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業企業資質行政許可指南 一、 許可依據 1、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 號); 2、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41 號); 3、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商務部113號令); 4、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建設部、商務部121號令); 5、關于印發建設部關于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中有關資質管理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0373號); 6、關于做好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04159號); 7、江西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的通知。 二、資質標準 1、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建建
2、200182 號); 2、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 號)。 三、資質許可 (一)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許可 1、施工總承包序列特級資質、一級資質; 2、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三級資質; 3、水利、交通、信息產業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 4、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二級資質; 5、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不分等級資質; 6、鋼結構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二)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許可: 1、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國務院國有
3、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序列二級資質); 2、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不含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一級資質和鋼結構、橋梁、隧道、核工業、海洋石油、爆破與拆除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3、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不含民航、鐵路方面的專業承包序列二級資質); 4、專業承包序列不分等級資質(不含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序列和城市軌道交通專業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級資質); 5、涉及水利、交通、信息產業、通信、鐵路、電力、民航方面的三級資質。 (三)由設區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許可: 1、施工總承包序列三級資質(不含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企業
4、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的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2、專業承包序列三級資質; 3、勞務分包序列資質; 4、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上述資質許可不含涉及水利、交通、信息產業、通信、鐵路、電力、民航等方面的三級資質。 四、申請材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二)綜合資料(第一冊):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3、企業章程; 4、企業近三年建筑業行業統計報表; 5、企業經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表; 6、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明; 7、企業經理和技術、財務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任職文件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負責人代表工程業績證明資料; 8、如有設備
5、、廠房等要求的,應提供設備購置發票或租賃合同、廠房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以及相關資質標準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9、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預拌商品混凝土等企業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請資質的企業,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應提供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文件。 申請特級資質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供:(1)企業近三年銀行授信憑證;(2)企業近三年上繳建筑業營業稅稅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結算憑證;(3)省、部級(或相當于省部級)以上企業技術(研發)中心,或分中心認證的證書或有效核準文件;(4)國家級工法的認定文件、專利技術的認定證書;(5)國家科技進步獎獲
6、獎證書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的發布通知(或發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資料復印件。 (三)人員資料(第二冊):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人員的身份證明、注冊證書; 2、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憑證; 3、部分資質標準要求企業必須具備的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及養老保險憑證,還應提供相應證書及反映專業的證明材料; 4、勞務分包企業應提供標準要求的人員崗位證書、身份證明。 (四)業績資料(第三冊)(申請最低等級資質不提供): 1、工程合同、中標通知書; 2、符合國家規定的竣工驗收單(備案表)或質量核驗資料; 3、
7、反映技術指標要求的工程照片、圖紙、工程決算資料等。 (五)對企業申請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資質的,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提供下列資料(列入第一冊綜合材料): 1、企業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業與原企業資產、人員、工程業績的分割情況); 2、企業改制、分立、合并的批準文件或股東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3、企業改制、分立應提供改制、分立前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 4、企業合并應提供合并前各企業近三年財務報表和統計報表及最新合并報表; 5、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六)資質證書延續資料: 1、建筑業企業資質延續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 4、企業注冊人員的注冊證書。 (七)已具備工程設計資質的企業首次申請同類別或相近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其申報材料除應提供首次申請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請除最低等級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的,還應提供“(三)工程業績資料”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五、數量限制:無 六、辦理期限:9個工作日(辦理期限不含專家評審、現場勘察、公示以及企業補充材料、陳述和投訴舉報處理時間) 七、收 費:無 八、受理部門: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九、聯系電話:0791-627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