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現場用電與有關安全要求1、高層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設備容量在50kw以上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2、施工現場的一切電氣線路、設備安裝、維護必須由持證電工負責,并要定期檢查,建立安全技術檔案。3、施工現場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由專用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供電的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應按要求作保護接零或做保護接地,但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地。潮濕或條件較差的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采用保護接零。4、各種電氣設備應裝專用開關和插銷,插銷上應具備專用的保護接零(接地)觸頭。嚴禁將導電觸頭誤接作接地觸頭
2、使用。5、架空供電線路必須用絕緣導線,以絕緣子支承的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或沿墻架設。電桿的板線(拉線)必須裝設拉力絕緣子。嚴禁供電線路設在樹上、腳手架上。6、施工現場架空線路應裝設在起重臂回轉半徑以外,如達不到此要求時,必須搭設防護架子,或采用其他措施。7、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和霉爛電線。一切移動式用電設備的電源線(電纜)全長不得有駁口,外絕緣層應無機械損傷。8、外電架空線路與施工中的建筑物或臨時設施的水平及垂直安全距離,至少應保持表中所列數值。外電線路電壓最小安全操作距離1KV以下4米110KV6米35110KV8米154220KV10米330500KV15米上述安全距離,必須同時考慮在施工操作時任何機具或材料等物體搬動時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均應保持不少于上述表的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