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外墻保溫工程火災事故的思考 2009年9月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頒布了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公通字200946號),2011年3月公安部頒布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號)。關于建筑保溫、建筑消防安全已引起了政府和社會廣泛關注,有關建筑保溫、建筑防火安全方面的技術、監管等方面的問題值得大家深思。一、國內建筑外墻保溫工程典型火災案例1.典型案例公安部65號文指出:近年來,南京中環國際廣場、哈爾濱經緯360度雙子星大廈、濟南奧體中心、北京央視新址附屬文化中心、上海膠州教師公寓、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等相繼發生建筑外保溫材料
2、火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已成為一類新的火災隱患,由此引發的火災已呈多發勢頭。2.案例分析上述五個國內近期的典型火災事故的損失極大,從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中都可以發現立體燃燒、保溫可燃材料、高層建筑等關鍵詞,在2010年5月31日南通第一高樓火災事故、2010年9月9日長春高層住宅樓佳泰帝景城火災事故、2010年9月烏魯木齊5起建筑外墻保溫工程火災事故等相關案例中,也都可以找到立體燃燒、保溫可燃材料、高層建筑等關鍵詞;據初步查詢,國外也有相關建筑外墻火災的案例。立體燃燒的結果是造成生命和財產的重大損失,保溫材料是火災中的燃燒物、是燃燒中大量煙霧和有毒氣體的來源,高層
3、建筑給逃生、救援帶了極大的困難。哲學家、物理學家海森伯的名言:我們所觀察到的不是自然界本身,自然界只是以我們提問的方式來展現的;自然科學只是自然界和人類相互作用的一部分。這句名言也可以引伸到現在討論的問題上,這么多高層建筑保溫工程的火災案例,損失重大、教訓慘痛,為什么會在近年出現如此多的高層建筑保溫工程、立體燃燒形式的火災?除了引起火災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外,還有什么問題沒有被關注到? 從發生火災危險源識別的角度來看,外墻保溫工程的立體燃燒是一個新的危險源。我們以前并沒有關注到這個盲點,未推廣建筑外墻保溫時,墻體基本為砂漿、面磚等不燃無機材料為主;推廣建筑外墻保溫應用后,對外墻有機保溫材料的火
4、焰傳播規律認識嚴重不足。二、建筑外墻保溫的應用概況1.國內外常見的建筑外墻保溫材料及其燃燒性能建筑外墻保溫一般分為外墻自保溫、外墻內保溫、外墻夾芯保溫、外墻外保溫等四類。國內外常用于建筑保溫體系的材料主要分為:(礦)巖棉、(鋁箔)玻璃棉類、膠粉聚苯顆粒保溫漿料類、酚醛樹酯泡沫類、EPS、XPS類、聚氨酯硬泡、無機保溫材料類等。 WW無機活性墻體保溫隔熱材料是采用國際領先的無機粘結和抗裂技術生產配置的新型材料,不腐爛,耐高溫性能好,具有保溫、隔熱、防火、輕質、隔音、抗水、抗開裂、抗空鼓、抗脫落等各種性能融為一體的環保節能型墻體保溫隔熱產品,并且可以直接在其保溫層面做涂料飾面或面磚飾面,起到保溫隔
5、熱節能和裝飾作用的構造系統,不需使用抗裂砂漿、抹面砂漿、網格布等材料及工序,節省了施工時間及工程成本。 WW無機活性墻體保溫隔熱系統是中國建筑節能可持續發展的重點推廣項目,是襄陽銀達銀通節能建材有限公司研制,無機活性墻體保溫隔熱材料是以天然優質耐高溫輕質材料為骨料,天然植物蛋白纖維優化組合多種無機改性材料和固化材料依據保溫隔熱材料柔性漸變幾材質相融性原理同時采用國際領先的無機粘結和抗裂技術生產配置的新型材料,在現場采用1:1.5的比例加水在攪拌機內攪拌35分鐘即可適宜在墻面上進行批抹。“WW無機活性墻體保溫隔熱系統”先后在三十多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推廣應用。產品的節能性、環保性、防火性、耐
6、候性、施工性、以及使用壽命同墻體、優越的性價比深受廣大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銷售商等客戶的一致好評。公司網址為 。2.國內相關規范標準情況1)現行相關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2005相關內容:有外墻和屋面構件耐火極限的要求,但沒有防范外墻火焰傳播的要求;GB50016第7.1.3條有涉及難燃燒體的建筑構造條文要求,但是否適用于外墻保溫有待研究;GB50045附錄A各類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表中未包括保溫墻體。目前現行有效的外墻外保溫系統和工程標準主要有膨脹聚苯板薄抹灰外墻外保溫系統JG 149-2003、膠粉聚苯顆粒
7、外墻外保溫系統JG158-2004、外墻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等,不同氣候區也有相關的建筑節能、墻體保溫的地方規程。這些標準對有機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分別有B1或B2級要求,個別是氧指數要求;這些標準中沒有傳播火焰傳播、煙毒性的要求。 北京市去年新頒布的地方標準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防火安全技術規程DB11/729-2010,對外墻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施工防火、防火安全驗收等做了明確規定,強制性條文要求EPS、XPS的燃燒性能不低于B2級,酚醛樹酯泡沫和膠粉聚苯顆粒的燃燒性能不低于B1級;施工防火中對材料堆放、動用明火及滅火措施、成品保護等做出了強制性規定,但此標準仍未涉及到外墻火
8、焰傳播的技術要求。 現行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標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 8624-2006,分級標準是等同采用歐盟EN13501標準。現行檢測標準主要包括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GB/T 5464-2010、建筑材料難燃性試驗方法GB/T 8625-2005、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GB/T 8626-2007等約十項標準,現行建筑構配件耐火極限的檢測標準主要包括建筑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9978-2008、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GB7633-2008等。這些檢測標準中未涉及外墻保溫火焰傳播的測試方法。3.歐美相關技術法規、標準情況根據WTO/TBT6協議,歐美等國家和地區對產品的市場準入分別
9、實施強制性的認證、自愿性的認證。涉及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按技術法規的最低要求實施強制性認證制度;不涉及安全、健康要求的,或者需證明是高性能的,實施自愿性認證制度。1)、歐盟相關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 歐盟頒布了技術法規建筑產品指令(CPD89/106/EEC),對建筑產品的六個基本性能(6ERs)的規定如下: 結構和穩定:荷載,結構安全,變形控制等; 防火安全:結構負載、火焰蔓延、煙霧控制、逃生和救援等; 節能:所需使用的能量盡可能少; 使用安全:防滑、防撞、防墜落等; 噪音:安靜的工作、睡眠環境等; 衛生、健康與環境:有毒有害氣體和微粒、輻射、污染、固態或液態廢棄物、潮濕等。對建筑
10、產品的六個基本性能,必須統籌考慮、缺一不可。歐盟對涉及6ERs的建筑產品實施認證和技術批準兩類監管,對于有標準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CE標志認證),對于有標準的革新產品、無標準產品、或有工程應用要求的產品實施技術批準(ETA)。歐盟對于建筑節能技術的應用在全世界都較領先,效果也非常明顯,薄抹灰外墻外保溫技術起源于歐洲上世紀60年代,70年代第一能源危機時得到重視和發展。歐盟對于建筑外墻保溫采用技術批準(ETA)的監管手段,2000年頒布了技術批準的導則:薄抹灰建筑外墻保溫系統ETAG004,2008年修訂頒布。ETAG004-2008版對防火方面的規定主要有二條: 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按火反
11、應的測試和分級EN 13501-1:2002進行測試分級,未做燃燒測試則按F級考慮; 歐盟對外墻保溫外部火焰傳播的火災檢測還沒有統一的標準,此檢測應根據各成員國相關要求進行。英國、德國等均有相應標準要求。歐盟有關外墻保溫外部火焰傳播的火災檢測標準正在制定過程中。4.國內外情況分析1)、國內尚沒有符合WTO/TBT要求的技術法規,建筑工程有設計、驗收方面規范,其中強制性條文是必須執行的;另有相關產品標準、測試方法標準等。建筑防火設計方面的規范有防范建筑物之間火焰傳播的技術要求,尚沒有針對外墻保溫防范火焰在外墻傳播的技術要求;尚沒有屋面保溫防范火焰傳播的技術要求。 建筑材料燃燒性能測試標準和分級、
12、建筑構配件耐火極限測試標準于2006年修訂頒布、等同采用國際標準。但國內尚沒有建筑材料表面火焰傳播、屋面材料火焰傳播的測試標準。2)歐美針對外墻保溫、屋面保溫均有相應的技術法規和標準,強制性技術法規明確規定了可燃燒材料應用于屋面、外墻的技術要求,主要要求包括火焰傳播、燃燒性能、耐火極限等,相關標準的技術要求內容也比較齊全,相關強制性技術法規的要求也比較明確。3)、建筑材料的燃燒性能是建筑防火的重要內容,更重要的是如何防止火焰在建筑物內部和外部、建筑物之間快速蔓延。由于外墻有機可燃保溫材料的廣泛應用,建筑外墻防范火焰傳播的技術要求應及時補充完善;由于各種直接或間接原因建筑物一旦發生火災,由于外墻
13、保溫采取了防范火焰傳播的技術措施、可以有效地避免立體燃燒的發生,為逃生、救援提供了有利條件,并使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三、技術管理的建議1.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首先是危險源識別,其次采用技術防范措施(技防或物防)、采用人力防范措施。 這幾起典型案例教訓是非常深刻的,要從中舉一反三。外墻外保溫的立體燃燒成為建筑火災的一個新危險源。 建筑物、建筑產品要統籌考慮結構和剛度、防火、節能、隔聲、衛生健康、安全使用等基本性能,不能顧此失彼。法規、標準的研究、編制要有足夠的、廣泛的代表性,技術工作不應受行政劃分的限制。2.根據國內外情況,應盡快開展多層外墻外保溫(包括屋面、幕墻等外圍護結構)外部火焰傳播規律的
14、研究,并根據研究結果補充、完善現行建筑防火規范、產品標準、測試標準等。急待編制和修訂的標準、規范主要如下: 新編測試標準:外墻外保溫火性能測試標準和分級、建筑材料表面火焰傳播性能和分級等; 增補修訂相關外墻外保溫防火工程規范(行業或地方標準); 增補修訂GB50016、GB50045。3.中國目前尚沒有符合WTO/TBT要求的技術法規,工程方面的強制性條文原則性、系統性和完整性還不夠,應盡快開展國內外相關技術法規的研究工作,并根據研究結果、嘗試在發達地區和城市通過制定地方立法或技術法規的方式以系統、完整地規范相關安全、技術、質量要求。使強制性的技術底線更清晰明確,更有利于實施、監管,同時也有利
15、于行業技術革新和發展。4.應根據地理環境要求、建筑防火安全等性能要求,進一步權衡建筑節能的技術應用原則。北方嚴寒、寒冷地區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效果非常明顯,但全國范圍內公共建筑的能耗居高不下,非采暖居住建筑節能效果不明顯。對于南方夏熱冬冷地區、夏熱冬暖地區,墻體保溫并不是一項有效的節能措施。南方的特點是夏季空調用電負荷很大;南方地區通過遮陽、通風兩項技術措施應用,在春秋兩季可以不用空調,在夏季可以有效地降低太陽熱輻射、有效地降低用電負荷。從經濟投入產出比、安全等角度考慮,南方夏熱冬冷地區、夏熱冬暖地區,是否可以拋棄保溫技術要求?此問題值得進一步反思;同時應大力研究建筑外遮陽、通風等針對性、有效的建
16、筑節能技術,制定政策推廣相關產品的建筑一體化應用。四、其它管理建議 有了完善的法規和標準之后,就是整個相關社會活動的流程梳理、職能分配,政府為社會活動各方提供公共服務的定位和內容也就比較清晰了。1.進一步理順政府監管職能,根據強制性條文或者地方立法要求的技術、質量、安全等必須進行強制性監督,利用政府有限的資源管好建筑工程安全、技術、質量的底線。政府投資的項目必須納入政府強制監督管理的范圍。2.市場投資行為中的建設項目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對建筑工程的安全、技術、質量管理,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實施社會化專業服務,通過合同約束工程建設各方的權利,政府進行相應的監管、管好安全技術質量的底線。3.建筑物是一個特殊的商品,建設各行為主體可能并不是最終的用戶或產權方,建設各行為主體應對開發單位負責、開發單位應對最終用戶或產權方負責,各行為主體通過相應的合同約束雙方的責權利。有些問題無法從技術角度、監管角度來徹底解決的,應嘗試引入保險機制進行管理。要盡快建立商品房質量、保修、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維護最終用戶或產權方的合法權利,讓最終用戶或產權方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