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2017版局建筑工程系列企業技術版局建筑工程系列企業技術標準標準地面工程地面工程宣貫宣貫2宣貫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4 基層鋪設 5 整體面層鋪設 6 板塊面層鋪設 7 木、竹面層鋪設 8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3新標準簡單介紹根據中建八局關于開展局技術標準修編工作的通知(局科字2016334號)的要求,技術標準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家、行業及地方規范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修編了地面工程施工技術標準(2005版)。為便于配套使用,在章節編排上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保持對應關系。主要包含:總則
2、、術語、基本規定、基層鋪設、整體面層鋪設、板塊面層鋪設、木、竹面層鋪設、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和子分部工程驗收以及有關的附錄。其中“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為新增章節。42 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1 本標準章節編排與現行質量驗收規范章節相對應。2 對變動較大的內容進行了改寫,如:將原標準“5.5水泥鋼(鐵)屑面層”參考原標準及當前工藝內容調整為“5.5硬化耐磨面層”。3 新增了“4.12絕熱層”、“5.8自流平面層”、“5.9涂料地面”、“5.10塑膠地面”、“6.8金屬面層”、“7.5軟木地板”。4 增加了涵蓋“潔凈室地面、防腐蝕地面、防止射線砂漿地面、電磁屏蔽室地面”等內容的第8章“特殊要求的
3、建筑地面施工”等。5 增加了施工過程中特殊過程的識別與控制以及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的識別、評價與控制要求,使施工過程的技術、質量、環境保護、節能降耗、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等內容有機結合,實現綠色施工。本標準中以黑體字標示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5一 總則調整新增內容:調整新增內容:1、1.0.2本標準適用于建筑地面工程(含室外散水、明溝、踏步、臺階和坡道等附屬工程)的施工及驗收,不適用于不適用于保溫、隔熱、超凈、屏蔽、絕緣以及防止射線等特殊要求保溫、隔熱、超凈、屏蔽、絕緣以及防止射線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驗收。的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驗收。2、1.0.4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前應進行技
4、術策劃,包括深化設計、排版、施工和維護全過程,并對技術選型和技術經濟可行性進行評估。6二 術語新增術語如下:新增術語如下:2.0.16 輻射供暖地面輻射供暖地面 radiant heating floor在建筑地面中鋪設的絕熱層、隔離層、供熱做法、填充層等的總稱,以達到地面輻射供暖的效果。2.0.17 防靜電材料防靜電材料 antistatic material表面電阻值為1X1051X1010的材料。2.0.18 防靜電地面防靜電地面 electrostatic prevention flooring能較少產生靜電和易于泄放靜電,以防止靜電危害的地面。2.0.19 防靜電瓷質地板地面防靜電瓷
5、質地板地面 antistatic tiled floor采用防靜電瓷質地板塊做面層的建筑地面和樓面。分直鋪和架空兩種。7二 術語新增術語如下:新增術語如下:2.0.20 潔凈室及相關受控環境潔凈室及相關受控環境 cleanrooms and associated controlled environmen潔凈室及其附屬的、輔助的、相聯系的開放或封閉的內部或周邊空間,該空間的懸浮微粒濃度等參數也受到符合相關標準的控制。2.0.21 潔凈室地面潔凈室地面 cleanrooms and associated controlled environment floor是指用于潔凈室及相關受控環境的地面,
6、應具有堅硬、整體性好、光滑平整、不開裂,耐磨、耐撞擊,不易積聚靜電,易清洗消毒、耐腐蝕性能。2.0.22 涂層配套涂層配套 assort of matched coating layer能相容的各類涂層間在材料選用、結構搭配、涂裝工藝等方面 合理組合形成的復合涂層。8三 基本規定3.1 新舊標準變化新舊標準變化1、新舊版本一般規定由原27條擴展至35條,1)刪除了舊3.07條對花崗巖放射性的規定,舊4.0.8條材料選用與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的要求;2、新版本新增10條。1)增加了3.0.11無障礙設計、3.0.12種植屋面、3.0.13地面輻射供暖地面的相關要求;2)增加了3.0.
7、26地面鑲貼的相關措施;3)增加了3.0.34成品保護、3.0.35、安全環保等相關要求;4)增加了3.0.5進口材料進場的相關要求,3.0.6明確了需要進行復試的材料。9三 基本規定3.2 強條強條3.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時,當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改動或當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改動或增加荷載時,增加荷載時,必須由原結構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有關原始資料,對既有建筑地面結構的安全進行核驗、確認。3.0.5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或產品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材料、產品標準的規定,進場還應符合如下規定:1 進口材料或產品應有中文質量說明;進口材料或產品應有中文質量說明;2 應具有型式
8、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出廠合格證;3 進場應對外觀、截面、尺寸、顏色等進行驗收,并隨機抽樣進行復驗,復驗項目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4 沒有國家現行材料或產品標準的,應具有省級建設行政沒有國家現行材料或產品標準的,應具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技術認可文件。主管部門的技術認可文件。10三 基本規定3.2 強條強條3.0.9 公共建筑中,經常有大量人員走動或殘族人老年人、兒童活動及輪椅、小型推車行駛的地面,其地面面層應采用防滑、耐磨、不易起塵防滑、耐磨、不易起塵的塊材面層或水泥類整體面層。GB50037-2013條款3.0.10 廁浴間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應符合設計防滑防滑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公
9、共場所的門廳、走道、室外坡道及經常有水沖洗或潮濕、結露等容易受影響的地面,應采用防滑面層,其技術要求應滿足現行行業標準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術規程JGJ/T331的規定。3.0.20 廁浴間、廚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體)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層與相連接各類面層的標高差標高差應符合設計要求。11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1、技術3.0.4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前,應做好下列技術準備工作:1 進行圖紙會審圖紙會審,復核設計做法是否符合現行建筑地面設計規范GB 50037、建筑裝飾裝修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9的要求,
10、并掌握施工圖中的細部構造及有關技術要求。2 應與機電安裝單位聯合圖審,機電安裝單位聯合圖審,核對裝飾施工圖紙與安裝施工圖紙點位布置及管線線路等是否一致,是否能滿足消防、安裝現行國家和行業規范要求;復核安裝控制回路是否滿足裝飾效果需求。12三 基本規定106角鋼輕鋼龍骨石膏板風管風管安裝后,對風管進行封修,造成休息平臺寬度窄于踏步長度風管距離A距離B消防要求ABAB13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1、技術3 板塊面層地面施工前應先進行深化設計并經過審批,深化設計內容應包括:地面面層材料構造做法表、地面排板圖地面排板圖(包括塊材分格、排水坡向、排水溝位置
11、、地面檢修口位置、包括塊材分格、排水坡向、排水溝位置、地面檢修口位置、地漏、地插等末端點位位置、變形縫位置、與飾面板磚縫隙地漏、地插等末端點位位置、變形縫位置、與飾面板磚縫隙對應關系、過地面管道包封尺寸等對應關系、過地面管道包封尺寸等)、地面細部節點深化設計(包括不同材料地面交接節點、變形縫節點、伸縮縫節點、欄桿節點、地彈簧安裝節點、與幕墻連接部位節點及收口部位節點等)。地面深化設計宜采用BIM技術。4 地面深化設計宜采用地面深化設計宜采用BIM技術,技術,繪制繪制BIM視覺模型,視覺模型,應與各安裝專業BIM模型,對地面上設備基礎位置和高度、設備及管道安裝位置等進行碰撞檢查,經業主(監理)或
12、設計認可后再大面積施工。14三 基本規定走廊排布衛生間地漏安放地插安放15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1、技術5 施工前,應與主體結構施工單位定位點進行交接,復核結構、構件、預留洞口(包括門窗洞口、樓梯洞口、電梯、自動扶梯洞孔等)、基層、標高、尺寸、坡度等是否符合要求。6 核對各種材料的見證抽樣、取樣、送試、檢測是否符合要求。7 應與結構、機電、電梯等專業施工單位統一坐標系統。應與結構、機電、電梯等專業施工單位統一坐標系統。8 核對各種材料的見證抽樣、取樣、送試、檢測是否符合要求。9 石材、地磚等飾面層材料,需選樣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認可。10 編制
13、樓地面工程施工方案,宜采用BIM模擬建造技術制作工藝樣板和技術交底。16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1、技術3.0.17 各類面層的鋪設宜在所處房間室內裝飾工程基本完工后進行,并應做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層處理工作。1 木(竹)面層、活動地板、塑膠地板、涂料、自流平和地毯面層施工,應待其施工部位的室內抹灰工程或暖氣試壓工程等可能造成建筑地面潮濕的施工工序完成后進行。并應在鋪設上述面層之前,使房間干燥,避免在氣候潮濕的情況下施工。避免在氣候潮濕的情況下施工。2 當在水泥類基層上鋪貼塑膠地板、木地板、地毯時,當設計無要求時,宜采用自流平進行找平處理。宜采用自流
14、平進行找平處理。3.0.18 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應對面層采取保護措施;中間工序完工后下一工序施工前應采取相應保護措施。3.0.19 鋪設有坡度的地面應采用基土按照設計要求找坡;鋪設有坡度的樓面(或架空地面)應采用在結構樓層板上變更填充層(或找平層)鋪設的厚度或以結構起坡達到設計要求的坡度。17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1、技術3.0.22 建筑物室內接觸基土的首層地面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 在凍脹性土上鋪設地面時,應按設計要求做好防凍脹土處理后方可施工,并不應在凍脹土層上進行填土施工;2 在永凍土上鋪設地面時,應按建筑節能要求進
15、行隔熱、保溫處理后方可施工。3.0.24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溝,應設置伸、縮縫,其延米間距不應大于10m,對日曬強烈且晝夜溫差超過15的地區,其延長米間距宜為4m6m。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溝和臺階等與建筑物連接處及房屋轉角處應設縫處理。上述縫的寬度為1520mm,縫內應填嵌柔性密封材料。18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1、技術3.0.25 建筑地面的變形縫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 建筑地面的沉降縫、伸縫、縮縫和防震縫,應與結構相應縫應與結構相應縫的位置一致的位置一致,且應貫通建筑地面的各構造層;2 沉降縫和防震縫的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縫內
16、清理干凈,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蓋,并應與面層齊平。3 當設計無規定時,宜按附錄B方法設置。3.0.26 當建筑地面采用鑲邊時,應按設計要求設置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 有強烈機械作用下的水泥類整體面層與其他類型的面層鄰接處,應設置金屬鑲邊構件;19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1、技術2 具有較大振動或變形的設備基礎與周圍建筑地面的鄰接處,應沿設備基礎周邊設置貫通建筑地面各構造層的沉降縫(防震縫),縫的處理應執行本標準第3.0.23條的規定;3 采用水磨石整體面層時,應用同類材料鑲邊,并用分格條進行分格;4 條石面層和磚面層與其他面層鄰接處,應用頂鋪
17、的同類材料鑲邊;5 采用木、竹面層和塑料板面層時,應用同類材料鑲邊;6 地面面層與管溝、孔洞、檢查井等鄰接處,應設置鑲邊;7 管溝、變形縫等處的建筑地面面層的鑲邊構件,應在面層鋪管溝、變形縫等處的建筑地面面層的鑲邊構件,應在面層鋪設前裝設;設前裝設;8 建筑地面的鑲邊宜與柱、墻面或踢腳線的變化協調一致。20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1、技術3.0.2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時,各層環境溫度的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1 采用摻有水泥或石灰的拌和料鋪設,不應低于采用摻有水泥或石灰的拌和料鋪設,不應低于5;2 采用有機膠粘劑粘貼時,不應低于采用有機膠粘劑粘貼時,
18、不應低于10;3 采用砂、石材、碎磚料鋪設時,不應低于采用砂、石材、碎磚料鋪設時,不應低于0。4 采用自流平、涂料鋪設時,不應低于采用自流平、涂料鋪設時,不應低于5,也不應高于,也不應高于30。21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2、質量3.0.6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大理石、花崗巖、料石等天然石材以及磚、預制板塊、地毯、人造板、膠粘劑、涂料、水泥、砂子、石、外加劑等材料或產品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有關室內環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質限量的規定室內環境污染控制和放射性、有害物質限量的規定,并應送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復驗。3.0.15 建筑地面下的溝槽、暗管、
19、保溫、隔熱、隔聲等工程完工后,應經檢驗合格并做隱蔽記錄,方可進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3.0.16 建筑地面工程基層(各構造層)和面層的鋪設,均應待其前一道工序檢驗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道工序。建筑地面工程各層鋪設前與相關專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以及設備管道安裝工程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22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2、質量3.0.21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鋪設前必須對立管、鋪設前必須對立管、套管和地漏與樓板節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并應進行隱蔽套管和地漏與樓板節點之間進行密封處理,并應進行隱蔽驗收;驗收;排水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3.0.29
20、 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由施工項目質量檢查員填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專業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質量檢查員等進行驗收;地面分項工程質量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面子分部工程質量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組織施工項目經理和有關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23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2、質量3.0.30 檢驗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漿強度的試塊,應按每一層(或檢驗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1組。當每一層(或檢驗批
21、)建筑地面工程面積大于1000時,每增加1000應增做1組試塊;小于1000按1000計算,取樣1組;檢驗同一施工批次、同一配合比的散水、明溝、踏步、臺階、坡道的水泥混凝土、水泥砂漿強度的試塊,應按每150延長米不少于1組。3.0.3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1 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的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應按每一層次或每層施工段(或變形縫)劃分檢驗批,高層建筑的標準層可按每三層(不足三層按三層計)劃分檢驗批;24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2、質量2 每檢驗批應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層(各構造層)和各類面層所劃分的分項工程按
22、自然間(或標準間)檢驗,抽查數量應隨機檢驗不應少于3間;不足3間,應全數檢查;其中走廊(過道)應以10延長米為1間,工業廠房(按單跨計)、禮堂、門廳應以兩個軸線為1間計算;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每檢驗批抽查數量應按其房間總數隨機檢驗不應少于4間,不足4間,應全數檢查。25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2、質量3.0.32 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檢驗的主控項目,應達到本規范規定的質量標準,認定為合格;一般項目80%以上的檢查點(處)符合本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其他檢查點(處)不應有明顯影響使用,且最大偏差值不超過允許偏
23、差值的50%為合格。凡達不到質量標準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第5.0.6條引用其他標準具體條目的需列出條目具體內容。引用具體條目是應注明該標準的具體版本的規定進行處理。具體規定如下:1 經返工或返修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2 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26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2、質量3 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4 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滿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時,
24、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驗收。27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3、安全3.0.35 地面工程施工應采取安全、環保措施符合下列規定:1 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和防火的法律法規,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應配備必要的設備、器具和標識。2 臨邊、預留洞、施工電梯門口等處,要設蓋板或圍欄、安全網。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臨邊作業必須戴安全帶。3 應辨識原材料、倉庫、攪拌場、施工過程及其輔助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對風險進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并采取相應控制措施。4 地面施工時應采取降噪措施。28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
25、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3、安全5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并及時清運,做到工完場清。嚴禁丟棄污染環境。6 應全面實施綠色施工,在保證質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和技術進步,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與減少對環境負面影響的施工活動,實現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29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4、成品保護3.0.34 地面面工程施工應采取成品保護措施符合下列規定:1 施工時應注意對定位定高的標準桿、尺、線的保護,不得觸施工時應注意對定位定高的標準桿、尺、線的保護,不得觸動、移位。動、移位。2 施工過程中
26、對地面孔洞、管道應采取可靠填塞措施,垃圾及時清理,避免堵塞孔洞和管道。3 混凝土基層、整體地面和板塊面層完工后在養護過程中應進行遮蓋和攔擋,保持濕潤,避免受侵害。當水泥砂漿結合層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4 后續工程在地面上施工時,必須采取遮蓋、支墊等措施必須采取遮蓋、支墊等措施,嚴禁直接在石材、磚面、木地板、地毯、涂料、橡膠等地面上動火、焊接、和灰、調漆、支鐵梯、搭腳手架等;進行上述工作時,必須采取可靠保護措施。30三 基本規定3.3 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技術、質量、安全、成品保護4、成品保護5 在地面上面層以上施工時,嚴禁高空拋物;嚴禁在地面打孔作業。6 施工人員不得穿有釘的
27、或硬底鞋;手推膠輪車運輸材料時,支腿應用柔性材料裹實,避免支腿直接接觸成品;卸料時應輕拿輕放。7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應及時清理,避免堵塞孔洞。8 施工過程中注意成品保護,防止污染及碰損。31四 基層鋪設本章基土、墊層、找平層、隔離層和填充層等基層分本章基土、墊層、找平層、隔離層和填充層等基層分項工程的施工技術操作和施工質量檢驗。項工程的施工技術操作和施工質量檢驗。4.1 新舊標準變化新舊標準變化1、新舊版本一般規定由原7條提煉至6條,1)刪除了舊4.1.2條對基土的規定,舊4.1.7條安全、環保的措施;2)取消了舊4.1.2條舊4.1.3條具體規范標準名稱;2、新版本新增2條。4.1.3 墊
28、層分段施工時,接槎處應做成階梯形,每層接槎處的水平距離應錯開0.5m1.0m。接槎處不應設在地面荷載較大的部位。4.1.5 對有防靜電要求的整體地面的基層,應清除殘留物,將露出基層的金屬物涂絕緣漆兩遍晾干。3、對舊4.1.6條基層表面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具體內容進行調整,增加絕熱層。324.2 強條強條本章節無強條四 基層鋪設33四 基層鋪設4.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4.1.3 墊層分段施工時,接槎處應做成階梯形,每層接槎處的水平距離應錯開0.5m1.0m。接槎處不應設在地面荷載較大的部位。4.1.4 當墊層、找平層、填充層內埋設暗管時,管道應按設計要求予以穩固。5001
29、0005001000分段接茬34四 基層鋪設4.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2、質量4.1.1 基層鋪設的材料質量、密實度和強度等級(或配合比)等應符合設計要求、規范規定和本技術標準的要求。4.1.2 基層鋪設前,其下一層表面應干凈、無積水。4.1.5 對有防靜電要求的整體地面的基層,應清除殘留物,對有防靜電要求的整體地面的基層,應清除殘留物,將露出基層的金屬物涂絕緣漆兩遍晾干。將露出基層的金屬物涂絕緣漆兩遍晾干。35四 基層鋪設4.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3、安全1 夯實機作業時,應一人扶夯,一人傳遞電纜線,且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遞線人員應跟隨夯機后或兩側調順電纜線
30、,電纜線不應扭結或纏繞,且不應張拉過緊,應保持有34m的余量。2 兩臺打夯機在同一作業面夯實時,平行間距不應小于3m,前后距離不應小于10m,夯打時嚴禁夯打電線,以防觸電。3 推土機上下坡時的坡度不應超過35,橫坡不應超過10。推土機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時,與建筑物的墻、柱、臺階等的距離不應小于1m。4 鏟運機行駛時,駕駛室外不應載人。在新填土堤上作業時,鏟斗離坡邊不應小于1m。鏟運機上下坡的坡度不應超過25,橫坡不應超過6。36四 基層鋪設4.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3、安全5 機械行駛時不應上下人員及傳遞物件,嚴禁在陡坡上轉彎、倒行或停車,下坡時不應用空檔滑行。停車或在坡道上熄火時
31、,必須將車剎住,刀片、鏟斗落地。6 灰土鋪設、熟化石灰和石灰過篩,操作人員應戴口罩、風鏡、手套、套袖等勞動保護用品,并站在上風頭作業。7 作業轉移時,電動機的電源線應保持有足夠的長度和松度,嚴禁用電源線拖拉振搗器。8 電源線路要懸空移動,應注意避免電源線與地面相摩擦及車輛輾壓。經常檢查電源線的完好情況,發現破損立即進行處理。9 使用熱熔法粘貼卷材時,應戴防火手套,避免燒傷。10 使用涂膜類隔離層時,要戴口罩,防止有害氣體吸入過多,損壞人體健康。37五 整體面層鋪設本章適用于水泥混凝土(含細石混凝土)面層、水泥本章適用于水泥混凝土(含細石混凝土)面層、水泥砂漿面層、水磨石面層、砂漿面層、水磨石面
32、層、硬化耐磨面層硬化耐磨面層、防油滲面層、不、防油滲面層、不發火(防爆的)面層發火(防爆的)面層、自流平面層、涂料地面、塑膠地面、自流平面層、涂料地面、塑膠地面等面層分項工程的施工技術操作和施工質量檢驗。等面層分項工程的施工技術操作和施工質量檢驗。5.1 新舊標準變化新舊標準變化1、新舊版本一般規定由原15條提煉至11條,刪除了舊5.1.8條對樓梯踏步的規定,舊5.1.12條室外散水及明溝的規定,舊5.1.15條安全環保的要求。2、對舊5.1.13條 整體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具體內容進行調整,增加自流平地面、塑膠地面等內容。385.2 強條強條本章節無強條五 整體面層鋪設39五 整體面層鋪
33、設5.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5.1.4 配制面層、結合層用的水泥應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以及白水泥。結合層配制水泥砂漿的重量比、相應強度等級和稠度應按第3.0.9采用。5.1.5 當采用摻有水泥的拌和料做踢腳線時,不應用石灰混合砂漿打底。5.1.6 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的面層標高,應結合房間內外標高差、坡度流向以及隔離層能裹住地漏等進行施工。面層鋪設后不應出現倒泛水。5.1.7 水泥類面層分格時,分格縫應與水泥混凝土墊層的縮縫相應對齊。水磨石面層中與墊層對齊的分格縫宜設置雙分格條。5.1.8 室內水泥類面層與走道鄰接的門口處應設置分格縫;室
34、內水泥類面層與走道鄰接的門口處應設置分格縫;大開間樓層的水泥類面層在結構易變形的位置應設置分格縫大開間樓層的水泥類面層在結構易變形的位置應設置分格縫。40五 整體面層鋪設5.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2、質量5.1.1 鋪設整體面層時,其水泥類基層的抗壓強度不應低于1.2MPa;表面應粗糙、潔凈、濕潤并不應有積水。鋪設前宜鑿毛或涂刷界面處理劑。硬化耐磨面層、自流平面層的基層處理應符合設計及產品要求。5.1.2 鋪設整體面層時,地面變形縫的位置應符合本標準第3.0.24條的規定。大面積水泥類面層應設置分格縫。5.1.3 整體面層施工后,養護時間不應少于7d;抗壓強度達到5MPa后,方準
35、上人行走;抗壓強度應達到設計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5.1.9 水泥類整體面層的抹平工作應在水泥初凝前完成,壓光工作應在水泥終凝前完成。41五 整體面層鋪設5.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3、安全1 進行磨石工程時應防止草酸中毒草酸中毒。使用磨石機應戴絕緣手套,穿膠靴。2 磨石機應用絕緣良好的四芯橡皮軟線并應接地良好,開關及插頭應完整、良好。嚴禁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搬移磨石機或暫停工作時應將電源切斷。3 必須充分注意涂料中有害溶劑、揮發物的毒害程度,并做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準備,如果施工人員出現不適癥狀,必須離開施工現場,嚴重的應該送醫院進行診治。42六 板塊面層鋪設本章適用于磚面層、大理石
36、面層和花崗石面層、預制本章適用于磚面層、大理石面層和花崗石面層、預制板塊面層、料石面層、塑料板面層、活動地板面層板塊面層、料石面層、塑料板面層、活動地板面層、金屬、金屬面層面層和地毯面層等面層分項工程的施工技術操作和施工質和地毯面層等面層分項工程的施工技術操作和施工質量檢驗。量檢驗。6.1 新舊標準變化新舊標準變化1)新舊版本一般規定由原12條提煉至6條,2)刪除了舊6.1.2條對素水泥漿的規定,舊6.1.3條水泥砂漿的規定,舊6.1.7養護時間的要求,舊6.1.10樣板間的要求,舊5.1.15條安全環保的要求。3)取消了舊6.1.4、6.1.5瀝青膠結材料的做法。4)對舊6.1.6中邊角料寬
37、度進行調整436.2 強條強條本章節無強條六 板塊面層鋪設44六 板塊面層鋪設6.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6.1.2 板塊的鋪砌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宜避免出現板塊小于1/3邊長的邊角料。施工前應根據板塊大小,結合房間尺寸進行排磚設計。非整磚應對稱布置,且排在不明顯處。LaL/3b=acL/3dL/3eL/345六 板塊面層鋪設6.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6.1.3 踢腳板施工時,除執行本章同類面層的規定外,沿應符合下列規定:1 板塊類踢腳線施工時,不應采用混合砂漿打底。不應采用混合砂漿打底。2 踢腳板宜在地面面層基本完工及墻面最后一遍抹灰(或
38、刷涂料)前完成。3 板塊類踢腳線出墻厚度除設計有要求外,宜為810mm,最大不宜大于12mm;如遇剪力墻且不能抹灰的墻面(清水混凝土墻),宜選厚度較薄的板材做踢腳線,結合層宜用膠粘貼。6.1.4 大面積板塊面層的伸、縮縫及分隔縫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長邊大于當設計無要求時,長邊大于20m時,宜設置分隔縫時,宜設置分隔縫;分隔縫采用耐候膠進行填嵌或成品金屬分格條。46六 板塊面層鋪設6.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2、質量6.1.1 鋪設板塊面層時,其水泥類基層的抗壓強度不應低于1.2MPa。6.1.5 廁浴間及設有地漏(含清掃口)的建筑地面面層,地漏(清掃口)的位置除應符合設
39、計要求外,板塊規格不宜過大(不易找坡)。如用大塊料鋪貼時,地漏處應放樣套割鋪貼,鋪貼好的塊料地面應高于地漏,塊料面層高出地漏的尺寸宜控制在2mm以內。47六 板塊面層鋪設6.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3、安全1 采用吊車起重吊裝預制混凝土板時,吊臂下面嚴禁站人。2 凡參加金屬地面焊接的焊工,必須取得焊工資格證書后,方可在有效期間擔任合格項目范圍內的焊接工作。或有該項目并在有效期間內的焊工資格證書的焊工實施焊接工作。3 施工前專業技術工程師填寫合格焊工一覽表交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確認。48七 木、竹面層鋪設本章適用于實木地板面層、實木復合地板面層、本章適用于實木地板面層
40、、實木復合地板面層、浸漬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紙層壓木質地板、軟木地板軟木地板竹地板面層等分項工程的施工竹地板面層等分項工程的施工技術操作和質量檢驗。技術操作和質量檢驗。7.1 新舊標準變化新舊標準變化1、新舊版本一般規定由原9條擴展至10條。1)對舊7.1.5基層增加了含水率的要求。2)對舊7.1.9安全要求進行刪減,針對性的保留了木、竹地板特有的安全性措施。2、新增內容2條7.1.2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屬零部件應采用不銹蝕或經過防腐處理的金屬件。7.1.8 龍骨間、龍骨與墻體間、毛地板間、毛地板與墻體間應留有伸縮縫。踢腳線面層毛地板龍骨彈性墊497.2 強條強條本章節無強條七 木、竹面層鋪設
41、50七 木、竹面層鋪設7.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7.1.3 與廁浴間、廚房等潮濕場所相鄰的木、竹面層連接處應做防水(防潮)處理。7.1.4 木、竹面層應避免與水長期接觸,不宜用于長期或經常潮濕處,以防止木基層腐蝕和面層變形、開裂、翹曲等質量問題。在無地下室的建筑底層地面鋪設木、竹面層時在無地下室的建筑底層地面鋪設木、竹面層時,其基層(含墻體)應采取防潮措施。,其基層(含墻體)應采取防潮措施。7.1.8 龍骨間、龍骨與墻體間、毛地板間、毛地板與墻體間龍骨間、龍骨與墻體間、毛地板間、毛地板與墻體間應留有伸縮縫應留有伸縮縫51七 木、竹面層鋪設7.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
42、、安全2、質量7.1.1 木、竹地板面層下的木擱柵、墊木、墊層地板等采用木材的樹種、選材標準和鋪設時木材含水率以及防腐、防蛀處理等,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6的有關規定。所選用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進場時應對其斷面尺寸、含水率等主要技術指標進行抽檢,抽檢數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7.1.2 用于固定和加固用的金屬零部件應采用不銹蝕或經過防腐處理的金屬件。7.1.5 木、竹面層鋪設在水泥類基層上,其基層表面應堅硬、平整、潔凈、干燥、不起砂,表面含水率不應大于表面含水率不應大于8%。7.1.6 建筑地面工程的木、竹面層擱柵下架空結構層(或構造層)的質量檢
43、驗,應符合國家和相應現行標準的規定。7.1.7 木、竹面層的通風構造層包括室內通風溝、地面通風孔、室外通風窗等,均應符合設計要求。52七 木、竹面層鋪設7.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3、安全1 使用木工機械加工板條應有安全防護裝置,不應用手直接推按板條鋸裁、刨光,應用推桿送料。2 面層刨光、磨光使用刨光機、磨光機,應有安全保險裝置和保護接零。3 木工機械和電源應有專人管理,每種機械應專線專閘;線路不應亂搭;下班后應斷電。4 木材、刨花、油氈紙均屬易燃品,現場應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嚴禁吸煙。5 木屑、廢料等垃圾收集入袋,運送指定地點。6 室內嚴禁在基層使用嚴重污染物質,如苯酚等。53八
44、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本章適用于凈室地面、屏蔽地面、防腐蝕地面、防射本章適用于凈室地面、屏蔽地面、防腐蝕地面、防射線砂漿地面、防靜電地面等分項工程的施工及質量驗收。線砂漿地面、防靜電地面等分項工程的施工及質量驗收。8.1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為新增加章節。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為新增加章節。1、隨著建筑的多樣化及公司業務的拓展,我公司承接的醫療建筑、潔凈廠房等工程中特殊要求地面、新型地面材料等專業工程日漸增多,為應對將來可能參與的特殊要求地面的施工,提供質量技術支持,彌補了原標準的空缺,增加本章節內容。548.2 強條強條本章節無強條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55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
45、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8.1.4 潔凈室地面設計與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 建筑底層底層的地面應設置防潮層防潮層。2 當舊地面為涂料、樹脂和PVC板時,應將原地面材料鏟除,清理、打磨干凈后,再做混凝土找平層,混凝土強度等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得小于級不得小于C25。3 地面必須采用耐腐蝕、耐磨和抗靜電材料。8.1.6 在有220V、380V及以上高電壓的場所建防靜電地面,宜使用靜電耗散型材料,不宜使用導靜電型材料。宜使用靜電耗散型材料,不宜使用導靜電型材料。8.1.7 防靜電地面材料宜選擇防靜電現澆水磨石、防靜電聚氯乙烯(PVC)、防靜電聚氨酯自流平、防靜電活動地板、防靜電瓷
46、質地板等。56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8.1.8 防腐蝕地面面層材料應根據腐蝕性介質的類別和作用情況,防護層使用年限和使用過程中對面層材料耐腐蝕性能和物理力學性能的要求,并結合施工、維修條件合理地進行選擇。塊材面層一般選用耐酸石材和耐酸磚,整體面層一般選用水玻璃混凝土、樹脂細石混凝土、樹脂砂漿、瀝青砂漿、樹脂自流平涂料、防腐蝕耐磨涂料、聚合物水泥砂漿和密實混凝土等。8.1.9 防腐蝕地面宜采用整體基層,并應少設地面接縫;應設置坡向地漏或排水溝的坡度,底層地面坡度不宜小于2%(宜采用基層找坡),樓層地面坡度不宜小于1(宜采用結構找坡)。8.1.1
47、0 防腐蝕地面與墻面交接處,應設置與地面面層材料相同的踢腳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57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8.1.11 防腐蝕地面采用塊材面層,其結合層和灰縫材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1 當灰縫選用剛性材料時,結合層不應采用瀝青膠泥等柔當灰縫選用剛性材料時,結合層不應采用瀝青膠泥等柔性材料。性材料。2 當耐酸瓷磚、耐酸瓷板面層的灰縫采用樹脂膠泥時,結合層宜采用呋喃膠泥、環氧樹脂膠泥、水玻璃砂漿、聚酯砂漿、聚合物水泥砂漿。3 當花崗巖面層的灰縫采用樹脂膠泥時,結合層可采用瀝青砂漿、樹脂砂漿,當灰縫采用瀝青膠泥時,結合層宜采用瀝青砂漿。5
48、8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8.1.12 防腐蝕地面隔離層材料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1 瀝青砂漿面層的地面,隔離層宜采用瀝青玻璃布油氈、再生膠油氈或石油瀝青油氈。2 樹脂砂漿面層的地面,隔離層應采用樹脂玻璃鋼。3 當面層厚度小于當面層厚度小于30mm的地面,且結合層為剛性材料時的地面,且結合層為剛性材料時,隔離層不應采用柔性材料。,隔離層不應采用柔性材料。4 隔離層應具有整體性和嚴密性,在踢腳板、擋水等處隔隔離層應具有整體性和嚴密性,在踢腳板、擋水等處隔離層應上翻,上翻高度應高出地面不小于離層應上翻,上翻高度應高出地面不小于 150mm。在轉角
49、處或地漏的周圍,宜增加一層隔離層。8.1.13 防腐蝕地面與非防腐蝕地面之間應設置分界線,前者比后者至少低20mm或設置擋水設施。59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1、技術8.1.14 防腐蝕地面不宜設變形縫。防腐蝕地面不宜設變形縫。剛性面層必須設置縫隙時,應貫通各構造層且布置在地面最高處應貫通各構造層且布置在地面最高處。排水溝不得穿越變形縫。變形縫應選用具有彈性、耐腐蝕的材料嵌填密實,變形縫內的伸縮片應采用塑料、橡膠、耐腐蝕金屬等材料制作。8.1.15 室內混凝土墊層的防腐蝕地面,其伸縫的間距不宜大于30m;室外混凝土墊層的防腐蝕地面,其伸縫的間距不宜大于
50、20m.8.1.17 靜電屏蔽室地面材料應選用氣密性好、不起塵、易清潔,在溫濕度變化的作用下變形小,具有表面靜電耗散性能的材料,且具有防火、環保、耐污染耐磨性能。8.1.18 靜電屏蔽室地面應有靜電泄放措施和接地構造,地面的構造和施工縫隙,均應采取封閉措施。60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2、質量8.1.5 潔凈室地面屬于防靜電設施,應能抑制或減少靜電的產生,或易于泄放已產生的靜電。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還應符合第8.3節有關要求。8.1.16 防輻射砂漿是一種防放射性的防護材料,對X射線有阻隔作用,常用于科研院所、試驗室及醫院X射線機房等有防輻射要求的建筑
51、地面。做防射線砂漿的重晶石(做防射線砂漿的重晶石(BaSO4)含量應不低于)含量應不低于80%。8.1.19 靜電屏蔽室地面面層屬防靜電地面,除應符合本節規定外,還應符合第8.3節有關要求。61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3、安全1 防腐蝕工程的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2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應包含安全技術措施及應急預案。3 化學危險品的貯存和辨識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4 防腐蝕施工作業場所有害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最高允許濃度防腐蝕施工作業場所有害氣體、蒸汽和粉塵的最高允許濃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
52、關規定。5 防腐蝕工程質量檢驗的檢測設備和儀器的使用安全應符合有關產品的安全使用規定。6 操作人員配備的勞動保護用品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62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3、安全7 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廢物的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收集、貯存、運輸、利用和處置各類廢物時,應采取覆蓋措施。包裝物應選用可回收利用、易處置或易消納的材料。2)施工現場各類廢物應按環保要求分類及時清理,并清運出場。3)危險廢物應集中堆放到專用場所,按國家環保的規定設置統一的識別標志,并建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制訂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4)危險廢物應盛裝在容器內,裝載液體或半固體危險廢物的容器頂部與液體表面之間應留出100mm以上的空間。不得將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并定期對所貯存的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及貯存設施進行檢查,發現破損,應采取措施清理更換。63八 特殊要求的建筑地面施工8.3 技術、質量、安全技術、質量、安全3、安全5)各類危險廢物的處理應與地方環保部門辦理處理手續或委托合格的單位組織集中處理。6) 運輸危險廢物時,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危險貨物和化學危險品運輸管理的規定執行。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