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現場危險部位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1.大型土石方開挖工程1、土方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索取氣象、水文資料、地下設備(如天然氣、電纜等)圖紙等工程地質勘察資料等。2、土方工程施工極易發生塌方事故,工人埋在土方下面最難搶救,因此必須重視土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施工前應根據調查掌握的第一手資料,參照有關安全法規、條例規范,標準,認真編制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編制有具體內容的安全技術措施,上報審批。3、土石方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對現場內地下、地上各種管道電纜及建(構)筑物等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現場障礙物拆遷應有上級的準許,機械挖土、推土、夯實必須按操作規章作業,基坑、邊坡支撐牢固可靠,
2、應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應按照排水、防洪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夜間需要施工時,應有照明設施及防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4、對安全技術交底,土石方工程施工經上級領導審批后,在開工前應向施工、工長、參加土方施工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還要交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條款,挖土程序及其他相關注意事項。5、對機械操作人員的要求,能否保證土方工程機械化施工安全,除機械車輛完好外,關鍵是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行為,因此施工前必須對各種機械、車輛操作人員進行機械技術和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后發給操作證,持證上崗,杜絕任何違章行為。6、機械開挖作業應注意事項,各種機械作業必須按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要求,從上到
3、下分層施工,不得超挖或掏空挖掘。如發現土質與原設計邊坡不等或有明顯“坍塌”“滑坡”跡象時,應暫停開挖,報告上級部門處理,機械挖土方過程中,應作好現場的排水系統,及時排除積水,開挖低于地下水位時,地下水位應經常保持低于開挖底面的0.5m以上。2.大型起重吊裝工程1、在安裝塔吊及施工升降機時,為了確保吊裝的安全生產,在起重機上應有安全裝置,超負荷限位裝置,超負荷限位裝置又分起重力矩限制裝置和起重量限制裝置,起重量限制裝置是用來限制起重機荷載重量超過允許值的裝置,要求載荷重量超過允許值時(最大不得超過5%)限制器就動作,切斷吊鉤上升電源,停止作業。2、變幅限位裝置,對俯仰臂起重機是限制起重機起臂、落
4、臂極限位置裝置。起臂時,當仰角達到60時,上限位器就動作,切斷起臂電源,停止起臂動作,使起重臂不致仰得太高以免造成背桿等事故。當臂桿仰角到10-0的某一位置時,下限位器動作,切斷落臂電源,停止落臂動作,使臂不致落的太低,以免臂桿受力不利,造成摔桿等事故。3、吊鉤限位裝置,是用來控制吊鉤起升最高極限位置的裝置,當吊鉤快要接近臂頭時,限位器動作,切斷電源,以防發生吊鉤沖頂、拉斷鋼絲繩等事故的發生。4、行程限位裝置,是控制吊車在軌道上最大行走極限位置的裝置,不致使吊車撞上止擋器,造成出軌傾翻事故。5、吊鉤保險裝置,是防止吊鉤上吊索由鉤上自動脫落的保險裝置。6、卷筒保險裝置,是防止卷筒鋼絲繩松脫勒出的
5、裝置。7、起重司機的職責,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當指揮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出重發“信號詢問”。明確指揮意圖后方可開車,司機必須熟悉掌握起重吊運指揮信號,規定的通用手勢信號和有關各種指揮信號,同指揮人員密切配合,當指揮人員發出信號違反標準規定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司機在開動車前,應鳴鈴示警,通知地面上人員,在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止“信號都應服從,起重機司機應有上級主管部門的培訓合格證件,持證上崗。8、指揮人員的職責,指揮人員應根據標準信號要求與起重司機進行聯系,指揮人員應站在司機能看清指揮信號的安全位置上,當跟隨負載運行指揮時,應隨時指揮負載避開人員和障礙物,當司機看不清指
6、揮人員時,應增設中間指揮人員,負載降落前,指揮人員必須確認降落區域安全時,方可發出降落信號。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精通指揮信號,要經上級主管部門專業培訓。9、起重機司機操作的基本安全要點:起重司機操作基本要求是:穩、準、快,穩是指啟動制動平穩,吊鉤或負載不得搖擺;準是在穩的基礎上,吊鉤或重物準確的停在所需要的位置上;快是在穩的基礎上,盡快協調各機構的工作,縮短工作循環時間。司機在作業前,應檢查機械各個部件的可靠性,信號確認,起重司機只有與地面指揮人員進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后才可進行各種操作,正確吊物重量,掌握吊運平衡,熟練各種操作安全技術,熟悉吊運事故狀態的處理方法。3.腳手架工程1、內腳手架
7、的安全技術措施(1) 裝潢滿堂紅架子立桿間距不大于2m,承重較大時不大于1.5m,橫桿豎向步距不大于1.7m,承重較大時不大于1.4m。架高4m以內腳手板鋪設間隙不大于20cm或鋪滿腳手架。(2) 鋼管扣件腳手架,必須堅固穩定,在荷載情況下,不傾斜不搖晃。排木(小橫桿)必須插入墻體240mm以上,禁止采用腳手孔的做法。(3) 腳手板鋪設寬度應有足夠的面積能滿足工人操作。材料堆置,保證作業人員安全。一般寬度不小于1.2m。腳手板頭要壓在小橫桿上。使用荷載:砌筑用270kg/m,裝修為200 kg/m,超過2m以上的腳手架作業,要按高處作業加設防護。(4) “炮架式”支架腳手架使用高不大于1.3m
8、,支架必須平穩牢固,不晃動。支架間距不大于1.5m。使用寬度荷載和第3同。不準踏在板上作業。架子高度低于外墻20cm。(5) 架設腳手架嚴禁用磚碼垛和利用磚墊作腳手架。(6) 腳手板一般以常用的竹跳板或松木。板厚不小于5cm;禁止使用腐朽、扭紋、破裂,距板端8cm處用8-10#鐵絲緊固。(7) 作業人員在腳手架上砌磚時,要面向墻面。不準對向人,面對面砌筑,以防傷人。作業人員不準站、蹲在墻上砌筑和吊線或測垂直度。2、外腳手架的安全技術措施(1) 腳手架的搭設順序為:平整場地夯實鋪墊板和底座立桿掃地桿小橫桿架設臨時斜撐桿連墻桿剪刀撐欄桿鋪腳手板立桿內側橫掛安全網立網設兜網(2) 鋼管外徑48mm厚
9、3.5m,其材質都有合格證。扣件應采用KT33-8的要求,所有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3) 搭設時地基,必須夯實,一般腳手架搭設高度不得超25m,鋪50mm厚的腳手板墊板和金屬底座。應設臨時支撐或與立體連接點,橫桿、立桿、剪刀撐應按規定執行。搭設腳手架所用工具,另配件必須傳遞或用繩系,嚴禁拋擲。(4) 板必須鋪滿,不許有探頭板現象,不合格的板禁止使用。(5) 架體與主體拉接必須按規定執行(垂直不超過4米,水平不超過7米,設拉接點)架子應分層搭設,分層驗收。(6) 搭設人員凡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得上架操作。(7) 搭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佩好安全帶,工具零件放在工具袋內,穿好放滑鞋
10、、袖口、褲口要扎緊。(8) 架子工在操作時必須將安全帶栓在可靠的保險部位。架子工安全帶可低掛高用,凡不帶安全帶者以違章作業處理。(9) 拆除腳手架時應按后搭先拆的順序自上而下逐步拆除一步一清,不得上下同時作業,拆除大橫桿,剪刀撐時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向下遞桿。(10) 腳手架的拆除必須嚴格執行拆除方案,按技術交底安全生產。(11) 架子搭設前應由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施工方案,方案要全面并報經公司技術處審批。(12) 架子搭設完成后,要經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對架子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分層搭設要分層驗收。3、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措施(1)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身體健康
11、,雙眼視力不低于1.0,無聽覺障礙,無血壓高,癲癇,心臟病等不適于高處作業的病癥。 (2) 凡在二米及其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時必須系好安全帶、不具備掛安全帶的必須為操作者設安全防護設施等確保操作者的安全。(3) 高處作業人員在操作中必須精神集中,禁止閑談,禁止向下拋工程垃圾、磚石等物。(4) 電氣焊工高處作業必要時須兩人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時安全帶應進行防火隔離保護。作業層下方禁有易燃物。(5) 電工高處作業,除穿戴好勞保用品外,并嚴禁帶電作業,必須搭設寬1.5m以上的腳手架,并設平網立網保護。(6) 高處作業前工程負責人應對所施工程的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進行檢查。有項目負責人“安全員、操作者三方簽字后方能進行作業。施工中作業人員對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如發現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停止作業并及時向施工負責人報告。(7) 施工作業人員對現場任何有墜落可能的構件,應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并將高處作業用的物、料均應堆放平穩,嚴防墜落。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帶,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廢料均應及時處理,不得亂擲或向下丟擲。(8) 在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大雨、大雪、大霧、六級以上強風)禁止從事露天高空作業。(9) 各類高空作業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作業,違者以違章作業論處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