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防工程知識一、對于人防工程的面積有以下規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類,指標計算與使用功能無關。計算方法:(1)十層以上(含十層)的建筑,應修建“滿堂紅”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層標準面積指標計算;(2)十層(不含十層)以下,基礎埋深超過3米(含3米)的建筑,應按其面積(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層(不含十層)以下,基礎埋深不超過3米的建筑,應按其面積(含地下)的2%修建;(4)單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圍之外的地下建筑)應按其面積的30%修建。如一棟建筑既有高層又有多層,應按上述要求對建筑進行豎向分割后,分類計算應建設人防面積指標。
2、983040;2、為小區配套建設的中小學、幼兒園、市政站點等可不結合修建防空地下室。如上述項目與其它建筑合并設置,應將其面積指標扣除。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間、倉庫、商店、車站、地下指揮部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頂蓋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積,按照其上口外墻(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層以及保護墻)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超過2.20M的部位應該計算全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該計算1/2面積。4、應建人防面積=高層建筑的基層面積,按100%計算(不管有、無地下室)+樓層為1層3層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無地下室的,按基層面積的15%計算;如埋深超過3米的按基層面積的100%計算+樓層為4-6層的
3、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無地下室的,按基層面積的35%計算;如埋深超過3米的按基層面積的100%計算二、人防工程等級的劃分:人防工程的有3個規范: 1.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GB 50098-98(2001年版)我國人防等級按其抗力從高到低共有八級,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5003894僅適于下列級別:防等級的劃分有四種方式來劃分的按抗力等級劃分,可分為1、2、2b、3、4、4b、5、6等
4、8個等級,工程可直接稱為某級人防工程;按戰時用途劃分,可分為指揮通訊、人員掩蔽、醫院、救護站、倉庫、車庫等;按平時用途可分為商場、游樂場、游館、影劇院(會堂)等;按防化等級可分為甲、乙、丙、丁4個等級。下面可以看下人防等級的劃分的相關知識人防的分類1人防工程的用途戰備和救災功能2我國人防建設的方針長久準備、重點建設、平戰結合搭配調節”3人防工程分類按功能分(1)指揮、通訊信息.(2)中心醫院同急救醫院;(3)人員掩蔽部專業隊員、一等人員(局級和局級以上)、二等人員;(4)專業隊裝備部;(5)配套工程區域水源、電源、監測中心、食品食物加工、物資加工、物資庫、人防通道等。三、人防工程面積基準按什么?是按城市總人口數?還是城市戰時留守人口數?按城市戰時留守人口數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