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建筑應急照明設計分析摘要:為保證建筑物及內部人員的安全,需要采取許多措施,如設置消防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排煙系統、應急照明系統和應急廣播系統等,其中應急照明系統的設置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安全設施。本文首先介紹了應急照明的分類、作用、照度標準這些基本概念,然后重點從應急照明的供電系統、回路組織和控制、線路敷設和保護等幾個方面說明了如何進行應急照明的設計。 關鍵詞:民用建筑,應急,照明,設計Abstract: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building and internal, need to take many measures, such as settin
2、g fire alarm system, automatic spraying system, smoke exhaust system,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and emergency broadcast system, etc, among which th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Settings is a quite important safety facilities.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emergency lighting, the fu
3、nction, the intensity of illumination standard these basic concepts, and focus on the power supply system of emergency lighting, loop control and organization, circuit protection and so on several aspects and installation instructions about how to the emergency lighting design.Keywords: civil buildi
4、ng, emergency, lighting, design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為保證建筑物及內部人員的安全,需要采取許多措施,而應急照明系統則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安全設施。當建筑物在發生火災或其它災害的情況下,只有具備良好完善的應急照明系統,才能保證建筑物內人員的安全和及時疏散,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從而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的傷亡、降低財產的損失。良好、完備的應急照明系統是整個建筑中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安全設施。下面,本文就從以下幾個方面說明如何進行應急照明的設計。 1、應急照明的分類及其作用 根據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對此有明確規定: 應急照明
5、:因正常照明的電源失效而啟用的照明。應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備用照明。 (1)疏散照明:當正常照明因電源故障熄滅后,在事故情況下為確保人員安全地從室內撤離而設置的照明。從使用功能角度看,它可分為誘導指示標志照明和疏散照明。誘導指示標志燈用于辨認安全出口的方向和安全出口的位置;疏散照明一般使人們能夠看清楚通道上的任何阻礙物,并能安全通過。使人們能容易找到沿疏散路線設置的手動報警器、呼叫通訊裝置和滅火設備等。 (2)安全照明: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為確保處于潛在危險人員的安全而設置的照明。如手術室,電梯內,以及在黑暗中可能造成挫傷、灼傷或摔傷的危險場所例如冶金車間等。 (3)備用照明:
6、在正常照明電源發生故障時,為確保正常工作或活動繼續進行而設置的照明。2、應急照明的照度標準 火災疏散標志照明,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并且連續供電時間不能少于20min,對于高度超過100m的超高層建筑,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例如:電梯轎箱內、消火栓處、自動扶梯安全出口、臺階處、疏散走廊, 供電時間不能少于1h。例如: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營業廳、危險場所、避難層通道、公共出口等。暫時繼續工作的備用照明,照度不能少于正常照度的50%。繼續工作的備用照明,照度要求正常,供電時間要求連續。例如: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發電機室、蓄電池室、電話室、BAS中控室等。 此外, 應急
7、照明在正常電源切斷后, 其電源轉換時間應滿足:疏散照明15s,備用照明15s(金融商業交易場所1.5s),安全照明0.5s。3、應急照明的供電系統 國標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第7.2.2條有明確規定:應急照明的電源,應根據應急照明類別、場所使用要求和該建筑電源條件, 采用下列方式之一: 接自電力電網有效地獨立于正常照明電源的線路。 蓄電池組,包括燈內自帶蓄電池、集中設置或分區集中設置的蓄電池裝置。 應急發電機組。 組合電源:即由以上任意兩種以至三種電源組合的供電方式。 下面根據建筑設計常見的供電條件進行分析: (1)雙路進線均由電網獨立電源供電。其要求由外部引來兩路獨立電源供
8、電,確保一路故障時,另一路仍能繼續工作。這種方式供電的容量與時間余量極大,轉換時間易滿足要求。但是在重大災害時,其供電可靠性可能遭到破壞,失去應急照明供電的作用,因此,對于規模較大的高層建筑和一些特別重要的建筑僅采用此種方式作應急照明電源是不夠的。一般來說,這種電源不是專門為應急照明設置的,往往是結合當地電網實際情況及工程實際情況(如有大量的一級負荷)綜合考慮, 統籌安排電力設備的應急電源。 (2)一路由電網引來的電源, 一路自備發電機組。其特點是供電容量和供電時間基本不受限制, 但由于機組投入運行需要較長時間,民用電氣設計規范JGJ16-2008第6.1.8條規定對一類高層建筑及火災報警系統
9、保護對象為一級的建筑物的發電機組,應設有自動啟動裝置, 當市電中斷時, 機組應立即啟動, 并應在30s內供電。當采用自動啟動有困難時, 二類高層建筑及二級保護對象建筑物的發電機組, 可采用手動啟動裝置。自備發電機組的啟動時間能夠滿足一般的消防設備用電, 但不滿足應急照明供電要求,民用建筑設計規范JGJ16-2008第13.8.5條規定:應急照明在正常供電電源停止供電后, 其應急電源供電轉換時間應滿足下列要求:備用照明不應大于5s,金融商業交易場所不應大于1.5s;疏散照明不應大于5s。筆者認為,相比建筑物內的其他消防設施,對應急照明負荷供電的可靠性應高于其他消防設施。此時除了采用雙電源切換供電外,應急照明燈具還應選用自帶蓄電池的應急燈具來滿足規范要求。 (3)采用蓄電池電源。當采用燈內自帶蓄電池即自帶電源型應急燈時, 其優點是供電可靠性高、轉換迅速、增減方便、線路故障無、電池損壞影響面小。缺點是投資較大、持續照明時間受容量大小的限制、運行管理及維護要求高,這種方式適用于應急照明燈數不多,裝設較分散,規模不大的建筑物;當采用集中或分區集中設置的蓄電池組供電方式時,其優點是供電可靠性高,轉換迅速,與自帶蓄電池方式相比投資較少,管理及維護較方便。缺點是需要專門房間,電池故障影響面大,且線路要考慮防火。這種方式適用于應急照明種類較多,燈具較集中規模較大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