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油化工建筑安裝期間的防雷措施一、防雷裝置的設置范圍。施工現場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用電梯、井字架、龍門架以及較高金屬腳手架等高架設施,如果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裝置保護范圍以外,則應當按照規定設防雷裝置,并經常進行檢查。如果最高機械設備上的避雷針,其保護范圍按照60計算能夠保護其他設備,且最后退出現場,其他設備可以不設置避雷裝置。施工現場內機械設備需要安裝防雷裝置的規定二、防雷裝置的構成及技術要求。施工現場的防雷裝置一般由避雷針、接地線和接地體三部分組成。避雷針,裝在高矗建筑物的塔吊、人貨電梯、鋼腳手架等的頂端。機械設備上的避雷針(接閃器)長度應為12米;接地線,可用截面積不小于16mm的
2、銅導線,或用截面積不小于12mm的銅導線,或用直徑不小于8的圓鋼,也可用該設備的金屬結構體,但應當保證電氣連接;接地體有棒形和帶形兩種。棒形接地體一般采用長度1.5m、壁厚不小于2.5m的鋼管或5*50的角鋼。將其一端垂直打入地下,其頂端離地面不小于50cm,帶形接地體可采用截面積不小于50mm,長度不小于3m的扁鋼,平臥于地下500mm處。防雷裝置的避雷針、接地線和接地體必須焊接(雙面焊),焊縫長度應為圓鋼直徑的6倍或扁鋼厚度的2倍以上。施工現場所有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10。各類建筑物防雷措施應采取防直接雷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建筑物可以利用基礎內鋼筋作為接地體;可利用外緣柱內外
3、側兩根主筋作為防雷引下線;應將45m以上外墻上的欄桿、門窗等較大的金屬物與防雷裝置連接以防側擊雷;建筑物上面可裝設避雷針、避雷帶、避雷網。架空線路防雷措施應有設避雷線;提高線路本身的絕緣水平;用三角形頂線作保護線;裝設自動重合閘裝置或自重合熔斷器。三、交、配電所的防雷措施。裝設避雷針、用來保護整個變、配電所建(構)筑物,使之免遭直擊雷;高壓側裝設閥型避雷器或保護間隙。主要用來保護主變壓器,以免高電位沿高壓線路侵入變電所,損壞變電所這一最主要的設備,為此,要求避雷器或保護間隙應盡量靠近變壓器安裝,其接地線應與變壓器低壓中性點及金屬外殼連在一起接地。低壓側裝設閥型避雷器或保護間隙主要在多雷區使用,以防止雷電波由低壓側侵入而擊穿變壓器的絕緣。當變壓器低壓側中性點不接地時,其中性點也應加裝避雷器或保護間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