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滬建建管2007087號關于對建筑務工人員實行全員崗前培訓的通知各有關單位:為確保建設工程安全和質量,保障建筑務工人員人身安全,推進本市建筑務工人員崗前培訓工作,根據關于維護上海市建筑業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若干意見(滬建交聯2006314號)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未經崗前培訓的建筑務工人員,不能從事建筑施工現場勞務作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培訓范圍凡在本市建筑施工現場從事勞務作業的建筑務工人員,應通過市、區(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由指定的崗前培訓點免費提供。二、培訓內容培訓內容為建筑務工人員在滬生活和從事建筑務工作業的基本常識。培訓具體內容見崗前培訓教學計劃(附件)
2、,培訓時間(包括考試)不少于6小時。三、管理部門全市崗前培訓工作由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負責,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以下簡稱市安質監總站)負責具體實施和監督;各區(縣)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建設局)負責本區(縣)的崗前培訓工作。四、實施要求(一)各區(縣)建設和交通委員會(建設局)負責設立本區(縣)固定崗前培訓點,具體地址在“上海建筑建材業”網站或通過其他方式公布。(二)參加崗前培訓人員必須持有“上海市建筑業務工人員信息卡”(以下簡稱信息卡),培訓記錄由培訓點寫入信息卡,培訓點不再發放合格證書。凡信息卡中無崗前培訓記錄的,一律視作未經崗前培訓。五、監督管理市安質監總站自發文之日起,落實各區(縣)崗前培訓點建立和完善工作,保證培訓點人員落實、制度健全、服務周到。各安全質量監督機構自發文之日起,對受監工地進行宣傳,督促施工單位組織務工人員參加崗前培訓。自2008年1月1日起,要通過總包項目部“上海市建筑業施工現場用工管理軟件”對務工人員崗前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有未參加崗前培訓從事現場勞務作業的,對施工總包單位出具整改單,限期整改。自發文之日起,關于實行上海市建筑業農民工崗前培訓暫行規定的通知(滬建建管2006第054號)同時廢止。附件:崗前培訓教學計劃上海市建筑業管理辦公室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