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地周邊環境衛生及工程渣土 管理責任書甲方:華陰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巡察大隊乙方:為了加強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杜絕工程渣土、建筑垃圾亂倒行為,逐步實現城市垃圾的規范管理,根據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和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 、渭南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責任書,甲、乙雙方必須自覺履行責任書中條款,服從責任條款的約束,自覺履行責任書中的義務。一、責任標的(一) 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從事建設施工的中、省、地各單位因工作和生活需要而進行的建設施工場地。(二) 建筑垃圾是指建設、施工單位或個人在對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建設、拆除、修繕過程中,或
2、裝飾、裝修時所產生的渣土、棄土、棄料、淤泥和其它廢物。(三) 產生建筑垃圾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或承擔建筑垃圾運輸和處理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統一管理。 二、責任管理1. 責任乙方在接到建設局的準建批復后或工程開工前應主動向甲方提供建筑工地周邊環境衛生管理措施,申報建筑垃圾處置計劃,并按每平方米3元繳納建筑垃圾清運保障金。(垃圾處置計劃包括建筑面積、工程期限、垃圾理論處置量、處置方式)2.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報告后,要及時對建筑工地進行實地勘察,對管理措施進行驗收后,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核發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文件,工程物料、渣土車輛準運證,并為乙方指明準倒地點、
3、方位以及運輸時間、路線。3. 乙方或第三方需用建筑垃圾回填,也應在申報計劃書中加以說明,經甲方現場實地勘察,獲準后方可實施。4.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十五日內將垃圾清除干凈,持建筑垃圾核準文件和(或)建筑垃圾準運證向甲方申請驗收。5. 甲方在接到乙方驗收申請后,對乙方工地進行驗收,合格者,甲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退還建筑垃圾清運保障金。不合格者,按規定處理后退還。三、 責任處罰(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規進行處罰:1、 不申報建筑垃圾處置計劃;2、 建筑、生活垃圾違規堆放或混放;3、 將準運證出借、轉讓、涂改、偽造的;4、 在開工準備或收尾期間,將建筑垃圾混入甲方設置的生活垃圾容
4、器中;5、 運載建筑垃圾及散裝貨物未采取遮蓋或密封措施,造成沿途泄露、遺撒;6、 施工期間未按規定對工地設置圍欄,造成灰塵飛揚,污水流溢,污染城市道路和周邊環境的;7、 施工車輛輪胎帶泥上路;8、 擅自變更工程渣土處置地點;9、 擅自設立垃圾消納場的。(二) 處罰1. 違反罰則第一條,施工單位處110萬元罰款,建設單位處13萬罰款;2. 違反罰則第二、四條,對單位處200020000元罰款,個人處50500元罰款;3. 違反罰則第五、七條,處每平方米2元罰款;4. 違反罰則第八、九條,處200020000元罰款;5. 違反國家其它規定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生效。甲方:華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巡察大隊 乙方:(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