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安全措施匯編編制: 審核: 批準: 目 錄一、 營業線施工安全措施 3二、 營業線主要作業項目的勞動安全注意事項 10三、 營業線施工安全監控措施 18四、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22五、 防止挖斷損傷電纜安全措施 27六、 支架或大型腳手架安裝與拆除安全措施 28七、高處作業安全保證措施 37八、施工用電安全措施 42九、 壓力容器使用安全措施 47十、食品衛生安全措施 53營業線施工安全措施一、施工準備階段中的安全工作施工準備階段是做好施工安全基礎工作的重要階段。做好這一階段的安全工作,就為施工中的各項安全工作始終處于受控狀態創造了條件。一般講,這一階段的安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
2、根據設計交底、現場調查情況和有關施工安全的政策法規,核對設計文件、設計圖紙。由于個別工程設計周期較長,可能會出現與新實行的法規政策不符或者地質情況與設計不符,按原設計施工可能會給行車安全帶來隱患以及其他等方面的原因,需要從施工安全的角度對設計文件、圖紙進行認真復核。2.與設備管理單位共同調查確認各類地下管線、隱蔽建筑物的位里、各類建筑物的限界現狀。各類地下設施和各種限界現狀是影響施工安全的重要原因之一,施工單位必須弄清這些情況。如地下設施埋設年代久遠,設備管理單位確實無法提出其準確位置時,施工單位也應采取儀器探測、人工探測等方法進行調查,嚴禁盲目動用機械施工。3.了解掌握施工地點所在鐵路局的行
3、車組織規則、營業線施工管理辦法、相關車站的站細等有關行車和施工安全的規章及規定。施工單位在執行鐵道部有關既有線施工安全規章的同時還必須執行所在鐵路局關于行車組織、行車安全的有關規定。因此,在施工前有必要全面了解掌握這方面的要求。4.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過渡具體實施方案。在編制施工方案和施工過渡實施方案時,除按設計文件的要求之外,還必須考慮到確保營業線的行車安全。5.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建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日常安全管理檢查制度。施工安全措施除對各施工作業環節提出具體安全措施之外,還要明確管理者、檢查者、執行者等崗位的安全責任,建立日常安全例會檢查制度、事故及險情的責任追究和經濟處罰制度等。
4、6.按規定程序申報審批施工用的臨時道口、電力、通信、動火、爆破、排水等項手續。有些施工單位雖具備相應資質,但不能代替使用手續,必須到相關部門申報審批。.向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教育,必要時還應進行專門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8.向設備管理、使用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對采用幾次過渡或長期過渡施工的項目及對行車干擾較大的項目,必須事先向設備管理、使用單位進行技術交底。9.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安全協議書要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結合部安全分工、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方法、安全監督配合費用等。安全協議書簽訂后,大中型
5、項目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小型項目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后方可生效。10.向運輸部門提報長期施工封鎖慢行計劃。提前提報長期封鎖慢行計劃,便于鐵道部、鐵路局、按管理權限平衡全年施工計劃。除上述工作外,根據不同情況還有向建設單位或設備管理單位提出需要配合施工的計劃、大型施工機械或大宗建筑材料分期運輸轉線進場計劃、工程列車的各種修程計劃,還有工程列車轉移需要指導司機帶道計劃等等。二、施工作業登記施工作業登記指的是施工作業前施工單位在車站專用記錄本上將施工作業有關情況進行登記的做法,按技規第284條應在行車設備檢查登記薄即運統一46“線路道岔信號集中閉塞及通信設備檢查登記薄”內登記,該表格是鐵道部1956年
6、頒布的格式。從表格形式看,適合于行車設備發生故障現象、通知、消除等情況的填寫。后來為方便使用,一些鐵路局或分局設立了行車設備檢查維修登記薄,施工作業登記在此薄上填寫。施工作業登記的時間各局或分局可能有不同的規定,有的是點前24h,有的是前一天18:00前等,要按施工所在路局或分局的規定辦理。施工作業登記是車站值班員向行車調度索取施工命令號或開通命令號的依據。施工作業登記表上填寫的具體內容因專業的不同、施工項目不同而不同,但歸納起來應有以下方面:1.登記時間(年、月、日、時分)。2.施工內容及其影響范圍。具體包括施工項目、旅工日期和時間、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慢行條件、配合監護單位等。如果點內有工
7、程列車進入施工范圍也要將有關情況登記。3.施工單位駐站員或登記員簽名。4.車站值班員填寫施工給點命令號、起止時分并簽名。5.施工負責人姓名。6.施工結束,設備開通使用前,根據施工后設備狀況,應登記開通時間、范圍、開通條件(慢行速度、時間)等。7.車站值班員填寫開通命令號、時間并簽名。營業線施工實行一點一令,施工作業登記也是一點一登記。時間一律采用24小時制。施工作業登記是車站保存的涉及行車安全的書面記錄資料,需要認真嚴肅對待。施工單位應了解施工所在路局的規定,弄清格式和填寫的具體內容要求,及時認真地履行有關登記手續。三、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工作是整個施工安全最重要的環節,由于每
8、一處施工的具體情況不同,不可能將所有情況一一說明,下面將一些常見的通用工作內容分別敘述如下。1.利用列車間隔施工:(1)選派經培訓考試合格發證后的勝任人員擔任駐站聯絡員和工地防護員。其工作程序執行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的規定。(2)施工過程中必須確保列車能隨時以規定速度安全通過施工現場。一旦發生意外,必須中斷行車時,按技規有關規定設好防護,并通知兩端車站封鎖區間,遇有列車開來時,及時將列車攔停在故障地點以外。2.利用封鎖線路進行施工作業:(1)按規定設好駐站聯絡員和工地防護員。(2)按照放行列車條件和有關規定,做好封鎖線路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嚴禁擴大準備作業范國特別要注意確保封鎖前最后一趟列車安全通過
9、施工現場。(3)由駐站聯絡員根據批準的施工方案,通過車站值班員向列車調度員申請發布封鎖區間的命令,并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上辦理登記手續。在明確得到封鎖區間的調度命令后,施工負責人首先下達設好各項防護措施的命令,然后下達開始封鎖線路進行施工的命令。(4)在雙線地段進行封閉線路施工時應隨時檢查作業人員和各種材料機具是否侵入鄰線限界。(5)封鎖結束開通區間前,施工負責人應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的安全監督員全面檢查線橋等行車設備是否達到開通的條件,材料、機具是否撤除限界之外并且不侵入鄰線,工程列車是否全部撤離封鎖區間,然后先下達撤除停車防護措施的命令,再下達開通區間的命令。駐站聯絡員在行車設備檢查登記薄
10、上辦理消記手續后,由列車調度員下達開通區間的命令。(6)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開通區間時,施工負責人必須提前向車站值班員并通過車站值班員報告列車調度員,同時組織力量盡快開通區間。(7)利用封鎖區間進行爆破作業時,開通區間前除全面清除影響行車的障礙物外,還必須確認沒有啞炮,方可開通區間。(8)利用封鎖區間進行破壞線路穩定性的作業開通之后,必須留有足夠人員進行線路巡養。(9)利用封鎖線路或停電進行多專業多單位參加的較大規模的施工時,必須指定一個施工單位負責辦理封鎖登消記手續,嚴禁多頭辦理登消記手續。(10)對施工過渡的臨時設備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其正常使用,對預先不能壓道的調邊地段,開通首
11、列不允許由客車擔當,并按規定慢行。(11)對聯鎖設備進行安裝調試時,必須遵守一人指揮、一人操作、一種方式控制道岔的施工原則。3.采用便線、便橋施工架設作業時:(1)設專人負責對便線便橋和施工架設上的線路進行檢查保養維修,做到臨時補修不過夜。(2)設專人對便橋、施工架設等臨時結構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和薄弱處所。(3)經常對便線路基、便橋、橋頭路基、施工架設基礎等薄弱環節進行重點檢查。當上述設備因需要必須渡汛時,還必須保證其汛期安全。4.與營業線相鄰修建復線,或在營業線進行路基防護工程施工,鋪設各類管線、修建各種建筑物時:(1) 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各類機具材料運輸工具侵入限界。(2)施工過
12、程中必須保持線路兩側排水系統處于正常使用狀態。(3)采取可靠措施,有效防止破壞路基穩定,破壞調節河流建筑物等問題的發生。(4)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挖斷電纜。(5)采用爆破施工對營業線行車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辦理封鎖線路手續,嚴禁施工單位擅自利用列車間隔進行爆破作業5.施工中應盡量避免損壞營業線行車設備。確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或影響部分設備正常使用時,必須經有關單位批準,并配合施工。施工結束后立即恢復。6.加強勞務工的管理。參加營業線施工的勞務工必須由正式職工帶領。對勞務工要進行安全培訓、法制教育,加強治安管理,先培訓,后上崗。營業線施工的軌道、橋隧、信號、接觸等技術復雜、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項目,
13、嚴禁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勞務工不能擔任營業線施工的爆破工或施工安全防護員等工種,不準單獨使用各類作業車輛。由于對勞務工使用管理不嚴造成行車事故的,列施工單位責任事故,追究施工單位責任。7.加強危險品運輸存放和使用的管理。8.施工單位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研究布置安全工作,施工單位的安質部門應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問題和隱患,并督促其整改。營業線主要作業項目的勞動安全注意事項 一、線路作業人員作業及安全避車 1、特快旅客列車到達施工地點前10min,必須停止影響列車安全運行的施工,且人員、設備等應撤至距鋼軌頭外側2m以外,旅工機械、物料堆碼必須放置牢固。 2、不得利用特快
14、旅客列車與前行列車的間隔進行施工。 3、在規定利用動能闖坡的區間施工,列車運行速度在120km/h及其以下線路,其防護距離自施工地點最外方第一個響墩間不得少于1100mm。在區間或站內正線作業來車時,作業人員應在距離本線不少于800m,鄰線不少于500下道避車。 4、在區間或站內正錢作業來車時,慢行條件下可距離本線來車500m下道避車鄰線可不下道,但必須停止作業并注意本線來車。 5、在站內其他線作業來車時作業人員應距離本線列車不少500m下道避車;鄰線可不下道但必煩停止作業。 6、嚴禁作業人員跳車、鉆車、扒車和由車底下、車鉤上傳遞工具材料。休息時不準坐在鋼軌、軌枕頭及道床邊坡。繞行停留車輛時其
15、距離應不少于5m,并注意車輛動態和鄰線開來的列車。 二、在鐵路正線或到發線附近進行橋梁施工時的主要注意事項 1、正線和到發線附近,應設專人防護,施工人員應切實注意防護信號。當有列車通過時,必須離開作業地點。 2、在橋梁上施工,列車通過時,應離開橋梁或站在避車臺內,在較長的橋上施工,應設專人防護。 三、在行車線施工,施工人員應執行的人身安全五條規定 1.不得在軌道上行走,如在兩旁路肩行走時,所扛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2.橫過車站股道或通過無人看守道口時,應止步瞭望,確認兩端均無列車開來時方準通過。 3.不得在車底下避雨乘涼、從車底下鉆過或遞送工具。 4.列車開動時嚴禁抓車、扒車、跳車。 5.冬季施
16、工不得戴無孔遮耳防寒帽。 四、爆破作業安全防護 (一)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及爆破作業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爆破物品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破作業安全規程規定。 (二)爆炸物品存儲、運輸(人力、車輛)、使用 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爆炸物品單位的主要領導人負責。 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爆炸物品的單位,必須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教育職工群眾嚴格遵守,并根據需要設置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員。 爆破材料庫必須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要求,必須有良好的通風和防爆照明設備。 由庫房往工地或由工地回庫房徒步運送
17、爆破材料,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運送。搬運炸藥與拿雷管人同一路行走時,應相距50m以上。 (三)爆破作業安全措施及安全防護1.既有隧道改建爆破后,必須進行檢查和妥善處理,方可通知車輛開通線路,8項檢查內容是:(1)線路上部建筑(鋼軌、扣件、軌枕等)是否完好;(2)線路狀態(方向、水平、軌距、接頭和道釘)是否正常;(3)外軌撐是否松動;(4)工作臺和支護是否變形侵入限界;(5)部圍巖有無松動危石;(6)機具材料和爆破揚棄的石碴,是否侵入行車限界;(7)有無啞炮和殘余炸藥;(8)爆破器材已撤出洞外。2.臨近行車線進行爆破作業,必須遵守以下6項規定:(1)應在封鎖線路時間內進行;(2)凡濃霧、暴雨、雷電
18、等惡劣天氣均不得進行露天作業,夜間作業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和可靠的安全措施;(3)受爆破影響的既有設備必須在開工前遷移或做好防護,并對爆破后棄碴有可能覆蓋線路的地段妥加保護;(4)不得采用火花起爆,在已通電的電氣化區段嚴禁使用電雷管;(5)放炮前由工點負責人指派專人檢查符合安全要求后,并待防護工作一切就緒可發出點炮信號;(6)放炮后立即清理線路上的泥碴和邊坡上松動石塊,確保行車安全。3.爆破作業安全防護有關要求爆破作業,必須由經過考試合格的爆破員擔任。接觸網、變電所爆破作業不應使用黑火藥和電雷管。在鐵路路基、橋梁、房屋、等重要建筑物及通信信號設備附近進行基坑爆破時,嚴禁放大炮,并根據安全距離要求、
19、坑深入地質情況決定裝藥量,但一次裝藥量不得超過兩管,同一孔位的爆破不得超過兩次。在距運營的接觸網5m內進行爆破作業時,應先向電調申請停電后,方可作業。臨近行車線進行爆破作業,在已通電的電氣化區段嚴禁使用電雷管。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規程。要有專人負責指揮;在危險區的邊界,設置警戒崗哨和標志;在爆破前發出信號,待危險區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后,始準爆破。爆破后,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才能發出解除警戒信號。爆破作業時,裝完炮眼到起爆的間隔時間不宜大于10min,起爆后如確認炮已響完,于最后一響5min后發出解除警戒信號和撤除警戒人員。 五、橋(涵)施工作業安全防護(一)橋梁作業
20、安全防護1.橋梁作業安全防護開挖建筑物基坑和刷坡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有:(1)開挖基坑時,邊坡的坡度必須按照設計要求,按放好的邊坡線從上向下開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2)遇有滑層、裂紋、浸水等情況,基坑壁必須用支撐木支撐或改緩邊坡;(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4)在同一坡面相對的上下方,不得上下同時開工,不得在上層挖土時下層運土;(5)圬工鑿除或人工打眼兩人配合作業時,應佩戴防護眼鏡,禁止面對面或戴手套打錘,掌釬時應配帶防護手套。2.鋼梁鉚接作業安全防護禁止在腳手架上試打鉚釘槍。使用鉚釘槍打銷釘和過沖時,應呼喚應答,防止過沖傷人。換裝鉚釘槍風彈時不準對人,停用鉚
21、釘槍時,必須帶好安全環。非風動機具操作人員,不準動用鉚釘槍。鉚釘爐應放在適當位置,放在橋上時,必須設防火盤,列車通過時蓋上防火罩,完工后必須熄滅爐火,撤出橋外。3.橋隧作業安全防護有關要求在既有線橋梁、隧道作業,必須按規定設置防護,列車接近時必須按規定下道,迅速撤離橋隧或進人避車臺(洞)。在高處、陡坡立體交叉作業時,必須戴上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繩),掛牢安全網。橋涵增建與改建項目的橋涵主體工程施工時,應在橋涵上方的路基上設專人看守防護,以防落石傷人。既有線改建橋梁,舊墩臺需鑿除時,不宜采用爆破法施工,施工人員鑿除混凝土時,必須戴護目鏡。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志。危險地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
22、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場地狹小、行人和運輸繁忙的地段,應設臨時交通指揮。開工前應按規定修建人行和運輸便道,經常養護,保持暢通。人行道的寬度一般不得小于1m,特別困難地段不得小于0.6m。在陡坡上應挖臺階,每臺階的高度為0.200.25m,寬度不小于0.3m;在“之字形轉彎處應設置不小于1mlm的平臺,并按需要設置欄桿和加鋪防滑材料。鏟運機運土道路應設在施工場區以內,與城鄉公路分開嚴禁其他車輛及行人通行。如必須行經城鄉公路或與其交叉時,應設立各種警告標志,并應設專人看守,指揮交通。鏟運機運土道路嚴禁與既有鐵路平面交叉。4.橋(涵)隧其它作業安全防護高處作業要使用專門的用具傳遞
23、工具、零件和材料等,要系牢安全帶。不得拋擲傳遞,高處作業人員遇有雷雨、大雪、濃霧或風力六級以上等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在地面3m以上的高處及陡坡上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或安金繩,不準穿帶釘或易溜滑的鞋。安全帶、安全繩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須詳細檢查,段(隊)每半年應做一次鑒定。水上作業應有救生圈、救生衣或救生船等設備。下水作業前,應觀測水深及流速,并選派會游泳的人員擔當水中作業,其連續工作時間應遵守下列規定:水溫在5-15時和水溫在16-25時分別不得超過1h和2h。野外作業在酷暑、嚴寒季節應采取切實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凍傷和煤氣中毒。野外作業遇雷雨時,作業人員應放下手中的
24、金屬器具,迅速到安全處所躲避,嚴禁在大樹下、電桿旁和涵洞內躲藏。(二)橋涵頂進作業安全措施及防護1.線路、橋隧等設備施工時,施工領導人必須遵守以下五項規定:(1)指派的防護員必須是責任心強,具有安全生產知識,熟知防護方法,身體健康,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路工。(2)施工前,應按審定的方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除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外,并要確認信號備品、機具、材料齊全完好,封鎖或慢行命令無差錯,防護已設好,各項安全措施已落實,方可發布施工命令。(3)施工中,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作業,隨時掌握進度與質量,監督施工人員執行各項安全規定,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經常保持與防護員之間的聯系;(4)開通線路前,要認真進
25、行質量檢查,確認線路設備狀態達到放行條件,材料機具不侵入限界,做好記錄。(5)列車通過后,要組織復查整修,確認線路、橋隧等設備已達到規定要求并做好記錄后方準收工。2.既有線增建橋涵施工中,便橋架設按照要求應做好以下五項工作:(1)既有線挖空枕木后當列車通過時,應用枕木頭將枕木墊實。(2)連續三根枕木被挖空時,必須用扣軌加固線路,而后方可繼續施工。(3)枕木垛有扣梁的構件在架設后,各部尺寸得超限。(4)在自動閉塞區段施工時,應做好絕緣工作。工具、撬棍等導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鋼軌。(5)在無縫線路區段施工,應對線路進行放散。否則應將施工范圍內無縫鋼軌線路臨時換鋪為普通鋼軌,然后進行加固。3.鐵路行車
26、地段軌下路基開挖應遵循以下六項要求:(1)對需要扣軌、吊軌的數量,開挖長度,限界要求,支檔設施,施工程序,地下原有管線的處理棄土、材料的堆放場地,運輸方案,車輛走行的速度等,均應周密設計安排,并向有關作業人員交代清楚。(2)施工作業預先應和工務部門商定,并派人對線路進行監護。工地須備有各種停車防護信號,以防萬一。(3)支撐應緊跟開挖,在每次列車通過后、放炮后及雨后均應檢查支撐及防護板的變形和損壞情況;更換支撐時應先裝上新的,再拆下舊的。(4)列車通過時,軌下作業人員必須暫時避開。(5)施工過程中,排水系統應保持暢通。(6)開挖地段設專人檢查、看守,如發現有坍塌或線路狀態有變化對行車有影響,必須
27、在線路恢復到良好狀態后,方可放行列車。4既有線橋涵頂進挖土作業必須遵守以下六項規定:(1)嚴禁掏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2)列車通過時嚴禁挖土;(3)機械設備發生故障時不得挖土;(4)頂進暫停期間不得挖土;(5)雨天不得挖土;(6)開挖面應設上下扶梯,施工人員在高處作業應系安全帶。5.橋描頂進施工,施頂時非操作人員應撤離工作坑,嚴禁施工人員接近或跨越頂鐵。頂鐵長度超出4m時,應加設橫梁,已經就位的頂鐵上不得站人。營業線施工安全監控措施一、 嚴格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編制、審定及報批程序。工程開工前,根據每項工程特點和現場實際情況,進行全面詳細的現場調查。根據工程工作量、施工可能影響
28、行車的范圍和時間、技術難易程度、作業步驟和程序等方面,必須制定科學嚴禁的、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計劃和施工方案。營業線施工必須納入車站安全聯防聯控體系,接受行車部門和設備管理單位的監督。二、 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全面交底,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嚴禁盲目施工。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及技術人員必須將安全措施、操作規程、技術標準、施工程序、質量要求以及應注意的問題等向施工人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 結合落實安全技術方案組織培訓學習,對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學習教育,讓參與施工的所有人員嚴格遵守施工作業紀律;了解釋施工地段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掌握營業線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安全防護和自我技術
29、技能以及材料、機具的安全使用常識。三、 嚴格營業線施工的登銷記制度凡占用線路或影響行車設備正常使用的作業,均應嚴格履行施工要點程序。根據施工計劃內容,按規定程序和步驟,進行相應的登記和要點手續。在施工前提前到所屬車站進行登記,在取得行車調度命令或車站的同意,辦理妥當相關手續后,方可正式進行施工作業。并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開通或恢復常速時,必須提前通過車站值班員向行車調度提出延長施工封鎖時間或繼續限速的申請。營業線各類施工作業杜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和盲目蠻干的行為。嚴禁臆測行車進行施工作業。嚴禁未經行車調度和車站同意提前上線作業或擅自施工。未經行車部門或調度允許,嚴禁占用行
30、車線路、干擾行車秩序和影響行車設備的正常使用。四、 嚴格遵守營業線施工安全防護制度 營業線各類施工,不論影響行車的范圍大小和時間長短,都必須遵循“先防護后施工”的原則,按規定的標準和程序設置或撤除防護。防護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學習,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五、 加強施工機具材料和車輛的管理臨近營業線施工的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及各類作業機械和運輸車輛等均應設專人防護,并且設置醒目的限界標志,防止鏟斗、吊臂等調頭、轉體時侵入限界。在提速區段人員應在3M以外避車。堆放的片石、枕木等材料必須保持在距鋼軌頭部外側2M以上。數量較大的材料堆放必須有加固措施,必要時派人看守。跨線抬運路料必須設防護
31、并派駐站聯絡員,及時下道避車,撤離限界,禁止搶點和冒險作業。各類施工作業必須堅持“料具不侵限,人員不擋道”的原則。六、 嚴格控制三個安全關鍵環節。(1)、封鎖線路施工前和限速地段禁止“四超”作業(超計劃準備、超范圍準備、超前準備、超量準備)。(2)、點中加強對鄰線的安全防護,禁止兩線間人員避車和存放材料機具。(3)、點后嚴格檢查,確保工程質量。質量不達標,嚴禁強行開通和冒險放行列車。七、切實加強暫管、代管行車設備的養護維修。(1)、凡未交接和暫管的線路、橋涵和“三電”設備,要認真及時檢查維修。要組織專門人員,專人負責,盯崗到位。堅持“趟趟檢查、列列整修”的原則,及時消除設備的不良狀態。(2)、
32、在雨季及惡劣氣候條件下,對線路、道岔、橋梁、路基及護錐等要增加檢查維修班次。堅持線路設備“三檢制”,以水為令,見雨上崗,水害威脅較大的地段要落實搶險預案和領導盯崗值班安全責任制。配備充足的防洪防汛人員和物資,并實行全天候監控。(3)、在進行營業線增建、擴建、改建線路橋涵時,對原有的路基、墩臺、翼墻等設備,提前作好防護、加固和支護。避免引起路基下沉、線路變形及積水沖刷等,減少對營業線的影響。八、落實防止損壞電纜和行車設備的各項措施。影響施工的既有行車設備,必須積極主動聯系有關單位及時改建或遷移,嚴禁擅自遷移和損壞。在用的行車設備,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并有設備管理單位進行配合。對于不明的
33、電纜和其他行車設備,禁止自行處理,并作好支護和防護工作。九、嚴格干部盯崗把關制度。認真落實干部逐級負責制,將安全職責明確到人,精心組織,全面負責。凡屬要點進行的關鍵危險工序,必須有相應的領導和負責人到現場盯崗值班,組織指揮,監督檢查,嚴格管理,協調各單位部門的工作,進行安全把關,確保萬無一失。 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為確保工程建設正常有序的順利開展,在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的同時現場的安全防護是尤其重要的組成部分,為降低或減少各種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主要從施工用電,起重吊裝,防火,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臨邊、臨水,機械傷害等幾個方面進行。一、用電安全措施
34、1.所有電氣機械,電氣設備,均采用保護接零,專用“PE”保護接線與現場接地裝置可靠連接。接地裝置現場不少于三組接地電阻不大于4。保護接零“PE”線從總配電箱至分配電箱截面面積不少于10 mm2,分箱至設備不少于2.5mm2,銅芯線多股絕緣線。 2.施工現場用電系統采用“TN-S”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安全要求,總配電箱沒有符合要求的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150mA/S,設備開關箱裝置設動作電流小于30mA/S,設備開關箱裝設動作電流小于30mA/S保安器。 3.所有配電,用電開關箱用電開關箱,均采用五線制。 4.所有電氣設備線路的安裝、調試、維修均由持證上崗的電工維修人員負責。 5.在施工現場用電
35、部位如變壓器、配電柜、配電箱懸掛安全警示標語,設置安全防護欄桿,標明開關用途。 6.線路檢修時要進行驗電,不能帶電作業,要正確使用電工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帶電作業時要有專人看護,開關箱懸掛“線路檢修,停止合閘”標志。7.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別落實到人,詳細到操作機械人員對開關箱內的螺帽保護蓋,保險絲,不丟失、不損壞、隨時保持正確完好 8.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用電作業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培訓教育。考核合格者,持證上崗,二次考核不合格者,調離工作崗位。二、起重吊裝安全措施 1.進行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
36、,嚴禁酒后作業。 2.做好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詳細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順序,并告訴所有參加作業人員,明了自己的作業內容及安全區域,專人監督安全生產,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作業區域。 3.檢查索具,工具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統一指揮信號,劃分安全區域,專人監督安全生產,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作業區域。 4.作業時,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設備性能,起重大小,多少進行試吊,確定吊點中心,保證平衡起吊就位,嚴禁超重吊裝,對不明重量物體應查清重量,并向有關指揮人員匯報批準后按預定方案作業。 5.起吊時,吊臂下和吊件及吊臂的回轉范圍內嚴禁無關人員停留或通過。 6.多吊點吊裝時,必須防止吊件受力不均勻遭受破壞。應根據吊裝工藝及
37、吊裝措施進行吊裝。 7.起吊時,吊件上禁止放置或懸掛零星物件。 8.吊裝期間遇有大風、大雪、大雨禁止進行吊裝工作,夜間施工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9.嚴禁將重物長時間懸吊空中,當作業中休息或離開應將吊臂歸位。 10.當施工現場有多臺吊裝設備同時作業時應制定詳細的防碰撞措施。三、防火安全措施 1.電氣防火: 合理配置、規劃,安裝各種保護裝置,對電路和設備的過載,失壓,漏電、短路故障進行可靠保護。 .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得隨便使用火源。在電器裝置相對集中的地點,如配電室、發電機室等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并禁止煙火。 加強電氣設備相間和極地間絕緣,防止閃爍。設置合理的防雷,
38、避雷措施。 嚴禁帶負荷停,送電。 在易燃易爆場所選用防爆電氣設備。 2.現場防火 劃分重點防火區域,專人負責重點部位,在重點部位配置足夠的泡沫滅火器材,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在重點部位設立防火管理制度,設立防火須知牌,懸掛安全警示標語。 重點部位附近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動火。 對員工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在重點部位安排專人值班、看守,并定期不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特別是重要部位。 現場設吸煙室,嚴禁在禁火區使用煙火。 3.生活區防火宿舍內嚴禁任何人在床鋪上吸煙,宿舍內設專人負責監管防火。宿舍內不得安裝大于60W的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生火做飯,不得使用鎢燈照明。 使用電褥子和電風扇有專門電工安
39、裝插座。 4.電氣焊作業 割焊作業地點要制定安全防火措施,配備有消防器材,專人監督,嚴格執行審批動火手續。 作業地點下方或周圍有易燃物品,先清理干凈或采取隔離措施后作業。.庫房防火嚴格按照要求建立庫房安全管理制度,各種材料按種類、性質分庫堆放。對庫房管理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在庫房外懸掛醒目的防火安全警示標語,庫房重地嚴禁煙火、閑人免進等,設置防火專用器材,器材任何人不能挪作他用。庫房用電要采用防爆器具,防止用電引起火災事故。 四、防物體打擊安全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2.上下交叉作業設置雙層防護隔板。 3.對下方有行人
40、通過的門口,通道搭設安全通道防護棚。 4.上下物件須用繩或專門容器拉上送下,不得扔擲。 5.拉縫部位用磚或木板封嚴密,防止落物傷人。 五、防高處墜落、臨邊、臨水安全措施1.高處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系好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2.臨邊、臨水要按要求做好防護,設立醒目的警示標語。3.所有使用于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拆除或挪做它用。 六、防機械傷害安全措施 1.機械操作嚴格按照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械的傳動部位要有符合規定要求的防護罩,設備的燈光、制動、方向等要經常檢查,設備不準帶病作業,要做好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修等。 2.機械設備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經常進行安全學
41、習及考核,對違規、違章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經再教育不合格的操作人員調離或換崗。3.經常上路抽查機械設備,檢查各種性能及保護裝置是否可靠。 防止挖斷損傷電纜安全措施電纜是信息、通信傳輸的重要途徑。損壞電纜將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為確保電纜暢通無阻,特指定本措施。1、在既有線鐵路、公路旁施工,不論地面有無電纜埋設標志樁,施工單位均要在開工前與鐵路電務、鐵通公司、地方等部門聯系,共同確認作業地段是否埋設有電纜。2、作業區域埋設有電纜時,開挖前必須請電纜產權單位對電纜位置進行儀器探測,并用木樁和白石灰做出記號,在確認埋設電纜具體位置后,繪出簡圖,雙方確認。 3、進行試探性掘挖,以人工開挖縱、橫向的探
42、測溝,進一步了解復雜特殊地段及咽喉區的電纜敷設情況。4、對已挖出的電纜、管線必須采取保護措施。需架空的電纜,不可用槽鋼和角鋼防護,必須用空心塑料捆扎包裹,每隔3-5米用埋設穩固的鋼管進行支撐。支撐鋼管要設防撞警示標志,電纜上要掛設醒目的黃布條,以防被穿越車輛碰撞。 5、嚴格機械設備的使用管理。專人頂崗監護指揮,做好安全防護和技術指導。禁止在電纜經路左右各一米范圍內進行機械挖掘和鏟推土作業。不準在電纜埋設較淺的地面上傾卸重物和過往車輛。6、施工中必須請電纜、管線產權、維修單位到場協助,認真做好搶修準備,減少對運輸的干擾和影響。7、嚴禁在接近地下電纜、管線線路左右各5米的地面進行鉆探、挖土、堆土及
43、壓路等機械化作業,并禁止堆放笨重物品、垃圾、棄碴等,或傾倒含酸、堿、鹽類的物品。支架或大型腳手架安裝與拆除安全措施第一章 一般規定第一條 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第二條 支架或大型腳手架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有針對性,能有效地指導施工,明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中應有受力分析,并得到監理工程師批準。第三條 腳手架搭設應符合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及其實施意見(試行),架上作業應符合項目部高處作業安全保證措施的要求。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中的移動支架造橋或其他大型腳手架的安裝與拆除工作,其它簡易腳手架作業可參照執行。第
44、五條 積極使用碗扣式鋼管腳手架,支架盡量采用鋼管柱或型鋼構造柱,淘汰鋼管扣件式支架或大型腳手架。腳手架嚴禁鋼木、鋼竹混搭,嚴禁不同受力性質的外架連接在一起。第二章 腳手架安全要求第六條 鋼管腳手架基礎平整夯實,砼硬化,落地立桿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砼地坪、砼預制塊上,設縱橫相連掃地桿。立桿基礎外側設置截面不小于2020cm的排水溝,并在外側設80cm寬以上砼路面。第七條 腳手架與建筑物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垂直方向不大于4m設一拉結點。拉結點在轉角和頂部處加密,即在轉角1m以內范圍按垂直方向不大于4m設一拉結點,頂部80cm以內范圍按水平方向不大于7m設一拉結點。第八條 立桿間距與剪刀撐。鋼管腳
45、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于2m,其余不大于1.8m,立桿縱距不大于1.8m,橫距不大于1.5m。如搭設高度超過25m須采用雙立桿或縮小間距的方法搭設,超過50m應進行專門設計計算。架子轉角處立桿間距應符合搭設要求。腳手架外側設置剪刀撐,由腳手架端頭開始按水平距離不超過9m設置一排剪刀撐,剪刀撐桿件與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連續設置。設置時與其他桿件的交叉點應互相連接(綁扎),并應延伸到頂部大橫桿以上。嚴禁搭設單排腳手架。第九條 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1、25m以下建筑物的外腳手架除操作層以及操作層的上下層、底層、頂層必須滿鋪外,還應在中間至少滿鋪一層。25m以上建筑物的外架應層層鋪設腳手片
46、。2、滿鋪層腳手片必須垂直墻面橫向鋪設,滿鋪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滿鋪處必須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3、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扎不少于4點,要求綁扎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腳手片完好無損,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4、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且應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里側,不宜將網圍在各桿件的外側。安全網應用不小于18#鉛絲張掛嚴密。 5、腳手架外側自第二步起必須設1.2m高同材質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頂排防護欄桿不少于2道,高度分別為0.9m和1.3m。第十條 交底和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應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交底
47、雙方履行簽字手續。2、腳手架搭設后由單位組織分段驗收(一般不超過3步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表中應寫明驗收的部位,內容量化,驗收人員履行驗收簽字手續。驗收不合格的,應在整改完畢后重新填寫驗收表。腳手架驗收合格并掛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3、腳手架應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并按要求填寫檢查表,檢查內容量化,履行檢查簽字手續。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使用單位每半月至少檢查一次。第十一條 小橫桿應設置在大橫桿的下方,兩端各伸出立桿凈長度不少于10cm,并應盡量保持一致。第十二條 鋼管腳手架立桿必須采用對接,大橫桿可以對接和搭接,剪刀撐和其他桿件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40cm,且不少于二只扣件緊固。
48、相鄰桿件搭接、對接必須錯開一個檔距,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得超過50%。第十三條 所用材料應有出廠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并統一涂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鋼管腳手架搭設使用的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采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松、砂眼等鍛造缺陷,貼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于5mm。底排立桿及掃地桿均漆紅白相間色。第十四條 通道 1、外腳手架應設置上下走人斜道,附著搭設在腳手架的外側,不得懸挑。斜道的設置應為來回上折形,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轉角處平臺面積不小于3m2。斜道立桿應單獨設置,不得借用
49、腳手架立桿,并應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個縱距設一連接。 2、斜道兩側及轉角平臺外圍均應設1桿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并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3、斜道側面及平臺外側應設置剪刀撐。 4、斜道腳手片應采用橫鋪,每隔20-30cm設一防滑條,防滑條宜采用4060mm方木,并多道鉛絲綁扎牢固。 5、外架與各樓層之間應設置進出通道,坡度不大于13,寬度不小于1m,通道宜采用木板鋪設,兩邊設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并固定牢固。 6、斜道和進出通道的欄桿、踢腳桿統一漆紅白相間色。第三章 支架安裝與腳手架搭設第十五條 腳手架搭設作業時,應按形成基本構架單元的要求逐排、逐跨
50、和逐步地進行搭設,矩形周邊腳手架宜從其中的一個角部開始向方向延伸外搭設,確保已搭部分穩定。第十六條 支架安裝嚴格按作業指導書進行,并按規定做好堆載預壓。第十七條 搭設作業,應按以下要求作好自我保護和保護好作業現場人員的安全:1、 在架上作業人員應穿防滑鞋和佩掛好安全帶。2、 保證作業的安全,腳下應有必要數量的腳手板,并應鋪設平穩,且不得有探頭板。當暫時無法鋪設落腳板時,用于落腳或抓握、把持的桿件均應為穩定的構架部分,著力點與構架節點的水平距離應不大于0.8m,垂直距離應不大于1.5m。位于桿接頭之上的自由立桿不得用作把持桿。3、 架上作業人員應作好分工和配合,傳遞桿件掌握好重心,平穩傳遞。不要
51、用力過猛,以免引起人身或桿件失衡。對每完成的一道工序,要認真檢查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4、 作業人員應佩戴工具袋,工具用完后要裝于袋中,不要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傷人。架設材料要隨上隨用,以免放置不當時掉落。5、 每次收工以前,所有上架材料應全部清理好,不要放在架子上,要形成穩定的構架,不能形成穩定構架的部分應采取臨時撐拉措施予以加固。在搭設作業進行中,地面人員應避開可能落物的區域。第十八條 腳手架立桿的基礎應平整夯實,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和穩定性。設于坑邊或臺上時,立桿距坑、臺的上邊緣不得小于1m,且邊坡的坡度不得大于土的自然安息角,否則,應作邊坡的保護和加固處理。腳手架立桿之下必須設置墊板。第十九
52、條 臨近公路或臨街防護視具體情況可采用:1、安全立網、竹笆板或逢布將腳手架的臨公路或臨街面安全封閉。2、視情況設安全通道。通道的頂蓋應滿鋪腳手板或其它能接落物的板篷材料。篷頂臨街一側應設高于蓬頂不小于1m的墻,以免落物又反彈于街上。第二十條 人行和運輸通道的防護:1、貼近或穿過腳手架的人行和運輸通道必須設置板篷。2、上下腳手架有高度差的入口應設坡度或踏步,并設欄桿防護。第四章 架上作業安全注意事項第二十一條 架上作業時的安全注意事項: 1、 作業前應注意檢查作業環境是否可靠,安全防護設置是否齊全有效,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2、 作業時應注意隨時清理落在架面上的材料,保持架面清潔,不要亂放材料,工
53、具,以免造成掉物傷人。3、 在進行撬、拉、推等操作時,要注意采取正確的姿勢,站穩腳根,或一手把持在穩固的結構或支持物上,以免用力過猛身體失去平衡或把東西甩出。在腳手架上拆除模板時,采取必要的支托措施,以防抗拒下的模板材料掉落架外。4、 當架面高度不夠、需要墊高時,一定要采用穩定可靠的墊高辦法,且墊高不要超過50cm;超過50cm時,應按搭設規定升高鋪板層。在升高作業面時,應相應加高防護設施。5、 在架面上運送材料經過正在作業中的人員時,要及時發出“請注意”、“請讓一讓”的信號。材料要輕,不許采用傾倒、猛磕或其他匆忙缷料方式。6、 嚴禁在架面上打鬧嬉戲耍、退著行走和跨坐在外防護橫桿上休息。不要在
54、架面上搶行、跑跳,應注意身體不要失衡。第二十二條 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作業點要配有消防水桶,其下部有易燃物時,應有隔離措施,并派人監護,一旦著火,及時予以撲滅。第二十三條 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基本結構桿件和連墻件,因作業的需要必須拆除某些桿件和連墻點時,必須取得施工主管和技術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第二十四條 架上作業時,不要隨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沒有安全設施的,必須補設,才能上架進行作業。第五章 腳手架拆除第二十五條 腳手架拆除作業前,應制訂詳細的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拆架程序應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則,即先拆拉桿、腳手板、剪刀撐、斜撐,而后拆小橫桿、大橫
55、桿、立桿等(一般的拆除順序為:安全網欄桿腳手板剪刀撐小橫桿大橫桿立桿)。一定要按照先上后下、先外后里、先架面材料后構架材料、先后結構件和先結構件后附墻件的順序,一件一件地松開聯結,取出并隨即吊下。第二十六條 拆卸腳手板、桿件、門架及其它較長、較重、有聯結的部件時,必須要多人一起進行。禁止單人進行拆缷,防止把持桿件不穩、失衡而發生事故。拆除水平桿件時,松開聯結后,水平托持取下。第二十七條 多人或多組進行拆缷作業時,應加強指揮,不能不按程序進行的任意拆缷。第二十八條 因拆除上部或一側的附墻拉結而子不穩時,應架設臨時撐拉措施,以防因架子晃動影響作業安全。第二十九條 嚴禁將拆的桿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拋擲。
56、已吊至地面的架設材料應隨時運出拆缷區域,保持現場文明。第三十條 不準分立面拆架或在上下兩步同時進行拆架。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拆立桿時,要先抱住立桿再拆開最后兩個扣。拆除大橫桿、斜撐、剪刀撐時,應先拆中間扣件,然后托住中間,再解端頭扣。所有連墻桿等必須隨腳手架拆除同步下降,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第三十一條 拆除后架體的穩定性不被破壞,如附墻桿被拆除前,應加設臨時支撐防止變形,拆除各標準節時,應防止失穩。第三十二條 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鋼管的高度(約6米)時,應先在適當位置搭臨時拋撐加固,后拆連墻件。第三十三
57、條 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措施:1、拆架前,全面檢查待拆腳手架,根據檢查結果,擬訂作業計劃,報請批準,進行技術交底后才準備工作。2、架體拆除前,必須察看施工現場環境,包括架空線路、外腳手架、地面的設施等各類障礙物、地錨、纜風繩、連墻桿及被拆架體各吊點、附件、電氣裝置情況,凡能提前拆除的盡量拆除掉。3、拆架時應劃分作業區,周圍設繩綁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應設專人指揮,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4、拆除時要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扣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5、在拆架時,不得中途換人,如必須換人時,應將拆除情況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6、每天拆架下班時,不應留下隱患部位。7、拆
58、架時嚴禁碰撞腳手架附近電源線,以防觸電事故。8、所有桿件和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準在桿件上附著扣件或兩桿連著送到地面。9、所有的腳手板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以防腳手板和垃圾物從高處墜落傷人。10、拆下的零配件要裝入容器內,用吊籃吊下;拆下的鋼管要綁扎牢固,雙點起吊,嚴禁從離空拋擲高處作業安全保證措施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發生,保證施工安全,依據建筑法和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制定本措施。第二條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統稱為高處作業。第三條 本措施適用于京滬高速鐵路施工中的腳手架上作業、各類登高作業及洞口臨邊作業等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的施工作業。
59、第二章 施 工 準 備第四條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防護設施,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腳手架安設方式應按相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施工單位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項目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第五條 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并經過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第六條 作業處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繩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須詳細檢查,作業隊每半年做一次鑒定。靜荷載試驗:用靜荷載3000N的力拉5分鐘;沖擊試驗:用800N的重物由3m高處自由墜落懸空。檢驗合格的應做出合格標記。第七條
60、作業處應經常向作業人員講解安全“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的使用常識:(一) 安全帽:對人體頭部受外力傷害(如物體打擊)起防護作用的帽子。使用時要注意:1、 選用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其上有“安鑒”標志的安全帽;2、 使用戴帽前先檢查外殼是否破損,有無合格帽襯,帽帶是否齊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換。3、 調整好帽箍、帽襯(45cm),系好帽帶。(二)安全帶:高處作業人員預防墜落傷亡的防護用品。使用時要注意:1、選用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安全帶,并保證在使用有效期內。2、安全帶嚴禁打結、續接。3、使用中,要可靠地掛在牢固的地方,高掛低用,且要防止擺動,避免明火和刺割。4、2m以上的懸空作業,必
61、須使用安全帶。5、在無法直接掛設安全帶的地方,應設置掛安全帶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桿等。(三)安全網:用來防止人、物墜落或用來避免、減輕墜落及物體打擊傷害的網具。使用時要注意:1、要選用有合格證的安全網;必要時,應按規定到有關部門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2、安全網若有破損、老化應及時更換。3、安全網與架體連接不宜繃得太緊,系結點要沿邊分布均勻、綁牢。4、立網不得作為平網使用。5、立網必須選用密目式安全網。第八條 高處作業現場必須設防墜落的安全操作規程,至少包含以下內容:1、 高處作業,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必須戴好安全帽,安全帶應高掛低用。2、 高處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
62、袋(套)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3、 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4、 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各種支撐、桁架和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5、 跳板鋪裝應嚴密牢固,不留空隙,沒有探頭板。6、 不得坐在平臺的邊緣,不得站在欄桿的外側。7、 上下腳手架時,要走通道,不得攀爬架體,更不能從高處往下跳。8、 嚴禁有高血壓、癲癇等禁忌癥人員登高作業。第九條 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應有針對性地懸掛于高處作業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第三章 高 處 作 業 安 全第十條 高處作業前,安全標志和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應得到仔細檢查,由作業處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63、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安全防護設施應做到定型化,防護欄桿以黃黑(或紅白)相間的條紋標示。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作業處分管負責人審批簽字,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不得堆放超過允許載荷的物品。高處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廢料,不得向下拋擲。 第十二條 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物件上,嚴禁在一個物件上拴掛幾根安全帶或一根安全繩上拴幾個人,特別危險的作業應設兩根安全繩以求“雙保險”。第十三條 高處作業不得上下重疊,確需上下交叉作業和通道上作業時,應在兩層中間用密鋪棚板隔離或采用其它隔離設
64、施。第十四條 作業層腳手架的腳手板應鋪設嚴密,下部應用安全平網兜底。腳手架外側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全封閉,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網應可靠固定在架體上。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的空隙大于15cm時應作全封閉,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第十五條 臨邊作業,要在臨邊處設置兩道安全防護欄桿(上桿高1.051.2m,下桿距離地面高度0.50.6m,擋腳板高18cm),并加掛安全網;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第十六條 設置在建筑結構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須牢固、可靠,設有護欄,每隔5-10m應設休息平臺。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載力不應小于1.1KN。第十七條 移動式梯子在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規定:1、 梯
65、腳底應堅實,梯子上端應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鉸鏈必須牢固。2、 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時作業。第十八條 高處作業遇有架空輸電線時,應符合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有關規定。當保持安全距離有困難時,應停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作業。第十九條 隧道內或在夜間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應裝設滿足施工的照明設施。第二十條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雪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
66、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施工用電安全措施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施工現場用電管理,依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編寫本措施,臨時用電必須按以上規范編制用電組織設計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第二條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繪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臨時施工的依據。 第三條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一)現場勘探,確定電源進線總配電箱(柜),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二)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三)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四) 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67、第四條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一)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修改施工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二) 技術交底資料。(三) 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四) 接地電阻測定記錄。(五) 定期檢(復)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進行一次)。(六)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第五條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第二章 施 工 用 電 管 理第六條 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員管理1、電工應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2、正確穿戴工作服、絕緣鞋等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用具。3、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4、安全規章制度健全。5、定期檢驗防護用品、用具,不準使用
68、不合格的防護用品、用具。二、電氣設備6、及時維護保養,保持絕緣良好。7、按規定接零接地。8、電焊機等電氣設備的裸露帶電部位應有防護罩。9、高壓電纜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10、有相應的觸電保安器。11、行燈電壓小于36伏,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小于12伏。12、加強原材料的檢測確保做到四證齊全。三、開關板配電箱13、開關無損壞。露天有防雨罩。14、設置牢固,高度1.5米左右,面前不得有障礙物。15、按負荷裝相應的保險絲,不得用金屬絲代替。16、檢修電氣設備時,應拉閘斷電,并掛警告牌或專人監護。四、臨時線路17、絕緣良好,固定處應有絕緣子,不得破損、裸露。18、架設高度應在人、物不易碰到位置,不得拖
69、地、亂拉亂接。19、架設電線整齊,易辨認和維修。20、照明燈高度大于2.5米,車輛通過處大于5米。21、不使用的臨時線路應及時回收,線頭包扎好。五、高壓線22、與建筑物、施工設備、設施有一定安全距離。23、起重、挖掘等作業空間內,不準通過高壓線。24、變壓器周圍設圍欄,高度大于1.7米,并懸掛警告牌。第三章 用 電 管 理 措 施第七條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防火措施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干線應采用電纜地埋敷設,絕緣導線穿鋼管或穿塑料管地埋敷設。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應小于0.6米, 并應在電纜上下均勻敷設細砂,其厚度不小于50mm,然后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電纜穿過建筑物、道路等易受
70、傷的場所必須加設防護套管,埋地敷設的電纜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盒內,接線盒應能防水、防塵,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并應做絕緣包扎,保持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張力。在建高層建筑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的位置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并應靠近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沿墻或門口固定。最大垂直距地不得小于1.8米。采用四芯電纜應隨電纜敷一根不小于10的鍍鋅鋼筋,作為保護零線。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絕緣導線穿鋼管地埋敷設,鋼管的內壁應做防腐處理,外壁應涂瀝青,并用玻璃絲布包扎。鋼管連接應采用套管連接,焊縫應牢固嚴密。所有地埋鋼管應連接為一體
71、,鋼管出線口都焊一10螺栓,用于與配電箱連接。塑料管埋地敷設,中間應無接頭,穿過建筑物、道路等易受傷的場所,必須加設防護套管。對于穿管敷設絕緣導線,其額定電壓不應小于500V,導線的絕緣層應完好無損。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穿線鋼管不能代替保護零線。10管內導線包括絕緣層在內的總截面面積不應大于管子內空截面積的40%。11導線穿入鋼管時,管內應裝設護線套保護導線,在不進入接線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導線后應將管口密封。12配電線路采用熔斷器作短路保護時,熔體額定電流應不大于電纜或穿管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2.5倍, 或明敷絕緣導線允許載流量的1.5倍。配電線路采用自動開關作短路保護時, 其過電流脫扣
72、器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小于線路末端單項短路電流,并應能承受短路時過負荷電流。 13經常過負荷的線路、易燃易爆物鄰近的線路、照明線路都必須有過負荷保護。裝設過負荷保護的配電線路,其絕緣導線的允許載流量,應不小于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整定值的1.25倍。14具有三個回路以上的配電箱應設漏電和分路漏電保護,不得一閘多用。配電箱內的漏電保護器、開關等電氣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燒蝕現象。15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必須按產品說明書安裝和使用。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動式電動工具應加裝高靈敏動作的漏電保護器。16起重機械的電源應以經常檢查,起重機電氣設備的接線方式不得隨意改動,起重機
73、應設專一接地裝置。17工地照明燈具和材料質量均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必須絕緣良好,不得使用絕緣老化或破損的器具和器材。18單相及二相線路中,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布線應整齊,相對牢固。在金屬腳手架上應設木橫擔和絕緣子?,F場辦公室、宿舍、工棚內的照明線,除橡膠套軟電纜和塑料護套外,均應固定在絕緣子上,并應分開敷設,穿過墻時,應設絕緣套管。19室內安裝的固定式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不得低于3m。露天應采用防水燈具。20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地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36V 以
74、下的用電設備如工作環境干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21開關箱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于0.1秒。22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護的功能。23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 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24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用電負責人。值班人員、維修人員必須掌握必要的電氣知識,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掌握觸電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經常參加安全學習。25無證不許上崗操作,發現非電工作業人員從事電氣
75、操作應及時制止。26加強安全教育,樹立安全生產的觀點,教育所有用電人員懂得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建立健全有關安全法規、規程和制度,不得違章作業。27加強運行維護和檢修試驗工作,認真做好電氣設備的定期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準確地填寫好工作記錄。如遇大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加強對電氣設備的巡視和檢查。檢查時應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28不許帶電作業。第四章 用 電 安 全 資 料 臺 帳第八條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臺帳是企業安全管理資料的組成部分,應認真記錄、整理,保存備核。第九條 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臺帳應包括下列內容: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用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
76、程。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等資料。電氣施工圖紙和技術交底資料。施工用電專項技術交底。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單和測試記錄。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安全檢查表。電工維修工作記錄.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演練、安全培訓記錄。第十條 有關施工用電安全技術方面的資料應由主管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有關安全管理、檢查整改方面的資料在用電工程拆除后統一交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歸檔。第十一條 對配電箱、開關箱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應一式兩份。一份由分管電工保管,一份張貼于相應的配電箱、開關箱的背面,以便查看。第十二條 本管理措施從發布日起開始實施。壓力容器使用安全措施第一章 總
77、 則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水電集團京滬高速鐵路土建工程三標段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各工區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防患于未然。不斷提高其安全可靠性,保護職工的安全健康,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程特制定壓力容器安全使用措施。第二章 范 圍第二條 本措施適用于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容器管理: (一) 最高工作壓力Pw0.1MPa;(不包括液體靜壓力,下同) (二) 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0.15m,且容積(V)0.025m3。(三) 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標準沸點(在一個大氣壓下的沸點)的液體。第三章 壓 力 容 器 使 用第三條 壓力容器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
78、理。設備技術檔案是正確使用壓力容器的主要依據,工程部應建立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并統一保管。技術檔案應包括容器的原始技術資料和使用、檢驗記錄。技術管理制度是安全使用壓力容器的保證第四條 各級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技術人員負責容器的技術管理工作,負責執行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管理規范和安全技術規定,負責新增壓力容器的驗收、試運行及壓力容器的日常管理等,還應負責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要求。第五條 壓力容器的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對壓力容器的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專業培訓與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由地、市級安全監察機構或授權的使用單位負責。第六條 對壓力容器的維護保養與檢查。壓力容器的操作和管理人員
79、應做好壓力容器的維護保養。使壓力容器處于完好狀態,不但延長容器的使用壽命,而且有助于安全生產和節約能源。容器運行期間應定時、定點檢查宜腐蝕部位和“跑、冒、滴、漏”的情況并及時采取妥善措施如實做好記錄。檢查的內容包括工藝條件、設備狀況和安全附件等。第七條 定期檢驗。必須根據國家法規和有關標準,對壓力容器進行定期檢驗,檢驗中若發現缺陷,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在檢驗和修理壓力容器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第八條 特種壓力容器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后,應當按照
80、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檢驗。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第九條 特種壓力容器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第十條 壓力容器操作要求(一) 鍋爐 點火前,應對鍋爐各部件-顯示儀、電氣回路、閥門、旋塞、管道、水面計、泵體、噴咀和各種安全裝置等按程序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和漏泄情況下方可起動。 封閉入孔應事先檢查確認煙道、爐膛無人及異物方可進行。 起動
81、后,按程序做好下列各項檢查確認工作:水面計;給水裝置的動作;低水位切斷動作;壓力開關動作;壓力比例控制器動作;安全閥的動作。鍋爐運行中應定期排污(原則上每班一次),排污時,禁止用手錘或其它物具敲擊開啟排污閥,每班沖洗水位表一次。 鍋爐運行時,操作工不許離崗位,應按時進行巡視檢查(一般半小時檢查一次,一小時作一次檢查記錄)。巡視檢查應戴上手套,不能用赤手摸觸導熱部件,觀察爐膛燃燒情況要戴上防護鏡。 遇到警報有不鳴、不息或自控警報失靈,經現場處理無效或無法處理時應立即停爐,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 (二) 氣瓶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認真確認。氣瓶
82、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m以外。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鋼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傾倒措施。 夏季應防止曝曬。 嚴禁敲擊、碰撞。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余壓。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過5層。(三)壓力管道經常檢查壓力管道的防護措施,保證其完好無損,減少管道表面腐蝕。閥門的操作機構要經常除銹上
83、油,定期進行操作,保證其操縱靈活。安全閥和壓力表要經常擦拭,確保其靈敏準確,并按時進行校驗。定期檢查緊固螺栓的完好狀況,做到齊全、不銹蝕、絲扣完整、聯結可靠。注意管道的振動情況,發現異常振動應采取隔斷振源,加強支撐等減振措施,發現摩擦應及時采取措施。靜電跨接、接地裝置要保持良好完整,發現損壞及時修復。停用的壓力管道應排除內部介質,并進行置換、清洗和干燥,必要時作惰性氣體保護。外表面應進行油漆防護,有保溫的管道注意保溫材料完好。檢查管道和支架接觸處等容易發生腐蝕和磨損的部位。食品衛生安全措施一、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目標1、食物中毒事故為零。2、食物中毒隱患為零。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求1、認
84、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各工區主任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負有領導責任。2、認真落實上級領導機關和有關部門部署的各項食品衛生 安全工作任務,結合本單位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實際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保證措施。3、項目經理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搞好日常、 節假日和季節性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做好本單位人員食品衛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及各種 規范,形成人人懂食品衛生安全,人人會食品衛生安全,人人保食品衛生安全的良好局面。4、定期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把安全檢查的重點放在 隱患的整改上,堅決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5、科學制訂本單位的衛生安全工作預案,嚴格落實衛生安
85、全責任制,做到“定崗、定位、定職、定責”分工明確,責任到人。6、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三、食品衛生安全保證措施1、每月對員工進行一次衛生安全教育,通過讀報、傳達文件,組織競賽等教育方式增強員工的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感。2、按安全要求配齊各類設備、 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每周對安全工作進行一次檢查,發現隱患即使整改。3、嚴格防止食物中毒事故,操作間上鎖,防止人為投毒。杜絕購買、使用腐爛變質的菜品原料,保證蔬菜、海鮮、肉類等食品優質、新鮮。在加工過程中堅持清洗、浸泡、生熟分開。不使用腐爛變質的調料品,不提供過期、過夜的變味飯菜。4、加強餐具、廚具的消毒、滅菌管理。針對不同季節抓好對蚊、蠅等蟲害的防治工作。5、提高食堂人員的衛生意識,注意個人衛生。6、堅持開灶?;鹎暗臋z查,做到“人離灶,斷氣源,斷火源,斷油源”。四、組織處理1、每季度對廚房人員進行一次體檢。2、菜品留樣每樣菜品至少在冰箱中放置24小時,以便隨時接受抽樣化驗。(在有人用餐后出現中毒特征的時候)3、采購渠道的標準必須選擇有衛生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的供應商,采購的同時做好記錄。4、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