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起重機械傷害事故分析與措施1月6日,煙臺招遠市一熱電車間工程,澆注混凝土基礎時,塔機吊鉤突然從空中墜落,擊中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造成1人死亡;3月10日,濟南槐蔭區一村舊村改造工程,因塔身一標準節開焊,造成塔機起重臂傾翻,將1作業人員當場砸死;3月16日,威海乳山市一住宅樓工程,在安裝塔吊時,因基礎承載能力不足,塔機倒塌,造成2人死亡;4月19日,青島城陽區一住宅樓工程,因塔吊前臂拉桿穿銷未鎖定牢固,塔機作業時,前臂突然折斷,將1施工人員當場砸死;4月28日,一場短時風力在10級左右的強風伴隨著雷雨襲擊了我省,造成棗莊一正在施工的居民小區7臺塔吊倒塌,1人死亡,濟南、臨沂等地也有塔吊、彩
2、板房倒塌。一、工程案例案例一某大酒店工程施工升降機吊籠墜落事故1、事故概況某大酒店工程地下1層、地上20層,為現澆框筒結構,建筑面積3.6萬m2,事故發生時已完成9層結構施工。2003年11月20日6時05分,該工程發生1起施工升降機吊籠墜落事故,死亡3人,這是一起典型的人為責任事故。2、事故經過因施工需要,該大酒店工程項目部向某建筑總公司建筑機械租賃公司租賃了1臺SCD200/200A型雙籠施工升降機,由具有安裝資質的租賃公司(下稱安裝單位)自行安裝。2003年9月20日,租賃公司、設備生產廠家派出技術人員、安裝工人到場安裝。至11月15日,該施工升降機導軌架安裝到28.8m(19節標準節)
3、高度,并在建筑結構2層、5層樓板面分別設置兩道附著裝置,但上行程開關曲臂未固定,上極限限位撞塊、天輪架、天輪、對重均未安裝,安裝單位未對施工升降機進行全面檢查,亦未辦理驗收手續,即于11月16日向工程項目部出具了工作聯系單,申明“安裝驗收完畢,交付貴項目使用,并于即日起開始收取租賃費”。11月20日6時,由無證上崗操作的女司機開動該施工升降機的一個吊籠載2名工人駛向6樓,吊籠運行超出導軌架頂后從高空傾翻墜落,吊籠內3人當場死亡。3、事故原因(1)事故直接原因使用時施工升降機上極限開關曲臂未固定,使高度電氣限位功能失效,上極限限位撞塊、天輪架未安裝,使高度機械限位功能失效;無證上崗司機違章操作,
4、將吊籠開出導軌架,此時無任何安全保護裝置對吊籠起限位保護作用,導致吊籠冒頂傾翻墜落,籠內人員當場死亡。(2)事故主要原因1)管理混亂:安裝單位未制定施工升降機安裝的技術監管措施和組織措施,未落實嚴格的安裝驗收手續,施工升降機尚未安裝結束就交付使用;安排無證人員安裝設備、無證人員擔任司機;2)設備使用單位未履行施工升降機交接驗收手續,就安排工人搭乘施工升降機,默許無證人員操作施工升降機;3)施工升降機生產廠家未按訂貨合同完全履行相應的安裝技術指導、設備調試職責,技術人員在施工升降機未安裝結束的情況下就撤離現場;4)監理單位對尚未安裝結束的施工升降機投入使用的情況失察。4、事故教訓(l)設備安裝、
5、使用單位內部管理混亂,企業領導安全意識淡薄,不遵守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導致事故發生。l)安裝單位未制定詳細的施工升降機安裝方案、安全技術監管措施和驗收方案,也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排無證人員安裝起重機械,導致上行程開關、上極限限位撞塊、天輪架、天輪、對重均未安裝;設備安裝后,也未進行必要的試驗、檢查、驗收,就將設備交付給使用單位,并出具書面通知自稱己安裝驗收完畢。安裝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的規定。2)設備使用單位未組織有關單位(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
6、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即啟用設備,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在驗收前應當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的規定。3)設備使用單位安排無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人員操作施工升降機,并默許工人搭乘吊籠登高,違反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九條“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的規定。(2)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未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不但在設備安裝時未到場監督設備安裝過程,設備投入使用前也未過問設
7、備的安全技術狀況,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疏于管理。(3)設備生產廠家未能全面履行合同本次事故的施工升降機是使用單位租賃的新設備。按合同規定,該設備第一次安裝時,廠家技術人員有義務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直至全面檢查,調試、驗收合格后方可離開現場。但該廠技術人員在設備尚未安裝結束,設備未進行試運轉、驗收合格后就匆匆離開現場,生產廠家存在失職行為。案例二某國際大廈工程施工升降機吊籠墜落事故1、事故概況1996年8月28日,某國際大廈工程SCD120/120施工升降機發生故障,工人在維修過程中,吊籠從95.4米高度墜落,造成吊籠內三名工人當場死亡的重大設備傷亡事故。2、事故經過1996年8月28日下午五時
8、許,該施工升降機操作工向現場設備員反映,開機時設備有異響,設備員派兩名修理工前往修理。經檢查,修理工發現天梁導向滑輪損壞,則開動一側吊籠上升至26層,將該吊籠對重落地,修理工再將吊籠頂部與配重連接的鋼絲繩解開并固定在施工升降機導軌架頂部橫梁上,吊籠當即下滑一段距離,限速器動作,制動吊籠下滑,此時吊籠停在離地面95.4m的高度上。修理工用一段鋼絲繩將吊籠臨時懸掛在導軌架標準節上,然后拆卸限速器。限速器一拆下,該吊籠立即從95.4m高空墜落,造成吊籠內3人當場死亡的重大設備傷亡事故。3、事故原因(1)事故直接原因該施工升降機在修理過程中,在制動器不起作用的情況下拆除限速器,預先安裝的保護鋼絲繩突然
9、張緊并被剪切斷裂,導致吊籠墜落。(2)事故主要原因修理時升降機構的制動器未調整好,制動力矩不足。防墜落安全鎖制動后,未按使用說明書要求釋放摩擦片復位,而誤認為防墜落安全鎖有故障并加以拆除。起保險作用固定吊籠的鋼絲繩選用直徑偏小,且該鋼絲繩己達報廢標準。鋼絲繩臨時扎掛吊籠的纏繞位置不當。4、事故教訓(l)施工升降機的限速器為主要安全裝置。當吊籠和對重的連接鋼絲繩拆除后,吊籠下滑被限速器制動,說明限速器是有效可靠的,并非損壞。在高空修理天輪,則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先釋放限速器摩擦片復位,再開動升降機構提升吊籠。修理工應該努力提高自身的技術素質,應深入了解設備上的關鍵零部件,并按規范與使用說明書的
10、要求操作檢修設備。(2)當拆除吊籠與對重的連接鋼絲繩之前,應先檢查升降機構的兩制動器是否完好、有效,一旦拆除連接鋼絲繩,吊籠應不下滑。但是修理工沒有檢查和調整升降機構制動器,當吊籠下滑被限速器剎住,卻未引起足夠重視,卻誤認限速器出故障,所以說仔細閱讀說明書極為重要。要懂得其結構、原理、性能、用途不是一句空話,而是要實實在在去實踐操作、反復琢磨、掌握要領。(3)在起重機械修理中經常碰到選用鋼絲繩的問題。要檢查所用鋼絲繩是否完好,絕不使用達到報廢標準的鋼絲繩。鋼絲繩的損壞往往是各個因素綜合積累造成的,這就決定使用人員要多方面考慮,用在什么地方?目地是什么?應該用多大直徑的鋼絲繩?如何使用?這些都需
11、要周密考慮,不能憑經驗隨意取用。案例三某住宅樓工程塔式起重機平衡臂傾翻事故1、事故概況2001年9月13日,某住宅樓工程使用的一臺QTZ60A型(內頂升)塔式起重機在頂升加節過程中平衡臂拉桿斷裂、平衡臂傾翻,造成1死3傷的重大設備傷亡事故,經濟損失近50萬元。2、事故經過2001年9月13日下午3:00左右,某住宅樓工程使用的一臺QTZ60A型塔機在頂升第三節時,在油缸回縮過程中,液壓遠控平衡閥失控,塔機上部突然下墜,平衡臂拉桿拉斷,平衡臂與平衡重繞臂根銷軸轉動并撞擊塔身上的安裝平臺,導致2人墜地,其中1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平臺上2人也身受重傷,塔身變形傾斜,塔身基礎節主弦桿彎曲、斷裂,內套
12、架嚴重變形,平衡臂拉桿銷軸彎曲3mm,上頂升橫梁下拱彎曲50mm。3、事故原因經全面綜合分析,事故主要原因為液壓遠程控制閥污染嚴重,導致其功能喪失;在頂升加節時,回轉機構、前后臂架、塔帽、配重等巨大載荷突然失速下墜8O0mm砸在下塔身上,產生巨大的慣性沖擊載荷,超過了拉桿材料的強度極限,導致拉桿過載發生塑性斷裂破壞。4、事故教訓(1)建設部、省建設廳、市建工局早有明文規定,凡從事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拆裝的隊伍均應通過省級建筑主管部門的資格審查并取得起重機械拆裝證,方可進行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理論和實踐的技術培訓,取得起重機械拆裝上崗證,方可進行塔機拆裝作業。該塔機安裝作業中嚴重違反上述規定,僅
13、1人持證上崗,其余7人均無證作業,屬于嚴重違章作業。塔機必須由具備拆裝資質的隊伍和人員進行拆裝。(2)塔機是建筑施工的關鍵設備,建筑施工離不開塔機。施工企業應按現代設備管理的方法,對設備的購置、安裝、調試、使用、維護、改造、更新、報廢全過程進行管理,每個環節都不能掉以輕心。但該企業自購買塔機7年以來,找不到一點拆裝、使用、保養、維修資料,足以說明該企業的設備管理水平屬“事后維修”的落后模式,毫無管理可言。由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機械設備管理規定”指出,對設備應進行全員、全部門、全過程、全指標的綜合管理,對塔機而言,其使用、保養、維修等技術資料應及時、準確、全面記錄并保存;凡長期停用塔機重新使用前,
14、應經全面維護保養,才一能進入現場使用。液壓系統故障約70來自液壓油清潔度問題,故應按規定清洗液壓系統的油箱、管道、液壓閥,并過濾液壓油,確保其清潔度。(3)據調研,同廠家、同型號的塔機平衡臂拉桿也發現有縮頸現象,說明也曾發生過液壓系統失控現象,雖拉桿未斷裂,但已構成重大事故隱患。經全面檢查,對此類型塔機逐一全部招回,更換拉桿并全面保養液壓系統,杜絕發生同類事故。案例四某大廈工程塔式起重機折臂事故1、事故概況1994年7月5日下午,某大廈工程使用的一臺QTZl00型塔式起重機發生起重臂臂節連接銷軸脫落導致折臂的重大設備事故,無人員傷亡。2、事故經過1994年7月5日16:00左右,某大廈工程使用
15、的一臺QTZl00型塔機(安裝高度29m,臂長42m)以幅度約13m起吊一捆約2.3t鋼筋時,起重臂第二節與第三節吊臂左下弦桿連接銷軸脫落,起重臂從該接頭至臂端向右下扭轉落下,臂端觸及地面后停下,導致起重臂、工作平臺、塔帽、液壓頂升油箱、塔頂拉桿等多處結構嚴重損壞,所幸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近10萬元。3、事故原因(1)事故直接原因據現場勘察、分析,本事故是由起重臂第二節、第三節臂接頭左側下弦桿連接銷軸軸端擋板與銷軸脫落造成的。(2)事故間接原因1)起重臂臂節連接銷軸脫落起重臂臂節連接銷結構銷軸一端先出臺階,并在錐度上鉆開口銷孔。從結構上分析,銷軸依靠焊接在起重臂上的止擋板限制向左軸向竄動與轉動
16、,并依靠開口銷防止向右竄動。發生事故時,該銷軸的止擋板已脫落,查閱塔機產品圖樣,該止擋片三面應為連續焊,焊縫高6mm,但該處焊縫僅為點焊,不符合圖紙要求。由一于該銷軸的止擋片脫落,使銷軸發生軸向竄動并脫落。2)制造工藝缺陷通過對塔機起重臂工裝與制造工藝的調查、考察,該止擋片原應在工廠內焊接,但實際上是在現場起重臂拼裝后進行配焊的,因此焊接質量較差。在發生事故的塔機起重臂上還發現多處止擋板存在類似焊接缺陷。總之,此類止擋板對塔機轉場吊臂多次安裝銷軸難度大,銷軸切削臺階不易對準止擋板下口,當銷軸稍有偏斜而沖擊擋板,造成焊縫開裂留下隱患。3)未進行安裝驗收塔機在施工現場安裝后通過安裝驗收可檢查出存在
17、的安全問題并加以整改。但該塔機安裝后未進行安裝驗收,不符合GB100571988塔式起重機檢驗規則和ZBJ80012一1989塔機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使設備存在的安全隱患未能發覺并予以排除。4、事故教訓(1)銷軸結構不合理(2)塔機安裝后,在交付使用前必須由租賃單位、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監理單位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按國家標準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共同進行自檢驗收,做好試運轉記錄,完善各種管理資料,向有資質的法定檢測機構申報檢測,經檢測合格并獲得合格證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3)塔機在使用過程中,司機和有關人員應按設備管理制度對關鍵部位進行點檢和定檢,并作好記錄,確保設備完好,最為重要的是管理
18、人員應有責任心,事事要落實到實處。案例五某宿舍樓工程塔式起重機拆除中平衡臂傾翻事故1、事故概況2002年4月18日13時30分,某宿舍樓工程塔式起重機在拆除中平衡臂失控傾翻并猛烈撞擊塔身,正在24m的塔身頂上進行拆除作業的一名操作人員在塔身劇烈擺動中墜落地面,送醫院急救不治身亡,造成塔機塔身結構局部報廢、一名工人死亡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達40多萬元。2、事故經過2002年4月18日8時,某塔機拆裝隊開始拆除某宿舍樓工程的QT20型塔式起重機。該塔機為固定式,未配備液壓頂升裝置,不能依靠自備設備降落,但可利用安裝在塔機平衡臂后部的起升卷揚機及專用工具安裝或拆卸,拆除單位預計5人2天可完成拆除工作
19、。至當日13時30分,已拆除起重臂、配重,并按既定拆除程序開始拆除平衡臂。當時有4人登上塔機,在塔帽頂部與平衡臂尾部之間穿繞鋼絲繩,l人在地面操縱塔機起升卷揚機承力,在拆除平衡臂拉桿后,開動起升卷揚機,試圖帶動平衡臂從水平狀態緩慢地繞根部銷軸向下轉動至垂直狀態。當起升卷揚機帶動平衡臂向下轉動150時,平衡臂失控向下轉動并猛烈撞擊塔身,引起塔身產生劇烈擺動,正在24m高的塔身頂部進行拆除作業的一名操作人員被甩出墜落,墜落過程中撞擊塔身構件后反彈墜地,速送醫院急救不治身亡,塔身局部鋼結構報廢,直接經濟損失達10多萬元。3、事故原因(1)事故直接原因為將塔式起重機的平衡臂從水平狀態轉動到垂直狀態并予
20、以拆除,作業人員在塔帽頂部穿與平衡臂尾部之間穿繞鋼絲繩時,未按照QT20A型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穿繞為5倍率,以通過鋼絲繩多倍率降低鋼絲繩承受的拉力,而是錯誤地穿繞為1倍率,當起升卷揚機帶動平衡臂從水平位置繞臂根銷軸向下轉動150時,平衡臂繞臂根的自重力矩超過卷揚機卷筒的驅動力矩30%,而且越向下轉動該自重力矩越大,超出了卷揚機的驅動力矩及制動器的制動力矩,平衡臂失控快速向下轉動并猛烈撞擊在塔身上,致使塔身劇烈擺動,一名站在塔身頂部的工人碎不及防被甩出墜地身亡。(2)事故間接原因l)無證上崗安裝、拆除塔式起重機的單位應持有拆裝資質證書,操作人員也應持有拆裝人員上崗證。本案例中不但拆裝單位
21、無拆裝資質證書,而且5名拆裝人員中僅有1名持有塔機司機證,其余人員均為無證上崗。2)無施工方案在塔機拆裝施工前,應根據本塔機及本工程的特點編制專項拆除方案,指定拆除工作的人員組織體系,該方案應經建設監理單位、土建施工單位審批。本案例拆裝單位無施工方案,監理與土建工單位也未要求拆裝單位提供施工方案,現場技術管理混亂。3)無技術交底在塔機開始拆除前,施工對負責人未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也未說明本次拆除的特點與注意事項,各名工人之間對拆除工作缺少溝通、交流與默契。4)登高作業未帶安全帶本案例中4名登上24米高的塔機進行拆除作業的操作人員均未戴安全帶,缺少最基本的安全防護,不能防范突發事故。4、
22、事故教訓(1)安裝、頂升、拆除塔式起重機應由專業人員承擔(2)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3)應進行技術交底(4)應佩帶安全防護用品案例六某體育館工程塔式起重機整機傾覆事故1、事故概況2001年3月8日晚,某體育館工程使用的QTZ60型塔式起重機在起吊混凝土料斗時發生整機傾覆事故,致使司機受傷、塔式起重機報廢、項目部臨時活動房局部被砸塌,經濟損失達30余萬元。2、事故經過2001年3月8日晚8時35分,某體育館工程中的QTZ60型塔式起重機在起吊混凝土料斗時,塔身根部朝平衡臂方向的兩根地腳螺栓斷裂,塔式起重機朝起重臂方向發生傾覆,司機未及逃生而受傷,塔式起重機大部分鋼結構變形,運行機構破損,整機幾乎報
23、廢;起重臂在墜落過程中砸塌二層項目部臨時活動房局部,并插入樓下車庫中,所幸夜間值班人員不在該房間內,而原停放在車庫內的紅旗轎車出車在外,未造成更大的傷亡與經濟損失,但該事故是一起人為的嚴重的機械設備事故。3、事故原因(1)事故直接原因據現場勘察計算,塔式起重機起吊時,料斗與混凝土的重量已超過該起重機在最大工作幅度下的起重量,發生事故時實際起重力矩超過該起重機的最大起重力矩26.3%,嚴重超載。為最大程度地覆蓋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將塔式起重機布置在圓形體育館建筑物的圓心上,現場的混凝土攪拌站位于體育館建筑物基坑邊緣,塔式起重機的最大工作幅度距離攪拌站出料口尚差2m左右,在當料斗在攪拌站出料口處裝載
24、混凝土時,起重機吊鉤只能斜拉起吊,因此加大了起升載荷,加劇了超載現象,導致塔式起重機發生傾覆。(2)事故間接原因l)起重機作業人員無上崗證2)安全保護裝置無效現場勘察結果表明,因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維護、管理不力,該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限制器未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試到位,該裝置內的推桿與行程開關觸點距離太遠,且有數因而當塔式起重機起重力矩超載時,推桿未能頂觸行程開關的觸點而報警、斷電,不起安全保護作用。3)地腳螺栓材質不正確經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化驗,現場斷裂的地腳螺栓未達到使用說明書規定的8.8級強度,安全系數小于設計要求的1.34倍,強度儲備不足。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力因本工程項目位于郊區,并
25、從社會租賃塔式起重機使用,工程項目部放松了對塔式起重機及其操作人員的安全管理,對無證上崗、照明不良、起重機斜拉與超載、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違章現象與安全隱患不聞不問,且未按施工現場常規安全管理規定對塔式起重機的主要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安裝檢測與定期檢測。4、事故教訓(1)塔式起重機選位應適當塔式起重機是建設工程中最常用的起重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平面內選擇位置時應考慮以下條件:a起重機進場、安裝、拆除、退場方便;b起重機能最大程度地覆蓋施工工作區域;c起重機定位后在各種工作幅度下均能滿足施工中需要的起吊重量;d起重機距離高壓線510m,回轉無障礙。(2)塔式起重機安全保護裝置的狀況應保持良好塔式起重機
26、的安全保護裝置分載荷安保護裝置、運動安全保護裝置兩類。載荷安保護裝置含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前者對塔式起重機在任何幅度工作時幅度與起重量乘積作出定量限位,以保證整機抗傾翻穩定性與鋼結構強度,后者對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做出定量限位,以保證起重機的起升機構與鋼結構強度。運動安全保護裝置含起升高度限制器、工作幅度限制器、回轉限制器,分別對塔式起重機的起升高度、工作幅度、回轉圈數做出定量限位,以保證工作機構在預定的范圍內運行而不至脫軌或損壞構件。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要求塔式起重機在使用期間,以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在塔式起重機均應調試到位、使用正常。當起重機某種載荷參數或運動參數超出
27、預設范圍時,以上對應的安全保護裝置內部的推桿可頂觸行程開關觸點,并能報警、斷電,待故障排除后功能方可恢復工作。在上述5種安全保護裝置中,起重力矩限制器位居首要,被列為整機合格與否的否決項。(3)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應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持有勞動管理部門頒發的起重作業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并在規定年限內復核。(4)塔式起重機進場前,用戶與安裝人員應檢查其生產許可證、出廠檢驗合格證、主要部件檢測合格證等隨機文件,并檢查部件數量是否完整、外形是否完好,并辦理檢查驗收記錄。(5)塔式起重機安裝過程中,操作人員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試起重力矩限制器等安全保護裝置,使各裝置內的推桿在規定位置上均能頂推行程開
28、關觸點,發出報警、斷電信號,起安全保護作用。(6)塔式起重機安裝完畢,土建施工單位與安裝單位應向當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能夠部門申報檢測。當地法定檢測機構根據塔式起重機國標及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檢測,并進行110動超載、125靜超載試驗,檢測合格并獲得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7)塔式起重機在使用期間應按照重要性大小對各部件進行日檢、周檢、月檢,及日常維護并作記錄。安全裝置應保持良好。發現設備問題應及時修理,不得帶病運行。(8)塔式起重機在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十不吊(指揮信號不明、超載及重量不明、吊物與地下連接、捆扎不牢、斜拉、吊物不明、視線不明、大于六級風不吊等)”規定,禁止違章操作。(9)
29、施工用戶在生產中應對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監督管理。案例七某住宅樓工程塔式起重機整體傾覆事故1、事故概況1999年9月12日某住宅樓工地一臺QTZ4O型塔式起重機在安裝過程中整機發生傾覆,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的重大設備傷亡事故。2、事故經過1999年9月12日下午2:00左右,某住宅樓工程正在安裝一臺QTZ40型塔式起重機。該塔式起重機獨立高度32m,臂長42m,已安裝到25m標高。在調試時與距離本塔機58.6m處的另一臺同標高的QTZ5012塔機相撞,約1小時后,QTZ40塔機整體傾覆,塔機上三人墜落地面,二人落在地面住宅樓地基樁基礎鋼筋上當場死亡,另1人重傷,塔機鋼結構嚴重損壞,經濟
30、損失60多萬元。這是一起塔機安裝質量引發的重大傷亡事故。3、事故原因經綜合分析,導致本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硅基礎尺寸小于使用說明書規定的尺寸;間接原因為地基受到水浸泡,使地基的地耐力不能滿足塔機抗傾覆整體穩定性的要求,而且塔機安裝高度與相鄰塔機的安裝高度相等,調試回轉時兩機發生碰撞而引發事故。4、事故教訓1)塔機安裝要嚴格按拆裝方案和程序辦事,首先地基基礎必須達到使用說明書規定地耐力能滿足塔機的抗傾翻穩定性要求。塔機安裝單位應根據施工單位提供的塔機施工平面布置圖與地質資料,審查塔機所在位置下方的地耐力是否達到塔機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并由施工項目部和監理單位簽字、蓋章確認具體數據。能滿足要求的
31、則可安裝,不滿足的則應按GB/T13752-1992塔式起重機設計規范及現場地耐力實際狀況計算并校核塔機的抗傾翻穩定性,如不能滿足,則可通過加大砼基礎的面積,或增設樁基礎等方法,由施工各方商議決定塔機砼基礎的制作方案。這是安裝塔機的關鍵項,一定要嚴格把關。2)塔機基礎不可浸泡在水中,四周應有排水措施,這是一般常識和基本要求,但此現場塔機旁就有一水籠頭長期流水,使塔機的砼基礎長期浸泡在水中,并使地基的地耐力大大降低,同時降低了塔機的抗傾翻能力。3)塔機的砼基礎通常為正方形,但該塔機的硅基礎做成長方形,且平面尺寸減小,使塔機的抗傾翻能力大大降低。這是千萬要注意的事情,不能隨心所欲,據現場反映雙方未
32、簽訂任何合同等手續,為搶工程項目,拆裝隊而隨意搶做基礎安裝塔吊的。目前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還是必須以安全生產的大局為重,拆裝塔機必須按有關的規范、規程、標準執行,決不能稍有馬虎大意。案例八某廣場工程塔式起重機起升卷揚機失控飛車事故1、事故概況2001年6月19日18時左右,某廣場工程中使用的QTZ80F型塔式起重機從165m高度吊運約3t重的腳手架鋼管到裙樓頂部平臺,當吊物下降到145m高度時,起升卷揚機失控,吊鉤與吊物在自重的作用下加速向下滑落到27m的裙樓頂部,起升卷揚機超速轉動飛車,減速箱破碎解體,零件與碎片四下飛散,擊傷一名報販,擊穿民居屋頂,不但造成十余萬元的經濟損失,也造成了較
33、大的社會影響。2、事故經過2001年6月19日18時左右,某廣場工程中使用的QTZ80F型塔式起重機從165m高度吊運約3t重的腳手架鋼管到27m高的裙樓頂部平臺。當吊鉤吊物下降到145m高度時,起升卷揚機控制不住吊鉤與吊物,在自重的作用下,吊鉤與吊物加速下滑,司機當即將手柄拉至低速檔位,發現還不能控制吊物下滑,再采取緊急斷電措施,仍不能制止下滑,吊鉤與吊物墜落到27m的裙樓頂部,砸壞裙樓屋面,且帶動卷揚機發生超速飛車轉動,減速箱內的齒輪副發生嚙合紊亂現象,各軸發生彎曲,帶動齒輪擊碎減速箱鑄鐵箱蓋,箱內的齒輪、軸、軸承等零件與箱體碎片及液壓推桿制動器支架、制動片和制動蹄鐵均破碎,從高空四下飛散
34、,塔機卷揚機變速箱的半個箱蓋飛落在49層樓面上,卷揚機第一軸落在塔機的平衡臂上,第二軸彎曲300,并落在49層樓面上;有一塊碎片擊傷工地門前一名女報販左前臂,一塊碎片擊穿大樓周圍一民居屋頂落至床上,所幸日間主人離家上班,未釀成更大傷亡事故,甚至有一軸承零件飛落到300m外的鼓樓公園門口110警車旁,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3、事故原因(l)事故直接原因在事故發生后,調查組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發現起升卷揚機第2檔濕式多片電磁離合器電刷磨損過量;又對同一用戶的同廠家、同批次、同規格機型的起升卷揚機第2檔進行了載荷試驗。勘察與試驗結果表明,事故發生時,該塔式起重機司機正在操縱第2檔下降工作,此時起重量接
35、近額定起重量上限,雖離合器已通電吸合并掛擋,因起升卷揚機第2檔濕式多片電磁離合器電刷磨損過量,通過的電流量減小,離合器發生打滑現象,卷揚機在該檔位的起升能力下降,此時串聯在電磁離合器起升回路中的欠電流繼電器的觸點本應切斷卷揚機制動器線圈的線路,使常閉式制動器制動,卷揚機停止工作,但此時欠電流繼電器并未動作,起升電動機已不能控制起吊載荷。在自重作用下,吊物帶動吊鉤加速下滑。司機發現無法控制吊物,立即將卷揚機控制手柄拉到低速檔位,仍不能制止吊物下滑,再采取緊急斷電措施,此時吊物已下降數十米,速度較大,制動器的制動蹄片承受不了巨大的慣性力力矩而發生破裂,吊物完全失控高速下墜,直至墜落到27m標高的裙
36、樓頂,同時帶動卷揚機減速箱超速飛車轉動,齒輪副發生嚙合紊亂,齒輪傳動系統中各軸發生彎曲,擊碎減速箱蓋,各種零件碎片四下飛散,傷及周圍人群,釀成機械傷害事故。本事故的直接原因為當起升卷揚機第2檔電磁離合器電刷磨損,通電量減弱導致摩擦力矩降低,卷揚機電路中起安全保護作用的欠電流繼電器未能切斷卷揚機制動器的電路使卷揚機停止吊物,導致吊物失控墜落。(2)事故主要原因l)設備未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現場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未按照該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操作規程定期檢查電磁離合器的電刷與摩擦片易損件的使用情況,未及時發現事故隱患。2)使用中發現事故隱患未及時處理根據施工現場對該塔式起重機所作的設備運轉、交接班
37、記錄,該塔式起重機進入本工程中使用以來,當吊物重量接近額定起重量時,已發生7次吊物下滑現象,但吊物重量小于額定起重量的60時,卷揚機工作表現仍正常。在多數起吊次數中,吊物的重量較輕,離合器傳遞力矩的能力雖已下降,但仍可承受該起重力矩,起吊時表現尚正常;起吊較重物體時如發現下滑,只要卸去部分重量,仍可正常起吊,因而多次發生的下滑現象未引起現場的起重機操作工、安全員、設備員足夠重視,未對設備進行檢修(更換離合器的電刷,檢修欠電流繼電器的電路與觸點),使設備留下安全隱患。3)現場安全管理松懈施工現場負責人對起重機的安全狀態很少過問,對設備存在的問題不重視。4、事故教訓(1)起重機械設備應按照現場使用
38、管理規定進行定期檢驗,對使用說明書指定的易損件做仔細檢查,并做出設備運行記錄。次結構中的電刷和欠電流繼電器應列入定檢項目,對發現的設備故障或零件損傷,應及時檢修復原,使設備的狀況保持良好。按江蘇省建設廳DGJ32/TJO3-2004施工現場機械完好技術標準執行。(2)當操作人員發現起重機在運行期間存在吊物下滑等異常現象時,應停止吊運工作,及時向安全員、設備員匯報,并由各方舉行專題會議制定解決方法與整改實施時間。起重機切忌帶病運行。(3)加強工地現場的設備安全管理,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應有安全意識,經常向起重機操作人員了解設備的運行情況,并及時安排人力與資金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確保起重機使用安全,
39、才能保證工程安全、順利地開展。(4)此類結構的塔機已有多臺多臺多次發生類似現象,這次在模擬試驗時,也及時發現了同樣的問題,制止了一起同類事故的發生。此類傳動結構的塔機,可靠性應該說是有問題的,應該及時改造。目前在選購時可選用雙電機傳動或多速電機傳動卷揚機為好。(5)凡有此類塔機的單位,都要引以為戒,提高有關人員的技術水平,加強關鍵部位的檢查,特別是電刷和欠電流繼電器應列入定檢項目。案例九塔吊傷人事故1、事故概況2000年10月21日,在某工程A標工地上,據工長安排澆灌班組到5號樓清理屋面上的木板、條子、鋼管、雜屑等零星材料。組長葛某安排工作人員倪某前去清理,倪某與屋面后開始將零星材料分類堆放,
40、同時利用塔吊進行吊裝。第四吊是鋼管,操作者為方便掛鉤,將鋼管堆放在屋面上原有的專門堆放短鋼管的鋼管架子上,用吊索鋼絲繩從鋼管家子底部穿上來連接,連接完后,即指揮司機劉某先行試吊,但劉在看不清吊物、且沒有按響警鈴情況下突然起吊,并向左旋轉了大約100度,使吊臂處于3號樓外腳手架外側。由于鋼管捆綁松散,指揮朱某雖喊叫示警,但仍擊中兩人,導致兩人死亡。圖1鋼管散落傷人現場事故直接原因:公司對塔吊的租用安全管理,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缺乏認識,工作隨意,執行規定不力。塔吊司機劉某嚴重違反起重吊裝“十不吊”中第三條指揮信號不明不吊;第六條光線陰暗看不清不掉;第九條捆綁不牢、不穩不吊的規定要求,未
41、按起吊程序作業,同時沒有制止或拒絕無證掛鉤指揮人員的起吊要求,又沒有及時向承包方匯報情況,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施工升降機(施工電梯)安全技術措施1.地基應澆制混凝土基礎,其承載能力大于15Tm2,找平后其表面不平度不大于10mm,并有排水設施。2.基礎座5m以內,不得開挖井溝,30m范圍內不得進行對基礎座有較大振動的機械施工。3.為保證電梯的整體穩定性,電梯導軌架的縱中心線至建筑物外墻面的距離應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4.電梯應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接地裝置,并應經常保持接地情況良好。5.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電梯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核準。其不垂直度不得超過其高度的萬分之五。6.導軌架頂端
42、自出高度、導軌架與附壁距離、導軌架的兩附壁連接點間距和最低附壁點高度均不得超過原廠規定。7.電梯的專用電閘箱應設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饋電容量應滿足電梯直接啟動的要求。8.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桿,各層過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欄桿應安全可靠。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運行的障礙物,并應搭設必要的防護屏障。9.電梯安裝在建筑物內部井道中間時,必須在全行程范圍墻壁四周搭設封閉屏障,裝設在陰暗處或夜班作業的電梯,必須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亮的層站編號標志燈具。10.限速制動器必須由專人管理并按原廠規定進行調試、試驗、檢查、維修。11.電梯的安裝和拆卸必須在專
43、業人員統一指揮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安裝后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會同有關部門對基礎座和附壁支座以及電梯架設安裝的質量、精度等進行全面檢查。12.作業前檢查和啟動作業前應重點檢查:各部結構應無變形;連接螺栓無松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壁牢固,站臺平整;各部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范圍內無障礙。起動前,檢查地線、電纜應完整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后,檢查電壓是否正常、機件無漏電,試驗各限位裝置、梯籠門、圍護門等處的電器聯鎖裝置良好可靠,電器儀表靈敏有效。經過啟動,情況正常,即可進行空車升降試驗,測定各傳動機構和制動器的效能。三、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措施1.一般要求(1)塔吊司機和信號人員,必須經專
44、門培訓,由有關部門發給操作證。(2)實行專人專機管理,機廠負責制,嚴格交接班制度。(3)新安裝的或大修后的塔吊,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整機試運轉。(4)塔吊距架空輸電線應保持安全距離。(5)司機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滅火器材。2.操作前要求(1)認真閱讀塔機說明書,司機必須遵照不同的塔機說明書要求使用。(2)檢查路基是否符合說明書要求。清掃軌道及路基,不得有障礙物,以免發生電纜線拉斷或塔機出軌事故。(3)檢查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檢查方法應該在作空載試車的同時進行各限位試驗,不能只檢驗安全裝置的完好程度而不按規定作運行試驗。(4)做空載試運行。施工中塔吊的各種運行動作,都要在使用前,用不同速度進行空
45、車試驗,試車中應注意各部件及傳動聲響的檢查。3.操作中要求(1)第一次吊重物時,不要吊起后立即提升到所需高度,要先進行試吊,做到慢起鉤,重物離地面50cm左右時稍停,認為沒有問題再繼續走升。(2)當掛好鋼絲繩索具或吊鉤鋼絲繩繃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防止重物墜落傷人。(3)司機得到指揮人員明確后,方可開始操作;動作前先鳴鈴示意,如發現信號不清,不要隨意操作。(4)規定塔吊每班應有兩名司機,一名司機操作,另一名在地面監護,以避免因指揮不當發生事故。(5)提升重物時,要確認重物的真實重量,要做到不超過規定荷載,不得超載作業。(6)不準起吊被埋住、凍粘的物件,否則因重量不清,發生超載事故。(
46、7)不準斜吊重物,避免造成塔吊失穩。(8)起重臂改變仰角時,必須空載進行,變幅時,不能同時做其他動作。(9)禁止做快速回轉,因為回轉速度過快會造成:構件就位困難,塔身過大扭矩和重物的過大離心力容易發生危險。(10)兩臺塔吊在同一條軌道作業時,應保持安全距離。(11)操作中遇大風(六級以上)等惡劣氣候,應停止作業,將吊鉤升起,夾好軌鉗,當風力達到十級左右時,吊鉤落下勾住軌道,并在塔身結構架上拉四根鋼絲繩,固定在地錨上。4.操作后的要求(1)工作完畢,起重機開到軌道中間位置停放,吊鉤升到距起重臂端部23米處,松開回轉制動裝置,所有控制器開到零位,切斷電源,夾緊軌鉗。(2)四限位、兩保險安全裝置:起
47、重力矩限位裝置:是用來限制起重機荷載超過規定荷載裝置。在作業中由于荷載產生的傾覆力距接近額值時發出警報信號。(3)起重量限制裝置:是用來限制荷載重量超過允許值的裝置,當荷載超過允許值時,限制器就動作,切斷吊鉤上升電源停止起重作業,還可以作下降動作,把重物卸下。(4)變幅限位裝置:對俯仰架式起重機,是限制起重機臂落極限位置的裝置。起臂時,當仰角達60度以上時,上限位動作,切斷起臂電源,使起重臂爺仰的不致太高造成背桿事故。落臂時,當臂桿仰角到100度某一位置時,下限位動作,切斷落臂電源,以免臂桿受力不勻造成摔桿事故。(5)吊鉤超高限位裝置:是控制起重機在軌道上最大行走極限位置的裝置,是防止跺鉤發生
48、沖頂,拉斷鋼絲繩等事故發生。(6)行程限位裝置:是控制起重機在軌道上最大行走極限位置的裝置,防止出軌傾翻事故。(7)吊鉤保險裝置:是防止掛在吊鉤上的吊索自動脫落的保險裝置。(8)卷筒保險裝置:是防止卷筒鋼絲繩松脫勒出的裝置。(9)塔式起重機除四限位兩保險以外還應安設幅度顯示器、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旋轉限位裝置等。5.安裝、拆除作業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塔吊起重機在安裝前,施工技術負責人或工地負責機械設備的工程技術人員要熟悉“使用說明書”有關內容,然后編制安裝施工方案,并和安技人員編制安裝與拆除的工藝和安全技術措施文件,保證安裝過程中關鍵環節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必要時可向生產廠家聯系協助安裝、
49、調試。塔式起重機安裝完畢,應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基礎(1)固定式起重機基礎必須根據設計要求設置混凝土基礎,該基礎必須能承受工作狀態下的最大荷載并滿足起重機穩定性要求。(2)碎石基礎:起重機軌道不得敷設在地下建筑物的上面,敷設碎石前的路面必須要求壓實、平整搗實,道木之間填滿碎石,鋼軌接頭處必須有道木支承,不得懸空,路基兩側或中間設排水溝,保證路基沒有積水。7.軌道(1)起重機軌道應可靠地通過墊塊與道木聯接。在使用過程中,軌道不得移動,軌道每間隔6米設軌距拉桿一個。(2)軌道縱向和橫向坡度均不大于11000,軌道誤差不大于名義值的11000,其絕對值不大于6mm;鋼軌接頭間隙不大于4mm,接頭處應在道木上高差不大于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