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幕墻現場淋水試驗方法 范圍本附錄適用于各類建筑幕墻的現場淋水試驗,通過現場檢驗,對有滲漏的部位進行修補.最后達到完全阻止水滲透的目的。依據: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測試范圍幕墻的待測部位應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應包括垂直的和水平的接縫,或其它有可能出現滲漏的部位。幕墻的室內部分應便于觀察滲漏狀況, 試驗步驟1 應采用噴嘴(如B一25,型號為#6.030)。此噴嘴與3/4時的水管連在一起,且配有一控制閥和一個壓力計。噴嘴處的水壓應為200kPa至235kRa。2 在幕墻的室外側,選定長度為1.5米的接縫,在距幕坡表面約0.7米處。沿與幕墻表面垂直的方向對準待測接縫
2、進行噴水,連續往復噴水5分鐘。同時在室內側檢查任何可能的滲水。如果在5分鐘內未發現有任何漏水,則轉入下一個待測的部位。3 依次對選定的測試部位進行噴水,噴水順序宜從下方橫料的接縫開始,后是相鄰的橫料與豎料間的接縫,再后是豎料的接縫,直至試完待測區域內的所有部位。4 對有滲水現象出現的部位,應記錄其位置。如果無法確定漏水的確切位置,則可采取下述步驟進行確定:1)待幕墻自然變干之后,自上而下地進行檢查,并用防水膠帶將非檢查部位的接縫從室外側進行密封。2)重復試驗。3)如果無任何漏水,則可認為此接縫合格,不必再用膠帶密封。如果漏水,則此接縫應重新用膠帶進行密封,防止在以后的試驗中千擾其它部位的試驗。4)按照先下后上的檢驗原則,對待測范圍內的所有接縫重復進行上述檢驗,直到找到漏水部位的確切位置。 修補和再測試1 對有漏水現象的部位,應進行修補。待充分干燥后,進行再次測試,直到無任何漏水為止.2 在完成所有修補工作,且充分干燥后,應重新檢測所有接縫。如果仍有漏水,則須進行進一步的修補和再側試,直到所有接縫都能滿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