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編號 園建/水電分包合同工程名稱: 甲 方:乙 方: 園建/水電分包合同第一部分 協議書發包人(工程總承包人):(下稱“甲方”)承包人(分包人):(下稱“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作業發/承包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 承包人資質資質證書號碼:【】發證機關:【】資質專業及等級:【】復審時間及有效期:【】第二條 工程概況1.1工程名稱:【】1.2工程地點:【】1.3分包范圍:【】 第三條 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結束工作日期:【】年【】月
2、【】日,總日歷工作天數數為【】天。第四條 質量標準:合格第五條 合同價款 暫定總價:¥【】元(大寫:人民幣【】圓整)。 第六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釋順序(1)協議書(2)合同清單(3)中標通知書(4)專用條款(5)通用條款(包括圖紙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6)往來及答疑文件中經雙方確認內容(7)投標文件(8)招標文件(9)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組成文件是相互說明、相互解釋的,如出現不一致,上述的排列順序就是合同的解釋順序。第七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條 合同生效本合同簽訂時間:【】年【】月
3、【】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下無正文,為【】工程園建水電分包合同的簽章頁)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第一條 作業內容圖紙范圍的土建/水電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1施工場地的平整:按圖紙設計標高,完成現場土方工程,找平,垃圾、石塊的清除、外運消納(大宗余虧土運輸及大型施工障礙物拆除發生時,若由乙方負責,需辦理現場簽證);1.2道路、水池、樹池、擋墻、小品基底夯實,各種墊層、
4、基礎、找平層、保護層、結構及面層鋪裝等;1.3給排水工程:溝槽挖填、管線安裝/埋設、設備設施安裝、調試等,渣土清理倒運到甲方指定地點;1.4電氣工程:溝槽挖填、管線安裝/埋設、設備設施安裝、調試等、渣土清理倒運到甲方指定地點;1.5甲方根據實際需要,有權對施工范圍中部分內容進行調整,乙方應積極履行,上述調整導致工作量的增減,按照報價及本合同確定的原則計入結算,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額外費用;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2.1開工前5天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2.2開工前完成臨時水源、電源供應和保證施工道路暢通;2.3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2.4 開工
5、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2.5開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2套,及時交付應供材料、施工機械設備等;2.6實施對工程質量、作業進度、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且有權提出整改要求;2.7負責工程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2.8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2.9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2.10負責與建設單位、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2.11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和指導。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3.1乙方應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進行作業,對
6、本合同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和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3.2 乙方根據施工組織及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25日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準后嚴格實施; 3.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變更作業方法、更換材料設備,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該部分費用;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
7、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作業過程中,產生有民擾或擾民問題時,乙方須積極配合甲方將不利影響降到最低;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3.4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嚴格遵守甲方的現場生產管理規定;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3.5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
8、,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作業過程中,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將垃圾及廢料統一運放到甲方指定地點;因乙方作業污染其他工程工作面的,乙方負責清理,由此造成的損失從應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在5日內清理現場,移除自有機械、工具、剩余物料及施工垃圾等,以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且乙方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現場;3.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與工程質量、驗收、移交等有關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3.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
9、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3.9乙方須服從甲方轉發的建設單位及工程師的指令;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乙方應承擔并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與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3.11自行完成辦理自身的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等;3.12本合同簽署前,充分勘察現場,保證對現場情況、作業范圍和內容全面熟悉和了解,因了解不全面、深度不夠等造成乙方認識錯誤或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3.13 乙方應與其自有人員建立勞動關系,依法繳納各項保險,并自行處理與其自有人員之間的勞動爭議(包括索
10、賠等);乙方應保證及時、足額支付自有人員報酬,每月向甲方提交用工花名冊和報酬支付記錄,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時、未結算等事由拖延支付,施工過程中,甲方代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有權從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要求、組織或縱容其自有人員在施工現場、甲方或業主辦公區域等圍堵、鬧事,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并承擔由此導致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責任;3.14乙方未完成上述任何工作,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進行,產生的費用從應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3.15乙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禁止超載,避免對現場周圍或通往現場的道路或橋梁造成損壞,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3.
11、16乙方向甲方承諾避免因乙方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甲方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義務的情況發生。第四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4.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符合施工圖紙、施工樣板、做法說明、圖紙會審記錄、甲方與建設單位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等質量驗收評定標準,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最高者為準;4.2乙方應在作業前,做出施工樣板,經甲方、建設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書面確認后實施,乙方完成的施工作業低于簽確樣板質量標準的,應按照甲方要求返修或返工,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和損失,工期不予順延;4.3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對已完成施工作業進行檢驗,對甲方提出的工程質
12、量問題進行無條件整改,并承擔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經兩次以上返工或更改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和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撤離現場,并賠償甲方損失;4.4乙方須在隱蔽工程隱蔽前自檢,自檢合格后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施工;4.5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報告后及時對乙方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甲方予以簽字確認。但甲方與建設單位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4.6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內)雖經建設單位驗收合格,乙
13、方對其分包的作業的施工質量仍應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4.7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甲方按建設單位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4.8乙方按約定完成作業,必須由甲方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工作或確保乙方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第五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5.1本合同項下合同價款采用綜合單價固定包死,即合同單價為完全費用單價,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費、材料費(甲供材料外)、機械費(甲供機械外)、小型機具費
14、、風險費、管理費、利潤、稅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施工技術措施費、成品保護費、夜間施工費、冬雨季施工費、維修費、配件費、整改費、垃圾清理和消納、施工人員食宿交通和生活水電費、甲供材料的現場二次搬運、所有材料的裝卸費、場內倒運費用及看護費用及應支付的保險(不僅限于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險)等一切費用;5.2本合同履行期間,合同單價不因燃料、材料、水電費、運費、稅費、勞動報酬等的變動而調整,也不得因停電、停水、二次搬運、施工場地不足、成品保護等的發生而調整;5.3合同外項目價款按照下述原則確定:本合同有適用于合同外項目的價格,按照已有的價格確定;只有類似于合同外項目的價格,參照該價格確定;沒有適用或類
15、似于合同外項目的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5.4當實際施工產值超出暫定總價的10%(含)時,雙方需及時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或另行簽訂合同予以確定,否則不予結算;5.5本合同工程變更調整的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價款,應與結算價款一起支付;5.6雙方同意使用現金付款、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或國內信用證方式付款;5.7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須與甲方財務確認發票類型及項目流水碼(流水碼通過項目經營獲得,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向項目所在地稅務部門提供此流水碼),必須提供經過甲方財務審核后的足額、合法發票,且發票開具單位及收款賬戶名稱應與乙方名稱一致,不滿足以上要求的甲方將暫停支付,造成延期付款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
16、擔。第六條 材料、機械、設備的供應6.1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后3日內,向甲方提交材料、設備、施工機具等供應計劃(詳見附件二),經確認后,甲方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供應;需要乙方運輸、卸車的,乙方必須及時免費進行;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乙方應在驗收時提出,甲方負責處理;6.2乙方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等。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6.3甲方供應材料的使用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綜合合理損耗結算(實際完成工作量+定額損耗量或約定損耗量);如材料使用超出上述標準,超出使用部分的價款
17、在應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6.4甲方供應的機械、設備等的性能應滿足本工程作業要求,經安裝調試完畢,確認運行良好狀態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負責維修保養,并承擔相關費用。乙方應保證上述機械、設備退還甲方時的適用與完好狀態;6.5除本合同約定由甲方供應的材料、機械設備外,凡與完成本工程作業范圍所需的一切人工、材料、中小型機具等由乙方提供,且甲方無需另行支付費用。否則,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導致甲方代購的,乙方同意按采購價格的兩倍從應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6.6乙方供應材料、機具等應符合相關施工規范要求并滿足本工程作業需要,上述材料、機具等進場時出具出廠證明、原產地證明、質
18、量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單證資料。第七條 施工變更7.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項目經理應提前1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乙方在收到變更通知后5日內,向甲方遞交工程變更報告,說明變更發生的時間、原因、涉及的價款調整等;7.2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加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合同價款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7.3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7.4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第八條 結算8.
19、1結算原則:根據甲方確認的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乙方每月25日前將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報甲方,由甲方確認。甲方對上述進度產值的確認不作為結算依據。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8.2合同外工程洽商、設計變更、零星用工等簽證辦理原則及結算執行下列程序和標準:(1)以甲方要求格式和甲方人員(項目工程師、現場經理、商務經理/預算主管、項目經理) 聯簽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零星用工等簽證為結算依據,上述人員簽字不齊全不作為結算依據;(2)所有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零星用工簽證等涉及的費用調整以甲方“簽證造價審批單”(加蓋甲方項目部公章)予以確認,簽字不齊全或未
20、加蓋項目部公章不作為結算依據;(3)發生合同外工程洽商、設計變更、零星用工等簽證,乙方應于甲方簽證后5日內提交“簽證造價審批單”,逾期提交的不予結算,僅提供簽證復印件的不作為結算依據。8.3發生下列情形,不辦理洽商變更:(1)天氣變化等造成的短期停工;(2)水、電原因造成的短期停工;(3)各種交叉施工引致的短期停工;(4)因乙方不執行甲方指令等原因引致的甲方要求的停工。8.4雙方特別約定,單份變更洽商單據涉及增加的費用在1000元(含)以內的,不予結算。8.5零星用工/零星機械,是指在作業過程中,完成甲方提出的施工圖紙范圍以外的項目或工作,包括代辦甲方臨時交辦的非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工作,不包括
21、乙方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而進行的輔助性、臨時性、準備性工作;8.6零星用工/零星機械使用后24小時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零星用工簽證單/機械臺班簽證單”的簽批手續,逾期提交的不予認可和結算。“零星用工簽證單/機械臺班簽證單”經甲方簽署后作為結算依據;結算價款最終按零星用工/零星機械使用工程量(小時/工日)/(小時/臺班/月)與相應約定單價的乘積確定。零星用工/零星機械使用工程量以甲方簽署確認的零星用工簽證單/機械臺班簽證單記錄數量為準。零星用工簽證單/機械臺班簽證單經甲方專業工程師、商務經理、項目(生產)經理與乙方共同簽署并符該用工簽證單所對應現場照片(照片要求詳見零星用工/零星機械簽證單)
22、方為有效;簽字、照片不齊全不作為結算依據、單據有涂改痕跡、照片信息經人為編輯的不作為結算依據。每日不足1個工日/1臺班或發生加班,不足或超出時間按實際小時數確定和記錄。8.7全部工作通過竣工驗收后完成28日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按甲方要求的版本,并編輯成冊),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合同價款的結算;8.8 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結算資料后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結算資料經甲方確認后,雙方簽署結算會簽單;8.9乙方履約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自有人員報酬等,甲方有權從結算價款中直接扣除;8.10雙方對結算價款產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3、8.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質量完成施工,經工程項目所屬事業部生產負責人、事業部經營負責人和片區生產負責人同意,可以給予乙方結算價款的0-2%作為獎勵。第九條 索賠9.1甲方根據總承包合同向建設單位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收集、保留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甲方能履行總承包合同;9.2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9.3甲方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乙方可向甲方索賠,但不得因此停止施工作業;9.4乙方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可向乙方索賠;9.5雙方對施工質量產生爭議時,雙
24、方共同委托相關部門進行鑒定,產生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9.6 發生下列情形,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賠:(1)不可抗力的發生造成的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2)短時期停水停電造成的損失;(3)各種交叉施工引致的短期停工損失;(4)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自有人員的傷亡損失和財產損失;(5)乙方原因引致的損失。9.7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罷工、嚴重火災、洪水、泥石流、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雙方一致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9.8由于不可抗力導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但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
25、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9.9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項目經理認為乙方應當暫停工作,乙方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乙方向甲方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乙方應向甲方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第十條 違約責任10.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雙方協商解決;(2)甲
26、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雙方協商解決。10.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按暫定總價向甲方支付每日0.5%的違約金;(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承擔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經兩次以上返工或整改仍不能達到約定標準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3)乙方不能按約定保證施工作業人員、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及時到場或上述人員技能不符合約定或供應的機械、設備等不能滿足施工作業需要的,每發生一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4)施工作業過程中,乙方浪費水電,每發生一次,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27、(5)乙方保證現場人員須戴安全帽,否則,乙方按照每人次100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人員進行或參與盜竊、打架等損害甲方或建設單位利益行為的,乙方按照每人次1000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乙方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工期不予順延。10.3履約保證金的確定和支付: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3日后,提交中標價10%履約保證金(甲方應付乙方的工程款抵扣,現金、電匯、銀行保函)方可簽訂合同;履約保證金的履約責任和返還:10.3.1、履約責任(1)乙方不得在中標后就中標價格再有異議要求甲方更改,從而影響工程進度。(2)乙方
28、在工程開工到最終整體竣工驗收期間,承諾按照施工圖紙、合同條款、工程建設標準對該工程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權負責,并愿意承擔由于施工進度、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以及施工傷亡事故給甲方帶來不良影響和后果。(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忠實全面的執行本合同。確保不給工程承包人帶來聲譽、形象、經營等方面的負面影響和相應的法律糾紛,若乙方負責經營管理的所有項目導致工程承包人承擔的所有民事賠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并以履約保證金做擔保。10.3.2、返還方式(1)雙方確認,甲方在完工驗收后返還履約保證金應以乙方妥善履行履約責任并以甲方收到工程業主最終出具的工程整體完工驗收單為前提。(2)若乙方
29、未妥善履行甲方要求的履約責任,甲方有權從應付的任何款項中直接扣除乙方相應履約保證金。10.4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暫定合同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全部損失;10.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10.6如因建設單位原因導致甲方違約的,乙方不得追究甲方違約責任,雙方共同努力促使建設單位履行合同或向建設單位索賠;10.7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的行為,乙方應保障甲方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從應支付乙方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
30、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11.1如在乙方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承包合同終止,甲方應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1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11.3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11.4如因乙方原因致使施工質量、安全性與工期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11.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1、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11.6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作業成果,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11.7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乙方將依法承擔責任。第十二條 質量保修責任12.1質量保修期自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12.2發生本工程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工程損壞,乙方應自接到甲方維修通知之日起48小時內派專人到達現場維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應立即趕往現場,原則上不得超過12小時;12.3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的,甲方有權扣除質量保修金,保修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乙方應及時予以補足。第十三條 廉潔
32、條款13.1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關于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規定,堅決拒絕商業賄賂、行賄及其他不正當之商業行為;13.2前述商業賄賂是指乙方或其人員為促成交易或從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業利益或更特殊的商業待遇而給予甲方經辦部門或個人的回扣、退傭、購物折扣、禮品券、優惠券、置業、禮品、饋贈、借款或擔保、游覽或旅游、娛樂、招待、報銷票據等不正當利益;13.3若甲方人員要求乙方或其人員給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乙方應向甲方相關監察部門舉報。甲方依據乙方提供信息和相關證據查實后將及時公正處理;甲方將為乙方的舉報嚴格保密,并視情況給予獎勵;13.4如乙方系甲方人員
33、親屬,乙方應事先向甲方項目負責人說明,經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工程項目部公章方可履行合同;13.5如乙方或其人員違反以上禁止商業賄賂規定,或乙方對其涉及甲方人員親屬關系未主動說明,經甲方查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終止與乙方全部既有合作,并將乙方及乙方關聯方列入甲方禁止合作名錄。甲方認為情節嚴重的,將暫停支付所有應付賬款,通過訴訟等方式向乙方索賠,并移交司法機關按刑事案件處理。第十四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14.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
34、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14.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14.3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乙方承擔;14.4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后實施,由乙方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14.5乙方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
35、品),由乙方自行提供,另有約定除外;14.6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14.7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14.8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14.9保險事故發生時,雙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15.1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5.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