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指南一、 申報主體 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應由業主單位或房地產開發單位提出申請,鼓勵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物業管理等相關單位共同參與申報。 二、 申報條件 申請“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應當完成施工圖設計并通過施工圖審查,符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和管理規定,以及相關的技術標準規范。 申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應當通過工程質量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無拖欠工資和工程款。 三、 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應當提供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內容和要求: 1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書一式4份2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自評估報
2、告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式4份3所有申報材料均需另附光盤一份四、申報方式 申報采用網上申報形式,申報單位登陸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網(),進入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指南,按要求進行申報。 五、申報流程 見“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流程”。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流程申報單位提出申報意向提交申報資料形式審查繳納評審費專業評價專家評審對通過評審的項目進行公示公布標識項目,頒發證書注:“申報意向”可由申報單位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廣西綠標辦)提出,廣西綠標辦確認申報項目是否滿足申報條件,并采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答復申報單位。廣西綠標辦聯系人:韋愛萍;電話及傳真
3、:0771-2264212,13768586806;地址:南寧市金湖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407室;郵編:530028;E-mail:20666546。“申報材料”包括申報項目的申報書、自評報告和證明材料。申報單位進入廣西建設科技在線(http/)下載,填寫申報書、自評報告,并按要求準備證明材料,之后將申報材料寄至廣西綠標辦。“形式審查”是指對申報單位資質、申報材料完整性和有效性的審查。 “評價費”用于專業評價和專家評審過程中實際產生的專家費、勞務費、會務費、材料費等。在專業評價前申報單位先提交預付費,在評價工作結束后綠標辦根據實際產生的費用多退少補。 “專業評價”是指從廣西綠標辦成員單位中邀
4、請工作經驗豐富、熟悉綠色建筑評價工作并于2010年5月參與了廣西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培訓班的專業人員,根據已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材料,核實申報單位自評結果,“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業評價”還需對項目落實情況進行現場核實。 “專家評審”是指從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專家委員會中邀請專家委員對申報材料和專業評價結果進行核實和確認。 a.對于“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可在無疑問后給出專家評審結論;b.對于“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還需對項目落實情況進行現場核實。如專家對于現場情況無疑問,則給出專家評審結論;如有疑問,專家對需要進一步核實的項目提出現場檢測要求,由申報單位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相應項目進行現場檢測并提供現場檢測報告等補充材料,由專家對補充材料進行重審后給出專家評審結論。 通過專家評審的項目將在廣西建設科技在線(網址:)進行公示,公示期30天。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對公示的項目持有異議,均可在公示期內向廣西綠標辦提供署實名的書面材料。 “標識報告”是指廣西綠標辦向參與綠色建筑評價的單位提供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報告”,報告包含對項目的評價意見和達標情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