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施 工 單 位: 工 程 名 稱: 彌勒市教育局第二完全小學項目 日 期: 20016 年 12月 1總則1.1 為了使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的水平,以期獲得良好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安全生產保證體系。1.2 本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項目。1.3 本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由安全科建立、監督、指導,并保持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行。1.4 本公司所有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除執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外,還應同時遵守國家及行業中的有關安全
2、法律、法規及各項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分包單位應結合分包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保證計劃,并納入總包安全生產保證計劃體系管理。2術語2.1 安全生產。安全生產是為了預防生產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設備損毀等事故,保證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活動。2.2 安全策劃。確定安全以及彩安全管理體系條款的目標和要求的活動。2.3 安全體系。為實施安全管理所需的組織結構、程序、過程和資源。安全體系的內容應以滿足安全目標的需要為準。2.4 安全審核。確定安全活動和有關結果是否符合計劃的安排,以及這些安排是否有效的實施并適合于達到預定目標的、系統的、獨立的檢查。2.5 事故隱患。可能導致傷害事故發生的人的
3、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2.6 業主。以協議或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建設項目交與建筑業企業承建的組織。業主的含義包括其授權人,業主也是標準定義中的采購方。2.7 項目經理部。受建筑業企業委托,負責實施管理合同項目的一次性組織機構。也稱“項目部”。2.8 分包單位。以合同形式承擔總包單位分部分項工程或勞務的單位。2.9 供應商。以合同或協議形式向建筑企業企業提供安全防護用品、設施或工程材料設備的單位。2.10 標識 。采用文字、印鑒、顏色、標簽及計算機處理等形式表明某種特征的記號。3安全體系要求3.1 管理職責3.1.1 制定安全管理目標3.1.1.1 工程
4、項目的安全管理目標,應由工程項目部制訂,形成文件,并由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批準并跟蹤執行情況。3.1.1.2 安全管理目標是工程項目部安全管理的努力方向,應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是項目管理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并與企業的總目標相一致。安全管理目標通常應包括:(1)杜絕重大傷亡、設備、管線、消防事故;(2)安全標準化工地創建目標;(3)文明工地創建目標;(4)遵循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承諾;(5)其他需滿足的目標。3.安全管理目標應自上而下層層分解,明確到各部門、各崗位,確保使施工現場每一個員工正確理解并明確目標要求,自覺關心安全生產、
5、文明施工,做好本部門、本崗位的工作,以確可工程項目部安全管理目標落到實處。3.1.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工程項目部的安全管理組織的建立應符合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并適合工程項目的實際狀況。3.1.2.1 安全組織機構可在原有的管理機構中明確安全職能所在部門(或崗位),也可按工程規模和狀況要求,增設專門的安全組織機構,有條件的可設置安全工程師崗位,安全組織機構設置的原則是精簡,符合實際且有效。3.1.2.2 規定職責和權限對與安全的關的管理、執行和檢查、監督部門和人員,應明確其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安全體系的11個要素應有機地分配到相關職有部門(或崗位),
6、建立分分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形式文件。3.1.3 資源為使工程項目部能正常有效地實施安全管理,應確定并提供充分而必要的資源,通常包括(但不限于):(1)備與安全要求相適應并經培訓考核持證的管理、執行和檢查人員。(2)施工安全技術及防設施。(3)用電和消防設施。(4)施工機械安全裝置。(5)必要的安全檢測工具。(6)安全技術措施的經費。3.2 安全生產保證體系3.2.1 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原則3.2.1.1 應結合建筑企業和工程項目施工生產管理狀及特點,并適合標準要求。3.2.1.2 應形式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管理是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中運作的,為了使體系成為有形的系統、具有較強的操作和檢查性
7、,要求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式文件,并加以保持。文件包括:(1)安全保證計劃。(2)工程項目部所上級單位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標準。(3)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4)記錄、報表和臺賬等。3.2.2 文件的作用與內容3.2.2.1 安全保證計劃由工程項目部依據安全保證體系標準要求規定專門的安全措施、資源和活動順序的文件,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綱領性文件和管理依據,可以依據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對安全活動的過程和結果進行監控和評審。它可以獨立的文件形式體現,也可以在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獨立完整地體現。3.2.2.2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管理標準這部分文件大多為可操作的國家、
8、行業及上級頒發的涉及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法令、法規文件,以及企業自行制訂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持術標準。這些文件是安全保證計劃強制性、規范性文件或涉及的支持性文件,可在安全保證計劃中被引用。3.2.2.3 記錄、報表和臺賬這類文件的發生量最大,是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運行和見證資料,也是安全體系評價和審核的依據材料。3.2.3 安全生產策劃3.2.3.1 安全生產策劃的指確定安全管理目標以及確定采用安全體系要素的應用目標和要求的活動,是使施工現場恰當滿足安全體系要求的方法。3.2.3.2 對策劃的內容,標準從七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詳細的要求:(1)備必要的設施、裝備和專業人員,確定控制和檢查用段、措施。(2
9、)確定整個施工中應執行的文件、規范。對施工過程中的各作業過程,需用執行的規程、規范等,應在作業前作出具體要求,并做好相應的書面交底以及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3)冬季、雨天、雪天旆工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夏季的防暑降溫工作。特殊氣候及防暑降溫、防寒保暖的措施如何落實。(4)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對風險較大、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進行安全論證,同時采取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施工中存在較大風險或施工難度的的工程項目,必須編制專項的、適當的安全技術保證措施,必要時組織技術評審。(5)作出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需補充的安全操作規定。(6)選擇或制訂施工各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本中。主要是針
10、對施工過程中的分部、分項工程情況,從現有安全操作技術規定的交底文本中,選擇針對性條款作為交底資料,也可以按行業或企業上級部門制定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進行必要補充后進行交底。(7)制定安全記錄的種類和表式,確定搜集、整理和填制各種安全活動記錄的人員和職責。安全記錄的表式,可采用當地行業主管部門下發的統一表式,當統一表式不能滿足或不能適應本工程項目的需要時,應在安全策劃中確定、補充表式的使用項目、內容及相的標識。3.2.2.3在安全生產策劃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必須然會涉及工程項目的其他工作,會出現話多接口,如施工方案、質量控制、文明施工和場貌、采購、工程分包等,因此在進行安全生產策劃時,應注意以下事宜:
11、 (1)盡量利用現有的管理機構和體系,如質量體系與質量組構,技術管理機構等。有機地將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各要素的要求和活動穿插 在其中,安排在合適的位置。切忌各體系互相相關、各搞一套,使安全體系的建立和運行人為地變得復雜化,以至難以操作。(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策劃應與有關施工現場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與標準的要求相結合,且無相悖之處。(3)安全體系文件應是受控的有效文件,安全保證計劃應與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一樣接受相應的系統審核和審批。3.2.4 安全保證計劃的編制安全保證計劃是安全策劃的結果,是本項目結合實際就如何 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標準的要求,制訂安全管理目標準的要
12、求,制訂安全薦目安全管理目標實現的管理目標性文件。應與施工項目部制定的其它他計劃相協調。3.2.4.1 安全保證計劃的主要內容(1)工程概況(以非獨立形式編制時可免)。(2)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目標。(3)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組織結構。(4)安全保證體系要素與安全管理職能責任能分配。(5)工程項目部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6)標準各要素在本項目中如何 徹執行和安排、針對性地確定控制和檢查手段,配備必要的設施、裝備和人員技能。(7)確定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執行哪能些文件、規范,應補充哪些安全管理(操作)規定。(8)選擇施工各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本,需補充哪能些特殊的安全技術交底內容。(9)確定如
13、何記錄、由誰記錄各種安全活動。(10)安全保證計劃的管理要求,如編審、收發、變更的處理程序等。安全保證計劃的部內容可能能已包括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企業的其他管理文件或程序中,安全保證計劃可直接全文引用,也可部分引用。對現有文件不能覆蓋的,應視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專門補充編制必須的作業指導書作為支持性文件,用以 規范安全管理活動。安全保證計劃一般不包括純技術性內容,對安全保證計劃涉及的一些持續術性文件可作為其支持性文件,在計劃中引用,無專用技術文件時,也應補充編制作業指導書等。3.2.4.2 安全保證計劃的確認安全代用品證計劃實施前,須經工程項目部的上級機構確認。(1)認的組織:1)上級機構有關
14、負責人主持安全保證計劃的審核;2)執行安全保證計劃的工程項目部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參與確認;3)記錄并保存確認過程;4)通過確認的安全保證計劃,應送上級主管部門案;(2)確認的重點內容:1)安全保證計劃內容的完整性和措施方法的可行性;2)各級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權限的崗位責任制是否明確、合理,部門與人員是否清楚。3)安全保證計劃是否與施工技術案等有關專項控制手段和措施取得一致;4)工程項目部機構設置,管理和作業人員的資格和資源共享歷,施工生產中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的可靠性是否能滿足安全保證的要求。3.3 采購(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3.3.1 總則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材料、
15、設備及防護用品的質理,直接影響到施工人員人身安全并涉及建筑產品的質量,因此工程項目部對這類物資實施控制是一種有效的預防措施。3.3.2 采購控制的范圍和職責3.3.2.1 采購控制的物資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類:(1)勞動防護設施材料。(2)腳手架及防護設施材料。(3)消防器材。(4)電氣安裝置。(5)機械安全保護裝置。(6)其他特殊材料、設備和防護用品等。3.3.2.2 工程項目部對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進行控制,工程項目部的上級部位所采購的這些物資,施工現場應按3.6要素(檢查、檢驗和標識)進行控制。 3.3.2.3工程項目部負責生產經理,應指定所屬材料、設備部門
16、負責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和防護用品的采購。強調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對供應商評價和選擇,采購文件的審批和特殊物資的驗證等進行把關。3.3.2.4 工程項目部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和防護用品實行控制。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的管理。3.3.3 供應商的評價與選項擇為防止放假冒、偽劣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進入現場,應根據采購物資的重要性,事先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和選擇。3.3.3.1 評價的對象不僅僅指供貨商社,還包括采購物資的秤企業,即供應商評價的對象應包括廠和商兩個方面,不能以評商代替評廠,也不能以評廠代替評商,除非直接向生產企業采購。3.3.3.2
17、評價的內容和要求(1)通常從以下三個方面對供應商的質理保證能力及實物質理進行評價:1)審核供應商的市場信譽、生產經歷、以及技術、質理和生產、經營管理能力。營業執照、檢測報告;產品鑒定報告、檢測報告;產品說明書;技術、質量、生產管理情況介紹與實地考察驗證記錄;生產、營業經歷與業績記錄、調查和審核報告等。2)實施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驗證是否取得生產許可證。3)驗證外省市企業生產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有否進入本地市場的許可證或生業的有關部門的相關證書。(2)規定評價的審核和審批程序。(3)對評價合格的供應商,進行比較排隊,從中選定可建立供應關系的單位,列
18、入合格供應商名錄,記錄并保存合格的供應商的評價資料。3.3.3.3 根據能否滿足質量要求的能力選擇合格的供應商優先從合格供應商名錄中確定應商;對名錄之外的供應商應先評價合格后建立供應關系。對一次性購買或購買數量很小的一般產品,也可采用在采購時或使用前對產品進行檢驗或驗證的辦法,作出對供應商進行動態評定的重要證實材料。3.3.4 采購資料或合同3.3.4.1 采購前,工程項目部應有專人對需采購的物資的 定采購資料(如采購洌單等),選定合格供應商后可采購,也可 定并簽訂合同訂貨采購。3.3.4.2 采購資料或合同應準確、清楚地規定對采購的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關要求,以利于加工、制造
19、和檢驗、驗收,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類別、型號、等級或其他標準識方法。(2)產品適用的規范、圖樣、過程要求,檢驗規程及有關技術資料的名稱或其他明確標識和適用版本,包括一些特殊的質理要求。(3)在有質理保證要求時,應寫明適用的質量保證模式標準的名稱、編號和版本。(4)對采購物資的供貸和檢驗方式作出規定,包括產品加工的過程中的過程驗收、最終驗收的場與方式,如在生產場所、生產過程或施工現場實施等。3.3.4.3 程項目部明確采購資料或合同的編制、審核、批準、更改的職責和要求,特別要求工程項目部主管經理在采購資 料發出或合同簽訂前,對規定的要求是否適當進行審批,以保證文件的正確、有效。3.3
20、.5 對分包方自行采購的安全設施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實行控制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取決于安全用品類別及使用的安全要求,并在安全保證計劃中作出相應規定。如:(1)在分包合同中制定相關的約束條款。(2)對分包方的采購與檢驗的控制記錄進行檢查。(3)對分包方采購的安全用品按重要程度共同驗收或進行復核檢驗等。3.4分包方的控制 總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有效實施,同各分方的參與和密切配合是分開的,特別是分包隊伍素質和履約能力。 分包方的評價和先擇3.4.2.1評價方法(1)資質條件的驗證。審核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照有效期限、企業性質;從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的
21、工作量;企業性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施工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核定數量。(2)勞力分包隊伍人員持狀況的核查。證件的有效性應符全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施工人員及勞務人員的持證規定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數應一一進行核查。(3)對分包方安全生產能力和業績的確認。應有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安全資質證書、政府部門頒發的獎狀或榮譽證書等。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也應作必要的調查。3.4.2.2包方的選擇(1)從本企業發布的合格分包名錄中選擇。(2)對名錄外的分包方,按本企業規定程序評價后選擇。3.4.2.3 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通過質量保證系認證的單位,對分包方要求可參照質量體系程序進行,但必須包括
22、或增加對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審核認可的記錄。 分包合同要求(1)必須嚴格招待先簽合同,后組織進行施工的原則。(2)合同可采用當地“標準文本”,總包與分包的權利、義務應明確。對違反分包合同要求的制約措施不能與總合同的規定相矛盾。(3)在簽訂分包合同時,應同時簽定有關的附件,如安全生產、治安消防、環境衛生等相關協議書,并注意責權利一致。(4)分包合同中應含安全獎罰細則,原則參照工程項目部所制定的獎罰條款執行,如有異議可由雙方平等協商制定。(5)分包合同應根據工程量的大小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此要求視企業現行管理標準而定。 同履約控制(1)合同規定應由總包提供的材料、設備、工具及生活設施,
23、總包必須在分包進場前做好落實工作。(2)合同規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移交驗收手續。(3)當分包伍進行入現場,正式開始施工前,應由工程項目部施工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爭包人員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交底,交底內容以總公包合同為依據,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的有關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4)在合同履約過程中,工程項目部應有部門或專人對分包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進行指導檢查、監督管理,做好必要的記錄,并為今后對分包業績評定提供依據。3.4.5業主
24、指定分包方的控制凡是進入施工的分包方,無論與誰簽訂合同,原則上工程總包單位都有權利及義力對其進行一般的管理外,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履約內容應以分包合同要求為準。3.5 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3.5.1 總則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項復雜的生產過程,在同一個施工現場需要組織多工種,甚至多單位(如樁基、土建、安裝、裝飾等)協同施工。為理順、直轄市各方面的關系,使其緊密配合,保證正常施工,需要進行嚴密的計劃組織和控制,持對該項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預先分析,從技術上和管理控制上采取措施。3.5.2 開工前的準備3.5.2.1 進行安全策劃,編制安全保證計劃(1)進行安全策。應根
25、據工程項目的規模、結構、環境、承包性質、技術含量和施工風險程度、危險點以及關鍵環節等因素進行,切記一定要從工程項目的實際出發,才能做到突出重點、針對性強。(2)編制安全保證計劃。在經過周密細致策劃的前提下,工程開工前編制安全保證計劃,并經過上級機構審批。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等情況,安全保證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活動必須及時作相應調整,并應由上級機構重新進行審批。(3)編制相應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計劃:1)特殊過程、特殊腳手架、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安全技術施計劃。2)職業安全與衛生,如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現場機械、設備等各類防護、保險裝置等勞動
26、技術措施計劃。3)文明施工和環保,包括場容場貌、環境保護、生活衛生等方面的保持措施計劃。4)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要求編寫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除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單獨編制外,其他專項計劃可編入施工組織設計。3.5.2.2制定地下障礙物清理和道路管線保護方案要根據基坑開挖的面積深度,對施工區域及周圍的道路、人行道及其下的障礙物、基礎設施及地下管線作出專題清理或保護方案。涉及到市政、公用的大型設施、地鐵隧道、大口徑的排水系統、自來管道時,必須作出詳細周密的施工技術方案,對方安中的安全防護專項技術措施,應經過各有關方面的專家論證確后,方能具體實施。3.5.2.
27、3 具備合格的生活衛生設施和條件施工現場必須按國際勞工組織、第167號公約的要求和政府主管部門關于建設工地衛生標準的要求,設置宿舍、廁所、食堂,具備衛生、安全、健康、文明的有關條件。3.5.2.4 按計劃組織設備、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進場結合工程特點與結構施工的需要,確定并落實工機械的數量、種類、型號的進場順序,有專人負責及時配置安全設施、用電設施及施工中各類防護用品。3.5.2.5 落實勞動保護技術措施針對施工中不同的施工工芑,以勞動保護技術施所需的資源,按施工程序先后加以落實。3.5.2.6 落實施工管理和作業人員施工現場至少配備一名持有上崗證的安全員,負責施工安全有關工作。對某些特種作業和管
28、理人員的上崗資格要考慮到行業規定,如電工,安全員、塔吊、施工升降機的裝拆工,整體式提升腳手架架操作人員等都應經過行業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一般施工人員也應經過崗位技術能培訓,合格后上崗。3.5.2.7 依法辦理意外傷害保險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管理與作業的人員都屬從事危害作業性質,都須依法辦理保險。3.5.3 施工過程的控制依據安全策劃后編制的安全保證計劃進行重點控制。3.5.3.1 對施工過程中的各類持證上崗人員資格的控制要求。包括項目經理、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檢查、驗證持證的有效性,如是否及時審干證及超期、所對應工種與持證是否相符。3.5.3.2 對施工過程中所需要的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
29、控制要求。施工過程中所需搭設的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必須按安全保證計劃中的規定,明確檢查、驗收的部門或人員,合格后投入使用。 對臨時用電設施的控制要求。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變配電裝置、加空線或電纜干線的敷設、分配電箱等用電設施,在通電投入使用前,按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通電使用。3.5.3.4 對施工機械、塔吊、井架等起重設備的控制要求。施工機械中的小型施工機具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驗收;塔吊、施工升降機、并架與龍門吊、施工升降機再向行業的機械檢測機械申請檢測,合格后投入使用。同時,機械設備部門負責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交底,并且落實設備的日常檢查,督促
30、機操人員做好機械的維修保養工作。3.5.3.5 腳手架工程的控制要求。特殊類腳手架按施工組織設計中專題方案規定的要求進行搭設。普通腳手架按規定要求搭設。各種腳手架設到一定高度時,按全保證計劃規定的要求,由有關部門或人員分步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要落實專人負責維護。3.5.3.6 對各類專項技術措施的控制要求。在安全保證計劃中應明確專人或部門負責,會同項目工程師、施工負責人、安全人等落實專項技術措施,并進行檢查驗證。 對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的控制要求。安全保證計劃中引用的勞動保護技術措施計劃,要明確規定此項工作的責任人和實施人,并由現場的工會部門(或負責人)會同安全部門負責檢
31、查驗證。3.5.3.8 施工作業人員操作前,應由該項目負責人以清楚簡潔的方法(如作業指導書、安全技術交底文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認可。應分不同工種、不同的施工對象,或是分階段、分部、分項、分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應采用書面形式,內容要有針對性(采用標準交底作業指導書時,必須填寫補充交底內容)。在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交底時,決不能只交到班組長,班組長也應向組吶進行交底,否則這種交底就是空的。3.5.3.9 施工過程中對洞口、臨邊、高空作業所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應規定專人負責搭設與檢查,以保證安全可靠。在施工現場內應落實負責搭拆、維修、保養這些安全防護設施的班組。3.5.3.
32、10 對施工現場的環境(現場廢水、塵毒、噪聲、振動、墜落物)進行有效控制,防止職業危害,建立良好的作業環境。按安全保證計劃要求落實勞動保護、文明施工和環境控制措施,如圍檔封閉施工;現場廢水通過二級沉淀后排放;除澆搗蛋混凝土必須連續施工外,應減少必要的夜間施工;現場周圍及沿街都應按文明、安全要求設置必要可靠的防護設施。3.5.3.11 對施工中動用明采取審批措施,現場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險物品運輸、貯存、使用得到有效管理。施工現場至少應配有一名兼職的消防干事,按規定逐級負責火等級的審批手續。按防火要求規定區域和重點防火部位設設置消防器材。施工現場的危險(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設置危險品倉庫,并配有專
33、人負責管理,使用中責任落實到人。3.5.3.12 監督施工作人員,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對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施工進行檢查。3.5.3.13 搭設或拆除的安全防護、腳手架、起重機械或其他設施、設備,如當天未能宛成時,應做好局部的收尾,并設置臨時安全設施。3.5.4 重點監控工程項目部應確定危險部位和過程,落實監控人員,確定監控、措施和方式,實施重點監控,必要時應連續監控,安全保證計劃對此要作出安排。3.5.4.1 對監控人員的素質、技能加以培訓,保證監控人員正當行使職責與權利不受干擾,記錄監控結果并及時反饋到相關部門。3.5.4.2 應把危險性較大的懸空作業、起重機械安裝和拆除等定為危險作業,實施重點監控。對懸空作業、整體式升降時的重點監控工作,必須落實到旁站監控人員。3.5.4.3 連續施工過程中安全設施的街按工作,應有專人負責落實。如由于勞動力或材料欠缺等原因,造成施工作業面的安全防護脫節,則此項工作面的安全防護設施脫節,則此項工作的負責人應該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采取相應措施。3.5.4.4 對事故隱患的信息反饋,工作項目部按標準3.7要素(事故隱患的控制)規定及時處理。對事故隱患信息的收集,還可以結合各類安全檢查、安全員與施工管理人員的日常工地巡查進行,并視程度及時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