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研縣城南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文本井研縣城南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文 本 井研縣城南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文本目 錄第一章 總 則1第二章 規劃定位與規模2第三章 空間結構規劃2第四章 用地布局規劃3第五章 土地使用性質及兼容性控制4第六章 土地使用強度控制5第七章 綠地及景觀風貌規劃6第八章 城市設計指引8第九章 道路工程規劃9第十章 市政工程規劃10第十一章 防災規劃12第十二章 強制性內容12第十三章 規劃實施建議13第十四章 附 則13附表一 現狀建設用地統計表14附表二 規劃建設用地統計表14附表三 土地使用性質兼容適建范圍表15附表四 地塊規劃指標一覽表16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落實井研縣
2、城市總體規劃,實現規劃區與城市整體在城市功能、城市產業、道路交通、空間結構和景觀風貌等方面的協調和一體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制訂本規劃。本規劃是井研縣城南新區規劃建設管理的指導性文件。規劃范圍內任何拆建、改建、擴建或新建項目,均應符合本規劃的規定和要求。第二條 規劃區范圍為北起河西舊城,南至石家橋工業園,西起三合灶附近,東至茫溪河。規劃區總面積473.30公頃。第三條 規劃區地質條件良好,地貌為淺丘,起伏不大,海拔高程位于361.9米-446.5米,一般高差在20-50米,坡度基本在40%以下。第四條 規劃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城市規劃編
3、制辦法及其實施細則。3、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修訂版)。4、四川省城鄉規劃條例。5、四川省其他有關城市規劃法規和樂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2)。6、井研縣城總體規劃(2006)、井研縣城近期建設規劃(2006)。7、井研縣各部門的有關發展設想和意見。8、1:2000地形圖及相關資料。第五條 規劃目標科學把握城市發展規律,引導城市合理發展,強化與樂山城市、石家橋工業集中發展區的聯系,通過相應功能結構組織、用地布局、設施配置、市政工程綜合規劃以及開發強度控制和建筑景觀空間環境控制等,進一步優化城市功能結構,提
4、升城市品位,把城南新區建設為環境怡人、充滿生機的現代化新城區,利用區位交通優勢展現嶄新的城市門戶形象。第六條 規劃原則1、節約、集約利用土地2、立足現狀,創造特色3、尊重自然,注重環境。4、更新理念,科學發展5、控制與引導相結合,彈性指導開發建設第七條 規劃成果由圖件(含分圖圖則)和文本兩部分組成。其中規劃文本是規劃的法定條文規定;說明書是對文本的解釋和說明;圖件是對規劃成果的形象表達和對文本的補充。第八條 本規劃文本中含“下劃線”和“必須”、“要求”、“嚴禁”條款屬強制性規定;“應當”、“不應”條款屬一般情況下原則上應該執行的規定;“宜”、“可”、“不宜”條款屬規劃建議。第九條 本規劃對細分
5、土地的用地面積、使用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綠地率、建筑后退、出入口方位、機動車泊位、配建設施和人口容量、建筑形式、建筑色彩、建筑體量、建筑環境等進行控制,其中前10項屬強制性控制指標,后5項為引導性指標。容積率、建筑密度和建筑高度指標是規定上限的限制性指標,綠地率、建筑后退、機動車泊位和配建設施指標是規定下限的保護性指標。第十條 本規劃所確定的指標及其它定量數值,是根據國家有關標準、規范,結合井研城市及規劃區性質、特點,并考慮適度彈性而制定的。其它未涉及的指標應符合國家、四川省及樂山市的有關法規、規范和標準的規定。第十一條 本規劃經井研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執行管理權屬井研縣城鄉規
6、劃行政主管部門。第二章 規劃定位與規模第十二條 規劃定位城市門戶、城市次中心,石家橋工業集中發展區的配套服務區,以發展商貿、居住、休閑與科教的城市新區。第十三條 規劃用地規模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為473.30公頃,結合自然山體綠化,規劃綠地及廣場用地58.26公頃。第十四條 規劃人口規模總人口規模為78萬人。第三章 空間結構規劃第十五條 規劃結構規劃遵循“開放、靈活、可持續發展”的規劃設計理念,在充分尊重現狀地形地貌等自然環境的前提下,結合片區自然空間形態、功能分區,構建 “一心、一廊、三軸、多片”的片區空間布局結構。一心:位于規劃片區的中部,是集行政辦公、商業服務、文化娛樂為一體的整個城南
7、片區的綜合中心。一廊:現狀規劃區東部茫溪河貫通南北,規劃通過對茫溪河水系的保護、兩岸的現狀工業用地的置換和動植物的生態修復,構建貫穿規劃區東部的自然生態休閑廊道,同時也是規劃區重要的濱水文化休閑功能區。三軸:沿樂井研路、幸福大道和樂井快速路形成的城市級商業、辦公、文娛發展軸。多片:根據城市干道對片區用地的劃分,規劃形成了多個功能片區的空間布局形態。即一個商業辦公中心區、三個居住片區及一個相對獨立的汽車建材交易配送區。第十六條 功能分區1、商業辦公中心區:規劃區商業服務、市政辦公、文化娛樂、體育休閑、教育科研等主要功能區,同時片區內還配置了如派出所、消防站和移動公司等設施。2北部片區:規劃區內樂
8、井路以北的居住區,規劃居住人口約1.5萬人。規劃對現狀行政辦公用地、醫院及現狀居住小區等予以保留。同時規劃結合該區僅靠樂井路的優勢,配置相應的客運站、物流中心等城市設施。3、西部片區:幸福大道以西,以居住用地為主的區域,規劃居住人口約3.5萬人。片區內配置小學、中學、醫院、文化娛樂、市場及公園等設施。4、東部片區:幸福大道以東,以居住用地為主的區域,規劃居住人口約2.0萬人。片區內配置幼兒園、小學、中學、醫院、文化娛樂、市場及公園等設施,并對現狀沿國道213的加油站、加氣站、等營業性公用設施以及天然氣公司用地等予以保留。5、西北部片區:汽車、建材交易配送區。規劃依托樂井路優越的交通優勢而設置得
9、相對獨立的功能區,其主要功能包括汽車、建材、農資的交易及相關的倉儲、運輸、修理等。同時規劃結合樂井路配置加油站、加氣站各一處。第四章 用地布局規劃第十七條 居住用地規劃規劃居住用地以片區主干道為界,共形成3個居住區,均為二類居住用地。各居住區根據服務半徑安排相應的居住區級配套設施用地,住宅用地按居住區用地的60左右控制。每個居住區結合次干道又可劃分為1-2個居住小區。規劃居住用地共239.63公頃,占規劃區總面積的50.63%。第十八條 行政辦公用地規劃規劃區內除縣檢察院、研城鎮派出所等現有行政辦公用地以外,依托幸福大道布置主要的行政辦公用地,規劃行政辦公用地10.16公頃,占規劃區面積2.1
10、5%。第十九條 文化設施用地規劃規劃區共規劃文化設施用地1處,于城南中學西側,臨近公園布置。文化活動站等基層文化設施結合結合居住區級配套用地彈性安排,均不單獨劃分用地。規劃文化設施用地1.39公頃,占規劃區面積0.29%。第二十條 中小學用地規劃規劃區內共設置中學1所,為現狀城南中學,占地約17.07公頃(按照已劃撥用地范圍);小學2所,分別占地1.25公頃、1.55公頃;規劃中小學用地19.87公頃,占規劃區面積4.20%。第二十一條 醫療衛生用地規劃規劃保留金家灣市場北側醫院,在規劃區內新規劃2處醫療衛生用地。包括城南學校西側醫療用地和擬建的井研縣中醫院。規劃醫療衛生用地3.55公頃,占規
11、劃區面積0.75%。第二十二條 商業服務業用地規劃商業金融設施分為兩級布置。城市級商業金融設施主要依托幸福大道及樂井路兩條發展軸集中布置;居住區級商業金融設施則結合居住功能,以商住用地的形式帶狀布置于居住區內部道路兩側。沿街帶狀布置的商業用地根據其等級、所處地段等因素,合理確定其地塊進深,規劃控制在3050米。結合樂井路兩側現狀汽車銷售用地,規劃在樂井路城市入口地段集中布置建材、農資交易市場和汽車銷售用地等,進一步強化和完善汽車建材貿易功能。規劃沿樂井路、幸福大道,在城市出入口地段和臨近工業園區布置于商務辦公用地,充分展示城市門戶形象和為工業園區提供商務辦公配套服務。規劃商業服務業用地37.6
12、6公頃,占規劃區面積7.90%。第二十三條 倉儲物流用地規劃倉儲物流用地主要依托規劃區現狀主要對外交通干道(樂井路),結合建材農資市場、縣客運中心布置。規劃倉儲物流用地28.56公頃,占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6.03%。第二十四條 交通設施用地規劃規劃井研縣客運中心用地布置于樂井路北側,占地2.06公頃,占規劃區面積0.44%。第二十五條 公用設施用地規劃規劃保留縣天然氣公司、廣播電視塔用地,并結合縣消防大隊、城南110kV變電站和移動公司等擬選址方案,在規劃區內對其用地予以明確。規劃公用設施用地1.69公頃,占規劃區面積0.36%。第二十六條 特殊用地規劃在規劃區行政辦公中心安排縣武裝部用地,占
13、地0.68公頃,占規劃區面積0.14%。第五章 土地使用控制第二十七條 按統一規劃,整體開發原則,鼓勵將幾個地塊合并統一出讓開發。當幾個地塊合并統一開發時,允許其內部用地邊界根據實際建設情況進行必要的調整,但合并地塊的外部邊界應與本規劃地塊劃分線吻合,并且合并后地塊開發建設總體控制要求應滿足用地構成比例與原規劃基本相同,綠地、廣場、社會性公益設施用地必須得到充分保證,開發建設總容量不大于原各地塊開發建設量之和,建筑限高應不大于原各地塊建筑限高。第二十八條 對于沿路布置帶狀商業用地,考慮其建筑布局的靈活性,應盡可能結合相鄰居住用地或商業用地,統一開發。第二十九條 街坊內同一性質的用地一般不以內部
14、道路劃分地塊,但地塊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居住地塊,可根據實際情況,劃分為幾個地塊后分別出讓及開發,劃分后單個地塊面積不得小于3萬平方米,且各地塊開發建設指標不得突破原地塊的控制指標。第三十條 建筑基地面積大約20萬平方米的成片開發地塊,必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經批準后實施;未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不予審批。建筑基地用地面積小于4000平方米的,原則上不得單獨建設。但有下列情況之一,且確實不妨礙城市規劃實施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核準建設:1、鄰接土地已完成建設或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類似情況,確實無法調整、合并的。2、因城市規劃街區劃分、市政公用設施等的限制,確
15、實無法調整合并的。3、因城市拆遷還房等其它特殊情況,確實難以達到上述面積要求的。第三十一條 根據規劃區性質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深度要求,本規劃的土地使用性質按國標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 50137-2011)控制。第三十二條 綜合用地的用地分類類別代號為“/”, “/”之前的用地類別為該地塊的主要用地性質。城市用地分類標準劃分到小類,項目不確定或特殊情況可劃分到中類,以便于開發建設中具有靈活性,以適應實施建設中的多變因素。第三十三條 落實到相關地塊內的配套設施項目,未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改動,當多個地塊聯片建設時,對其位置和用地范圍可按統一的修建設計合理調整,但對所規定
16、的配套項目、內容、數量、用地面積、建筑面積不得調整。第三十四條 在開發過程中,為城市發展的多種可能性,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可有條件地變更某些地塊原定的用地性質(第一使用性質),但只宜在小類和中類范疇里變更,原則上不允許大類之間變更。各類用地性質的相容性和建筑、設施與用地相互適建原則上應符合樂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2)有關“各類用地建設內容適建表”的規定。第三十五條 可以有期限,有條件的更動、租讓占地較大,短期內又難以實施的配套設施用地,但因建設要求,需收回、恢復原定土地使用性質時,被租讓者必須無條件地及時交還土地。第三十六條 規劃建立一套完整的以地塊為單位的控制指標體系,對每一地
17、塊的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紅線、建筑間距、停車泊位、機動車出入口、配套設施等作出規定,在進行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和規劃管理時必須遵照執行。其中容積率控制指標、建筑密度控制指標為上限值,綠地率控制指標為下限值,均為規定性指標。第三十七條 容積率控制規劃要求各地塊容積率一般控制范圍如下:商業金融、商住用地4.5;行政辦公4.0;文化娛樂、教育科研、醫療衛生2.5;多層住宅2.0,高層住宅4.0,低層住宅1.2;倉儲物流:1.03.0;市場用地:1.03.0;中小學、幼兒園、交通與市政公用設施按其專業規范控制。第三十八條 建筑密度控制規劃要求各地塊建筑密度一般控制范圍如下:市場、
18、商貿金融、商住用地:3550%;教育科研30%;行政辦公、文化娛樂、醫療衛生35%;多層住宅30%,中高層住宅25%,低層住宅35%;中小學、幼兒園2030%;倉儲物流40%;市政設施有專業規范的從其規范,無規范的按本規劃控制。第三十九條 綠地率控制規劃要求各地塊綠地率一般控制范圍如下:商業金融15%;行政辦公、文化娛樂和教育科研、醫療衛生25%;多層、低層住宅30%,中高層住宅35%;中小學、幼兒園30%-35%;公園、游園65%;倉儲物流及市場用地20%。第四十條 建筑高度控制規劃要求各地塊建筑高度控制范圍如下:公共建筑,低層15米,多層21米,中高層、高層80米;多層住宅21米,中高層住
19、宅80米,低層住宅10米;中小學建筑1521米,幼兒園15米;沿道路的一般建筑高度不得超過道路紅線寬度加建筑后退距離之和的1.5倍。坡屋頂建筑的高度可適當提高。第四十一條 建筑后退紅線控制規劃主干道后退5米,次干路4米,支路后退3米,建筑間后退應滿足相關建筑設計規范要求。交通集散數量較大(如影劇院、文化宮、體育場、展覽館、商場、市場和學校等)和對環境要求較高(如醫院)的建筑,以及某些特殊要求時,地塊主要出入口建筑后退距離依其規模大小按有關規范確定,并不得小于12米,并留出臨時停車場或回車的場地。第四十二條 建筑后退紅線控制參照樂山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2)執行。第四十三條 機動車出入口
20、控制主干路交叉口70米;次干路交叉口50米;支路交叉口30米。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停車泊位二類居住:100ps/100戶;賓館酒店:0.5ps/100平米建筑面積;餐飲、娛樂:1.5ps/100平米建筑面積;辦公樓、商業場所:0.5ps/100平米建筑面積;體育館:2.5ps/100平米建筑面積;影劇院:3ps/100座;展覽館:0.5ps/100平米建筑面積;醫療衛生:0.5ps/100平米建筑面積;工業品銷售維修用地:0.5ps/100平米建筑面積。第四十五條 配套設施控制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5018093)(2002年版)配建。 其中對非營利性的公益性設施,必須加以嚴格控制;對
21、可由市場調節機制調整設置的項目,只是進行布局控制,并可結合實際選設或不設。配套設施設置一覽表分類編號項目名稱設置數量(處)每處一般用地面積()每處一般建筑面積()設置要求教育1幼兒園46班27009個班378017822484獨設2小學224班2000016000獨設3中學130班5000045000獨設醫療衛生4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315000-2500012000-18000獨設5社區衛生服務站5500300合設文娛體育6文化活動中心1800-120004000-6000獨設7文化活動站4400-600400-600合設8娛樂康體設施110000-150008000-12000獨設9
22、兒童活動場7獨設/合設10居民健身設施7獨設/合設商業服務11農貿市場3800-1500500-1000獨設12專業市場1獨設金融郵電13電信端局1600-15001000-2500獨設14郵政所21000100-150合設15儲蓄所5100-150合設社區服務16社區服務中心5300-500200-300合設行政辦公17派出所1600700-1000獨設市政公用18公廁1560-10030-120獨設/合設19垃圾轉運站1200獨設20加油(氣)站41200獨設21消防站1獨設22變電站1獨設23開閉所5500200-300獨設24配氣站1獨設25高位水池1獨設第四十六條 紅線控制:道路紅線
23、之內的用地為城市道路及道路綠化專用(包括上空),任何與城市道路交通無關的建(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均不得占用。(詳見道路工程規劃圖和圖則)第四十七條 綠線控制:綠線是城市中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遵循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具體詳見圖示和圖則。第四十八條 黃線控制:規劃范圍內的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市政管線等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遵循城市黃線管理辦法。具體詳見圖示和圖則。第四十九條 紅線、綠線、黃線內的用地不得改為他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以及批準的規劃進行開發建設。第六章 綠地及景觀風貌規劃第五十條 綠地結構規劃落實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放射楔狀加環網”的綠地總體結構,以規劃區外圍丘陵生
24、態林地、防護林地為背景,以茫溪河兩側生態綠廊為紐帶、結合規劃區點狀的公園綠地,通過道路綠化銜接為一個相對完整、布局合理的生態化綠地系統,并形成“半環、一廊、三軸、多點”的綠地結構。“半環”:指規劃區外圍西側的丘陵生態山林、南側的生態防護綠地。 “一廊”:指規劃區東部的茫溪濱河河綠地廊道。按濱水園林營造手法,選擇豐富多樣的植被物種,通過花卉造景、韻律分布等營造多層次立體綠化環境,補充完善濱水休閑、游樂設施,為住區提供日常休閑娛樂功能。“三軸”:即沿老樂井路、樂井快速路、幸福大道的道路綠化帶。“多點”: 包括1個城市公園、多個社區公園以及居住區內部的小游園、附屬綠地等。第五十一條 綠地布局1、城市
25、公園規劃形成1個大型城市公園(茫溪河濱河公園)。茫溪河濱河公園作為城市濱河生態建設重要組成部分,應符合城市濱河公園建設的整體考慮,積極保護和培育有利于水體自然凈化的親水性動植物,保護自然濕地形態,注重綠地功能的符合性,形成綜合性城市公園。2、片區公園(居住區級)片區公園包括站前公園、城南公園、幸福公園、入口公園等,主要為居民提供日常的戶外休息、娛樂、運動、游戲、觀賞等活動空間,單個公園面積控制在1公頃以內。保留金家灣市場附近2處街坊內部的綠地,補充完善公園設施。重點作為緩解城市熱島現象、改善城市綜合環境質量的生態預留,相鄰的道路建設、地塊開發應通過生態護坡建設等,嚴格保護立體生態景觀。3、社區
26、綠地規劃結合社區用房布置街頭綠地,并在街頭綠地當中配建居民健身設施。4、道路兩側綠地樂井快速路兩側各控制不小于20米的綠地。其它道路或局部地段因現狀建設或土地權限的原因,道路兩側綠地控制要求詳見相關地塊圖則及要點說明。5、防護綠地規劃區西北部的倉儲物流園區、建材農資市場區域沿樂井路兩側控制20米的防護綠地;規劃區南部城南110kV變電站附近,沿電力線控制22.5米高壓走廊。第五十二條 主要公園綠地規劃建設見下表序號名稱位置功能職能規模(ha)1濱河公園茫溪河左岸文化、娛樂、休閑、游覽城市公園8.482中心公園集中辦公區西側集散、休閑片區公園3.413城南公園城南城市入口景觀、休閑片區公園1.0
27、54站前公園盛世融城西側,客運中心對面文化、娛樂、教育、游覽片區公園1.435幸福公園樂井快速路與幸福大道交叉口文化、景觀片區公園5.506入口公園規劃區西南側入口文化、景觀片區公園2.007其它公園綠地、防護綠地36.39 總計58.26第五十三條 景觀風貌規劃規劃形成“一廊、三軸、多點”的景觀體系。1、“一廊”:即濱茫溪河生態景觀廊道。2、“三軸”:指沿老樂井路景觀軸和沿幸福大道、樂井快速路的3條景觀軸線。3、“多點”:即多個景觀節點。圍繞規劃區景觀廊道、景觀軸的建設,規劃對最能體現片區特色,具備豐富景觀要素且有特殊功能價值的地段。第五十四條 景觀風貌規劃1、商業辦公風貌區:在空間上主要依
28、托幸福大道集中成片布局。商業建筑以高層、中高層為主,行政辦公建筑以小高層為主,集合市政廣場等開敞空間,形成豐富的建筑輪廓線。建筑風貌上應以現代建筑風格為主,建筑造型獨特、色彩輕快明亮,廣泛運用玻璃、構架等。2、現代居住風貌區:包括樂井路以南各居住區,開發強度以中等及中高強度為主,建筑以多層、中高層為主,高層為輔,建筑布局以組團式和聯排式布局相結合,避免軍營式的建筑布局形態,注重宜采用平坡屋頂相結合的建筑風格,建筑色彩以街坊為單位,形成整體協調的建筑色彩。3、傳統商住風貌區:主要位于樂井路以北,緊臨現狀城市建成區,區內存在大量已建建筑。本區建筑風格應重點與舊城協調,以平行式的多層為主,沿樂井路布
29、置部分地標性建筑。4、現代的物流風貌區:位于規劃區的西北面,緊鄰城市入口地段。沿樂井路兩側綠化帶設計為微地形的綠化景觀,與遠處山體綠化共同形成入口地帶郁郁蔥蔥的綠化景觀。區內建筑布局應緊湊有序,遵循多樣中求和諧的原則,注重與自然地形的結合,鼓勵在滿足功能基礎上創新形式,達成現代、新穎的整體風格,突出園區的產業特征與文化,建筑高度以低層為主,多層為輔,不允許擅自對園區建筑的外形進行類似仿古或者歐式處理。第七章 城市設計指引第五十五條 建筑風格引導建議的建筑風格為:地方傳統建筑風格,建筑傳承當地民居的建筑文脈,采用坡屋頂、暖色清水磚墻,窗棱、柱礎等構件回歸原始,易產生認同感。主要分布于與舊城結合部
30、;現代簡潔的建筑風格,墻面色彩明亮歡快,局部局部以鮮艷的色塊點綴,大量運用玻璃、大挑臺、大退臺以及幾何形立面分割,體現強烈的現代感與時代特征。禁止的建筑風格為:歐式學院派風格,新古典主義風格與中西結合風格。簡歐元素、南亞建筑元素可作為局部地塊的建筑點綴,以美觀為原則,豐富城市風貌,不宜大規模運用。 第五十六條 建筑色彩引導1、建筑應盡量使用本地產的天然材料,同時保持其天然的材質效果,避免過多的人工處理。2、建筑墻面的色彩以暖色為主,屋頂色彩以灰色系為主,玻璃則基本采用無色透明玻璃。3、為形成統一的、有特色與韻味的建筑風貌,建筑色彩以街坊為單位,保持其統一性,并與相鄰街坊協調,以形成沿街建筑群的
31、整體性和韻律感。公共建筑即要突出個性特點,又要注重環境的協調關系,禁止使用色彩過于鮮艷、刺眼的墻面材料、屋頂和玻璃。第五十七條 建筑體量引導本區整體建筑體量以“小、巧、秀”為特色,強調建筑院落的圍合,建筑空間以“大、精、闊”為特點,在增加高低錯落變化的同時,建筑造型力求“透、漏、瘦”,避免出現過長或過于封閉的建筑界面。一般來講,公共建筑的連續界面的長度不宜超過80米;住宅建筑的連續界面的長度不宜超過100米。第五十八條 街道景觀引導統籌考慮規劃區的生態預留、開敞空間,精心設計景觀節點,并與區內主要商業設施有機結合,增強公共活動空間的舒適性、連續性和整體性,建立建筑群體的整體秩序,形成富有節奏的
32、韻律感和街道空間,創造富有特色的城市新區形象,塑造多元豐富的街道空間。交通性干道:交通性干道的特征是視線開闊、有方向感,道路景觀應適宜于遠距離、以車行速度觀賞的特點。因此,國道213和新樂井快速路兩側行道樹應選擇簡潔、高大的樹種,體現連綿的綠色,結合道路兩側綠化的建設,強調節奏感與韻律感,突出車行時的視覺感受,并嚴格控制沿線的建筑底商,通過相對完整的建筑立面和豐富的建筑外觀元素充分體現城市新區的時代感。而老樂井路作為交通性干道的同時,也是目前城市的主要窗口,主要結合現狀建設,補充完善綠化空間,做好沿線建筑風貌的協調統一。生活性道路:具有街道空間尺度宜人,有方向感、可停留,街道景觀適宜于距離近、
33、以人行的速度進行觀賞的特點。主要分為商業性道路和居住性道路。商業性道路兩側,應通過形式多樣的商業建筑和與之協調的商業標志,塑造具有圍合感強、有凝聚力的活動地帶,營造商業建筑環境氣氛,建筑細部處理應精致不繁瑣、現代而不奢華。居住性道路應注重對街道綠化空間的打造,并嚴格道路兩側的建筑布局與建筑高度,尺度適宜,配以豐富的街道生活,使居住與生活結合得相得益彰。第五十九條 夜間照明夜景照明以各功能空間為重點照明地段,以商業街和綠化帶系統構成重要照明帶。商業街區的照明,應結合商業的櫥窗、廣告、環境照明等多種元素、多種照明方式,創造燈光文化特色;綠化帶系統的照明主要依托濱河綠地以及相鄰商業服務業用地的休閑功
34、能,注重燈光的色彩搭配,點亮芒溪河,點亮濱河生活;高層公共建筑頂部照明應按照夜間遠處眺望的要求設計,同時展示城市空間的形象,突出建筑空間鮮明的開放性、公眾性和時代性,強調室內外空間的過渡和交融。第六十條 標識系統以設計簡潔、易識連續和多樣的特點,標識與建筑、廣場、綠地、公共場所以及設施的有機結合,直接反映城市的品質。建筑名稱及廣告標識要統一規劃,提供能使街景特色更加突出,居住環境的舒適性和公共空間更加宜人的視覺效果;保證行人和機動車駕駛者的安全,要通過建筑標識系統、設施標識系統、機動車路標系統以及步行道標識性系統的設計,形成一套有序明確的城市標識系統。第八章 道路工程規劃第六十一條 道路網絡規
35、劃規劃依托樂井路、國道213線、幸福大道和樂井快速路作為規劃區與城市周邊片區的交通聯系干道,同時規劃在區內中部形成東西向的片區生活性干道,區內南部形成連接樂井路和國道213線的交通性干路。整個規劃區基本形成“三橫三縱”為主的方格式路網結構。第六十二條 道路分類及橫斷面規劃規劃道路分為片區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三級。主干道包括規劃區聯系城市周邊片區的聯系性道路和規劃區內部的骨架道路,次干路作為主干路的延伸和擴充,兼具交通和服務功能,主次干路網絡是區內道路系統組織的基本依托。片區支路則是承載著干道與各居住社區的交通聯系作用。片區干道與片區支路一起承擔區內的交通服務功能。規劃道路紅線寬度片區主干路35
36、-60米,4-8車行道;次干路25-30米,4-6車道;片區支路12-20米,2-4車道。具體斷面組織如下:道路分類設計時速(KM/H)紅線(m)板塊機動車道(m)非機動車道(m)分隔帶(m)人行道(m)主干路50-6060四211.527.05.0+22.027.050-6045二213.53.027.550-6040三14.025.022.026.050-6035二211.03.025.0次干路40-5030一20.025.040-5030一15.027.54025一15.025.0支路20-302012.024.020-3016一9.023.520127.022.5第六十三條 交通設施規
37、劃1、客運站:規劃將縣客運中心用地布置于樂井路北側,占地2.22公頃。2、停車場:規劃區內部不單獨設置專用停車場,主要結合城市廣場和綠地設置生態停車場,其他停車需求主要由建筑配建停車場或地下停車庫及部分路側停車位解決,配建停車場設置要求服務半徑不大于300米,并在各建設地塊的配建車位要求中明確(配建標準詳見“土地利用控制規劃”)。規劃鼓勵單位配建停車場、庫向社會公共開放使用。3、規劃結合城南學校東南側廣場及縣客運中心等各設置公交始末站一處。第六十四條 主要技術指標1. 規劃道路平曲線半徑:片區干路最小100m,片區支路最小50m。2. 規劃道路交叉口緣石半徑:干路干路相交為2025m,干路與支
38、路相交為1520米,支路與支路為1015米。3. 規劃片區干路最大縱坡4.5%,片區支路最大縱坡7.0%,道路最小縱坡0.3%,道路橫坡1.52.0%。第九章 市政工程規劃第六十五條 給水工程規劃規劃區總用水量約為26700m3/d,水源由井研城市供水系統解決。規劃在周家坳附近新建高位水池一處,池底標高420米左右,池容2.8萬立方米,占地2公頃。給水管網由北側城區分兩處接入,沿規劃道路敷設,在規劃區內內形成環枝結合的給水管網。消防給水根據規范按“同一時間火災次數2次,一次消防用水45升/秒,2小時延時”考慮,消防用水量648m3,消防用水量應在城市給水系統的調蓄設施中予以考慮。第六十六條 雨
39、水工程規劃規劃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體制。規劃區雨水排放采用結合地形、組織形成大小不一的排水分區,各分區雨水相對集中盡量就近排入茫溪河及高家寺水庫泄洪道。雨水管道沿規劃道路及用地邊緣敷設,收集雨水就近排入茫溪河及高家寺水庫泄洪道。雨水管道在東西向道路布置在南側車行道下,南北向道路布置在西側車行道下。第六十七條 污水工程規劃污水以平均日給水量的0.9計,則本規劃區污水量為18000m3/d。迎賓大道沿線污水由規劃區東側井研污水處理廠處理,其余區域污水由城南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截流干管沿茫溪河敷設,污水主次管道沿規劃道路敷設收集污水匯入截流干管,最終送至污水處理廠。污水管東西向道路布置在北側車行道下
40、,南北向道路布置在東側車行道下。第六十八條 燃氣工程規劃居民生活用氣標準每人0.4Nm3/d,氣化率為100%計算,公商用氣量按居民用氣量的50%計,汽車用CNG用氣量按居民用氣量的30%計,未預見用氣量按5%計,則本規劃區總用氣量約為5.76萬Nm3/d。規劃區沿用井研縣城目前采用的中壓一級供氣管網系統。中壓配氣系統配氣壓力為0.15-0.4MPa,戶前設樓棟調壓。供氣氣源為本規劃區東側的井研天然氣配氣站,該配氣站規劃配氣規模為18萬Nm3/日,用地0.36公頃。規劃保留三江至井研的次高壓輸氣管線,輸氣管線安全防護距離按管道中心線兩側各5m進行控制。中壓天然氣管道由配氣站接出后沿規劃道路敷設
41、,形成環枝結合的配氣管網向區內用戶供氣,并與老城區中壓管網聯接。第六十九條 電力工程規劃預測用電負荷大約為10萬kW,負荷同時率按0.6計,則計算負荷為5.54萬kW。本規劃區電源由規劃城南110kV變電站提供,該變電站主變用量3x63 MVA,占地0.54 hm2。規劃區采用三級供配電模式:110kV變電站10kV變電站0.38kV配電網。規劃區內110千伏及以上電力架空線路,應根據規劃區地形、地貌特點,沿規劃區道路、綠化帶架設。單回110kV架空電力線走廊寬度控制1525米。10kV電力電纜由城南110kV變電站接出,在規劃區內形成10kV環狀供電網絡,配置環網分段開關柜,開環運行,每回承
42、擔30005000kW負荷,截面按遠期負荷選定。在規劃區設置10kV開閉所5座,每個開閉所容量為1015MVA,開閉所按二進線、10或12出線考慮,其具體位置布置詳見“電力電信工程規劃圖”。10kV電力線路選用YJV-8.7/10kV電力電纜沿道路采用電纜溝方式敷設。第七十條 電信工程規劃規劃區內的市話總用戶數約為35300門,市話機線比選用1.35,則所需交換機容量約為47500門。規劃區不設電信局所,電信業務由縣電信局提供。電信電纜由井研縣電信局接出后由規劃區北側進入規劃區,沿規劃道路采用地下管道敷設。城市道路上的電信主管道,應預留23個管孔供CATV電纜和其他弱電線路專用。規劃區郵政局所
43、服務半徑按1.5km考慮,設置一個郵政所。第七十一條 管線綜合規劃1、本次管線工程規劃包括:給水、雨水、污水、燃氣、電力、電信(含有線電視)等六種管線。在管線綜合規劃中,既要考慮今后各單項管線工程設計、施工、管理的方便,同時兼顧各種管線的協調布置,并注意綜合利用有限的地下空間和節約土地。2、在城市道路下的工程管線,首先應布置在人行道與非機動車道下,其次才應將檢修次數較少的管線布置在機動車道下。各種地下工程管線從道路紅線向道路中心方向平行布置,原則上應遵循以下排列次序:道路西南側為:電力、給水、雨水道路東北側為:電信、燃氣、污水3、管線與建筑紅線以及管線與管線之間的水平凈距須滿足城市工程管線綜合
44、規劃規范(GB5028998)的要求。4、各種工程管線在交叉出現矛盾時應遵循小管讓大管,壓力流管讓重力流管,可彎曲管讓不可彎曲管等原則進行調整。各種管線豎向自地表向下排列的順序宜為:電信管線、電力管線、燃氣管線、給水管線、雨水管線、污水管線。第七十二條 環衛工程規劃1、公廁:按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503372003)有關標準、兼顧間距和密度因素設置,居住用地按4座/km2、公共設施用地按8座/km2、倉儲用地按1座/km2標準,結合500-800米服務半徑設置。2、果皮箱:在人口密集街道每隔50100米設置1個,干道每100200米設置1個,一般道路每200400米設置1個。3、生活
45、垃圾收集點:垃圾收集點按服務半徑70米設置,占地不小于10平方米。4、垃圾轉運站:在本規劃區設垃圾轉運站一處,規模60噸/日。服務半徑10001500米左右,占地不小于200平方米。第十章 防災規劃第七十三條 防洪規劃茫溪河、高家寺泄洪道按20年一遇洪水標準修建、完善防洪堤,防洪堤建設應考慮生態河堤和親水性。在無濱河路的地段單獨設防洪堤,同時完善排水、泄洪管道。加強河道疏通、清理,嚴禁向河床傾倒垃圾和棄放土石,對高家寺泄洪道應進行渠化整治,保證河床泄洪斷面順暢。嚴禁侵占河道建設,濱江路外側原則上不得建設與防洪無關的建筑和構筑物。第七十四條 防洪規劃在幸福大道東側設置普通消防站一處,占地0.55
46、公頃。消防給水采用生活、生產及消防共用一套給水系統的低壓消防系統。市政消火栓布置間距不大于120米,服務半徑不大于150米,重點地段及大型公共建筑附近可適當提高設置密度。第七十五條 抗震規劃井研城市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為0.05g。生命線系統(糧食、供水、供電、通訊、交通、指揮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抗震設防烈度應按7度設防。規劃確定的公園綠地、街頭綠地、廣場、道路和操場等開敞空間作為臨時疏散場地,以備出險時人員疏散避難使用,不得隨意更改和侵占。第七十六條 地質災害防治因本規劃在無地勘資料下編制的,因此對地質構造情況存在未預見性,城市建設必須以地勘資料為依據,如
47、出現用地狀況與地勘資料相沖突,應以地勘資料為準,采取防范措施或進行用地調整。對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在本片區內出現不良地質地段時,則不得在不良地質地段上從事一切建筑活動,對不良地質地段上已有建(構)筑物,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防護或搬遷,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并依法追求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第十一章 規劃實施建議第七十七條 維護規劃的嚴肅性,控制性詳細規劃一經批準,即具法定效力,不得任意擅自修改,確需修改,必須進行相應的論證,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第七十八條 規劃批準后,應盡快制訂與其相應的規劃管理實施細則,并廣泛利用各種媒體加強宣傳,讓全民理解、認識和支持規劃區的規劃建設。第七十九條 堅持先地下、后
48、地上,基礎設施先行的建設序列。建設時,應由建設主管部門牽頭,綜合協調各個市政和基礎設施部門,同時施工或預埋,避免重復開挖。第八十條 堅持城市設計思想,注重城市風貌形象創造,對于規劃區的主要的景觀軸線、景觀節點的建設必須進行專項景觀規劃或城市設計,并經有關部門會審通過后方可實施。第八十一條 開發與建設并舉,強調市場運作,通過經濟杠桿及土地項目運作等方式進行投資建設。以新區建設為契機,啟動房地產市場,尋求井研縣新的經濟增長點。大力簡化二級市場交易程序,消減或免除現行收費,搞活二級市場、刺激一級市場的需求,使城市建設與開發逐漸形成良性循環,加快建設進程。第八十二條 建立合理的土地開發獎懲制度。對在規
49、定的范圍內提高綠化率和建筑退后紅線距離,愿意承擔附近地塊公用設施、公共綠化和公共鋪裝建設的單位,對其容積率可按實際投資進行相應的建筑面積獎勵。對那些采用各種手段在建設中侵占建筑后退紅線、減少綠地率、提高容積率和不按規定配套公用設施的單位一經發現堅決讓其停工重新進行方案審批,重新按合格方案進行建設,否則取消其土地使用權。第八十三條 根據市場經濟規律,利用用地的兼容性和土地拍賣制度,促進規劃區內土地的市場化配置和綜合效益最大化。第十二章 附 則第八十四條 維護規劃的嚴肅性,本規劃一經批準,即具法定效力,不得任意擅自修改,確需修改,必須進行相應的論證,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第八十五條 本規劃從井研縣人
50、民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之日起執行;井研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對本規劃進行管理和維護。第八十六條 本規劃解釋權屬井研縣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附表一 現狀建設用地統計表序號用地代號用地名稱面積(公頃)占規劃區用地(%)1R居住用地35.217.442A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8.061.70其中行政辦公用地5.121.08文化設施用地0.370.08教育科研用地1.990.42醫療衛生用地0.580.123B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6.141.304M工業用地18.093.825S道路廣場用地19.374.096u市政用地0.700.157已征待建用地86.9818.388H14農宅用地9.2
51、41.959H4特殊用地0.990.2110E其它用地288.5260.96現狀建設用地184.7839.04規劃區總面積473.30100.00附表二 規劃建設用地統計表序號用地代號用地名稱用地面積(公頃)占地比例(%)備注1R居住用地239.6350.632A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用地34.977.39%其中行政辦公用地10.162.15%文化設施用地1.390.29%教育科研用地19.874.20%醫療衛生用地3.550.75%3B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37.377.90%其中商業用地29.496.23%市場6.64公頃商務用地4.791.01%娛樂康體用地1.610.34%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52、1.480.31%4W物流倉儲用地28.566.03%5S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72.1415.24%其中城市道路用地70.0814.81%交通樞紐用地2.060.44%6U公用設施用地1.690.36%7G綠地與廣場用地58.2612.31%其中公園綠地54.2911.47%防護綠地3.970.84%小計規劃區城市建設用地472.6299.86%8H特殊用地0.680.14%合計規劃區建設用地473.30100.00%附表三 土地使用性質兼容適建范圍表序號 用地類別建設項目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一類R1二類R2-3三類R4商貿辦公C1C2教科文衛C1-C6第一
53、類M1第二類M2第三類M3普通W1危險品W2公共綠地G1生產防護G21低層獨立式建筑2其他低層居住建筑3多層居住建筑4高層居住建筑5單身宿舍6居住小區教育設施(中小學、幼托機構)7居住小區商業服務設施8居住小區醫文化設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動室、文化館等)9居住小區體育設施10居住小區醫療衛生設施(衛生站、街道醫院養老院等)11居住小區市政公用設施(含出租汽車站)12居住小區行政管理設施(派出所、居委會等)13居住小區日用品修理、加工場14小型農貿市場15小商品市場16居住區級以上(含居住區級,下同)行政辦公建筑17居住區級以上商業服務設施18居住區級以上文化設施(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音樂廳、
54、紀念性建筑等)19居住區級以上娛樂設施(影劇院、游樂場、俱樂部、舞廳、夜總會)20居住區級以上體育設施21居住區級以上醫療衛生設施22特殊醫院(精神病院傳染病院)-需單獨選址23辦公建筑、商辦綜合樓24一般旅館25旅游賓館26商住綜合樓27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28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學校、業余學校29科研設計機構30對環境基本無干擾、污染的工廠31對環境有輕度干擾、污染的工廠32對環境有嚴重干擾、污染的工廠33普通儲運倉庫34危險品倉庫35農、副、水產品批發市場36社會停車場、庫、加油站37加油站38汽車修理、專業保養場和機動車訓練場39客、貨運公司站場40施工維修設施及廢品場41污水處
55、理廠、殯儀館、火葬場42其他市政公用設施注:允許設置;不允許設置;允許或不允許設置,根據具體條件和規劃要求確定。附表四 地塊規劃指標一覽表地塊編號用地性質地塊凈面積(m2)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限高(m)配套設施及備注S01-01R22122072.528%35%36S01-02W1138518260%20%21S01-03B2163080.820%40%15公共廁所S01-04G219111-90%-S02-01R2151544328%32%36S02-02B1851073.540%30%36公共廁所S03-01R249389328%32%36S03-02G143904-65%
56、-S03-03W114961260%20%21S03-04S320556120%10%21公共廁所S03-05R2361343.528%32%45社區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S03-06R211638328%32%36S03-07B11283821.0-3.050%20%20S03-08R211596328%32%36S03-09U1120042-20%-S04-01R27079328%32%36S04-02G122573-65%-S04-03R21407328%32%36S04-04R267103.528%32%45S04-05R276125.741%30%75開閉所S05-01G11047
57、0-65%-S05-02R2/B1199724.540%30%75S06R2/B11035623.1535%35%36公共廁所,兒童活動場地S07R222245328%32%36社區衛生服務站S08-01R29215328%32%36S08-02R2141703.235%35%36S08-03B145273.545%15%55公共廁所S09R228776328%32%36公共廁所S10-01R2/B136332428%32%55幼兒園S10-02R220775328%32%36S10-03R25443330%30%60兒童活動場地S11-01G28859-90%-S11-02W15400926
58、0%20%21S11-03B1222754145%20%10S11-04G111994-65%-開閉所S11-05B1325683.545%15%55公共廁所S11-06R2/B1351040322%42%60儲蓄所,公共廁所,健身設施,幼兒園。地塊內部結合地形在西南側保留不少于10公頃的完整山體綠化。S11-07G21032-90%-S11-08B4130600.540%20%10S11-09B4131050.540%20%10S12-01G114307-65%-文化活動點S12-02R2484223.528%32%60S13-01R2/B1265103.2535%35%60S13-02R2
59、518223.235%35%70健身設施,社區衛生服務站S13-03A3315494-S14-01R2/B1358902.835%35%60S14-02A180132.535%25%36S14-03R261484.540%30%80S14-04R2/B1361103.535%35%60S15-01B1211732.745%30%60公共廁所S15-02R2342003.235%30%60S15-03B18202445%15%45S15-04R2369413.528%32%45文化活動點S16-01R2/B1330101.0-3.540%30%36S16-02A51218771.0-1.535%
60、30%36S17-01R229457328%32%36兒童活動場地S17-02B163073.545%30%36S17-03R241516328%32%36社區服務中心。地塊東側臨國道213控制15-20米綠化帶。S18-01R2174680325%40%36健身設施。地塊南側臨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綠化帶,地塊內部結合地形保留不少于2.5公頃的完整山體綠化。S18-02A589302.225%35%36S18-03A2103901.530%35%20社區服務中心,郵政所S18-04B1223282.545%15%20S18-05B1297690.735%20%10公共廁所S19-01R29
61、0153.535%35%55S19-02R224131-S19-03R2123963.528%32%55S20-01R2379503.528%32%55開閉所,儲蓄所S20-02G134094-45%-健身設施,兒童活動場地,公共廁所。可建設地下停車場S21-01A111290435%25%45S21-02H4167841.535%25%45S21-03A18306435%25%45S21-04U493460435%25%45S21-05A13464435%25%45S21-06U3154681.530%25%21S21-07A13471435%30%45S21-08R2545303.528%
62、32%45S21-09A129101435%30%45社區服務中心S22-01R2151149328%32%36儲蓄所,健身設施。地塊南、東兩側臨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綠化帶。S22-02R226000-S22-03A3312500-S22-04G17722-65%-公共廁所,兒童活動場地S22-05B4125300.540%20%10S23-01R245395328%32%36S23-02G119999-65%-S24-01R21934783.525%40%60兒童活動場地,社區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開閉所。地塊北側臨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綠化帶。S24-02G18591-65%-S
63、25-01G16537-65%-S25-02R21464103.525%40%60儲蓄所,文化活動點。地塊北側臨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綠化帶。S25-03B3145122.535%25%45開閉所S25-04B231547535%25%100S25-05U1253720.540%20%10S25-06G210780-90%-S25-07R221373328%35%60S25-08G133126-65%-S26-01B134546535%25%100儲蓄所,郵政所S26-02G121886-65%-公共廁所S26-03R2766363.525%40%60社區衛生服務站S27-01B166483.545%15%60S27-02B1175000.735%20%10S27-03R21698193.525%40%60健身設施,文化活動點,垃圾轉運站。地塊北、東兩側臨城市道路控制15-20米綠化帶。S27-04G15901-65%-S28-01R2372101.520%45%36S28-02G179955-65%-公共廁所,健身設施,兒童活動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