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東光縣公安消防中隊建筑物倒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預案03號東光縣公安消防中隊二0一一年七月一、目的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土方坍塌倒塌事故主要體現在基坑邊坡堆料小于安全距離或堆料荷載過大、邊坡排水不當、邊坡水平及位移觀測不及時等。事故發生后會造成人員傷亡或機械設備損壞。二、應急處置原則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現場指揮部應根據事故性質、類別、嚴重程度,研究部署現場救援處置方案,責成各有個救援小組立即進入崗位,按照現場勘查和救援同步進行的原則及時開展工作,保證救援組到位、應急救援器材到位、應急救援物資到位。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組 長:張旭勇副組長:張紅亮組 員:中隊
2、全體3.2指揮機構及職責(1) 組長負責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指揮,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按職能歸口負責保持與當地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2)副組長任務是及時布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部門等單位的溝通,并及時通知當事人的親人。(3)各成員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發現場、做好當事人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保持與當地公安部門的溝通。 四、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建立健全工程項目重大危險源信息監控方法與程序,及時觀察觀測邊坡土體情況,有變化時及時反應到上級部門。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危險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
3、。對危險設備的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范化、標準化管理。 4.2預警行動 (1) 快速反應原則:事故處置要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事故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消防部門報警,大中隊領導要盡快到達事故地點。 (2)先期處置原則: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的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統一指揮原則: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由大隊領導全面負責內部的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并配合、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對重、特大事故的統一指揮,保證處置工作的統一高效。 (4)協調作戰原則:中隊在大隊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
4、同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信息通訊組:張磊安全警戒組:孟凡智救生組:王斐:醫療救護組:杜博事故單位發生建筑物倒塌事故后應立即報警:(報警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單位、聯系電話、報告人、傷亡人數等簡要情況。)中隊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出動,到場后及時向大隊值班員回報情況并逐級上報。五、 應急處置 5.1響應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坍塌倒塌造成人員傷亡事故,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5.2響應程序 在領導到達事故現場之前,救援隊應按著救人優先的原則,同時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地搶救重要資料和財產,在此基礎上,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大隊
5、領導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了解事故情況,立即研究部署搶救方案,上級有關部門到達現場后,聽從上級的統一指揮,堅決執行上級的決定,并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 5.3處置措施 (1)挖掘被掩埋傷員及時脫離危險區。 (2)進行簡易包扎、止血或簡易骨折固定。 (3)對呼吸、心跳停止的傷員予以心臟復蘇。 (4)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報告應急搶險指揮部。 (5)消除傷員口、鼻內泥塊、凝血塊、嘔吐物等,將昏迷傷員舌頭拉出,以防窒息。 (6)組織人員盡快解除重物壓迫,減少傷員擠壓綜合癥發生。并將其轉移至安全地方。 (7)盡快與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系,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8)在沒有人員受
6、傷的情況下,現場負責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研究補救措施,在確保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9)加強基坑排水、降水措施;迅速運走邊坡棄土、材料機械設備等重物;加強基坑支護,對邊坡薄弱環節進行加固處理;削去部分坡體,減小邊坡坡度。 (10)現場安全員應對腳手架、井架、塔吊等施工設備倒塌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訂相應的糾正措施,認真填寫傷亡事故報告表、事故調查等有關處理報告,并上報集團應急搶險領導小組。 (11)若有骨折時應及時用夾板等簡易固定后立即送醫院。 六、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按照目前應急救援物資,消防器材及衛生器具、通信裝備等,管理責任人經常進行檢查設施是否完好有效,配備的數量合理。 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液壓破拆工具組、鐵鍬、撬棍、氣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子管、安全帽、安全帶、防毒面具、應急燈、對講機、電焊機、水泵、滅火器等。 (4)設備:車輛2輛。 七、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停止施工,關閉機械,以免二次傷害。 (2)人工胸外心臟擠壓、人工呼吸不能輕易放棄,必須堅持到底。 (3)注意觀察基坑周邊建筑物或設備,及時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