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地基基礎檢測與資料組織簡介摘要:文本就有關建筑地基基礎檢測與資料組織的問題進行了疏理,對有關流程及相互間關系進行了必要的描述。以方便理解、記憶。關鍵詞:地基基礎 地基檢測 子分部驗收Abstract:The curse of the pharaohs t building foundation detection and material organization makes problems, the process and the mut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necessary description. To facilitate the under
2、standing, memory.Keywords: foundation foundation measurement son division acceptance中圖分類號:TU4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房地產業的持續高漲,吸引了眾多有志投身基礎建設行業的青年朋友。在工作中,筆者經常被他們問到有關建筑地基基礎檢測與資料組織的問題,有必要系統地對這類問題進行一個簡單扼要的疏理,以方便理解、記憶。工程檢測的目的是判斷工程質量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所以,通過讀結構施工圖說明和基礎平面圖,我們就可以對本工程需要做的地基基礎檢測內容有初步判斷了。如圖1,對于有確切設計要求的基樁、地基土(天然土或
3、處理土),需要分別進行必要的檢測,對于復合地基,還需要在以上檢測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復合地基承載力檢測。接著,我們需要關心的是地基基礎的檢測一般項目與檢測順序,如圖2,對于天然土地基、處理土地基和復合地基應合理選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檢測方法進行地基檢測,并應符合先簡后繁、先粗后細、先面后點的原則 1。基樁宜先進行樁身完整性檢測,后進行承載力檢測1 。對于直徑大于等于 1500mm 的端承型混凝土灌注樁,經工程質量各方責任主體共同確認,因試驗設備或現場條件限制,難以進行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檢測時,應進行樁身完整性檢測和樁端持力層鑒別,檢測方法應選擇鉆芯法、聲波透射法、高應變法1。以目前的技術條件看,極限
4、達到20000kN或更高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是經常做的,對于用在民用建筑上的樁,這個承載力的覆蓋范圍已經相當廣了。根據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的要求,對重要工程(甲級)應采用靜載荷試驗本檢驗樁的垂直承載力。工程的分類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第3.0.1條的規定2。而(GB50007-2011)第3.0.1條規定的是地基基礎設計等級,根據該條,重要的工業與民用建筑物、30層以上的高層建筑、體型復雜,層數相差超過10層的高低層連成一體建筑物、大面積的多層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車庫、商場、運動場等)3等都屬于甲級基礎工程。在這些情況下,是“應采
5、用靜載荷試驗2”的,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高應變法不能取代靜載荷試驗作為主要的承載力檢測手段。如圖3,地基基礎施工完成后,應及時到檢測機構辦理檢測委托手續。我們需要提供的收集有關資料,有勘察資料、施工圖、設計修改、施工記錄、處理資料(特別是基樁施工過程中有補樁、加樁情況的),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一些施工單位有可能自行對基樁進行重新編號,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收集全原始資料、自編資料、施工記錄,理清其中的關系,編制成表,以便核對。地基基礎檢測結論是需要有批量代表性的。個別檢測對象不能達到設計要求的時候,需要進行擴大檢測,為整批判斷提供依據。反映個體達到要求的設計復核結論,在大多數情況下不能作為
6、整批符合設計要求的充分依據。在整批檢測合格后,尚需要對不達到設計要求的個體進行處理(下稱“后續處理”),處理方案應由原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備,方式包括加固、補強、復核等。我們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于完整性為類樁,即便經過靜載表明其承載能力符合設計要求,我們還需要設計單位對其耐久性進行評估,判斷是否需要加固、補強。在后續處理中,如果出現加樁、換土、推倒重來等新的施工內容,相關部分還需要進行檢測、驗證,這是我們容易忽略的關鍵問題。我們必須注意收集后續處理的設計方案、施工記錄和驗收記錄。歷史的教訓不斷證明,上部建筑施工后,基礎的處理是十分麻煩的,所以及時進行基樁、地基子分部驗收是很重要
7、的。尤其是基樁、地基施工分包流行的今天,即便是形式很簡單的基礎,專門的基樁、地基子分部驗收顯得必不可少。應在澆基礎混凝土前進行基樁、地基子分部驗收,解決、類樁后續加固、持力層確認、鋼筋試驗結果確認(如果用了)、樁身混凝土檢測(包括無效試件、不合格試件處理)和評定、靜載擴大檢測及承載力驗收等問題,對于多輪檢測的情況,更需要仔細理清各輪檢測、分析討論、驗收處理情況, 同時需要集齊 “基礎復核表” 、“樁竣工圖”、“觸探試驗”、“壓板試驗”、“低應變動測”、“基礎樁靜載試驗”、“高應變動測”、“基樁抽芯”等資料和檢測報告,對基礎檢測、處理過程進行書面總結(對于經過質量處理的基礎,需要以時間為索引對各
8、次檢測、處理的情況進行說明,并集齊各次質量會議紀要、設計修改文件、質量處理記錄、質量處理驗收記錄等重要資料)、理清施工圖載明的樁數量、竣工圖載明的樁數量與檢測報告代表的樁數量的關系做到資料落實、目錄列清,不留后患,防止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仍進行后續施工4。最后還要提出的是,沉降觀測是建筑地基基礎全面考驗,應及時開展。沉降觀測的控制點宜由原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書面確定,并根據有關部門規范要求確定觀測次數與間隔。對于要求提交沉降觀測報告的地區,應及時到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辦理委托手續。參考文獻:1廣東省標準建筑地基基礎檢測規范(DBJ15-60-2008)2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3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4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的實施辦法注:文章內所有公式及圖表請用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