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錄一、安全體系1.1 安全生產方針1.2 安全目標1.3 安全管理系統1.4 安全生產責任制1.5 安全生產紀律1.6 安全教育1.7 安全檢查1.8 安全管理二、瓦斯防治技術措施2.1 瓦斯監測體系2.3 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處理措施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3.1 隧道內電氣設備與作業機械3.2 隧道通風和瓦斯防治四、瓦斯檢測五、超前探測六、施工安全及事故處理七、瓦斯救護八、健康監護九、安全信息報送一、安全體系1.1 安全生產方針 :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領導,強化管理。全面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煤礦安全規程、 瓦斯隧道
2、施工規范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 ,推行“安全標準化工作,為廣大職工創造一個安全工作環境。1.2 安全目標:實現“五杜絕、二控制、三消滅、一創建”即:無因工死亡事故,無責任重傷事故,無火災事故,無中毒事故,無重大設備事故,消滅違章指揮,消滅違章作業,消滅違反勞動紀律、年輕傷率控制在10以下,年負傷率控制在12以下,創建安全文明標準工地。1.3 安全管理系統:1.3.1 明確項目部主要安全責任人及各部門、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1.3.2 設救護組、搶險組、消防組,落實現場急救、搶救和消防等安全人員及設備,并定期組織學習和演練。安全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3、項目負責人副組長:項目總工安全目標:五杜絕、二控制三消滅、一創建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工作 體 系安全控制安全檢查三工教育廣播及黑板報系統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獎懲條例安全活動經費防 突防瓦斯防火災防機械事故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安全工作體系業務部室各工區安全員獎懲兌現提高安全意識現場安全生產提高預防、預測能力消除事故隱患1.3.3安全組織機構圖:見下圖1.4 安全生產責任制:1.4.1 項目經理(1)、認真執行國家、集團公司和地方頒發的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2)、及時布置瓦斯隧道施工的安全工作,并進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大檢查,及時解決安全隱患,使施工現場、機電設備、設施等處于良
4、好狀態。(3)、組織領導部門、工區進行全員教育,并對生產管理、技術人員、工人進行定期考核。(4)、組織領導項目部開展瓦斯隧道演練,發布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與獎懲決定,調動一切積極因素。(5)、安全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重傷以上事故、多人事故應由項目經理負責辦理,對爆炸、機電、交通、火災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今后預防措施,并督促實施。(6)、督促有關部門及時發放安全防護用品、配備急救設備、消防設施,并教育職工正確使用。1.4.2 項目書記兼副經理(1)、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指示。制定各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并檢查、督促、執行、落實。(2)、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原
5、則,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分析安全情況、發展趨勢,找出存在問題,采取措施并組織實施。(3)、隧道每個分項工程開工前,必須組織制定安全措施,對重點、難點項目、關鍵部位和采用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以及其它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和本單位沒有做過的工程等,都應組織學習, 制定專項安全措施,并經常檢查執行情況。(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設備、工具、生產、安全設施等情況,及時消除隱患。(5)、在生產進度和安全發生矛盾時,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6)、發生重傷以上及多人事故,要立即親赴現場,組織搶救。1.4.3 項目總工程師(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條例、規章。(2
6、)、組織編制、審定施工方案、審核技術文件和處理技術問題時,必須貫徹安全生產原則。(3)、推行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事先制訂安全措施。(4)、指導安全技術教育,組織專業安全技術培訓。(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作出技術性結論。1.4.4 工程部(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措施、作業計劃時,必須同時制訂施工安全措施。(2)、重點項目或技術復雜、危險性大的部位,必須編制專門安全措施并進行技術交底,經常檢查其實施情況。(3)、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整改意見,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遇有險情及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暫停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險區,并立即
7、報告有關領導。(4)、參加領導組織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用安全通知書等形式上報下傳,限期改進。(5)、了解安全生產好壞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出處分和檢查意見。(6)、對違反安全的操作,有權責令停工。1.4.5 項目部安全室(1)、編制瓦斯隧道安全施工措施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經常檢查其實施情況。(2)、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整改意見,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遇有險情及危及人身安全時,有權暫停生產或指揮作業人員撤離險區,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3)、參加領導組織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用安全通知書等形式上報下傳,限期改進。(4)、對洞內
8、變壓器、壓力容器和機電設備的安裝、運行進行安全監督,加強對電工、特殊工種作業人員、 隧道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5)、了解安全生產好壞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提出處分和檢查意見。(6)、對違反安全的操作,有權責令停工。1.4.6 設備物資部(1)、 對洞內防爆機電設備 ,進洞機動車輛建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細則和管理、使用、維護保養、定期檢修等制度。使其經常保持良好技術狀態,并督促檢查。不準帶病和超負荷運行, 不準使用報廢機械。(2)、安裝、改裝、修理、拆裝機電設備,必須符合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并督促實施。(3)、按技術要求和物資供應計劃,供應的設備和材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
9、1.4.7 經營財務部(1)、編制和下達生產計劃, 生產計劃中應包含有安全指標和要求。(2)、在組織編制財務成本計劃時,要優先考慮安全措施項目的款源,正確列支有關勞動保護經費,執行安全生產獎懲的獎金發放和罰款收繳工作。(3)、組織推行經濟核算和經濟承包責任制,必須把安全工作列為一項重要內容。1.4.8 辦公室安全職責負責通訊、并接待上級安全有關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1.4.9 工區負責人(1)、認真組織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的安全生產的法令、規程、制度、條例、規定、細則、措施和指示、要求,每月召開一次有工程技術人員、領工員、 班長和安全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10、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并做好記錄,以備復查。(2)、正確指揮和組織生產、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 防止因人員超勞、設備超疲、各種動力車輛超速而發生的事故,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不得違章指揮、盲目蠻干。(3)、落實崗位安全責任制,加強安全教育、安全檢查。(4)、每旬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組織工人維護、 保養施工機具。做到文明施工,及時處理不安全因素。制止違章作業,遇有不能處理的隱患,要及時上報并采取防范措施, 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采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的果斷措施,并立即向項目部報告。(5)、經常對職工、民工進行勞動紀律、安全技術教育,負責對一般工種工人調換崗位的安全
11、教育,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操作制度,對無操作證的特殊工人不得分配工作。對沒有經過“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得安排上崗。(6)、掌握本工區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情況,不準安排帶病人員從事禁忌工種工作。對需要定期體檢的工種,應督促按期體檢。(7)、發揮工區安檢員的作用,保護其行使檢查工作的職權,配齊工班安全員并充分發揮其作用。(8)、保證每周安全活動日的落實布置、檢查活動內容。(9)、督促材料人員及時領發安全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用品,并教育職工愛護和正確使用。(10) 、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保護現場,及時如實上報。負責輕傷事故、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參加重傷事故調查分析,及時采取措施,防止
12、同類事故的發生。1.4.10 工區安全員(1)、工區安全員在項目部安全室和工區負責人領導下,負責工區各項施工操作安全技術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指示和規定,并檢查督促執行。 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安全監察部門的指導,有權直接向項目經理和項目負責人匯報工作,并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2)、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3)、負責編制工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整改方案,落實項目部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及時檢查落實和向項目部領導匯報。(4)、協助工區領導做好職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與考核工作,負責新入工區施工人員的一級安全教育,督促檢查車間、班
13、組(崗位)的二、三級安全教育。(5)、負責安排并檢查班組安全活動,經常組織反事故演習。(6)、負責工區安全設備、滅火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隧道、路基、橋梁的工作環境情況,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8)、每天要深入現場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在緊急情況下對不聽勸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9)、參加工區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按時上報。(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礎資料,做到齊全、實用、規格化。1.4.11 領工員(1)、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交底中的安全措施、要求。(2)、以身作則并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則、規
14、定、制度,聽從技術人員和安檢人員在安全生產上的指導,保證安全施工。(3)、隨時注意檢查工人操作、工作環境、生產機具、設備等安全情況和防護用品正確使用情況。保證工人在安全狀態下操作, 發現不安全問題,要立即解決,本班不能解決的應立即向工地負責人報告。如情況緊急,立即停止作業,組織工人撤離作業險區,然后向領導報告。(4)、堅持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作業前應會同安全員對施工(工作)現場,各種機具、設備、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認封鎖問題,并將注意事項向工人交待清楚后,方準施工,堅持工間安全檢查制度、班后安全總結制度和交接班制度。(5)、班組分配工作時,一般不準單人作業,二人以上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安
15、全工作。(6)、按時組織周一安全活動日,學習安全生產文件及有關規章制度,總結上一周安全生產情況, 聽取意見,改進工作,并做好記錄。(7)、合理安排勞力,根據工人的身體、年齡、技術、熟練程度和其他特點分配工作,以防事故的發生。(8)、固定專人領取、使用、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防護用品,并經常督促檢查。(9)、發揮工班安全員的作用,支持他們的工作,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10) 、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和報告,并保持現場,參加事故調查分析。(11) 、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點、設備,有權拒絕施工和使用,必須堅持特殊工種工人持證操作,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人拒絕分配工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12
16、) 、負責對新工人 (包括實習、 代培人員) 進行崗位(班組級)安全教育(13) 、搞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 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督促教育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用具,正確使用滅火器材。(14) 、搞好班組安全生產競賽,表彰先進,總結經驗。(15) 、抓好班組建設,提高班組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潔、清潔,實現文明生產,并做好班組的思想政治工作。1.4.12 現場施工人員(1)、遵守勞動紀律,聽從指揮,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規則、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特殊工種要持證操作,不準將機械
17、設備交給無證者操作,在未熟悉機誡、設備性能和操作規程前,不能上崗操作。(3)、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和設施、工具的安全完好,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可靠,不得隨意拆除。(4)、愛護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參加各種活動,及時反映、處理不安全因素、 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積極參加事故的搶救工作。(5)、有權拒絕接受違章指揮,有權對上級單位或領導忽視安全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和控告。(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知訓練。(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9)、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
18、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1.5 安全生產紀律:1.5.1 職工要熱愛本職工作 ,努力學習 ,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1.5.2 遵守勞動紀律 ,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思想集中 ,堅守崗位 ,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嚴禁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1.5.3 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不得違章指揮和作業, 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1.5.4 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防護用品,進入施工場地必須
19、戴安全帽,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1.5.5 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警告、安全標志、告示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1.6 安全教育:1.6.1 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使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群眾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1.6.2 建立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制度。1.6.3 電工、焊工、架子工、 司爐工等特殊工種除進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還須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能獨立操作,對從事有塵、 毒危害作業的人員,要進行塵毒危害防治知識的教
20、育。1.6.4 采用新技術、 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1.6.5 作業工班每周一例行安全學習,學習安全操作規程, 安全防護知識,總結施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制訂相應的防范措施。1.7 安全檢查1.7.1 各生產班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檢查本班組當天的工作范圍,腳手架、施工機具、用電設備等是否符合規定,若發現存在隱患要及時整改,如班組排除不了的隱患,應立即通知工長派人處理,嚴禁違章冒險作業。1.7.2 工地專職安全員,每天必須在工地巡視檢查質量、安全,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班組工人提出整改,并復查整改情況。1.7.3 堅持
21、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1.7.4 各班組每天上班前檢查安全,下班后安全總結 ,未處理完的安全隱患向下班組交接清楚。1.7.5 各班組每周的周一,組織安全活動。1.7.6 專職安全員, 除每天巡檢安全工作外, 每周未要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通知有關部門處理。1.7.7 項目部領導和各工區領導干部必須親自掛帥,并同有關人員組成安全檢查領導小組, 針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制定具體明確的目標和要求,充分做好宣傳動員,有計劃、重點地進行檢查,針對施工專業性的特點,還應進行專業性安全檢查和整改。定期檢查,每旬進行一次,并結合各工區激勵機制進行安全獎罰。1.7.8 項目部對各班組生產中的安
22、全工作,組織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 作好檢查情況記錄, 提出問題及隱患和整改措施, 針對近期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季節性應注意事項,進行總結,目的是使廣大職工頭腦里敲向警鐘,促進全員安全意識的提高。1.7.9 安全生產檢查時作到自查與互查相結合,上下結合的方法, 橫向到邊,豎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邊檢查邊整改。 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1.8 安全管理 : 1.8.1 進入隧道的所有人員(施工和參觀),必須經過“瓦斯隧道”安全培訓。未經安全培訓的,不得進洞上崗作業。1.8.2 工區主任、工區專職安全員、各生產班組長必須經過項目部 “瓦斯隧道安全施工” 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
23、按國家規定取得操作資格證書。如電工、電焊工、爆破工、瓦斯檢測工、等各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1.8.3 進入隧道施工的一切生產工作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1.8. 4 進入隧道施工,精神要集中,不違章作業,不兒戲玩耍,不追逐打鬧。1.8.5 嚴禁赤腳或穿化纖衣服進入施工現場,且各班組以整個班組進洞施工,各班組長必須隨身攜帶JCB-CMK1 型甲烷檢測儀在各施工面進行檢查。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進入隧道前嚴禁喝酒。1.8.6 各班組進入隧道施工, 嚴格持行“進洞掛牌,出洞摘牌”制度。洞口建立進隧檢身制度。1.8.7 洞內使用的各種防爆設備必須經過安全檢驗并取得防爆產
24、品安全標志。未取得防爆產品安全標志的,不得使用。1.8.8 工區必須建立救護隊和消防隊,同時成立工區醫務室, 必須配備救護車輛、急救器材、急救裝備和藥品等。1.8.9 洞內工程開工前, 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規程并組織每個工作人員學習。1.8.10 工區每季度必須組織1 次隧道救災演習,并總結演習經驗上報項目部。由項目部總結后向上經有關單位進行匯報。1.8.11 隧道安全工作實行群眾監督制度,工區必須支持群眾安全監督組織的活動, 發揮職工群眾安全監督作用。 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 當險情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有權
25、拒絕作業。1.8.12工程部必須及時填繪反映隧道內實際情況的“洞內開挖原始記錄” 。1.8.13 工區必須及時、正確、真實填寫“施工日志” ,要正確反映洞內地質水文、通風系統、通信系統、安全監測系統等各種數據和施工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工區安全負責人進行匯報。1.8.14 洞內、外一切臨時用電, 必須由持證的專業電工架設和管理,其它一切非機電工作人員不得隨意亂拉亂接。1.8.15進入隧道施工的各專業工種工作人員要服從領導、聽指揮,按規定參加各種班前安全教育活動,不得隨意缺席。1.8.16 按規定正確使用安全“三寶” (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護服、簡易防毒口罩)。1.8.1
26、7 各工區要建立和健全各級安全組織和崗位責任制,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1.8.18 項目部、工區安全措施制定要全面、要得力,要具有針對性,要進行經常性檢查監督,關鍵在于落實。1.8.19 洞內工程嚴格按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操作,特種作業要持證上崗,要遵章守紀,反對違章作業、肓干亂干。1.8.20 隧道臨時用電必須由持證的專業電工架設和管理,要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規范要求,不使用破皮電線,不亂拉亂接,不準使用銅絲代替保險絲。瓦斯段必須使用阻燃、屏蔽電纜,機電設備及照明設施必須使用防爆器材。1.8.21 隧道仰拱、瓦斯區段、臺車、臺架等危險作業區段應設警戒標志和防護欄,必要時還要有紅燈示
27、警。1.8.22 注意勞逸結合,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洞內要有足夠的照明燈具。1.8.23 堅持每月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周活動和每周安全例會制度,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提高全員生產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二、瓦斯防治的技術措施2.1 瓦斯監測體系2.1.1人工監測: 現場各作業面工班長、當班領工員、專職瓦斯監測員配備 JCB-CMK1 型便攜式瓦斯監測儀及AZD-1 智能多參數檢測報警儀進行現場日常施工監測。2.1.2KJ90 自動監測系統:該監控系統采用分部式網終化結構,一體化嵌入式設計, 具有紅外遙控設置, 獨特的三級斷電控制和超強異地交叉斷電能力,實現計算遠程多級聯網集中控制和安全生產管理。該系統由洞外
28、計算監控中心、 洞內中分站、 洞內風速傳感器和低沼傳感器組成。該系統瓦斯監測范圍:010%CH4,瓦斯檢測反應速度 30S;該系統風速監測范圍: 0.315m/s 。該系統可實現洞內傳感器聲光報警及洞外監控中心自動報警。瓦斯傳感器分別布置在隧道掌子面拱頂下1m (兩臺) ,分站及風速傳感器布置在K38+580拱頂下 2m (瓦斯監測儀 1 臺、風速傳感器 1 臺) ,隨著隧道不斷掘進,分站和隧道掌子面兩臺傳感器同時前移,保持距離在800m 左右。瓦斯監控系統布置圖洞口計算機監控中心傳感器1傳感器2風速傳感器傳感器3K39+435K38+458785mK38+650進口工區K42+818K42+
29、656K41+856傳感器3風速傳感器傳感器1傳感器2800m洞口計算機監控中心出口工區傳感器布置橫斷面圖傳感器布置橫斷面圖1K39+435K38+650傳感器布置橫斷面圖2傳感器3風速傳感器傳感器1傳感器2進口工區傳感器1傳感器2風速傳感器傳感器3傳感器布置橫斷面圖2K42+656K41+856傳感器布置橫斷面圖1出口工區KJ90 一體化監控系統原理原理示意圖瓦斯監測人員必須經培訓后,方可持證上崗。 隧道工區建立完善的瓦斯監測制度,保證安全、可靠、及時的處理洞內發生的各種異常情況。經培訓的專職瓦斯監測員(安全員),在洞內進行動態監測,并做好監測記錄。及時發現隧道瓦斯的死角(避車道,預留洞室,
30、初支與二襯結合部),以便采取措施。2.2 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處理措施隧道中煤(巖)層中瓦斯涌出濃度的大小是危險程度的標志,施工中必須將瓦斯濃度控制在安全的限值以內。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處理措施見下表:隧道施工控制瓦斯限值及超限處理措施表序號地點限值超限處理措施1 低瓦斯工區任意處0.5超限處 20m 范圍內立即停工,查明原因,加強通風監控2 局部瓦斯積聚(體積大于0.5m3)2.0超限處附近20m 停工、斷電、撤人進行處理,加強通風3 開挖工作面風流中1.0停止電鉆鉆孔1.5超限處停工、撤人、斷電、查明原因、加強通風等4 工作面回風流中1.0停工、撤人、處理5 放炮地點附近20m
31、 風流中1.0嚴禁裝藥放炮6 煤層放炮后工作面風流中1.0繼續通風不得進入7 局扇及電氣開關10m 范圍內0.5停機、通風、處理8 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m 范圍內1.5停止運轉、撤出人員、斷電、進行處理9 竣工后洞內任何處0.5查明滲漏點,進行整治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3.1 隧道內電氣設備與作業機械: 3.1.1隧道內非瓦斯工區電氣設備和作業機械可使用非防爆型,禁止非防爆設備和機械進入瓦斯工區。3.1.2隧道內瓦斯工區的電氣設備和作業機械必須使用防爆型. 3.1.3瓦斯工區內各級配電電壓應符合:高壓不大于 10000V 、 低壓不大于 1100V 、照明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不大于220V
32、、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應大于36V 。3.1.4瓦斯工區內電纜線必須選用經檢驗合格的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3.1.5固定敷設的低壓電纜,應采用MVV 鎧裝或非鎧裝電纜或對應電壓等級的移動橡套軟電纜。3.1.6非固定敷設的高低壓電纜,必須采用符合MT818 標準的橡套軟電纜。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應使用專用橡套電纜。3.1.7照明、通信、信號和控制用的電纜,應采用鎧裝或非鎧裝通信電纜、橡套電纜或MVV 型塑力纜。3.1.8 低壓電纜不應采用鋁芯,采區低壓電纜嚴禁采用鋁芯。3.1.9 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隧
33、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 0.3m 以上的距離。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隧道內,電纜(包括通信、信號電纜)必須與瓦斯抽放管路分掛在巷道兩側。3.1.10隧道內的通信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隧道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 以外的地方。3.1.11 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隧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于 0.1m 。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 。3.1.12電纜線與電氣設備連接,必須使用與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相符合的接線盒。電纜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連接。3.1.13 在瓦斯工區,電纜之間若采用接線盒連接,其接
34、線盒必須是防爆型的。高壓低絕緣電纜接線盒內必須灌注絕緣充填物。3.1.14已襯砌地段的固定照明燈具,可采用 EXD型防爆照明燈 ;已開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燈具,必須采用EXD 型礦用防爆照明燈。移動照明必須使用礦燈。3.1.15隧道內高壓電網的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得大于20A 。3.1.16瓦斯工區內禁止高壓饋電線路單相接地運行,當發生單向接地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低壓饋電線路上 ,必須裝設能自動切斷漏電線路的檢漏裝置。3.1.17瓦斯工區的局部通風機和開挖工作面的電氣設備,必須設風電閉鎖裝置。 當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 應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區段的一切電源。3.1.18經由地面架空線路
35、引入隧道內的供電線路,必須在隧道洞口處裝設避雷裝置;由地面直接進入隧道內的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隧道洞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 處的集中接地; 通信線路必須在隧道洞口處裝設熔斷器和避雷裝置。3.1.19隧道內停、送電的操作,可根據書面申請或其他可靠的聯系方式,得到批準后,由專責電工執行。3.1.20 在特殊情況下,可對采區變電所內高壓電氣設備進行停、送電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開電氣設備進行修理。3.1.21 隧道內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 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3.1.22 工區應按表11 的規定對隧道內
36、使用的電氣設備和電纜進行檢查、調整。3.1.23 檢查和調整結果應記入專用的記錄簿內。檢查和調整中發現的問題,應指派專人限期處理。3.1.24 防爆電氣設備進入隧道前,應檢查其“ 產品合格證 ” 、“ 防爆合格證” 、“ 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進入隧道。3.1.25 隧道必須設置電氣設備布置示意圖和電力、通信、監測、等線路平面示意圖,并隨著情況變化定期填繪。圖中應注明:電動機、變壓器、配電設備、監測裝置、通信裝置等裝設地點;每一設備的型號、容量、電壓、電流種類及其他技術性能;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設地點。3.2 隧道通風和瓦斯防治3.2.1 隧道掌子面的風流
37、中,氧氣濃度不低于20% ,瓦斯濃度不超過 0.5%。3.2.2 隧道內各種有害氣體的濃度不超過下表規定。名稱最高允許濃度 (%) 一氧化碳 CO 0.0024 二氧經化氮 NO20.00025 二氧化硫 SO2 0.0005 硫化氫 H2S 0.00066 氨 NH30.004 3.2.3工區必須建立測風制度,每10 天進行 1 次隧道全面測風。對掌子面和其他用風地點, 應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 每次測風結果應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3.2.4瓦斯工區通風機設兩路電源,并裝設風電閉鎖裝置。當一路電源停止供電時,另一路電源應在15min 內接通,保證風機正常運轉。3.2.5隧道各開挖工作面必
38、須采用獨立通風,嚴禁任何兩個工作面之間串聯通風。3.2.6隧道能通風應保證開挖工作面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大于0.5%。防止瓦斯積聚的風速不小于1m/S 。3.2.7二襯臺車、回車道、預留洞室等為防止瓦斯積聚,采用局部風扇進行通風。3.2.8瓦斯隧道在施工期間,應實施連續通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 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 必須檢查瓦斯濃度。3.2.9隧道內均實行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風電閉鎖裝置。3.2.10 隧道內采用抗靜電、阻燃的風管。風管口到工作面的距離小于 5m,風管百米漏風率不大于2%。3.2.11隧道內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必
39、須加通風。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立即報上級主管部門,以相應采取安全措施。3.3 鉆爆作業3.3.1隧道內鉆孔作業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開挖工作面附近 20m 風流中瓦斯濃度必須小于1.5%; 必須采用濕式鉆孔; 炮眼深度不應小于0.6m。3.3.2瓦斯工區裝藥與爆破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爆破地點 20m 內,風流中瓦斯濃度必須小于1%; 爆破地點 20m 內,臺車、碎石等物體阻塞開挖斷面不得大于1/3; 通風應風量足,風向穩,局扇無循環風; 炮眼內煤、巖粉應清除干凈; 炮眼封泥不足或不嚴不應進行爆破。3.3.3 瓦斯工區的爆破作業必須采用煤礦許用炸藥,有突出地段安全等級不
40、低于三級的瓦斯區段需使用的含水炸藥。3.3.4 瓦斯工區必須采用電力起爆, 并使用煤礦許用電雷管。 嚴禁使用秒或半秒級電雷管。 使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大于130ms. 3.3.5 瓦斯工區采用電雷管起爆時, 嚴禁反向裝藥。 采用正向連續裝藥結構時,雷管以外不得裝藥卷。 在巖層內爆破, 炮眼深度不足 0.9m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為 0.9m 以上時,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2/3。在煤層中爆破,裝藥長度不得大于炮眼深度的1/2。所有炮眼的剩余部分應用炮泥封堵。炮泥應用水炮泥和黏土泡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黏土炮泥填滿封實。嚴禁用煤
41、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泥。3.3.6 爆破網路和連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必須采用串聯連接方式。線路所有連結接頭應相互扭緊,明線部分應包覆絕緣層并懸空。 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若必須在同一側時,母線必須掛在電纜下方,并應保持0.3m 以上間距。 母線應采用具有良好絕緣性和柔軟性的銅芯電纜,并隨用隨掛,嚴禁將其固定。母線的長度必須大于規定的爆破安全距離。 必須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 嚴禁將瞬發電雷管與毫秒電雷管在同一串聯網路中3.3.7 電力起爆必須使用防爆型起爆器作為起爆電源,一個開挖工作面不得同時使用兩臺及以上起爆器起爆。3.3.8 在低瓦斯工區和高瓦斯工
42、區進行爆破作業時,爆破15min后應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瞎炮、殘炮等情況,遇有危險必須立即處理。在瓦斯濃度小于1%,二氧化碳濃度小于1.5%,解除警戒后,工作人員方可進入開挖工作面工作。3.3.9 在洞內運送起爆藥包,必須把起爆藥包放在專用木箱或提包內。禁止同時運送起爆藥包與炸藥。3.3.10 在有瓦斯爆炸危險的隧道內爆破時,應遵守以下規定。 工作面有新鮮風流,風量和風速符合煤礦的特殊要求; 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和輔助爆破器材的各項指標,經煤炭工業部指定的部門檢查合格,并獲得合格證; 裝藥前和起爆前,必須檢查爆破點 20m 以內風流中的沼氣濃度,其值應小于 1%; 在有煤塵爆炸危險
43、的煤層中,開挖工作面爆破前,必須對作業面 20m 以內的巷道進行灑水降塵。 爆破作業人員應隨身攜帶自救器和防爆蓄電池燈,不得使用其它照明; 每次爆破后,必須經專人檢查,確認安全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3.3.11爆破作業人員屬特殊作業人員,爆破工必須經國家安全機關培訓后,持證上崗。四. 瓦斯檢測4.1 隧道瓦斯檢測采用人工檢測和自動監測兩種手段。人工檢測瓦斯濃度設置瓦斯濃度報警點為1.0,自動監控系統瓦斯濃度報警點設置為 0.5。4.2 當瓦斯自動監控系統報警時, 瓦檢員通知通風人員將風機轉速提高,加大風機供風量;同時瓦檢員加強對報警點及附近20m 的瓦斯濃度檢測,當瓦斯濃度繼續增大并不大于1
44、.0時,瓦檢員通知瓦斯報警點的施工負責人安排該工作面工作人員將洞內施工機具整理好,并有秩序的撤出洞外,當瓦斯濃度上升較快并迅速超過1.0時,瓦檢員立即通知工作面施工負責人立即將工作面工作人員有秩序的撤出; 若風機加大轉速增大供風量后, 瓦檢員再次檢測的瓦斯濃度下降,則通知該工作面的施工負責人,該工作面的工作人員可以繼續工作,同時瓦檢員加大對該工作面瓦斯濃度的檢測頻率,密切注意瓦斯濃度的變化。4.3 當瓦檢員攜帶的便攜式瓦斯檢測儀報警時,則立即通知該工作面施工負責人,該處立即停工,并及時通知通風組加強通風。若是局部瓦斯積聚的地點瓦斯檢測儀報警,瓦斯濃度未達到2.0,瓦檢員通知通風人員對該地點加強
45、通風(采取局扇等措施),并繼續加強瓦斯濃度檢測,該地點可繼續施工,但應絕對避免火源的產生;當局部瓦斯積聚的地點瓦斯濃度大于2.0時,瓦檢員通知該工作面的施工負責人,該地點及附近20m 立即停工,并切斷該處電源,撤出工作人員,同時通知通風人員加強通風措施,瓦檢員加強瓦斯濃度的檢測。4.4 瓦檢員瓦斯檢測頻率與檢測地點。 檢測頻率: 當瓦斯濃度在 0.5以下時,瓦檢員每一小時檢查一次;瓦斯濃度在0.5以上時,應隨時檢查,檢查作業不得離開該工作面; 瓦檢員必須保證 “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制” 。檢測地點:隧道內各工作面(掌子面開挖、掌子面初期支護、仰拱開挖、仰拱砼施工、防水板掛設、二次襯砌立
46、模、二次襯砌砼灌注、 隧道散水治理);瓦斯可能產生積聚的地點 (二襯臺車部位、 每個加寬道開始和結束里程的拱部、隧道內較大預留洞室的上部、隧道掌子面未施作初期支護的背后、隧道內具有明顯凹陷的地點) ;隧道內可能產生火源的地點(電機附近、電氣開關附近、電纜接頭的地點);瓦斯可能滲出的地點(地質破碎地帶、地質變化地帶、煤線地帶、裂隙發育的砂巖、泥巖及頁巖地帶);在隧道進行超前鉆孔前, 必須在超前鉆孔附近進行瓦斯檢測;被特批允許的洞內電氣焊接作業地點、內燃機具、電氣開關、電機附近20m 范圍內必須進行瓦斯檢測。4.5 當兩臺瓦斯檢測儀對瓦斯濃度檢測結果不一致時,以濃度顯示值高的為準。瓦檢員應在8 小
47、時內將瓦斯檢測儀器送工區技術室校準。瓦檢員應當加強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充電與維護管理工作,使用前必須檢查便攜式瓦斯檢測儀的零點是否漂移過大和電壓欠壓。零點漂移過大或電壓欠壓的瓦斯檢測儀,不得使用。零點漂移過大的瓦斯檢測儀需及時送試驗組校準。4.6 瓦檢員瓦斯濃度檢測信息反饋: 瓦檢員應作好人工瓦斯檢測記錄,并每天按時交技術室存檔。4.7 當洞內瓦斯濃度達到報警時, 瓦檢員應及時通知有關負責人,并加強對報警點的瓦斯濃度的檢測(監測) 。4.8 當煤層段排放瓦斯時,瓦檢員應通知施工組在洞口30m 范圍設崗。嚴禁煙火,除特許的人員外,其它任何人員不得接近該地。4.9 若發生瓦斯燃燒或爆炸事故后, 瓦
48、檢員在確認沒有發生二次爆炸危險的情況下 (災區沒有火源) 方可通知通風人員對災區進行最大通風量通風。同時立即通知安全組進行救援。五 超前探測5.1 超前探測組鉆探前做好煤層取樣及孔內瓦斯測試等各項工作,鉆探中每一回次進尺為20cm 30cm ,如遇到卡鉆、突快突慢等異常現象,則及時提鉆鑒定巖芯。在鉆進的過程中,瓦檢員應連續檢測孔口空氣中的瓦斯濃度。5.2 超前探測防突組掌握并收集鉆探過程中可能出現頂鉆、夾鉆、噴孔等瓦斯動力現象。 當遇到瓦斯逸出時, 試驗組及時測試瓦斯涌出量及瓦斯壓力。超前探測防突組同時做好超前鉆孔記錄。5.3 超前探測一般采用濕式鉆孔, 當進入煤層或煤線地層取樣時采用干鉆。5
49、.4 在距離煤層 15m 20m(垂直距離)的開挖面打超前鉆孔1 個,初探煤層位置。5.5 在距離初探煤層位置10m (垂直距離)處的開挖面打3 個超前探孔,并取煤芯(巖芯) ,根據各孔見煤、出煤點探測開挖工作面前方上部及左右部位煤層位置,計算煤層厚度、傾向、走向與隧道走向的關系。5.6 在距離煤層 5m 處的開挖工作面打瓦斯測壓孔, 對瓦斯壓力進行測試,預測煤層突出的危險性。六 施工安全及事故處理6.1 開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爆破工、電工、瓦檢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6.2 工區應建立專門機構進行通風、防爆、防突及瓦斯檢測工作, 成立救護隊配備救護器材,并
50、設置消防設施。6.3 瓦斯工不應進行電焊、氣焊、噴燈焊接、切割等工作。當情況特殊不可避免時,在焊接、切割等工作點前后20m 范圍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得大于0.5%,并不得有可燃物,兩端應各設一個供水閥門和滅火器,并在作業完成前由專人檢查, 確認無殘火后方可結束作業。6.4 隧道內瓦斯濃度限值及超限處理措施應符合下表:序號地點限值超限處理措施1 低瓦斯工區任意處0.5 超限處 20m 范圍內立即停工, 查明原因,加強通風監控2 局部瓦斯積聚(體積大于0.5m3)2.0 超限處附近20m 停工, 斷電,撤人,進行處理,加強通風3 開挖工作面風流中1.0 停止電鉆鉆孔1.5 超限處停工,撤人、切斷電
51、源,查明原因,加強通風4 工作面回風流中1.0 停工,撤人,處理5 放炮地點附近20m 風流中1.0 嚴禁裝藥放炮6 煤層放炮后工作面風流中1.0 繼續通風,不得進入7 局扇及電氣開關10m 范圍內0.5 停機,通風,處理8 電動機及開關附近20m 范圍內1.5 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9 竣工后洞內任何處0.5 查明滲漏點,進行整治6.5 瓦斯工區使用的光電測距儀及其他有電源設備,應采用防爆型 ,當采用非防爆型時 ,在儀器設備 20m 范圍內瓦斯濃度必須小于1%。6.6隧道外必須設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應經常保持不小于200 m3儲水量,并保持一定的水壓。6.7 瓦斯工區
52、內應設置滅火器及消防設施,并經常保持良好狀態。6.8 嚴禁火源進洞,洞口、通風機附近20m 范圍內不得有火源。6.9瓦斯工區作業人員進洞前必須經洞口檢查人員檢查確認無火源帶入洞內。6.10 進入隧道的人員必須在洞口進行登記;嚴禁穿著化纖類衣服進入隧道;進入隧道內的施工人員必須攜帶防護設備。6.11 發生瓦斯事故后,應盡快探明事故性質、原因、范圍、遇難人數和事故地點所在的位置, 以及洞內瓦斯及通風情況, 并立即制訂搶救方案。6.12 瓦斯工區處理塌方應遵守下列規定:(1) 對塌方體上方聚積的瓦斯應設置局部通風排除; (2) 對塌方地段的巖隙應加強監測工作,掌握瓦斯濃度變化情況,及時發出險情報告
53、. (3) 塌方地段應盡快襯砌 ,封閉瓦斯。七 瓦斯救護7.1 救護隊是處理瓦斯、煤塵、水等災害的隊伍;救護隊員應是隧道一線特種作業人員。7.2 任何人不得調動救護隊、 救護裝備和救護車輛從事與隧道瓦斯救護無關的工作。7.3 救護隊每月至少進行1 次佩戴氧氣呼吸器的訓練,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演習。7.4 救護隊從事隧道安全救護工作時,必須攜帶氧氣呼吸器及相關儀器裝備,并按規定佩用氧氣呼吸器。7.5 救護隊個人最低技術裝備:裝備名稱要求單位數量4H 呼吸器正壓呼吸器臺5 自救器壓縮氧臺5 企業消防服裝公安消防標準服裝套10 戰斗服帶反光標志套20 勞動保護用品按規定執行套20 7.6 救護裝備、器
54、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儀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7.7 救護隊技術裝備必須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 礦山救護車必須專車專用,并定期保養維護。7.8 氧氣呼吸器連續 3 個月沒有使用的,清凈罐內的二氧化碳吸收劑必須更換。救護隊所使用的氫氧化鈣及氧氣,必須按規定進行化驗。氧氣純度不得低于98%,其他要求應符合醫用氧氣的標準。二氧化碳吸收劑必須每季度化驗1 次,確保二氧化碳吸收率不低于30% ,二氧化碳含量不大于4%,水分保持在 15%21%之間。嚴禁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氫氧化鈣和氧氣。氧氣瓶必須符合國家壓力容器規定標準。7.9 進入災區的救護小隊隊員不得少于6 人, 進入前必須檢查氧氣呼
55、吸器,氧氣壓力不得低于18MPa ,并按規定佩戴和使用。7.10進入災區從事救護工作時,任何情況下氧氣呼吸器都必須保留不低于 5MPa的壓力;發現有隊員身體不適或氧氣呼吸器發生故障難以排除時,全小隊必須立即撤出。7.11 處理爆炸事故時,救護小隊進入災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查災區內各種有害氣體的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破壞情況,發現有再次爆炸危險時,必須立即撤到安全地點。(2)救護隊在高溫區進行救護工作時,救護隊員進入高溫區的時間不得超過表 15 規定。八 健康監護8.1 對隧道內施工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8.2 癲癇病和精神分裂癥患者嚴禁從事隧道生產工作。8.3 患有高血壓、 心臟病、深度近視等病癥以及其他不適應洞內作業者,不得從隧道內施工作業。九 安全信息報送為了切實加強隧道安全生產工作,建立長期、高效安全生產信息機制,及時溝通信息、反饋情況,就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政策宣傳、 安全事故處理等情況將以書面形式向三峽公司和 縣安全生產監督局報送,并責成專人負責。同時,每日人工瓦斯監測記錄由項目安質部進行保管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