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全生產防火檢查內容及監理措施【檢查內容一】在建工程內貯存易燃材料和設作職工宿舍的檢查內容;【監理措施】一、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當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二、易燃、易爆物品1、易燃、易爆物品應按其種類、性質分別設專用存放庫房,庫房應設置在遠離火源、固定動火作業場、疏散通道及人員和建筑物相對集中的避風處。2、施工現場應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購領、運輸、保管、發放、使用等環節應設專人負責,并建立臺帳。三、臨建設施1、一般規定1.1、新建臨建設施必須使用符合規定要求的裝配式彩鋼活動房屋,活動房屋不得超過兩層,并滿足安全、衛
2、生、保溫、通風等要求,溫暖季節應安裝紗門、紗窗。1.2、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項目總監批準后實施。1.3、臨建設施內用電應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未使用安全電壓的燈具距地高度應不低于2.4m。1.4、臨建房屋每排連續設置不得超過十間,敞開式外走廊房間門至樓梯口最大距離應不超過35m。不得采用封閉式 外走廊,臨建房屋區域應保持防火通道暢通。1.5、施工現場臨建房屋用電,必須指定具備電工崗位資格的專人進行管理,每天巡回檢查不少于兩次,并做好用電管理巡回檢查記錄。1.6、施工單位應會同建設、監理
3、單位對臨建設施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驗收、巡查檔案。惡劣天氣條件下必須進行重點檢查,確保臨建設施穩固。2、職工宿舍2.1、宿舍應實行單人單床,每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12人,嚴禁睡通鋪。2.2、宿舍等臨建房屋房間門必須外開,并能達到向外開啟180度,門框強度應滿足門開啟時的受力要求。2.3、宿舍房間窗口不得設置柵欄、斜十字圓鋼加固件等影響逃生的障礙物,原有的應立即拆除。拆除后,斜十字圓鋼加固件應分別設置在窗口的上、下墻板部位。3、伙房3.1、新建伙房應采用磚混結構房屋,必須是單層,并獨立設置。3.2、伙房內15kg以上容量燃氣瓶罐應單獨隔離設置在伙房外臨建房內,伙房應根據
4、實際用電負荷需求計算選配用線及電氣安全控制裝置。3.3、伙房應使用防水型電器開關、插座與燈具,并應選用防濺型且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漏電保護器。4、其他設施4.1、施工現場應設置淋浴室,墻面應使用面磚等材料飾面;淋浴噴頭數量應滿足使用要求,保證冷、熱水供應,排水、通風良好;淋浴間與更衣間應隔離,并使用防水電器。4.2、施工現場應設置吸煙室、飲水室,嚴禁在施工區域內吸煙。【檢查內容二】電焊氣割等動火作業持證上崗情況及防火措施;【監理措施】1、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管理制度;2、電工、電焊工、氣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持證上崗;3、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 4、動火時,監控人員必須全部到
5、位,并不得兼職或離崗;5、生活區、倉庫、配電室(箱)、木制作區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檢查,確保完好有效;6、嚴禁在施工現場內燃用明火取暖;【檢查內容三】在建建筑物掛設的密目安全網以及住人的彩鋼板房屋板內填充材料的阻燃性能;【監理措施】1、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保溫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2、使用前施工單位消防保衛部門必須嚴格審核,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3、自2009年2月13日起,建筑施工現場儲存易燃物品的倉庫、宿舍、值班室等生活區新購置搭設的臨建活動房屋,必須安裝使用絕燃型玻璃絲棉復合板材的臨建
6、活動房屋,玻璃絲棉復合板材的體積密度不得小于60/m3。【檢查內容四】高層建筑施工消防設施、水源水壓、器具實用效果;施工現場在建工程、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或料場、職工宿舍、辦公室、食堂等各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與使用;【監理措施】1、施工現場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源。應當在建設工程平地階段按照總平面設計設置室外消火栓系統,并保持充足的管網壓力和流量。根據在建工程施工進度,同步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或設置臨時消火栓,配備水槍水帶,消防干管設置水泵接合器,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2、高層建筑應設置臨時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徑不小于2寸。每層應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備消防管具。3、施工現場
7、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層建筑的各個樓層,應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宿舍消防管理4.1、連片生活區應設置消防設施集中配備點,設施應滿足消防要求。4.2、滅火器應使用A.B.C 4型,數量、位置、配型配置合理,每房間不少于一個,放置通道明顯處,懸掛式應距地1.2m。4.3、滅火器材應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有效狀態。4.4、室內嚴禁燃燒木柴、炭火、型煤、液化氣等明火取暖,保持室內通風良好。【檢查內容五】現場和生活區臨時用電線路、控制電器的完好性;職工宿舍內電線敷設和用電電器使用狀況以及消防安
8、全責任制、員工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和演練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監理措施】一、制度管理1、建立宿舍電氣防火教育制度和巡回檢查制度,定期進行電氣防火知識教育,職工應學會和掌握預防火災、撲滅火災的方法以及火災逃生、救護等知識。2、線路及電器的設置、維護必須由電工專業人員完成,設置安裝完成后應經總包單位組織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按規定進行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線路設置1、照明與插座應分開單獨回路供電。2、宿舍用電線路截面積最低不得小于2.5mm2的符合國標的銅芯線,室內允許每人用電負荷不超過100W,房間照明不大于200W,每房間總用電負荷不得大于2kw。3、宿舍燈口、插
9、座、開關等必須使用符合國標的合格產品,每人設一個五孔電器插座,固定在床頭墻板上,插座高度應距地1.2m,線路必須使用阻燃PVC管、槽專用材料固定保護。4、每間宿舍必須單設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器等安全裝置,在每排宿舍房門側中部設總控制開關箱,箱內應設漏電保護器、過載保護器、限時斷路器,開關控制箱距地高度1.8m。5、過墻線必須加設絕緣套管,進線處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做防水處理。6、用電線路與電器布置應符合要求。三、電加熱設備1、冬季宿舍內每人允許使用一床電熱毯,每房間電視機不超過1臺,夏季每房間使用電風扇戶不超過2臺。嚴禁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熱棒、電爐子、太陽燈、電壺、電飯鍋、電熱汀
10、、碘鎢燈、電烤爐、微波爐、電磁爐、飲水機、電冰箱、冰柜等大功率電器,嚴禁使用煤氣灶、酒精爐、型煤爐等器具燒水、做飯。2、電熱毯應由企業統一購買,具有“3C”標志、說明書、合格證的雙螺旋發熱線式產品,施工企業應在集中供熱期間將電熱毯發給職工,使用前應先通電檢查是否安全。施工企業應制定電熱毯的具體使用時間,不用時應斷開電源,確保工人取暖安全。3、施工現場加熱開水器的設置和容量應滿足職工飲用開水需要,早上、中午、晚上等用餐時間,應多開幾臺開水加熱器,確保職工能及時足量飲用到開水,避免個人使用其它加熱器具二次加熱。【檢查內容六】建筑施工外墻保溫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
11、公通字200946號)的要求。【監理措施】一、建筑外保溫系統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1、保溫材料進場后,應遠離火源。露天存放時,應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蓋。2、需要采取防火構造措施的外保溫材料,其防火隔離帶的施工應與保溫材料的施工同步進行。3、可燃、難燃保溫材料的施工應分區段進行,各區段應保持足夠的防火間距,并宜做到邊固定保溫材料邊涂抹防護層。未涂抹防護層的外保溫材料高度不應超過3層。4、幕墻的支撐構件和空調機等設施的支撐構件,其電焊等工序應在保溫材料鋪設前進行。確需在保溫材料鋪設后進行的,應在電焊部位的周圍及底部鋪設防火毯等防火保護措施。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溫材料上進行防水材料的熱熔、熱粘結法施工
12、。6、施工用照明等高溫設備靠近可燃保溫材料時,應采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7、聚氨酯等保溫材料進行現場發泡作業時,應避開高溫環境。施工工藝、工具及服裝等應采取防靜電措施。8、施工現場應設置室內外臨時消火栓系統,并滿足施工現場火災撲救的消防供水要求。9、外保溫工程施工作業工位應配備足夠的消防滅火器材。二、建筑外保溫系統的日常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1、與外墻和屋頂相貼鄰的豎井、凹槽、平臺等,不應堆放可燃物。2、火源、熱源等火災危險源與外墻、屋頂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應加強對火源、熱源的管理。3、不宜在采用外保溫材料的墻面和屋頂上進行焊接、鉆孔等施工作業。確需施工作業的,應采取可靠的防火保護措施,并應在施工完成后,及時將裸露的外保溫材料進行防護處理。4、電氣線路不應穿過可燃外保溫材料。確需穿過時,應采取穿管等防火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