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建筑史第一章 緒論第一節 中國建筑之特征建筑之始,產生于實際需要,受制于自然物理條件,非著意創制形式,更無所謂派別。其結構之系統及形式之派別,乃其材料環境所形成。中國建筑乃一之結構系統,歷史悠久,散布區域遼闊,獨特純粹之木構系統。建筑顯著特征之所以形成,有兩個因素:有屬于實物結構技術上之取法及發展著;有源于環境思想之趨向者。特征:1. 屬于結構取法及發展方面之特征,有以下可注意四點:(1) 以木料為主要構材 唐宋時期(2) 歷用構架制之結構原則 梁柱式建筑之構架制 “間”的概念:立柱四根,上施梁枋。 木構架結構使建筑物上部的一切荷載均由構架負擔;承重者為 其立柱與其梁枋,不籍力于高墻后壁之
2、壘砌。在木構架之橫梁及立柱間過度處,施橫材方木相互磊疊,前后伸出作“斗拱”。其功能是延伸出的斗拱承受上部分結構的荷載,轉嫁與立柱之上。(3) 外部輪廓之特異1翼展之屋頂部分依梁架層疊及舉折之法,以及角梁,翼角,椽及飛椽,脊吻等之用,遂形成屋頂坡面,脊端及檐邊,轉角各種曲線,柔和壯麗,為中國建筑物之冠冕,而被視為神秘風格特征,其功用且收“上尊而宇卑,則吐水疾而 遠”之實效。其所形成之曲線,及其結構工程之當然結果。2崇厚階基之襯托中國建筑特征之一為階基之重要;與崇峻屋瓦為呼應,居高臨下,作雄視山河之勢。 3前面玲瓏木質之屋身屋頂與臺基間乃立面主要之中部,無論中國建筑物之外表若何魁偉,此段正面之表現
3、仍為并立之木質楹柱與玲瓏之窗戶相間而成,鮮用墻壁。4院落之組織凡主要殿堂必有其附屬建筑物,聯絡圍繞,成為其庭院組織,始完成中國建筑物之全貌。5彩色之施用彩色之施用與內外構材之表面,為中國建筑傳統之法。6絕對勻稱與絕對自由兩種平面布局以多座建筑合組而成之宮殿、官署、廟宇及至于住宅,通常均采取左右均齊之絕對整齊對稱之布局。庭院四周,繞以建筑物,庭院樹木無定。其所最注重者,乃主要中線之成立。悠游閑處之庭院建筑,則常以反對稱之隆重,出之以自由隨意之變化。部署取高低曲折之趣,間以池沼、花木、接近自然,而入詩畫之境。7用石方法失敗匠人對于石質力學缺乏了解蓋石性強于壓力,而張力、曲力、強力至弱,與木性相反。
4、墊灰之惡劣2. 屬于環境思想方面,與其他建筑之歷史背景迥然不同者,至少有以下注意者四:(1) 不求原物長存之觀念安于新陳代謝之理,以自然生滅為定律;視建筑且如被服輿馬,時得而更換之,未嘗患原物之久暫,無使其永不殘破之野心。(2) 建筑活動受道德觀念之制裁尚儉德,詘巧麗營建之風,加以階級等第嚴格之規定,遂使建筑活動以節約單純為是。(3) 著重部署之規制古之政治尚典章制度,至儒教興盛,尤其注重禮儀。政治、宗法、風俗、禮儀、佛道、風水等中國思想精神之寄托于建筑平面分布上者,固尤深與其他單位構成之因素也。(4) 建筑之術,師徒傳授,不重書籍匠人文字不精通,所以依賴口頭傳授實習,而不重視記錄。第二節 中國建筑史分期一 上古或原始時期(公元前200年以前)二 兩漢時期(公元前204年公元220年)發育時期三 魏、晉、南北朝時期(公元220年590年)宮殿與佛教建筑活動頻繁四 隋、唐時期(公元590年960年)因政治安定,道教、佛教兩教興盛,宮廟建筑均為活躍。五 五代、宋、遼、金時期(公元960年1280年)營造法式六 元、明、清時期(公元1280-1912年)工程做法則例七 民國時期(公元1912年以后)第三節 營造法式與清工部工程做法則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