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臨臨臨 安安安安 市市市市 土土土土 地地地地 利利利利 用用用用 總總總總 體體體體 規規規規 劃劃劃劃(2 20 00 06 6-2 20 02 20 0 年年年年)文文文文 本本本本2 20 01 13 3 年年年年修修修修訂訂訂訂 二二一四年十二月一四年十二月 目目 錄錄 前前 言言.1 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2 第二章第二章 多規融合與發展戰略多規融合與發展戰略.4 第三章第三章 土地利用戰略與規劃目標土地利用戰略與規劃目標.6 第四章第四章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9 第五章第五章 農用地保護規劃農用地保護規劃.12 第六章第六章 生態環境保護規
2、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16 第七章第七章 建設用地規劃建設用地規劃.19 第八章第八章 節約集約用地規劃節約集約用地規劃.22 第九章第九章 土地整治規劃土地整治規劃.25 第十章第十章 低丘緩坡開發利用規劃低丘緩坡開發利用規劃.27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土地用途分區與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土地用途分區與建設用地空間管制.29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中心城區土地利用規劃中心城區土地利用規劃.33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各鎮土地利用調控各鎮土地利用調控.41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實施保障措施實施保障措施.44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附附 則則.47 1 前前 言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
3、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在完成臨安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期評估的基礎上,基于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遵照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最新指示,進行臨安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 年)調整完善(以下簡稱規劃)。為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臨安市“省級經濟生態地區”的定位,本著保護優先、節約集約、因地制宜、多規融合、公眾參與的原則,以實現科技智慧、生態宜居、文化活力、和諧幸福“四個臨安”為目標,全面分析了臨安市土地利用面臨的形勢和任務,闡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戰略與規劃目標,制定了各類用地規劃和優化布局方案,確定了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紅線和城鄉開發邊界,提
4、出了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規劃嚴控增量、撬動存量,嚴格耕地保護,體現生態優先,強化空間管控,提高用地效率,擴展邊界范圍壓縮了 60%,壓縮范圍內的耕地劃入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保護區中 6以下耕地比例提高了 6.68%,禁止建設用地邊界范圍翻了四番,逐步實現從“保障規劃”向“保護規劃”、從“增量規劃”向“存量規劃”、從“指標規劃”向“空間規劃”的轉變。規劃是規劃期內臨安市土地保護、開發、利用和整治的綱領性文件,是加強城鄉建設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規范各項建設和各級部門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2 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 第一條第一條 規劃目的規劃目的 切實保護耕地和生態環境,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
5、,嚴控增量,撬動存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保障臨安市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構建合理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發展新格局,以建設科技產業集聚區、生態文明先行區、園林城市特色區、美麗鄉村示范區為重點,加快融入杭州主城區步伐,實現“杭州西郊現代化生態市建設大跨越”的戰略目標。第二條第二條 規劃效力規劃效力 本規劃是臨安市行政轄區范圍內各項土地利用活動的綱領性文件,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本轄區內進行的各項土地保護、開發、利用、整治活動,都必須符合本規劃。第三條第三條 規劃指導思想規劃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落實新型城鎮化的戰略要求,認真貫徹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制度,強調從
6、“保障規劃”向“保護規劃”、從“增量規劃”向“存量規劃”、從“指標規劃”向“空間規劃”三個轉變,構建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合理結構,實現和強化規劃基礎性和約束性作用,促進臨安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第四條第四條 規劃原則規劃原則(1)保護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生態優先的原則;(2)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和布局的節約集約原則;(3)宜保則保、宜農則農、宜建則建的因地制宜原則;(4)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城鄉、林業、產業、旅游等多個規劃相銜接的多規融合原則;(5)公眾參與的原則。3 第五條第五條 規劃規劃目標目標 1、保護優先保護優先:注重耕地和生態保護優先,科學劃
7、定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和生態保護紅線,更加突出耕地數量和質量并舉,生態保護區數量有增加,明確禁止建設區用地范圍。2、節約集約節約集約:從嚴控制城鄉開發邊界,以增量撬動存量,優化建設用地內部結構,控制土地開發強度、城鄉用地規模和工業用地比例,逐步實現從增量規劃到存量規劃的轉變。3、優化格局優化格局:土地開發格局清晰,優化空間布局,切實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加強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形成合理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實現從指標規劃到空間規劃的轉變。4、強化強化管控管控:堅持一本規劃一張藍圖持之以恒加以落實,強化邊界管控,加強和完善規劃實施保障措施,實現規劃定布局,計劃定規劃實施進程和年度用地
8、指標。第六條第六條 規劃期限規劃期限 規劃基期規劃基期:2005 年;規劃期限規劃期限:2006-2020 年;規劃修改基期規劃修改基期年年:2012 年。第七條第七條 規劃范圍規劃范圍 市級市級規劃范圍規劃范圍:臨安市行政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土地,包括五個街道、十三個鎮(錦城街道、錦北街道、錦南街道、玲瓏街道、青山湖街道、於潛鎮、昌化鎮、高虹鎮、太湖源鎮、板橋鎮、天目山鎮、潛川鎮、太陽鎮、龍崗鎮、河橋鎮、清涼峰鎮、湍口鎮、島石鎮),以及農場、林場、水庫等國有土地,總面積 311908.43 公頃。中心城區規劃范圍中心城區規劃范圍:臨安市五個街道行政管轄范圍內的所有土地,包括錦城街道、錦北街道、錦
9、南街道、玲瓏街道、青山湖街道,總面積43258.01 公頃。4 第二章第二章 多規多規融合融合與與發展戰略發展戰略 第八條第八條 多規融合多規融合作用作用 多規融合強調政府、部門和公眾對規劃編制的銜接、協同和達成共識的過程。通過多規融合,按照頂層設計的目標,制定區域發展戰略,描繪未來美好藍圖,對國土開發、資源保護、國土綜合整治和保障制度建設作出總體部署和統籌安排,明確國土開發和保護的空間引導和管控。多規融合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必須遵循的原則之一,從目標制定到方案編制,從“三線”劃定到空間優化,貫穿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整個過程。第九條第九條 目標與定位目標與定位 圍繞建設科技智慧、生態宜居、
10、文化活力、和諧幸福科技智慧、生態宜居、文化活力、和諧幸福“四個臨安”的目標,將臨安打造成為長三角獨具魅力的集旅游、休閑、養生、科技及產業于一體的宜居、宜游、宜學、宜業宜居、宜游、宜學、宜業的重要基地,構筑杭州西郊現杭州西郊現代化生態市代化生態市,繪就“百里畫廊,千里畫卷”“百里畫廊,千里畫卷”。第十條第十條 發展戰略發展戰略 1、區域協調戰略區域協調戰略:強化臨安在杭徽高速軸線的地位,突顯區位優勢,以城際軌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設為契機,加快融入杭州主城區的步伐,加強與余杭、富陽等周邊市(區)的合作,實現與杭州市中心城區及周邊市(區)的協同發展。2、空間發展戰略空間發展戰略:以杭徽高速公路沿線為主軸
11、線,以市區、於潛、昌化為中心,以東部、中部和西部為三大次區域的“一主兩副,一軸三區,一主兩副,一軸三區,特色鎮村重點突破特色鎮村重點突破”的空間發展總體格局。3、城鄉統籌戰略:城鄉統籌戰略:以新型城鎮化為主導,以“綠色家園、富麗山村”為抓手,提升主城功能,加大培育於潛、昌化兩大副城,大力推進中心(重點)鎮發展,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構筑良好的城鄉發展新格 5 局。4、產業發展戰略:產業發展戰略: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切實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打造良好的產業基礎。5、生態發展戰略:生態發展戰略: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打響“中國生態養生旅游第一品牌”,著
12、力打造生態宜居城市,構建杭州西郊現代化生態市,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目標 1、總體發展目標:總體發展目標:到 2020 年,建成生態經濟發達、生態環境優美、生態文化繁榮、生態社會和諧的現代化生態市。2、經濟發展目標:經濟發展目標:到 2020 年,地區生產總值達到 820.00 億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 340 億元,工業總產值為 1330 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 11.00 萬元;三次產業結構比例調整為 10.00:40.00:50.00。3、社會發展目標:社會發展目標:到 2020 年,市域常住人口達到 80.00 萬人,城市化水平達到 77
13、.44%,規劃期內,農村人口轉向城鎮人口 14.70 萬人;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 6.50 萬元,農村人均純收入達到 4.00萬元。6 第第三三章章 土地利用戰略與規劃目標土地利用戰略與規劃目標 第十二條第十二條 土地利用戰略土地利用戰略 1、耕地耕地保護戰略:保護戰略:實行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在注重耕地與基本農田數量保護的同時,更加突出了耕地與基本農田質量的保護,數量與質量并舉。2、集約利用戰略:集約利用戰略: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堅持控制總量、用好增量、盤活存量、提升質量的總體思路,推動土地利用模式創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3、生態建設戰略:生態建設
14、戰略:大力實施“生態建市”的計劃,切實落實生態優先的原則,加大歷史文化遺跡和重要自然景觀保護力度,最大限度地延續土地的歷史價值體系,保護數量有增加,保護內容更全面,管護措施更有針對性。4、布局優化戰略:布局優化戰略: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建設,調整結構、優化格局,形成城市緊湊發展、小城鎮和農村居民點集聚發展的城鄉空間發展格局,科學劃定生存線、生態線和保障線“三條”底線,合理布局生產、生活、生態“三生”空間。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主要規劃控制主要規劃控制指標指標 1、耕地保護、耕地保護(1)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到 2020 年不低于 28973.33 公頃。(2)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基本農田
15、保護面積:規劃期內不低于 26580.00 公頃,其中2013-2020 年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預留建設占用耕地 111.00 公頃,劃定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7000.00 公頃。(3)標準農田保護面積:)標準農田保護面積:規劃期內不低于 12880.00 公頃以上。(4)耕地動耕地動態平衡態平衡:2006-2020 年建設占用耕地量不超過 2777.00公頃,其中 2013-2020 年建設占用耕地量不超過 1341.00 公頃,建設占用耕地系數不超過 42.00%,占用水田面積不超過 324.10 公頃;7 2006-2020 年補充耕地量不少于 4101.90 公頃,其中 2013-2
16、020 年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補充耕地量不少于 2387.80 公頃,耕地補充中新墾造水田不少于 193.86 公頃,旱地提升水田不少于 140.20 公頃,低產水田提升 100.00 公頃,補充耕地質量不低于建設占用耕地質量,保證耕地占補數量與質量平衡。2、建設用地、建設用地(1)建設用地總規模:建設用地總規模:到 2020 年不超過 17299.72 公頃。(2)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到 2020 年不超過 12510.00 公頃,其中城鎮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6642.71 公頃,城鎮工礦用地不超過7242.33 公頃。(3)土地開發強度:土地開發強度:到 2020 年,建設用地
17、占土地總面積比例不超過 6.00%。3、節約集約利用、節約集約利用(1)人均用)人均用地:地:到 2020 年,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 120.00 平方米以內;2013-2020 年,新建的農村居民點人均用地控制在 80.00平方米以內。(2)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規劃期間,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不低于 2481 公頃;2013-2020 年,不低于 2235.00 公頃。(3)存量)存量建設建設用地:用地:規劃期間,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207.54 公頃,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678.00 公頃,存量土地供應率達到 30.00%以上。(4)工業用地的比重:工業用地的比重:
18、到 2020 年,工業用地占建設用地比重控制在 3.80%以內。(5)萬元)萬元二三產業增加值用地量:二三產業增加值用地量:到 2020 年,萬元二三產業增加值用地量不超過 33.10 平方米。4、生態保護、生態保護(1)生態保護區:生態保護區:規劃期內,生態保護區面積不低于 86299.63 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 27.67%,其中劃定生態紅線范圍面積 72582.33公頃。(2)森林覆蓋率:森林覆蓋率:到 2020 年,市域森林覆蓋率保持在 78%以上。8(3)人均公共綠地:)人均公共綠地:到 2020 年,人均城鎮公共綠地達到 15 平方米。9 第第四四章章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土
19、地利用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 第十四條第十四條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土地利用結構調整 1、三類用地、三類用地: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積分別從 2012 年的 285647.27 公頃、16333.32 公頃、9927.84 公頃調整為 2020 年的284685.54 公頃、17299.72 公頃、9923.17 公頃,到 2020 年,三類用地比例調整為 91.27:5.55:3.18。2、新增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建設占用耕地系數系數:2006-2012 年 49.00%,2013-2020 年 42.00%。其中,占用水田比例:2006-2012 年 18.75%,2013-2020 年 16
20、.16%。3、建設用地、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的面積分別從 2012 年的 12345.52 公頃、3362.30 公頃、625.50 公頃調整為 2020年的 12509.52 公頃、3728.70 公頃、1061.50 公頃,到 2020 年,三類用地比例調整為 72.31:21.55:6.14;城城鎮鎮用地與農村用地用地與農村用地:兩者占建設用地的比例從 2012 年 40.48:59.52 調整為 2020 年的 55.77:44.23;工業用地工業用地:占建設用地的比例從 2012 年的 4.00%下降為 2020 年的3.80%;旅游用地旅游用地:占建設
21、用地的比例從 2012 年的 3.82%上升為 2020 年的5.65%。4、生態、生態環境環境保護保護用地:用地:到 2020 年,生態環境保護區面積 86299.63 公頃,占土地總面積比例調整為 27.67%。第十五條第十五條 土地利用空間總體布局土地利用空間總體布局 構筑“一主兩副、一軸三區、一橫四縱”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格局,逐步形成以杭徽高速公路為軸線,以中心城區和科技城為中心的城鎮-產業發展空間;以於潛、昌化為副中心城鎮,以太湖源、高虹、潛川、龍崗、島石為重點鎮,逐步形成城-鎮-村多主體互動的生活空間;以錦城街道、錦北街道、昌化鎮、於潛鎮為旅游服務中心地,一橫(杭 10 州至黃
22、山高速公路)四縱(18 省道、16 省道、13 省道和 14 省道)為紐帶,逐步形成以青山湖國家級森林公園、天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及木塢浪廣嶺野生梅花鹿自然保護小區等 12 個省級自然保護小區為重點保護的生態空間。第十六條第十六條 農用地布局農用地布局 1、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全市 18 個鎮(街)均有分布,總面積 30288.54公頃。主要分布在太湖源鎮、於潛鎮、潛川鎮、天目山鎮、太陽鎮、河橋鎮等區域,該區域耕地質量相對較好,占全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的 51.96%。2、糧食功能區:糧食功能區:涉及 18 個鎮(街)337 個區塊,規劃面積 5333.0
23、0公頃。主要分布在太陽鎮、昌化鎮、龍崗鎮、河橋鎮、湍口鎮等區域,該區地勢平坦,區塊集中連片,基礎設施完善,服務體系健全。3、標準農田:、標準農田:主要集中在於潛鎮、太湖源鎮、天目山鎮、太陽鎮和潛川鎮等,約占全市標準農田的 50%以上。中心城區中錦城街道、錦北街道、錦南街道及青山湖街道相當一部份耕地由于城市建設的需要,使東部城區標準農田比例小。4、農業綜合區農業綜合區:市域東部的高虹、太湖源、錦城、玲瓏等鎮和街道的苕溪流域現代農業綜合區;市域中部的於潛、太陽、潛川等鎮的天目溪流域現代農業綜合區;市域西部的昌化、島石、清涼峰、龍崗、湍口、河橋等鎮的昌化溪流域現代農業綜合區。5、園地布局:園地布局:
24、主要分布在杭徽高速公路、桐千公路沿線等交通較為便利的低山丘陵區。重點發展花卉苗木、優質果園,重點建設優勢水果產品基地和花卉苗木種植基地。6、林地布局:林地布局:主要分布在中部低山丘陵區及西部中山地帶。以保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水源地、重要交通干線為重點,把自然保護區林、水源涵養林和水土保持林作為全市生態公益林建設的重點,同時大力發展楊桐、香榧等生態樹種。第十七條第十七條 建設建設用地布局用地布局 11 1、城鄉建設用地布局城鄉建設用地布局:形成以杭徽高速公路沿線為主軸線,以市區為中心,於潛、昌化為副中心,以東部、中部和西部為三大次區域的“一主兩副,一軸三區”空間發展總體格局。2、旅游用地:旅游用
25、地:構建以中心城區為核心,以東部休閑旅游區、中部文化旅游區、大西部山地休閑度假旅游區為三區的“一心三區”旅游空間格局。3、基礎設施用地布局基礎設施用地布局:構筑以城際軌道、臨金高速、02 省道復線為交通干線,以暢通外網、提升內網、完善農網、完善市域公交網為四網的“一鐵一高一線四網”交通網絡體系;推進青山湖綜合治理保護工程,苕溪、天目溪、昌化溪三大流域河道治理,400 座小型水庫山塘整治的“一湖三溪百庫”水利設施空間格局。第十八條第十八條 生態用地布局生態用地布局 強化對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天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青山湖國家級森林公園的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水源涵養的保護;加強禾木塢浪廣嶺野生梅花
26、鹿自然保護小區等 12 個省級自然保護小區及高山村野生臘梅市級自然保護小區的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境維持;加大南苕溪、天目溪、昌化溪、里畈水庫和水濤莊水庫引用水源地的保護與建設;加強太湖流域青山湖(水庫)區生態環境治理與保護;增強西北部的島石及大峽谷,西南部的清涼峰、湍口及中部的昌化、於潛等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防治。12 第第五五章章 農用地農用地保護保護規劃規劃 第十九條第十九條 耕地耕地保護與占補平衡保護與占補平衡 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8973.33 公頃。2013-2020 年,建設占用耕地不超過 1341.00 公頃,其中占用水田不超過 324.10 公頃;2013-2020
27、 年,通過開發整理復墾新增耕地不低于 2387.80 公頃,新增水田不少于 334.06 公頃,其中新墾造水田不少于 193.86 公頃,旱地提升水田不少于 140.20 公頃,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有余。第二十條第二十條 基本農田空間布局優化基本農田空間布局優化 1、基本農田空間布局優化基本農田空間布局優化原則原則(1)基本農田布局基本穩定;(2)優質耕地劃入基本農田;(3)從城市周邊開始由大到小、由近及遠。2、基本農田、基本農田優化優化布局布局 將原規劃擴展邊界內優質耕地 857.00 公頃以及其它新增優質耕地1200.00 公頃調入基本農田,將坡度 25以上零星耕地以及因擴展邊界調整涉及的少量
28、基本農田共 937.28 公頃調出,規劃期間,基本農田 6以下耕地比例有所提高,基本農田質量整體提高,基本農田分布更加集中。新劃入的基本農田區塊主要集中分布在青山湖街道、錦北街道、玲瓏街道、太湖源鎮、潛川鎮。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 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保護區和整備區保護區和整備區 1、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規劃期內,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區總面積 30288.54公頃,其中,基本農田面積 26691.00 公頃(包括 2013-2020 年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預留建設占用耕地 111.00 公頃,主要用于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和新農村建設等民生工程項目用地),坡度在 6以下的基本農田不低于 14
29、334.79 公頃。劃定基本農田集中區 9 個,主要分布在 13 杭徽高速公路等交通干道沿線及於潛鎮、太湖鎮源、高虹鎮、潛川鎮、河橋鎮、湍口鎮等河谷平原地區。2、基本農田整備區、基本農田整備區:全市劃定基本農田整備區 5 個,主要分布在潛川鎮、太湖源鎮、清涼峰鎮和天目山鎮 4 個鎮,通過土地整治新增耕地853.12 公頃,質量提升后的優質耕地劃入基本農田整備區。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 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 2013-2020 年,全市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7000.00 公頃,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區、於潛鎮及龍崗鎮等。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邊界劃定為基本農田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
30、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劃定要求劃定要求:已建成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已建成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內的耕地。千萬畝標準農田質量提升區域內的一等標準農田以及正在實施質量提升的二等標準農田。優先選擇面積在 200 畝以上且集中連片、破碎度較低的耕地區域。選擇耕地坡度級坡度在 15以下的耕地,其中優先選擇坡度在15以下的水田和 6以下的水田。耕地和基本農田質量等級在 7-11 等,優先選擇質量等別較高的耕地。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 標準農田標準農田建設建設 加強標準農田保護,確保標準農田數量,落實標準農田“先補后占”制度。2013-2020 年,嚴格落實上級下達的 12880.00 公頃的標準農田任務,并將其落實到各
31、鎮(街道),主要分布在於潛鎮、太湖源鎮、河橋鎮等鎮。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 14 2013-2020 年,規劃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 24 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 11412.20 公頃。其中,規劃認定類項目 3 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面積 2811.53 公頃;規劃提升類項目 9 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面積為 7898.00 公頃;規劃建設類項目 6 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面積為 702.67 公頃。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 耕地質量提升工程耕地質量提升工程 1、表土表土剝離剝離:全面實施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制度,探索建立耕地耕作層剝離與建設占用項目開工相
32、掛鉤機制。建設占用優質耕地耕作層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剝離。2013-2020 年,預計表土剝離利用面積 400.00 公頃,主要分布在昌化鎮、潛川鎮、太湖源鎮、高虹鎮等區域。2、污染耕地修復污染耕地修復與利用與利用:目前,全市污染耕地面積 1143.00 公頃,主要分布在昌化鎮、太湖源鎮、天目山鎮、龍崗鎮、湍口鎮等鎮,規劃期內組織環境保護、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進行治理和修復。對不適宜特定農產品生產的耕地 500.00 公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其生產功能進行調整。3、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復墾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復墾:開展自然災害損毀土地的調查評估、編制專項規劃,采取工程措施使因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得
33、到修復,恢復原有的土地類型和質量,對災毀土地實施復墾 1142.67 公頃,使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4、加強標準農田質加強標準農田質量量提升提升:加大耕地質量提升力度,平均每年改造中低產田 333.00 公頃;積極開展標準農田地力提升工程,規劃期內提升一等二級以上標準農田 2700.00 公頃;通過實施地力培肥、移土培肥等工程,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 園地規劃園地規劃 到 2020 年,全市園地面積 8850.36 公頃。規劃期內,在青山湖街道、高虹鎮、太湖源鎮、天目山鎮、於潛鎮等鎮,重點發展茶葉、花卉苗 15 木等特色產業;在昌化鎮、龍崗鎮、島石鎮、清涼峰鎮等鎮,重
34、點發展水果、高山花卉、高山茶葉等特色產業;在湍口鎮、板橋鎮等鎮,重點發展中藥材產業。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 林地規劃林地規劃 到 2020 年,全市林地面積 237592.36 公頃。規劃期內,在龍崗鎮、清涼峰鎮、島石鎮、昌化鎮等鎮,繼續發展山核桃生產、加工產業;在玲瓏片、於潛片及昌化鎮、島石鎮的部分地區,重點發展竹材、竹筍、竹苗等竹產業。改造低效林地,實行退耕還林,恢復受損林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坡造林,保持林地總量與布局總體穩定,全面推進市域生態建設。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 其它其它農用地規劃農用地規劃 到 2020 年,全市其他農用地面積 6751.43 公頃。規劃期內,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
35、大力推廣大棚設施、微蓄微灌、畜禽養殖設施,擴大設施化生產,鼓勵利用非耕地和質量提升難度較大的農田發展設施農業。實施 20 個設施農業配套項目建設,建設 10 個主導產業示范區、20 個特色農業精品園。16 第第六六章章 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 生態用地保護區與生態紅線生態用地保護區與生態紅線 臨安市生態用地保護區分為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重點保護區面積 72582.33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23.27%,重點保護區的邊界劃定為生態紅線。一般保護區 13717.30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4.40%。其中重點保護區劃入建設用地空間管制中的禁止建設區;一般
36、保護區劃入建設用地空間管制中的限制建設區。生態紅線劃定要求:生態紅線劃定要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結合區域的實情劃定的據有維持區域生態安全、物種多樣性等的嚴格保護區域。劃定的核心是在相關保護規劃、保護區劃定與銜接基礎上,按照其生態重要性遴選劃入。包括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生態公益林、重要生態功能區域等。對生態線內的土地進行嚴格保護,禁止工業化和城鎮化建設。生態紅線一經劃定,原則上不得隨意調整和改變。第三十條第三十條 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區 1、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包括天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清涼峰省級旅游度假區),總面積為 14666.17 公頃,位
37、于天目山鎮,昌化鎮、龍崗鎮、清涼峰鎮等。自然保護區劃入禁止建設區。自然保護區劃入禁止建設區。2、自然保護小區:、自然保護小區:包括十二個省級自然保護小區和一個市級自然保護小區,分別是禾木塢浪廣嶺野生梅花鹿自然保護小區、合溪源領春木自然保護小區、上溪華東黃杉自然保護小區、桐坑紅豆杉自然保護小區、英公水庫天然常綠闊葉林自然保護小區、天目山林場東天目山常綠闊葉林自然保護小區、林家塘金錢松自然保護小區、庵里亞熱帶常綠闊葉林自然保護小區、柴灣里領春木自然保護小區、雙石源野生梅 17 花鹿自然保護小區、大源里野生梅花鹿、黑麂自然保護小區、於潛天然常綠闊葉林自然保護小區和高山村野生蠟梅自然保護生態環境功能小
38、區,自然保護小區總面積 3026.69 公頃,位于昌化鎮、龍崗鎮、於潛鎮等。自然保護小區劃入禁止建設區。自然保護小區劃入禁止建設區。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 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森林公園 青山湖國家級森林公園,面積 2619.63 公頃,位于錦城街道、錦北街道和青山湖街道,包括青山湖、西徑山、玲瓏山、九仙山、寶塔山、錢王陵公園等主要景點。國家級森林公園劃入禁止建設區。國家級森林公園劃入禁止建設區。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 省級風景名勝區省級風景名勝區 大明山風景名勝區,核心區面積 389.39 公頃,位于臨安市昌化鎮,是國家 AAAA 旅游景區,浙江十大最佳休閑度假勝地。省級風景名勝區省級風景名勝區核
39、心區劃入禁止建設區。核心區劃入禁止建設區。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 生態公益林地生態公益林地 臨安市現有生態公益林地 62868.47 公頃,其中,重點公益林 49986.93公頃(包括國家級公益林 19794.84 公頃;省級公益林 30192.09 公頃),一般公益林(市級公益林)12881.54 公頃。生態公益林地主要以提供生態服務、保障生態安全為主。重點公益林劃入禁止建設區,一般公重點公益林劃入禁止建設區,一般公益林地劃入限制建設區。益林地劃入限制建設區。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四條 飲用水源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 臨安市現已建飲用水源保護區 17 個,主要包括臨安里畈水庫、太陽自來水廠、昌化自來水
40、廠、於潛自來水廠等。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后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后備水備水源保護地劃入禁止建設區。源保護地劃入禁止建設區。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 地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易發區 臨安市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共有 9 片,面積 2729.28 公頃,主要分布在 18 西北部的島石及龍崗,西南部的清涼峰、湍口,中部的昌化、於潛、太陽等地。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劃入禁止建設區。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劃入禁止建設區。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六條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文物保護點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與文物保護點 臨安市共有文物保護單位 40 處,其中國家級文保單位 4 處,省級文保單位 6 處,市級文保單位 27 處,共有文物保護點 141 處。
41、各級文物保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劃入禁止建設區,建設控制地帶劃入限制建設區。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劃入禁止建設區,建設控制地帶劃入限制建設區。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七條 古樹名木古樹名木 臨安市有古樹名木 1.05 萬株。其中,名木 1 株、一級保護古樹 151 株、二級保護古樹 441 株、三級保護古樹 9937 株;散生古樹 2461 株,古樹群 88 個 8069 株。嚴禁建設影響古樹名木的生長,符合規劃的建設項目應避讓古樹名木的保護范圍,并做好保護措施。19 第第七七章章 建設用地建設用地規劃規劃 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 建設用地總體目標建設用地總體目標 加強多規融合,統籌城鄉發展,從規劃源頭實
42、現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嚴格劃定城鄉開發邊界,以邊界約束與計劃數量管控雙管齊下,推動新增空間優化配置與存量空間盤活使用同步進行,提升空間利用效率,優化空間利用結構,達到“調結構、優格局、促發展”的目標。到 2020年,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超過 17299.72 公頃。2013-2020 年,規劃新增建設用地 3200.00 公頃,其中預留新增建設用地 153.33 公頃;利用存量挖潛 1065.54 公頃。圈內新增建設用地 2793.00 公頃,包括低丘緩坡開發區塊 1340.00 公頃。預留新增建設用地主要用于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和文化、教育、體育、醫療、防災減災、旅游、新農村建設等民
43、生類項目用地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規劃已經確定但未定位的其他建設項目,規劃文本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見表 F8)。第三十九條第三十九條 城鄉建設用地城鄉建設用地目標目標 按照“一心一核兩城三片區九大鎮百個中心村”的城鄉格局,到 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 12510.00 公頃以內,其中城鎮用地控制在6642.71 公頃以內,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在 5267.19 公頃以內,采礦用地及其他獨立建設用地控制在 599.62 公頃以內。2013-2020 年,規劃新增城鄉建設用地 2399.00 公頃,利用存量挖潛 1065.54 公頃。其中,規劃新增城鎮工礦用地 1869.00 公頃,利用存
44、量挖潛 885.54 公頃。第四十條第四十條 城鎮建設用地工程城鎮建設用地工程 按照新型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要求,規劃形成三級城鎮發展體系:一級為中心城區,主要包括錦城街道、錦北街道、錦南街道、玲瓏街道、青山湖街道;二級為中心鎮,主要包括於潛鎮、昌化鎮、太 20 湖源鎮和高虹鎮;三級為建制鎮,主要包括板橋鎮、天目山鎮、潛川鎮、太陽鎮、龍崗鎮、河橋鎮、清涼峰鎮、湍口鎮、島石鎮。2013-2020年,規劃新增城鎮用地 1823.00 公頃,利用存量挖潛 885.54 公頃。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一條 新農村建設工程新農村建設工程 到 2020 年,適度發展中心村 39 個,改造基層村 60 個,積極
45、培育精品村 50 個,打造特色村 25 個。2013-2020 年,規劃新增農村居民點用地 530.00 公頃,其中用于解決現有無房戶、危房戶 60.00 公頃,共 2000戶;通過存量挖潛和原拆原建方式解決 180.00 公頃。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二條 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1、交通用地交通用地:2013-2020 年,規劃新增交通設施用地 261.00 公頃。其中,用于重點項目 150.00 公頃,包括臨金高速公路、臨安城際軌道、杭州繞城高速公路西復線臨安段等;用于一般主干道及主要市鄉道項目 76.00 公頃,包括臨安橫路至上太陽段公路改建工程、臨安昌化至黃柏塢段改建工程、農村公路
46、三年攻堅專項行動項目等;用于港口碼頭項目 3.60 公頃;其他交通用地項目 31.40 公頃,包括臨安市大型車輛停車場、臨安橫畈物流中心等。2、水利用地水利用地:2013-2020 年,規劃新增水利設施用地 104.00 公頃,用于青山湖(水庫)區綜合治理工程、臨安雙溪口水庫、五里亭水庫、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等。3、能源用地能源用地:2013-2020 年,規劃新增能源用地 11.00 公頃,包括寧東直流換流站、青山湖街道天然氣門站、錦城街道和玲瓏街道天然氣高中壓調壓站等。4、其他基礎設施用地其他基礎設施用地:2013-2020 年,規劃新增其他基礎設施用地 35.00公頃。主要用于環保等項目
47、,包括城南污水處理工程、臨安污水處理、二廠移動基站等。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三條 旅游用地建設工程旅游用地建設工程 21 到 2020 年,全市旅游用地面積 978.24 公頃,主要包括青山湖休閑度假旅游區、太湖源鄉村度假旅游區、天目山森林生態旅游區、浙西大峽谷生態觀光旅游區、大明山高山度假旅游區等。2013-2020 年,規劃新增旅游用地 373.60 公頃,用于清涼峰省級旅游度假區、河橋風情小鎮、湍口溫泉小鎮等。22 第第八八章章 節約集約節約集約用地用地規劃規劃 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四條 節約集約利用節約集約利用目標目標 1、總體目標:總體目標:以增量撬動存量,將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與節約集約指標、批
48、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相掛鉤,推動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推進空間換地加快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三改一拆”行動,實行新增建設用地“節流控量”,加快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增效”,推進批而未用土地“減量加速”,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強化規劃引導。2、節約集約利用指標、節約集約利用指標(1)萬元二三產業增加值用地量:)萬元二三產業增加值用地量:到 2020 年,萬元二三產業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 29.73 平方米以內,比 2012 年下降 15 平方米。逐步降低經濟資源對土地的過度消耗和依賴,提倡畝產論英雄和節約促轉型。(2)人均城鎮工礦用地:)人均城鎮工礦用地:到 2020 年,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116.9
49、1 平方米以內。其中,中心城區的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130.00 平方米以內,中心鎮的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 120.00 平方米以內,一般鎮的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 115.00 平方米以內。(3)人均農)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村居民點用地:到 2020 年,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在 138.43 平方米以內,新增農村居民點人均用地控制在 80.00 平方米以內。其中,中心城區的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在 135.00 平方米以內,中心鎮的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在 137.00 平方米以內,一般鎮的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在 140.00 平方米以內。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五條 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建設用
50、地節約集約分區分區規劃規劃 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規劃分為三個區:存量挖潛區、新增存量聯動區和增減掛鉤區。存量挖潛區:存量挖潛區:包括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區、消化批而未供區和閑置用地區三部分。23 城鎮低效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用地再開發:到 2012 年末,全市城鎮低效用地總面積207.54 公頃。針對不同類型的低效用地,因地制宜確定合適的再開發類型:在城市中心區等區位條件優越的地塊,總面積 89.81 公頃,主要涉及錦北街道和青山湖街道,積極發展商業、辦公、居住及配套、旅游服務等職能;在工業密集區范圍內的地塊,總面積 90.91公頃,主要涉及玲瓏街道和錦城街道,建設高標準的工業區,實行退二優二,
51、退二進三、騰籠換鳥;在城中村、城郊結合部范圍內的地塊,總面積 26.81 公頃,主要涉及錦城街道和玲瓏街道,實行全面改造、綜合治理,促進“舊村莊”與城市功能布局的融合。消化批而未供區和閑置用地區:消化批而未供區和閑置用地區:采取協商收回、鼓勵流轉、協議置換、退二優二、退二進三、收購儲備等各種方式,優化建設用地內部結構,盤活存量用地,推進空間換地,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2013-2020 年,通過內部挖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678.00 公頃,盤活閑置土地 60.00 公頃。其中,批而未供土地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的五個街道,青山湖街道是批而未供土地面積最大的街道。
52、2、新增、新增存量聯動區:存量聯動區:2013-2020 年,新增存量聯動區主要分布于青山湖科技城產業集聚區、錦南新城和城東區塊等重點產業集聚區。青山湖科技城安排新增建設用地 137.00 公頃,其中安排增量用地 70.00公頃,利用存量挖潛 67.00 公頃;錦南新城安排新增建設用地 80.00公頃,其中安排增量用地 45.00 公頃,利用存量挖潛 35.00 公頃;城東區塊安排新增建設用地 24.00 公頃,其中安排增量用地 14.00 公頃,利用存量挖潛 10.00 公頃。3、增減掛鉤區:增減掛鉤區:2013-2020 年,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2235.00公頃。對城鄉開發邊界外的
53、零星村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廢棄工礦企業等低效用地進行復墾,建新區主要安排在青山湖科技城研發區塊、中心城區區塊、中心鎮以及中心村等范圍內。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六條 建設用地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分期規劃節約集約分期規劃 24 1、近期:近期:規劃至 2016 年,實行存量挖潛 378.22 公頃,其中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83.00 公頃,消化批而未供 270.00 公頃;合理配置增量用地 1600.00 公頃;實施增減掛鉤用地 1005.00 公頃。2、遠期:遠期:規劃至 2020 年,實行存量挖潛 885.54 公頃,其中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207.54 公頃,消化批而未供 678.00 公頃;
54、合理配置增量用地 3200.00 公頃;實施增減掛鉤用地 1230.00 公頃。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七條 農農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規劃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規劃 2013-2020 年,在統籌農用地整治增加耕地面積、提升耕地質量、改善生產條件等多目標的基礎上,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嚴格控制田間基礎設施占地規模,合理縮減田間基礎設施占地率。強調農用地的結構比例和空間布局,穩定集中連片的優質農田,特別是優化水田的空間布局,保住水、土、氣、生匹配良好的傳統農區。規劃期間,全市實施“兩區”建設工程,優化發展苕溪流域、天目溪流域、昌化溪流域三大現代農業綜合區三大農業綜合區;新建 4 萬畝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 1
55、0 個主導產業示范區、20 個特色農業精品園。第四十八條第四十八條 節節約集約保障措施約集約保障措施 1、激勵機制:激勵機制:實行建設用地指標向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改善地區傾斜的政策,將鄉鎮土地規劃執行指標納入考核體系,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向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改善的鄉鎮傾斜,并優先予以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手續。2、掛鉤機制:、掛鉤機制:建立土地供應與存量土地挖潛相掛鉤制度,鼓勵利用廢棄的公路、礦場等土地,鼓勵開展城鎮舊區改造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實行增量用地計劃指標和存量土地消化利用相掛鉤。3、補償機制:、補償機制:積極推進產業集聚,鼓勵工業企業進入園區提升改造,對搬遷和低效企業原有土地予
56、以適當的補償措施,同時為此類企業建立專項技改扶持資金,專項用于技術改造。25 第第九九章章 土地整治規劃土地整治規劃 第四十九條第四十九條 推進土地整治補充耕地推進土地整治補充耕地 1、宜耕后備資源宜耕后備資源開發開發:2006-2020 年,規劃宜耕后備資源開發總面積1714.62 公頃,其中 2013-2020 年,規劃實施宜耕后備資源開發總面積650.00 公頃,新增耕地面積 514.80 公頃。2、農用地農用地整理整理:2006-2020 年,規劃農用地整理總面積 1359.16 公頃,其中 2013-2020 年,規劃實施農用地整理總面積 1000.00 公頃以上,新增耕地面積 10
57、0.00 公頃。3、土地復墾土地復墾:2006-2020 年,規劃土地復墾總面積 2755.32 公頃,其中 2013-2020 年 2235.00 公頃。2013-2020 年,撤并村型的村莊復墾總面積 1407.25 公頃,通過梳理改造的方式復墾基層村總面積 757.65 公頃,合計村莊復墾總面積為 2165.00 公頃,其中村莊復墾新增耕地1730.00 公頃。廢棄工礦復墾總面積為 70.00 公頃,其中工礦復墾新增耕地 43.00 公頃。第五十條第五十條 農村居民點用地農村居民點用地規劃規劃 臨安市農村居民點用地規劃類型分為四類:村改居型、中心村型、基層村型、撤并村型。1、村改居型村改
58、居型:規劃期內,將市域總體規劃確定的“一主二副、一軸三區”(錦城、青山湖、玲瓏、錦南、於潛、昌化)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村莊和其它建成區范圍內的村莊,以及劃入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的村莊,列入村改居型。引導村民向城市生活方式過渡,逐步使村民從自建住房轉變為購買城市小區商品房,使村莊逐步轉化為城市社區,并入城鎮居住社區。2013-2020 年,規劃村改居 30 個,涉及農村居民點用地 100.00 公頃,安排建新區面積 120.00 公頃。2、中心村型中心村型:規劃期內,將市域范圍內具備一定規模、配套齊全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并且對周圍村莊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輻射 26 帶動功能的村莊,列入中心村
59、型,是鎮的公共活動和管理服務的中心。臨安現有中心村 29 個,2013-2020 年,規劃新增中心村 10 個,主要分布在交通線和人口集中區域,安排建新區面積 115.00 公頃。3、基層村型基層村型:規劃期內,通過整治、改造和適度的撤并,保持現有規模不擴大,增加集聚功能,改善農村居民點生活環境質量的村莊,列入基層村型,除適當改造居住環境外不宜過多建設和發展,隨著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將逐步遷并,人口規模逐步減少。2013-2020 年,改造基層村 185 個,安排建新區面積 105.00 公頃。4、撤并村型撤并村型:規劃期內,由于村莊原址改造或因需要變為建設用地或其他用地的村莊,列入撤并村型,此類
60、村莊搬遷至中心村或城鎮中,進行統籌安置。2013-2020 年,改造撤并村 36 個。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一條 美麗鄉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 按照“串點成線、以線帶面、完善提升”串點成線、以線帶面、完善提升”的思路,以實施“打造綠色新環境、提升綠色新產業、建設綠色新社區、培育綠色新文化”四大工程為主題,適度發展中心村 39 個,改造基層村 60 個,爭創精品村50 個,打造特色村 25 個,實現整治村全域覆蓋,構筑“村美、家富、社興、人和”的美麗鄉村,把“綠色家園、富麗山村”打造成為臨安的又一張金名片。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二條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 2013-2020 年,全市安排農村
61、土地綜合整治項目 35 個,涉及全市 18個鎮街,項目區總面積 391.52 公頃,安排建新區用地 160.00 公頃,涉及搬遷農戶 4000 戶,動遷人口 25000 人。27 第第十十章章 低丘緩坡開發利用規劃低丘緩坡開發利用規劃 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三條 低丘緩坡資源概況低丘緩坡資源概況 全市低丘緩坡資源總量為 82289.00 公頃,其中宜耕 12013.00 公頃,占總量的 14.60%,宜建 17962.00 公頃,占總量的 21.83%,宜林 52315.00公頃,占總量的 63.57%。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四條 規劃目標規劃目標 大力推行“臺地產業、坡度村鎮”的低丘緩坡開發模式,推動土
62、地利用方式轉變。2013-2020 年,低丘緩坡建設用地開發 1400.00 公頃,耕地墾造開發 310.00 公頃。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五條 建設用地開發建設用地開發 城鎮工礦用地開發主要集中在青山湖科技城建設區,其他鎮街也有部分分布。村莊用地主要分布在玲瓏街道、板橋鎮、昌化鎮和於潛鎮的社區及周邊區域。交通、水利、能源和環保用地主要與各相關規劃銜接,線狀和點狀建設用地涉及的低丘緩坡土地較為零散,且面積不大,多分布于城鄉開發邊界外。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六條 城鄉開發邊界內的低丘緩坡開發區塊城鄉開發邊界內的低丘緩坡開發區塊 青山湖科技城產業化區塊、青山湖科技城研發區塊、青山湖科技城產業化拓展區塊一、青山
63、湖科技城產業化拓展區塊二等低丘緩坡重點開發區塊位于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總面積 1618.00 公頃。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七條 耕地墾造耕地墾造與農業與農業開發開發 1、耕地墾造開發區:耕地墾造開發區:主要安排在於潛鎮、昌化鎮、河橋鎮、龍崗鎮、潛川鎮、天目山鎮和湍口鎮。2、糧食經濟農業開發:糧食經濟農業開發:主要安排在苕溪流域省級現代農業綜合區和天 28 目溪流域省級現代農業綜合區。3、觀光旅游農業開發:觀光旅游農業開發:主要安排在潛川鎮和太湖源鎮等離水源、道路和農居點偏遠的地區。第五十八條第五十八條 重點開發區塊重點開發區塊 建設用地重點區塊包括青山湖科技城產業化區塊、青山湖科技城研發區塊、錦南新
64、城城東區塊、田園城、中國堅果炒貨成區塊、副中心城市(於潛鎮)產業化平臺,總面積 2417.00 公頃,利用低丘緩坡資源1400.00 公頃。耕地墾造開發重點項目共 9 個,以於潛、昌化兩個片區為主,包括於潛鎮、昌化鎮、河橋鎮、龍崗鎮、潛川鎮、天目山鎮和湍口鎮,總面積 310.00 公頃,新增耕地 280.00 公頃。第五十九條第五十九條 低丘緩坡低丘緩坡開發開發的生態的生態環境環境保護保護 因地制宜確定開發利用方向。堅持開發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嚴格執行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制度,加強對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檢查和驗收,切實環境保護相關規劃、設計和建設工作。29 第第十十一一章章 土地用途分區土地用途
65、分區與與建設用地空建設用地空間管制間管制 第六十條第六十條 土地用途分區土地用途分區 土地用途分區類型分為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地區、林業用地區、城鎮村建設用地區、獨立工礦區、風景旅游用地區、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和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1、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總面積 30288.54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9.71%,區內基本農田 26691.00 公頃,占保護區總面積的 88.12%,主要分布在杭徽高速公路等交通干道沿線及於潛鎮、太湖鎮源、高虹鎮、潛川鎮、河橋鎮、湍口鎮等河谷平原地區。其中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面積 8600.00 公頃。2、一一般農地區般農地區:總面積 18607.8
66、8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5.97%,主要分布在臨安市東南部河谷平原地區以及中部低山丘陵區,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外的耕地、園地、畜禽水產養殖地和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用地。其中,園地區面積 8850.36 公頃。3、林業用地區林業用地區:總面積 220304.78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70.63%,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區,如太湖源鎮北部山區,天目山鎮、於潛鎮一帶的天目山系,清涼峰鎮一帶的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浙西大峽谷一帶的林場、山區,青山湖國家森林公園等。其中,生態林區面積49986.93 公頃。4、城鎮城鎮村村建設用地區建設用地區:總面積 187
67、28.50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6.00%,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中心鎮和一般鎮的城鎮規劃控制區、中心村與基層村規劃用地范圍。其中,現狀城鎮村建設用地 11721.90公頃,新增城鎮村建設用地區面積 2353.00 公頃。5、獨立工礦獨立工礦區區:總面積 67.05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0.02%,主要分布在各鄉(鎮、街道)的城鎮村建設用地區的周邊地區,以及杭徽高速公路、02 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線附近。其中,現狀獨立工礦用地 30 623.61 公頃,新增獨立工礦用地 46.00 公頃。6、風景旅游用地區風景旅游用地區:總面積 1578.04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0.51%。區內主
68、要用于青山湖國家級森林公園、天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旅游、休憩及相關文化活動,同時應符合風景旅游用地區規劃。其中,風景旅游核心區 389.39 公頃。7、生態環境安全控制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區:總面積 6022.84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93%,主要包括重要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濕地保護區等,其中重要飲用水源保護區主要包括溪口里畈水庫、童家昌化水庫、浩塢里螺絲廟等水源保護區核心區,濕地保護區主要包括清涼峰千里塘、大明山千畝田、西天目平溪和東天目高山平溪四處山地沼澤化草甸等。8、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總面積 16310.81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
69、的 5.23%,主要包括天目山自然保護區和清涼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以及禾木塢浪廣嶺自然保護區、合溪源自然保護區、上溪自然保護區等省市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青山湖國家森林公園核心區;吳越國王陵、功臣塔等重要人文景觀。其中,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核心區 14851.68 公頃。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一條 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建設用地空間管制 加強城市空間開發利用管制,合理劃定“三界四區”,“三界”包括建設用地規模邊界、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和建設用地禁止邊界,“四區”包括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1、建設用地邊界建設用地邊界 建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設用地規模邊界:規劃期內保留的現狀城鄉建設用地
70、與規劃新增城鄉建設用地的邊界。規模邊界隨著規劃實施逐年進行變更,具有動態性。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引導控制城鄉等建設的綜合性邊界,是規劃期內可用于新增建設用地規劃選址的區域邊界。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劃定要求: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劃定要求: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在多規融合與銜接基礎上以村界、路、橋、31 河流、山體、綠化帶等具有明顯隔離作用的標志物為范圍界限合理劃定。優先劃入縣級重點產業平臺和產業項目、鎮域中心用地及重點發展區塊、低丘緩坡重點發展區塊。優先劃入包括中心村在內的美麗鄉村建設規劃用地。邊界內用地類型為現狀城鄉建設用地、新增城鄉建設用地、新增其他用地、河流、湖泊及部分生態用地。擴展邊界一
71、經劃定不得隨意調整。禁止建設用地邊界禁止建設用地邊界:以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將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地質災害易發區、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古樹名木、行洪河道等進行特殊保護,劃定規劃期內禁止各項建設開發活動的空間范圍邊界。2、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分區 允許建設區允許建設區:總面積 14885.56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4.77%,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於潛鎮、昌化鎮、太湖源和天目山鎮等鎮街。其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城、鎮、村、工礦等城鄉建設用地。區內應重點開展存量建設用地挖潛與低效用地二次開發,提高土地節約集約水平。允許建設
72、區規模隨著規劃的實施逐年變化,體現出動態變化的特點。有條件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總面積 3909.99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1.25%。主要分布在臨安中心城區、於潛鎮、昌化鎮及太湖源等城鎮的周邊。其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城、鎮、村、工礦、旅游用地等新增建設發展空間,以及部分生態用地、水域等非建設用地。區內新增建設用地根據年度計劃落實具體建設項目,且新增城鄉建設用地應符合向中心城區、中心鎮及產業發展方向集聚的原則。32 年度落實的新增建設用地逐年劃入允許建設區。區內新增建設用地應加強與低效用地二次開發和存量挖潛相結合,以增量撬動存量,轉變用地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水平。有條件建設區
73、(擴展邊界)原則上不得調整,如需調整按規劃修改處理,嚴格論證,報規劃審批機關批準。限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總面積 211930.55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67.95%,主要分布在臨安市東北部、昌北及昌南等區域。其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農業生產空間,是農用地質量提升建設和農業發展、土地綜合整治、以及兼顧生態安全的主要區域。-嚴格控制建設用地擴張,擴展邊界以外的存量建設用地,除復墾區塊以外,允許符合規劃用途的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和再開發。嚴格控制線性基礎設施和獨立建設項目用地。規劃中已列明、且已安排年度計劃指標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難以在城鄉開發邊界內選址的旅游、交通、水利、民生工程和新農
74、村建設項目等經相關部門審批可選址建設。禁止建設區禁止建設區:總面積 81182.33 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 26.03%。主要包括溪口里畈水庫等水源保護區,大明山風景區等風景旅游名勝核心區,青山湖國家森林公園等森林公園核心區,國家級和省級生態公益林,天目山自然保護區和清涼峰自然保護區以及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等。其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的主導功能為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嚴格保護禁止建設區內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文化遺產。嚴格禁止與主體功能不相符合的各項建設。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規劃期內禁止建設區(禁止建設用地邊界)不得調整。具體實施以鎮(街)規劃為準。33 第十第十二二章章 中心城區土地利用規
75、劃中心城區土地利用規劃 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二條 城市目標城市目標 圍繞“全國重要森林城市與杭州西郊現代生態市”的總目標,以錦城-科技城為引領,將中心城市(包括錦城街道、錦北街道、錦南街道、玲瓏街道、青山湖街道 5 個街道)打造成為產業優勢凸顯的宜業城市,山水城林和諧共生的宜居城市,底蘊深厚倚山就水的宜游城市,創新創業與人文交融的宜學城市。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三條 主要規劃控制指標主要規劃控制指標 1、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到 2020 年不低于 4451.00 公頃。2、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規劃期內,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3750.00公頃。3、建設建設用地規模:用地規模:2020
76、年總規模控制在 9687.00 公頃以內。4、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2020 年不超過 7602.00 公頃,其中城鎮用地不超過 5255.06 公頃。5、節約節約集約集約水平水平:2020 年,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 130.00 平方米以內,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控制在 130.41 平方米以內,新建的農村居民點人均用地控制在 80.00 平方米以內;工業用地占建設用地的比重控制在 9.00%以內,城市分批次土地供應率達到 85%以上,存量土地利用率達到 90.00%以上,節約集約水平整體上有所提高。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四條 耕地耕地和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保護規劃 1、耕地保護
77、:耕地保護:到 2020 年末,確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451.00 公頃,主要分布于孟家村、郎碧村、后郎村、錢王鋪村、祥里村、朱村村、研里村、郎家村、安村村等地勢較為平坦的村莊周邊。2、基本農田保護:基本農田保護:規劃期內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3750.00 公頃(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預留建設占用耕地 12.36 公頃),將中心城區原擴展邊 34 界內優質耕地 84.40公頃以及其它新增優質耕地 1137.05公頃調入基本農田,將坡度 25以上耕地 512.85 公頃調出。規劃期內,劃定示范區基本農田面積 126.67 公頃,主要分布在錦城街道和玲瓏街道。3、標準農田:標準農田:規劃期內,中心城
78、區確保標準農田面積 1671.15 公頃,主要分布于錦溪、中苕溪、南苕溪兩岸地勢較為平坦、水利條件良好的地區。規劃期內,嚴格控制建設占用,加強標準農田儲備建設,維護標準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標準農田地力建設。4、高標準基本農田:高標準基本農田:規劃期內,規劃開展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 8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 600.25 公頃。其中,規劃認定類項目 1 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面積 120.36 公頃;規劃提升類項目 3 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面積為 210.23 公頃;規劃建設類項目 4 個,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面積為 269.66 公頃。第六十五條第六十五條 建設用地規劃建設用地規劃 1、建
79、設用地總體目標建設用地總體目標 到 2020 年,中心城區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超過 9687.00 公頃。2013-2020年,中心城區新增建設用地控制在 2380.00 公頃,其中預留新增建設用地 20.11 公頃,圈內新增建設用地 2294.79 公頃,包括低丘緩坡開發區塊 1142.83 公頃。2、城市建設用地規劃城市建設用地規劃(1)城市規模城市規模 人口規模:人口規模:到 2020 年,總規模 42.47 萬人。城市用地規模:城市用地規模:到 2020 年,總規模 5255.00 公頃。城市化率:城市化率:到 2020 年,城市化率達到 88.34%。(2)空間布局空間布局 逐步形成北部
80、發展軸(以臨余公路環城北路13 省道沿線為軸線)和南部發展軸(以杭徽高速公路、02 省道為軸線)為發展主軸,以青山湖為城市綠心,以苕溪為水景軸帶,以青山湖科技城、錦南新城、城東新城為重點的“一心一帶三城”的城市發展格局。35 青山湖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形成以青山湖為核心,以宜居生活城(錦城)、創新科技城和高新產業城(高虹橫畈)為三城,以四廊為四條谷地,以多個森林公園和風景區為多園的“一心三城、四廊多園”的空間發展結構。錦南新城:錦南新城:形成以吳越大街為發展軸,以南環路生態景觀帶、錢錦大道人文景觀帶為兩帶,以錦東門戶商貿中心、吳越文化展示中心為雙心的“一軸兩帶,雙心多片”的空間格局。城東新城:
81、城東新城:形成以貫穿于南北的連山軸線,以新城為主心,以西部居住片、臨山居住片及科教綜合片、商住綜合片,各片區為四區的“十字雙軸,一心四片”的空間格局。第六十六條第六十六條 村莊用地規劃村莊用地規劃 1、村改居型村改居型:規劃期內,中心城區建成區范圍內的村莊列入村改居型。引導村民向城市生活方式過渡,逐步使村民從自建住房轉變為購買城市小區商品房,使村莊逐步轉化為城市社區。2013-2020 年,規劃村改居 5 個,涉及農村居民點用地 156.62 公頃,安排建新區 90.00 公頃。2、中心村型中心村型:規劃期間,將市域范圍內具備一定規模、配套齊全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并且對周圍村莊的經濟和社
82、會發展具有輻射帶動功能的村莊,列入中心村型。中心城區現有中心村 5 個,2013-2020年,規劃新增中心村 1 個,主要分布在交通線和人口集中區域,安排建新區面積 85.00 公頃。3、基層村型基層村型:規劃期間,通過整治、改造和適度的撤并,保持現有規模不擴大,增加集聚功能,改善農村居民點生活環境質量的村莊,列入基層村型。2013-2020 年,改造基層村 37 個,安排建新區面積 78.00公頃。4、撤并村型撤并村型:規劃期間,由于村莊原址改造或村莊原址因故變為建設用地或其他用地的村莊,列入撤并村型。2013-2020 年,實施撤并村12 個,涉及農村居民點 100.06 公頃。第六十七條
83、第六十七條 旅游旅游用地規劃用地規劃 36 依托良好的生態環境優勢、豐富的吳越特色文化優勢、發達的交通網絡,以錦城街道、錦北街道為核心,南苕溪為軸線,濱湖新區、錦南新城、錦北高新園區、青山湖科技城等建設為驅動力,突出城市休閑功能,提升城市休閑品位與產業結構,打造成為臨安市旅游品牌的核心組成、市域旅游產業發展的輻射地與領頭羊。第六十八條第六十八條 基礎設施規劃基礎設施規劃 1、交通用地:交通用地:2013-2020 年,規劃新增交通設施用地 114.32 公頃。其中,用于重點項目 65.82 公頃,包括臨金高速公路、臨安輕軌、杭州繞城高速公路西復線臨安段等;其他交通用地項目 48.50 公頃,包
84、括臨安市大型車輛停車場、臨安橫畈物流中心等。2、其他基礎設施用地:其他基礎設施用地:2013-2020 年,規劃新增其他基礎設施用地 31.86公頃。主要用于環保項目和能源項目,包括城南污水處理工程、臨安污水處理二廠、220 千伏泉口輸變電工程、110kV 輸變電工程等。第六十九條第六十九條 生態生態保護規劃保護規劃 中心城區重點保護區面積 7587.16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17.53%,主要為青山湖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級和省級生態公益林等;一般重點保護區 1527.95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 3.53%,主要為一般公益林和基本農田保護區。第七十條第七十條 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85、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1、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2013-2020 年,中心城區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651.55 公頃。對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外的零星村落、農村集體經營性土地、廢棄工礦企業、城鎮土地等低效用地進行復墾,建新區主要安排在青山湖科技城、錦城街道、錦南新城。2、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中心城區低效用地總面積 153.17 公頃,主要分布在玲瓏街道、錦城街道、青山湖街道和錦北街道。低效用地再開發根據項目區位不同,因地制宜確定合適的規劃功能。在城市中心 37 區等優勢區位條件,積極發展商業、辦公、房地產、居住配套、旅游服務等職能;在工業密集區,應提升村
86、鎮物業檔次,建設高標準的工業區,促使“工業進園”,促進“舊村莊”與城市功能布局的融合。3、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中心城區充分挖掘存量建設用地潛力,大力實施“空間換地”策略,規劃期內,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586.11 公頃,盤活閑置土地 20.00 公頃,優化“退二進三”土地 39.10 公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一條 土地用途分區土地用途分區 1、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總面積 4271.18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9.87%,區內基本農田 3762.36 公頃,占保護區總面積的 88.09%,主要分布在杭徽高速公路等交通干道沿線的河谷平原地區。其中,
87、示范區基本農田面積 126.67 公頃。2、一般農地區一般農地區:總面積 4088.55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 9.45%,主要分布在臨安市東北部,涉及青山湖街道、橫畈片及錦城街道東部。其中,園地區面積 3080.37 公頃。3、林業用地區林業用地區:總面積 22597.58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52.24%,主要分布青山湖的周邊,以青山湖國家森林公園為主等。其中,生態林區面積 5693.91 公頃。4、城鎮建設用地區城鎮建設用地區:總面積 7907.20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18.28%,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 5 個街道的城鎮規劃控制區。5、村、村鎮建設用地區鎮建設用地
88、區:總面積 1425.87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3.30%,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的中心村與基層村規劃用地范圍內。6、獨立工礦、獨立工礦區區:總面積 67.05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 0.15%,主要分布在五個街道的城鎮村建設用地區的周邊地區,以及杭徽高速公路、02 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線附近。7、風景旅游用地區風景旅游用地區:總面積 1013.14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2.34%。區內主要用于青山湖國家級森林公園等旅游、休憩及相關文化活動。38 8、生態環境安全控制、生態環境安全控制區區:總面積 428.31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 0.99%,主要包括高山村自然保護小
89、區。9、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區:總面積 1459.13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 3.37%,主要包括青山湖國家森林公園核心區、吳越國王陵、功臣塔等重要人文景觀。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二條 “三線”劃定“三線”劃定 1、基本農田基本農田保護保護紅線:紅線:中心城區基本農田保護紅線范圍 4271.18 公頃,主要集中在錦城街道和玲瓏街道。2、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中心城區生態保護紅線范圍 7587.16 公頃,主要將青山湖森林公園、青山湖水源保護區、高山村自然保護小區及重點公益林等納入生態保護紅線范圍。3、建設用地擴展建設用地擴展邊界:邊界:中心城區建設用地擴展邊界范圍
90、 9400.12 公頃,其中城鎮擴展邊界 7907.20 公頃。主要將青山湖科技城、錦南新城、城東區塊、金馬工業平臺等重點產業項目以及城鎮重點發展區塊等納入城鄉開發邊界范圍。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三條 建設用地空間管制建設用地空間管制 1、允許建設區允許建設區:總面積 6341.48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14.66%,以錦城街道和青山湖街道為核心,錦南新城、城東新區、金馬工業平臺主要產業集聚平臺。其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城、鎮、村、工礦等城鄉建設用地。區內城鄉建設用地應以挖掘和盤活存量用地,開展低效用地二次開發和利用為主,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允許建設區規模隨著規劃的實施逐年變化,
91、呈現動態變化的特點。2、有條件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總面積 3058.64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 7.07%。主要分布在錦城街道、錦南新城、城東新區、金馬工業平臺的周邊區域。其管制規則如下:39 區內主導用途為城、鎮、村、工礦、旅游等新增建設用地發展的空間,以及部分生態用地、水域等非建設用地。區內新增建設用地根據年度計劃落實具體建設項目,且新增城鄉建設用地應符合向中心城區及產業發展方向集聚的原則。區內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安排與引導應加強與存量建設用地二次開發和挖潛相結合,以增量撬動存量,轉變用地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水平。區內年度落實的新增建設用地逐年劃入允許建設區。區內河流水面、湖泊等未利
92、用地涉及建設占用時,應與環保、水利等相關部門充分銜接,出具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區內的生態用地原則上不得占用,管制規則參照限制建設區中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則。3、限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總面積 26119.60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60.38%,包括錦城街道南苕溪以南、錦南街道南苕溪以北、錦南街道及玲瓏街道杭徽高速以南、青山湖街道中苕溪以北等城市外圍綠色開敞空間。管制規則如下: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農業生產空間,是農用地質量提升建設和農業發展、土地綜合整治、以及兼顧生態安全的主要區域。擴展邊界以外的存量城鄉建設用地,除復墾區塊以外,嚴格控制建設用地擴張,允許符合規劃用途的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和再開發。
93、嚴格控制線性基礎設施和獨立建設項目用地。規劃中已列明、且已安排年度計劃指標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難以在城鄉開發邊界內選址的旅游、民生工程和新農村建設項目等經相關部門審批可選址建設。4、禁止建設區禁止建設區:總面積 7738.29 公頃,占中心城區土地總面積的17.89%,包括青山湖國家級森林公園、部分生態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示范區、水源保護地、地質災害易發區等,位于錦城街道、錦北街道、玲瓏街道與青山湖街道。管制規則如下:40 區內土地的主導功能為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嚴格保護禁止開發區域的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文化遺產。嚴格禁止與主體功能區不相符合的開發活動。生態禁止建設區主要包括森林公園(青山湖國
94、家級森林公園)、重點公益林地(包括國家級公益林、省級公益林)、古樹名木、后備水源保護地、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41 第十第十三三章章 各鎮土地利用調控各鎮土地利用調控 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四條 規劃控制規劃控制指標指標的的分解分解 規劃的主要控制指標,包括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約束性指標有: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預期性指標包括建設用地總規模、新增建設用地、人均城鎮工礦用地、土地開發強度、萬元二三產業耗地量、建設占用耕地系數、補充耕地面積、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生態紅線規模、城鄉開發邊界內擴展規模。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五條 各鎮各鎮指標調控內容指標調控內容 1、中心鎮中心鎮 於潛
95、鎮:於潛鎮:以現代制造業、商貿服務業為主導,以現代農業開發為特色的生態型、宜居型小城市。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180.0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316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732.68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1365.60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 3975.93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 1279.60 公頃。昌化鎮:昌化鎮:山水型宜居宜業小城市、臨安西部商貿與旅游服務中心、長三角特色精密元器件制造中心、特色山貨加工批發基地、臨安市教育重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544.33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136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
96、規模不超過 508.68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297.10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 7332.05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內擴展規模 747.52 公頃。高虹鎮:高虹鎮:以綠色照明產業集群為特色、以現代服務業為支撐、以農業觀光和休閑旅游為亮點、美麗風情的省級中心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990.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92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372.83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94.42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 2570.79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 42 內擴展規模 551.72 公頃。太湖源鎮:太湖源鎮:以產業經濟支持的臨安市工業重鎮、旅游名鎮,以
97、山水宜居承載的臨安市西郊衛星城、省級中心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980.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294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465.35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951.79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 9037.98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 971.56 公頃。2、一般一般鎮鎮 板橋鎮:板橋鎮:以先進裝備制造業為主導,集休閑房產、效益農業于一體的生態型重點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166.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114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324.64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152.46 公頃,生態紅
98、線范圍 2003.11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內范圍擴展規模 741.35 公頃。天目山鎮:天目山鎮:是長三角養生度假旅游基地,綠色農產品和新型加工業為特色的工貿城鎮,山水田園宜居小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636.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254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369.97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1170.71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 6855.46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 845.05 公頃。潛川鎮:潛川鎮:是臨安南翼的交通樞紐,以“工、農、旅”綜合性生態產業為主導的山水宜居型重點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607.00公頃,基本農田
99、保護面積不低于 1552.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258.34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801.14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3330.43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650.10公頃。太陽鎮:太陽鎮:以五金加工為主導,以生態旅游為特色的工業城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840.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72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262.41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635.33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 2246.29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 609.72 公頃。43 龍崗鎮:龍崗鎮:以農副產品加工業和商貿業為主導的“宜業、宜居、宜
100、游”的特色城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371.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209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689.92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344.20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 9782.08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 1000.19 公頃。河橋鎮:河橋鎮:以生態旅游、農林產品集散為特色的歷史文化名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883.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1854.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193.12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534.14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 3432.38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 444.5
101、5 公頃。清涼峰鎮:清涼峰鎮:以農特產品加工、浙西文化為特色的生態旅游強鎮和省際邊關重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940.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178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355.09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365.73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11659.94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 744.43 公頃。湍口鎮:湍口鎮:是臨安市西南部旅游服務次中心,以山水資源、溫泉旅游為特色的生態休閑旅游城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012.00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845.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143.31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
102、護范圍 141.06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1671.03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304.65公頃。島石鎮:島石鎮:是昌北片中心,以農林產品加工、觀光農業、生態旅游為主的工旅型城鎮。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373.00 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1040.00 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231.67 公頃;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范圍 18.26 公頃,生態紅線范圍1297.51 公頃,城鄉開發邊界范圍內擴展規模 504.99 公頃。44 第十第十四四章章 實施保障措施實施保障措施 第七十六條第七十六條 完善完善規劃規劃審批制度審批制度 1、強化建設項目預審制度、強化建設項目預審制度
103、:強化臨安市建設項目預審制度,特別是對一些高污染、破壞環境的項目,加強建設項目用地前期論證,強化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供應政策等對建設用地的控制和引導。2、完善行政審批方式、完善行政審批方式:積極推行“兩集中、兩到位”改革,行政機關內部審批職能向審批科室集中、審批科室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做到審批事項集中到位、審批權限授權到位,建立高效的審批運行機制。3、改革改革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審批與管理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審批與管理:改進年度用地計劃指標管理辦法,實施計劃差別化管理,有效的整合年度新增計劃指標。實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與土地節約集約水平、與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相掛鉤,將節約集約用地權重所占的比例由
104、往年的 30%提高到 40%,真正實現“以增量撬動存量”。第七十七條第七十七條 規范考核和激勵機制規范考核和激勵機制 1、績效考核制度、績效考核制度:根據當年的保護情況和用地情況,制定相應的考核制度進行綜合考評,更加注重對節約集約用地、生態、民生的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確定下一年度新增計劃獎懲指標的重要因素。健全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基本信息調查評價和披露機制,推進規劃和項目節地評價制度。1、建立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建立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對利用低丘緩坡開發建設,少占耕地的鎮(街),在年度新增計劃指標上給予傾斜;耕地質量提升執行情況好的鎮(街),給予年度新增計劃指標上的支
105、持;加快建立耕地保護補償機制,每年對承擔耕地保護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國有農場和土地承包經營戶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償。3、建立土地利用集約節約激勵機制、建立土地利用集約節約激勵機制:通過利益調節和政策、資金支持等措施,嚴控新增總量、強化盤活存量、提高用地效益,建立城鎮低 45 效用地再開發、廢棄地再利用的激勵機制。一是對布局散亂、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閑置浪費等低效用地,構建再開發的激勵機制;二是對采礦損毀、交通改線、居民點搬遷、產業調整而形成的廢棄地、構建復墾再利用的激勵機制。加大存量盤活、產出效率與新增計劃分配掛鉤力度,對處置城鎮低效用地較好的鎮(街),獎勵年度新增計劃指標,對違法用地數量或批而
106、未用土地較多的鎮(街)扣減年度新增計劃指標。第七十八條第七十八條 健全健全規劃實施動態監管制度規劃實施動態監管制度 1、建立全社會共同監督、共同參與的機制、建立全社會共同監督、共同參與的機制:加大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健全信息公開查詢、信息發布制度,構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多渠道、多層次的監督機制。2、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審批權與責任追究制相結合土地管理責任追究制。對違反法律規定擅自修改規劃、違規審批用地等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依法定權給予行政處分。3、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機、建立
107、規劃實施的評估機制制:每年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價和總結,作為年度新增計劃指標分配和實施的重要依據。4、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涵蓋土地利用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現狀、土地產權、土地市場、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基礎數據統一的管理數據庫,推進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第七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完善公眾參與制度完善公眾參與制度 1、參與規劃編制參與規劃編制: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家庫,請專家參與編制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增強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客觀性。規劃編制過程中,廣泛聽取全市各階層群眾的心聲,聽取各方代表的建議,對大規模土地開發項目和影響公民、法人或其
108、他組織權益的項目實行聽證會制度。46 2、加強規劃公示公告、加強規劃公示公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經依法批準后,規劃編制機關應當自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在本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查詢和監督。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還應當在本行政區域內各村民委員會村務公開欄和其他公共場所公布。公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目標、期限、范圍、地塊用途和批準機關、日期,以及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近期重點建設用地安排等主要事項。其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還應當公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
109、3、推進陽光國土規劃、推進陽光國土規劃:實施土地利用規劃陽光工程,以規范權力公開運行、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提升辦事效率為重點,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著力推進陽光審批、陽光交易、陽光執法和陽光政務服務。47 第十第十五五章章 附附 則則 第八十條第八十條 規劃成果組成規劃成果組成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規劃修改說明、圖件、數據庫等構成,文本、圖件與數據庫具有同等效力。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一條 規劃審批與調整規劃審批與調整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需修改的,按浙江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依法調整。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二條 規劃實施解
110、釋規劃實施解釋 本規劃由臨安市人民政府負責實施,由臨安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48 附表附表 臨安市規劃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表臨安市規劃主要控制指標變化情況表 單位:公頃、平方米 指標屬性 指標名稱 原規劃下達指標 調整前 調整后 指標 規劃 下達 規劃(2006-2020)規劃(調整期)預留 約束性指標 耕地保有量 28894.00 28894.00 33378.81 28973.33 31459.87 31459.87 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26740.00 26683.16 27069.60 26580.00 26691.00 26691.00 111.00 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10847.00
111、 10847.00 10752.54 12510.00 12509.52 12509.52 預期性指標 建設用地總規模 13978.79 17299.72 17299.72 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1810.00 2062.66 2008.48 5152.58 3200.00 153.33 人均城鎮工礦用地 118.00 118.00 118.00 120.00 116.91 116.91 人均居民點用地 138.45 138.43 138.43 萬元二三產業增加值用地量 35.60 35.60 35.60 33.10 29.73 29.73 城市分批次土地供應率 85.00 85.00 存量土地供應占比 30.00 30.00 基本農田質量指標 46.51 53.19 53.19 示范區基本農田保護面積 7000.00 7000.00 標準農田保護面積 12880.00 12880.00 12880.00 12880.00 新增建設占用耕地 1305.73 2777.00 1341.00 111.00 建設占用耕地系數 0.73 0.54 0.42 補充耕地面積 2425.88 4101.90 2387.80 注:原規劃下達指標指原規劃批準的控制指標;調整前控制指標指調整基期年數據庫更新后的控制指標;基本農田質量指標指 6 以下基本農田占基本農田總面積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