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報建一、審批項目(非許可類審批)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報建二、申報材料1、安全監督報建表格(安全監督報建書二份;安全監督計劃書三份;安全生產監督檔案一份)2、中標通知書(收原件);市外企業需提供重慶市市外建筑施工企業入渝登記備案證明(看原件收復印件)3、施工單位項目管理人員任職文件及項目管理人員證件(收原件)4、職工辦理工傷保險憑證(看原件收復印件)5、建設、施工單位簽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收原件)及支付50%安全文明措施費用憑證(看原件收復印件)6、監理單位項目監理機構人員任職文件(收原件)注:以上填報的內容和提交的所有資料(原件或復印件)是真實的,無任何隱瞞和欺騙行為
2、。如果因虛假材料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糾紛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全權負責,與受理機關無關,并愿意接受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的相關處罰。三、辦事程序受理審批核發結束四、辦理時限1、法定時限: 2、承諾時限:手續齊備后5個工作日辦結(含現場踏勘)五、收費標準不收費六、承辦機構:安監站 聯系電話:72379351七、說明市外建筑施工企業需到重慶市建管總站辦理進渝備案登記(一)提交資料1、由企業填寫并加蓋企業公章的重慶市外地建筑業企業單項工程登記備案表一式二份(登錄重慶市建設工程信息網進入“建筑管理”下載。網址:); 2、所申請備案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或分包合同(驗原件,留復印件);3、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進渝承接工程任務的介紹信(原件); 4、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二)辦理程序及時限 1、企業自中標通知書下發或分包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將申請材料提交重慶市建設委員會政務辦理中心申報窗口; 2、申報窗口收到申請后,發現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告知,未告知的,從收到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符合規定的,自受理之日起次個工作日內出具重慶市市外建筑業企業單項工程登記備案證明。(三)收費標準不收費(四)承辦機構重慶市建管總站(五)申報窗口市建委政務辦理中心6號窗口 窗口電話:6367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