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筑竣工驗收和備案工作。 第三條 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驗收和備案由建設單位依法組織實施。 第四條 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可以委托市、區(qū)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以下簡稱質監(jiān)機構)對竣工驗收實施監(jiān)督。第二章 竣工驗收第五條 根據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二)有完
2、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四)有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第六條 施工單位完成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全部內容后,應當進行自驗,并編制竣工報告,由項目負責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提交給監(jiān)理單位進行初驗。未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施工單位應將竣工報告直接提交建設單位。竣工報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已完工程情況、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情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核查及抽查結果、觀感質量驗收結果、工程質量自驗結論等。第七條 監(jiān)理單位收到竣工報告之后,應當組織有關單
3、位進行初驗。初驗合格的,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監(jiān)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出具初驗合格意見,然后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申請竣工驗收;初驗不合格的,監(jiān)理單位應提出具體整改意見,由施工單位根據監(jiān)理單位的意見進行整改。未委托監(jiān)理的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初驗。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在房屋建筑工程初驗合格后組織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第九條 建設單位組織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應當編制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竣工項目審查情況;(二)竣工驗收組織實施情況;(三)各分部工程評定結果;(四)質量控制資料的核查意見;(五
4、)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核查及抽查結果;(六)觀感質量驗收結果;(七)竣工驗收結論。竣工驗收報告應當使用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格式文本(見附件),一式五份,由主管部門、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各存一份。第三章 竣工驗收監(jiān)督 第十條 建設單位組織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應當提前三個工作日通知質監(jiān)機構到場監(jiān)督。質監(jiān)機構應當派員對驗收工作進行監(jiān)督。第十一條 質監(jiān)機構應當對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程序、驗評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及評定結果等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有違反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或工程質量不合格的,應責令建設單位進行整改或者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立即按要求進行整改或重新組織驗收。竣工驗收時間以
5、通過竣工驗收的時間或者整改合格日期為準。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如在竣工驗收后三個工作日內未收到質監(jiān)機構簽發(fā)的責令整改通知書或者重新組織驗收通知書的,即可進入備案程序。 第十三條 質監(jiān)機構應當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主管部門提交工程質量監(jiān)督報告。工程質量監(jiān)督報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一)工程概況;(二)有關單位和從業(yè)人員的監(jiān)督情況;(三)各分部工程監(jiān)督情況;(四)竣工驗收監(jiān)督情況。第十四條 房屋建筑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并取得燃氣、消防、電梯專項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后,建設單位方可將其投入使用。第四章 竣工驗收備案管理第十五條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依法實行備案制度。建設單位應當在
6、工程竣工驗收以及燃氣、消防、電梯專項驗收全部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辦理備案手續(xù):(一)竣工驗收備案表(該表由建設單位從“深圳建設信息網下載,填寫后由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二)竣工驗收報告;(三)燃氣主管部門出具的燃氣工程驗收文件;(四)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文件;(五)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出具的電梯驗收文件。第十六條 主管部門應在收齊備案材料當日出具收文回執(zhí),并將有關工程備案信息通過“深圳建設信息網”向社會公布。第十七條 主管部門發(fā)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質量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責令建設單位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和重新辦理備案手續(xù)。第十八條
7、建設單位將未經驗收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或將不合格的工程作為合格工程擅自交付使用,或將備案機關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工程擅自繼續(xù)使用的,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處罰;造成損失的,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十九條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在三個月內向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第二十條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和備案工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深圳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的,主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同時依照有關規(guī)定將有關單位和從業(yè)人員的不良行為記錄在案,通過公共媒體予以公布。第五章 附則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
8、03年 8月1日起施行。我局2000年5月11日發(fā)布的深圳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辦法(深建施200025號)同時廢止。附件: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深圳市建設局監(jiān)制填 報 說 明1、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負責填寫。2、報告一律用碳素墨水筆書寫,字跡要清晰工整。3、報告內容必須真實可靠,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行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處罰。4、報告必須經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報告一式五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存一份。竣工項目審查情況工程名稱工程地址
9、建設單位結構形式勘察單位層數設計單位棟數監(jiān)理單位工程規(guī)模(m2)施工單位開工日期審查項目及內容審查情況一、完成設計項目情況1.建筑與結構2.給排水與采暖3.建筑電氣4.通風與空調5.智能建筑二、完成合同約定情況1.總包2.分包三、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1.建設前期、施工圖設計審查等技術檔案2.監(jiān)理技術檔案和管理資料3.施工技術檔案和管理資料四、進場試驗報告1.主要建筑材料2.建筑構配件3.設備五、質量合格文件1.勘察單位2.設計單位3.施工單位4.監(jiān)理單位六、工程質量保修書1.總包2.分包審查結論:建設單位負責人: 年 月 日竣工驗收組織實施情況一、驗收機構1、領導層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簽
10、名主任副主任成員2、各專業(yè)組驗收專業(yè)組組長姓名(工作單位)組員姓名建筑與結構給排水與采暖建筑電氣通風與空調智能建筑注:建設、監(jiān)理、設計、施工單位的專業(yè)人員宜參加相應的驗收專業(yè)組。二、驗收組織程序1、建設單位主持驗收會議2、施工單位介紹施工情況3、監(jiān)理單位介紹監(jiān)理情況4、各驗收專業(yè)組核查質量控制資料,并到現場檢查分部工程評定結果質量控制資料核查結果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結果觀感質量驗收結果分部工程名稱評定結果地基與基礎共 項,經審查符合要求 項,經核定符合規(guī)范要求 項共核查 項,符合要求 項,共抽查 項,符合要求 項,經返工處理符合要求 項共抽查 項,符合要求 項,不符合要求 項。主體結構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屋面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建筑電氣智能建筑通風與空調共 分部,經查 分部,符合標準及設計要求 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評定等級執(zhí)行標準建筑與結構給排水與采暖建筑電氣通風與空調智能建筑工程中存在問題:竣工驗收結論:建設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20 年 月 日設計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20 年 月 日監(jiān)理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20 年 月 日施工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20 年 月 日工程質量評定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