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評審程序1.目的用以保證管理層就質量體系是否滿足質量方針及質量目標的要求,是否持續有效和適合當前的環境條件而按規定的時間間隔進行綜合評價。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管理層對質量體系的評審。3.引用文件3.1 GFP14-1糾正與預防措施工作程序3.2 GFP5-1程序文件控制程序4.定義管理評審委員會:由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副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及總經理提名的其他人員組成。5.職責5.1 總經理負責組織管理評審委員會,并負責評審質量體系。5.2 管理評審委員會的職能是協助總經理評審質量體系。5.3 管理者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評審會議,向總經理報告質量體系的實施情況,并監督管理評審會議決定的實施
2、。5.4 ISO9000工作組組長負責擬定管理評審會議紀要。6.資格和培訓執行本程序無需特別培訓及資格。7.程序7.1 管理評審會議每1年的時間間隔內至少舉行一次。每年由管理者代表在第一季度內提出會議計劃報總經理審批。管理評審委員會組織結構發生重大變動,或應委員會成員的要求,由總經理決定,可隨時召開評審會議。7.2 由管理者代表召集管理評審會議,并須在會議前一周擬定評審會議計劃,交總經理審批后,發給管理評審委員會各成員。評審會議計劃應說明評審目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評審內容等項。7.3 評審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a) 上次管理評審會議后實施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總結; b) 根據客戶投訴總結評價
3、實際質量狀況與顧客要求的符合性;c) 組織結構、人員和資源是否適合;d) 供應商評估總結;e) 內部與外部質量審核結果;f) 潛在的不合格及相應的預防措施;g) 依據內、外部質量審核結果、質量目標要求評價質量體系的有效性;h) 對質量方針進行評價;i) 如有必要,關于修改現行質量體系的建議。7.4 在評審時,對經常發生問題之處,應予特別注意,以利于發現系統性問題。7.5 如需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應按GPP14-1糾正與預防措施工作程序進行。7.6 管理者代表按評審會議決定并按GPP5-1程序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對質量體系文件進行修改,監督修改的質量體系文件的及時實施,并對其有效性進行評價。7.7 ISO9000工作組組長須在評審會議后擬出管理評審會議紀要,并分發給評審委員會成員。7.8 如有委員會成員缺席,委員會可在總經理、管理者代表及至少三分之二部門負責人出席的條件下召開。8.記錄8.1管理評審會議紀要由ISO9000工作組組長保存二年后交公司檔案員永久保存。9.附件無。C:ISOGFPGFP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