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 充 條 款 甲方: 乙方:陽光居然裝飾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商定下列條款作為雙方簽訂的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 簡稱合同)的補充條款: 一、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約定均應簽訂文 字協議,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 二、甲、乙雙方均有責任核實工程項目及工 程量。乙方為甲方施工的工程項目以報價單上 文字寫明的項目為準。發生變更的,以變更單 載明的內容為準。工程量按工程中實際發生的 為準。 三、乙方應遵守甲方物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如 違反相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乙方的設計代表為設計師,施工代表為乙方工程 部派出的工長及現場負責人。(設計代表、施工 代表下稱乙方代表) 四、乙方的材
2、料部為客戶提供代購材料服務, 可以另行簽訂代購材料協議書。乙方非材料 部人員為甲方代購或推薦的材料,屬個人行為, 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施工人員不得在甲方施工現場起火做飯 及住宿,如有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六、乙方施工人員對甲方現場成品應認真清點及 保護,(重要物品雙方須簽署“清單”),如發現損 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損失責任。 七、本工程由乙方采購的主要材料、設備,應 在報價單中注明質量標準并經甲方簽字認可,實 際進料如與報價單不符,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 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 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 現
3、場。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 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 擔。 九、施工過程中凡由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情 況,材料發生質量問題,返工費用、材料運費、 退貨費用、換貨費用,以及因此延誤工期,均由 甲方承擔責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發生上述 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 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必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 系,在簽訂變更單后方可進行該項目施工。為 保證工程統一管理和保護甲方利益,乙方嚴禁 施工工人與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變更或 進行其他私下交易。與工程相關所有事宜,甲 方應與乙方的工程代表聯系解決,否則,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
4、乙方概不負責。 十一、凡砂灰墻面(包括加白灰的混合砂漿、 麻刀灰等)、輕質隔墻均存在較嚴重的開裂因 素,須加貼薄的確良布或玻璃纖維布處理,凡 外墻內保溫必須加貼石膏板。以上費用均由甲 方承擔,否則乙方無法保證墻面不大面積開裂。 十二、合同簽訂后,甲方減項超過合同標的額 10%以上部分(不含10%),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變更 部分的10%的變更損失費。若甲方所減項目所用 的材料乙方已定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向乙 方支付材料來回運費、搬運費、材料損耗及退貨 費用。 十三、根據有關規定,乙方無權移動改造暖氣、 煤氣、沼氣、天然氣管線。甲方若需改動上述 管線的,須持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并與乙方簽 訂“施工
5、責任保證書”且改造驗收后,乙方只 管維修,不負其它及賠償責任。 十四、對于較偏遠的客戶,乙方收取工程造價 3%-10%的遠征費。 十五、有關物業管理部門收取的一切費用均由 甲方承擔(任何名目的物業管理費、物業押金、 施工管理費、電梯使用費、配合費、垃圾外運費 等)。 十六、甲方應保證施工過程中水、暖、電源的 供給,以便于正常施工,并承擔相應費用。因不 具備上述條件而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七、工程日期過半,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分 階段驗收及中期預決算(根據工程變更、工程量 增減及水、電工程量的核實)。甲方應在中期預 決算后兩日內到乙方財務部交納中期款(中期預 決算總額的95%減去已交首
6、期款)。否則,工程暫 停;甲方拒絕參加中期預決算,工程亦暫停,由 此延誤的工期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在中期預決算后提出工程變更,須一次性將 變更費用的95%交到乙方財務部后,乙方予以變 更。 十八、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參加竣工驗收 及竣工結算。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應當即與方 確定工程結算款,并于三日內將結算款交到乙方 財務部。乙方在收到甲方結算款后,向甲方交回 鑰匙,開具工程保修單(未出現在報價單及變更 單上的項目,乙方均不予保修及承擔任何責任)。 十九、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為保證甲方的資金安全,請甲方將各期工程款項,親 自交到乙方公司財務部(不要讓乙方的任何人員代收代 交)
7、。同時收取蓋有乙方財務章的正式收據,此收據涂 改無效。 工程款分三次付清 付款時間 付款百分比 金額 首期款 簽訂合同后即付 合同總額的60% 中期款 工期過半、中期預決 算后即付 中期預決算總額的 95%-已交首期款 結算款 竣工驗收合格后即付 總決算額-已付款 二十、合同、補充條款及報價單中的“工期” 指 的是符合物業等管理部門以及南陽市、國家有關 規定準許施工的有效工期(靜音施工工期屬非有 效工期) 二十一、甲方七日內未付工程結算款,屬甲方 違約,甲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乙方有追索工 程結算款的權利及保留其它相關權益。 二十二、甲方對乙方人員的工作不滿意,請及 時向該工程人員所屬的部門經理反映或投訴,仍 未得到解決的,請撥打乙方客戶投訴受理電話: 二十三、合同簽訂后,當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 須征得對方同意并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標的額 10%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二十四、本補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屬合同中的其它約定,經雙方簽字蓋章后 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