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 言本標準是GB862488 的修訂版。在技術內容上非等效采用德國標準DIN410281 第一部分。本修訂版與GB862488 相比,增設了A 級復合(夾芯)材料,并根據我國具體情況,增加了對特定用途的鋪地材料、窗簾幕布類紡織物、電線電纜套管類塑料材料和管道隔熱保溫用泡沫塑料的具體規定。上述特定用途的材料若作為墻面或吊頂材料使用時,仍必須按本標準第4 章和第5 章的規定進行檢驗和分級。本標準自生效之日起,原GB862488 即為失效。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七分委員會歸口。本標準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學研究所負責起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錢建民、馬祥林、
2、盧國建。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88 年2 月。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方法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建筑材料燃燒性能的評定和分級標準。本標準適用于各類工業和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結構材料和各種裝飾裝修材料。2 引用標準下列標準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40693 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氧指數法GB/T240880 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水平燃燒法GB/T460984 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垂直燃燒法GB/T545485 紡織織物 燃燒性能測定 氧指數法G
3、B/T545585 紡織織物 阻燃性能測定 垂直法GB/T546485 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GB/T833287 泡沫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水平燃燒法GB/T833387 硬泡沫塑料燃燒性能試驗方法 垂直燃燒法GB/T862588 建筑材料難燃性試驗方法GB/T862688 建筑材料可燃性試驗方法GB/T862788 建筑材料燃燒或分解的煙密度試驗方法GB/T862988 紡織品試驗時采用的家庭洗滌及干燥程序GB/T1178589 鋪地材料臨界輻射通量的測定 輻射熱源法GB/T1440293 建筑材料燃燒熱值試驗方法GB/T1440393 建筑材料燃燒釋放熱量試驗方法3 建筑材料燃燒性能的級
4、別和名稱建筑材料燃燒性能的級別和名稱見表1。表1 燃燒性能的級別和名稱級別 名稱A 不燃材料B1 難燃材料B2 可燃材料B3 易燃材料國家技術監督局1997-04-04 批準 1997-10-01 實施4 不燃類材料(A 級)4.1 A 級勻質材料按GB/T5464 進行測試,其燃料性能應達到:a) 爐內平均溫升不超過50;b) 試樣平均持續燃燒時間不超過20s;c) 試樣平均質量損失率不超過50。4.2 A 級復合(夾芯)材料達到下述各項要求的材料,其燃燒性能定為A 級。a) 按GB/T8625 進行測試,每組試件的平均剩余長度35cm(其中任一試件的剩余長度20cm),且每次測試的平均煙氣
5、溫度峰值125,試件背面無任何燃燒現象;b) 按GB/T8627 進行測試,其煙密度等級(SDR)15;c) 按GB/T14402 和GB/T14403 進行測試,其材料熱值4.2MJ/kg,且試件單位面積的熱釋放量16.8MJ/m2;d) 材料燃燒煙氣毒性的全不致死濃度LC025mg/L。5 可燃類材料(B 級)5.1 B1 級材料達到下述各項要求的材料,其燃燒性能定為B1 級。a) 按GB/T8626 進行測試,其燃燒性能應達到GB/T8626 所規定的指標,且不允許有燃燒滴落物引燃濾紙的現象;b) 按GB/T8625 進行測試,每組試件的平均剩余長度15cm(其中任一試件的剩余長度0cm
6、),且每次測試的平均煙氣溫度峰值200;c) 按GB/T8627 進行測試,其煙密度等級(SDR)75。5.2 B2 級材料按GB/T8626 進行測試,其燃燒性能應達到GB/T8626 所規定的指標,且不允許有燃燒滴落物引燃濾紙的現象。5.3 B3 級材料不屬于B1 和B2 級的可燃類建筑材料,其燃燒性能定為B3 級。6 對某些特定用途材料的特別規定本標準對于鋪地材料、窗簾幕布類紡織物材料、電線電纜套管類材料及用于管道隔熱保溫的泡沫塑料,根據其使用場合,規定了下述相應的檢驗方法以確定其燃燒性能的級別。上述材料若作為墻面或吊頂材料使用時,仍應按第4 章和第5 章的規定進行檢驗和分級。6.1 鋪
7、地材料鋪地材料燃燒性能的分級見表2。表2 鋪地材料燃燒性能的分級檢驗方法 判定指標 燃燒性能級別GB/T11785 臨界輻射通量0.45W/cm2B1GB/T11785 臨界輻射通量0.22W/cm2B26.2 窗簾幕布類紡織物材料6.2.1 窗簾幕布類紡織物材料燃燒性能的分級見表3。表3 窗簾幕布類紡織物材料燃燒性能的分級檢驗方法 判定指標 燃燒性能級別a) 損毀長度150mm;b) 續燃時間5s;c) 陰燃時間5s;d) 氧指數32B1GB/T5454GB/T5455 a) 損毀長度200mm;b) 續燃時間15s;c) 陰燃時間10s;d) 氧指數26B26.2.2 已進行永久性防火處理
8、的窗簾幕布類紡織物,在進行燃燒性能試驗前,應按GB/T8629 所規定的方法對試樣進行洗滌和干燥處理。織物洗滌程序宜用編號為5A 的程序,干燥宜用烘箱干燥法。對該類紡織物的燃燒性能等級應加注標記“可洗滌”。6.3 電線電纜套管類塑料材料電線電纜套管類塑料材料的燃燒性能分級見表4。同種材質而厚度不同的電線電纜套管類材料,若其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的材料的燃燒性能同時滿足表4 中某一等級的要求,則其中間厚度的材料也可確認為該等級。不能同時滿足時,則應以最不利的數值作為分級的依據。表4 電線電纜套管類塑料材料的燃燒性能分級材料類型 檢驗方法 判定指標 燃燒性能級別GB/T2406GB/T2408GB/T
9、8627a) 氧指數32;b) 達到GB/T240880/級;c) 煙密度等級(SDR)75B1熱塑性塑料GB/T2406GB/T2408a) 氧指數26;b) 達到GB/T240880/級B2GB/T2406GB/T4609GB/T8627a) 氧指數32;b) 達到FV0 級;c) 煙密度等級(SDR)75B1熱固性塑料GB/T2406GB/T4609a) 氧指數26;b) 達到FV級B26.4 管道隔熱保溫用泡沫塑料對表面有保護層的泡沫塑料制品,其燃燒性能應按第5 章的要求進行判定。對表面無保護層的泡沫塑料制品,其燃燒性能的分級見表5。同種材質而厚度不同的泡沫塑料制品,若其最大厚度和最小
10、厚度的材料的燃燒性能同時滿足表5 中某一等級的要求,則其中間厚度的材料也可確認為該等級。不能同時滿足時,則應以最不利的數值作為分級的依據。表5 管道隔熱保溫用泡沫塑料燃燒性能的分級檢驗方法 判定指標 燃燒性能級別GB/T2406GB/T8333GB/T8627a) 氧指數32;b) 平均燃燒時間30s,平均燃燒高度250mm;c) 煙密度等級(SDR)75B1GB/T2406GB/T8332a) 氧指數26;b) 平均燃燒時間90s,平均燃燒高度50mm; B27 對復合材料、表面涂層材料等的特別規定7.1 對定型生產的復合型建筑材料,不論其厚度如何,也不管以何種工藝生產,均應以定型產品進行燃
11、燒特性檢驗,并對其進行綜合評價。7.2 對在現場以噴涂、粘貼或其他方法附加于內裝飾基材表面的涂層或其他飾面層(如壁紙),其厚度0.6mm 或單位面積質量300g/m2,可不考慮飾面層對其基材燃燒特性及分級的影響。若飾面層厚度超過0.6mm 或飾面對基材燃燒特性有明顯影響時,應將飾面連同基材一并制取成試樣進行試驗,作出整體綜合評價。7.3 對表面進行防火處理的材料,其燃燒性能分級應以處理后的材料進行試驗和評定。對防火涂料以及阻燃劑的性能,可依照其相關標準進行試驗和評價。這種試驗和評價不是本分級標準的基礎和依據,但可以作為其燃燒特性分級綜合評價的參考。8 燃燒性能分級標志8.1 依照本標準進行檢驗并符合其規定和要求的建筑材料,可根據其相應的燃燒性能級別冠以下列標志:GB8624 AGB8624 B1GB8624 B2GB8624 B38.2 對于按第6 章特別規定進行燃燒性能分級的材料,應在其標志級別之后,在括號內注明其材料名稱。如GB8624 B1 級(鋪地材料)、GB8624 B2 級(熱塑性塑料)等。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