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塔吊防碰撞安全措施本工程為*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范圍內安裝有2臺塔機,由于塔機之間的直線距離比較近,直線距離100米。采取了對1#塔機加高至42米,2#塔機加高至35米的高低差防碰撞措施。為了安全、正常地施工作業,對本工程的2臺塔機的使用與操作制定了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各相關人員必須認真落實和執行:1、本工程內2臺塔機的起重臂半徑內互相交錯,為避免作業時互相干涉,實行了安全距離內的高低差。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隨時注意相鄰塔機的起重臂方向,以及其小車的行走幅度,以避免起重臂與該塔機的吊重鋼絲繩碰撞。2、1#塔機的安裝高度比2#塔機高出了7米。操作塔機的塔吊司機在操作的時候一定要隨時注意塔機起重
2、臂的位置和將要轉動的方向,當必須與對方塔吊機交錯作業時一定先把吊鉤起升到高的位置同時變幅小車開回起重臂根部附近,再轉過對方塔機的起重臂。這樣就可以避免己方的塔機起重鋼絲繩碰撞到對方塔機的起重臂而造成意外事故。3、下班前,塔機上的司機一定要先把變幅小車開回起重臂根附近25米處,同時把吊鉤起升到最高位置。4、2#塔機的安裝高度相對較矮,臂長小于塔機間的距離。操作1#塔機的塔吊司機也要隨時注意對方塔機的起重臂的位置和將要轉動的方向,如必須與對方交差作業時應先等對方收回變幅小車和起鈞并轉開起重臂后方可進行施工作業。以避免己方的起重臂碰撞到對方的起重鋼絲繩造成事故。5、2#塔機操作司機在下班前先把吊鉤起
3、以最高的位置,以免碰觸到地面上的施工材料以及電氣設備等物體而造成事故。6、2臺塔機的操作司機和地面指揮人員的對講機應能夠互相通訊聯絡,己方塔機將要轉向對方作業時,必須先向對方發出危險信號。地面指揮人員要做好交錯作業區的施工協調工作,一定要避免兩臺塔機互相干涉造成安全事故。7、塔吊司機,指揮司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塔機的保養、使用及安全操作規程,嚴禁無證操作。同時要遵守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事故的規章制度。8、塔吊必須有良好的電氣接地措施,雷電時嚴禁在底架處附近走動。9、塔機的工作溫度為-20-+40。塔機工作時,風力不得大于6級,整機拆除時風力不得大于4級。如遇到雷電、大暴雨和濃霧天氣,塔
4、機應停止作業。整機高度超過50米時必須安裝風速儀。10、塔機停止工作后,保證起重臂隨風自由轉動。塔機出現臨時故障需要檢修時,必須切斷地面的總電源,不允許帶電作業。1l、每次頂升加節完成后,保證各連接螺栓按規定緊固好。12、塔吊司機在得到地面指揮信號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響鈴,操作時要集中精力,隨時觀察吊鉤的進行情況和位置。13、應當經常對塔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機械轉劫部分應有足夠的潤滑,對各連接螺栓,尤其對有震動的零部件要經常檢查是否發生松動,應每十五天對塔機進行一次檢查。14、鋼結構件如果在屈服性變形和銹蝕嚴重時及時修復或更換后方可使用。15、經常檢查結構件的連接螺栓、焊縫、銷軸以及結構件是否完好,發現不安全隱患應立即采取措施,不允許拖延勉強使用。16、夜間工作時,必須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17、塔吊司機要做好保養記錄和交接班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