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主要承包模式一、總包分包模式將工程項目全過程或某個階段的全部工作發包給一家資質條件符合要求的承包單位,由該承包單位再將若干專業性較強的部分工程任務發包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并統一協調和監督各分包單位的工作。1、項目總承包對業主來說,項目管理、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和合同管理均較有利,但因為有此能力的承包商相對較少,業主的選擇范圍較小,還有就是承包風險大,合同價也較高,質量控制較難。對承包商來說,雖然風險較大,但利潤也很可觀。2、施工總承包分包有兩種方式:一是業主指定,并與業主直接簽約,直接對業主負責,僅僅是在現場的活動由總承包商安排。二是總包自行選擇分包商,分包直接與總包簽約,對總包
2、負責,但是前提是該分包商的選擇要得到業主的認可。 二、平行承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業主將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以及設備和材料采購的任務分別發包給多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供給廠商,并分別與各承包商簽訂合同。平行承發包適合邊設計邊施工、涉及行業較廣的項目。對質量控制較有利。但是其對項目組織和管理來說,難度較大;對投資控制和進度協調不利。三、聯合體承包模式聯合體承包模式由幾家公司聯合起來成立聯合體去競爭承攬工程建設任務,以聯合體的名義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當工程項目規模巨大或技術復雜,以及承包市場競爭激烈,而由一家公司總承包有困難的時候,可以由幾家公司聯合起來建立聯合體去競爭承包合同,以發揮各家
3、的特點和優勢。四、合作體承包模式合作體承包模式幾家公司自愿結成合作伙伴,成立一個合作體,以合作體的名義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意向合同(也稱基本合同)。達成協議后,各公司再分別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并在合作體的統一計劃、指揮和協調下完成承包任務。5、CM承包模式(Construction Management)CM承包模式由業主委托一家CM單位承擔項目治理工作,該CM單位以承包商的身份進行施工治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工程設計活動,組織快速路徑(Fast-Track)的生產方式,使工程項目實現有條件的“邊設計、邊施工”。(1)代理型CM(2)非代理型CMCM公司的早期介入,改變了傳統的承發包模式中設計與施工相互脫鉤的弊病,使設計人員在設計階段就可以獲得有關施工技術、施工方法等方面的建議,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費用,也能提高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