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木結構建筑體系中國木結構建筑采用構架制的結構原理。以四根立柱,上加橫梁、豎枋而構成“間”,一般建筑由奇數間構成,如三、五、七、九間。開間越多,等級越高,紫禁城太和殿為十一開間,是現存最高等級的木構古建筑。立面上劃分三個部分:臺基、屋身、屋頂。其中官式建筑屋頂體形碩大、出挑深遠是建筑造型中最重要的部分。屋頂的形式按照等級分為:單坡、平頂、硬山、懸山、廡殿、歇山、卷棚、攢尖、重檐、盔頂等多種制式,又以重檐廡殿為最高等級。中國傳統木結構建筑是由柱、梁、檁、枋、斗拱等大木構件形成框架結構承受來自屋面、樓面的荷載以及風力、地震力。關鍵技術是榫卯結構,即木質構件間的連接不需要其他材料制成的輔助連接構件
2、,主要是依靠兩個木質構件之間的插接。這種連接方式具有可以預制加工、現場裝配、營造周期短的明顯優勢。在公元前2世紀的漢代,中國木結構建筑就形成了以抬梁式和穿斗式為代表的兩種主要形式的木結構體系。抬梁式木結構的特點是在柱頭上插接梁頭,梁頭上安裝檁條,梁上再插接矮柱用以支起較短的梁,如此層疊而上,每榀屋架梁的總數可達5根。當柱上采用斗拱時,則梁頭插接于斗拱上。這種形式的木結構建筑的特點是室內分割空間比較容易,但用料較大。廣泛用于華北、東北等北方地區的民居以及國內大部分地區的宮殿、廟宇等規模較大的建筑中。穿斗式木結構的特點是用穿枋把柱子縱向串聯起來,形成一榀榀的屋架,檁條直接插接在柱頭上;沿檁條方向,
3、再用斗枋把柱子串聯起來,由此形成一個整體框架。這種形式的木結構建筑的特點是室內分割空間受到限制,但用料較小。廣泛應用于安徽、江浙、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等地區的民居類建筑中。還有一種抬梁式與穿斗式相結合的混合式結構,多用于上述南方地區部分較大的廳堂類或寺廟類建筑中。由于重要建筑出檐的進深都較大,最大的可達4米,所使用的是以斗拱作為懸臂梁承托出檐部分重量的結構技術。在隨后斗拱的應用中,又以梁柱與“鋪作(斗拱)層”相結合的技術,支撐大開間大進深的殿堂類建筑的屋頂。除了單層建筑外,東漢時期出現的純粹木構架結構的多層樓閣和多層木塔,也是使用相同的結構技術。這說明這種木結構技術具有很大的適用性。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