梯門。三、 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的安全控制要點1、物料提升機在安裝與拆除作業前,必須針對其類型特點、說明書的技術要求,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劃定安全警戒區域并設監護人員,排除作業障礙。2、物料提升
61、機的架體制作必須按照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GJ88-92)的要求進行設計。3、物料提升機的基礎應按圖紙要求施工。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計算。低架提升機在無設計要求時,可按素土夯實后,澆筑300厚C20砼條形基礎。4、物料提升機的吊籃安全停靠裝置、斷絕保護裝置、超高限位裝置、過路保護裝置、拖地保護裝置、信號聯絡裝置、警報裝置、進料門及高架提升機的超載限制器、下極限限位器、緩沖器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靈敏、可靠。5、物料提升機為保證整體穩定采用纜風繩時,高度在20米以下的可設1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的應不少于2組,超過30米時不應采用纜繩,應采用連墻桿等鋼性錨固措施。6
62、、物料提升機的架體外側應設用安全網進行防護,在建工程與提升機連接處應搭設卸料斜通道,通道兩側應按臨時邊防護規定設置防護欄和擋腳板。7、各層通道口處都應布置常閉型的防護門,地面進料口出應搭設防護棚,防護棚的尺寸應視架體的寬度和高度而定,防護棚兩側應封掛安全立網。8、物料提升機的卷物機操作手必須持證上崗。9、物料提升機組裝后應按規定進行驗收,并進行空載、動載和超載驗收。10、物料提升機的使用,應遵照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定進行。1) 每班開機前,應對卷物機、鋼絲繩、地錨、纜風繩進行檢驗,并進行空車運行,合格后方可使用。2) 物料機主要是運送物料的,在安全裝置可靠的前提情況
63、下都不準許人員乘吊籃上下。3) 禁止攀登架體和從架體下穿越。4) 嚴禁超載運行。5) 架體及軌道發生變形時,必須及時進行校正。6) 保養設備必須停機后進行,禁止設備在運行中進行擦洗、注油等工作。7) 需要重新在卷筒上纏鋼絲繩時,必須兩人操作,1人開機,1人扶繩,相互合作。8) 卷物機操作工在操作中要經常注意傳運機構的磨損情況,發現磨繩、滑輪磨偏等問題,要及時向有關人員報告。9) 卷物機操作工離崗時,應降下吊籃、吊籠,并切斷電源。四、 木工機具的安全控制要點 1、木工機具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不得使用1臺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具。 3、平刨的護手裝置,傳動護罩、接零保護、漏電保護等
64、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嚴禁拆除安全護手裝置進行刨削,嚴禁戴手套進行操作。 4、圓鋸的鋸片防護罩、傳動防護罩、擋網或棘爪、分料器、接零保護必須齊全有效。鋸片不得連續斷齒2個,鋸片裂紋長度不得超過20毫米,裂紋末端應防止裂孔,作業人員不得站在和面對鋸片離心力方向操作,手不得跨越鋸片。五、 鋼筋機械的安全控制要點 1、鋼筋機械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鋼筋機械明露的機械傳動部位應有防護罩,機械的接零保護、漏電保護等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3、鋼筋冷拉場地應設置警戒區、設置防護欄桿和安全警示。 4、鋼筋冷拉作業應有明顯的限位指示標志,卷物機鋼絲繩應經封閉式導向滑輪與被拉鋼筋方向成直角。六、 手持
65、電動工具的安全控制要點 1、I類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應做接零保護,并加裝漏電保護裝置。霧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嚴禁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 2、手持電動工具的自帶的軟電纜不允許任意拆除或接長、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更換。 3、工具中運動的危險部件,必須按有關規定裝設防護罩。 4、在危險場所和高度危險場所,必須采用II類工具,在狹窄場所(鍋爐、金屬容器、地溝、管道內等)宜釆用III類工具。七、 電焊機的安全控制要點 1、電焊機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霧天使用的電焊機應設置在地勢較高、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3、電焊機的接零保護、漏電保護和二次側空載降壓保護等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66、 4、電焊機一次側電源線應穿管保護,長度一般不能超過5m,焊把線長度一般不應超過30米并不應有接頭,一、二次側接線端拴外應有防護罩。 5、電焊機施焊現場10米的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八、 攪拌機的安全控制要點 1、攪拌機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作業場地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固定式攪拌機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攪拌機應在平坦堅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撐架架牢,并保持平穩。 3、露天使用的攪拌機應設防雨棚。 4、攪拌機傳動部位的防護罩、料斗的保險掛鉤、操作手柄保險裝置及接零保護、漏電保護等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5、攪拌機的制動器、離合器應靈敏可靠。 6、料斗升起,嚴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
67、。九、 氣瓶的安全控制要點 1、施工現場使用的氣瓶應按標準色標深色。 2、施工現場應設置氣瓶集中存放處,不同種類氣瓶存放應有隔離措施,存放環境應符合安全要求,不能存放在宿舍和靠近油料、火源的地方,存放處應有安全警示標志,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3、氣瓶的防振膠圈、防護帽等裝置應齊全有效。 4、氧氣瓶、乙炔瓶在使用過程中瓶與瓶之間的距離應保持在5米以上,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保持在10米以上,當不能達到安全距離要求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 5、乙炔瓶不應平放。十、 潛水泵的安全控制要點1、 潛水泵接零保護、漏電保護等裝置應齊全有效。2、 潛水泵的電源線應采用防水型橡膠電纜,并不得有接頭。3、潛水泵在水中
68、應直立放置,泵體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時應提拉泵繩,禁止拉拽電纜。十一、打樁機械的安全控制要點1、打樁機應定期進行檢測,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打樁機的各種安全裝置應齊全有效。3、施工前應針對作業條件和樁機類型編寫專項施工方案、4、打樁施工現場應按坡度不大于1%,地耐力不小于83Kpa的要求進行平整夯實,或按樁機的說明書要求進行。5、樁機周圍應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圍欄,嚴禁閑人進入。6、高壓線下兩側10米 以內不得安裝打樁機。7、雪地天氣無避雪裝置的樁機應停止作業,遇有大雨、雪、霧和六級及六級以上強風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當風速超過七級應將樁機順風向停置,并增加纜風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