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質量保修工程質量保修協議協議書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 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就雙方已簽定的 編號為【】的【】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之質量保修事宜,達成本工 程質量保修協議書如下: 1.1.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1.1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雙方約定,乙方承擔施工合同約定的所有施工承包 范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2 凡屬于乙方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如房屋裝修損失、業主 租金損失等),均由乙方修復或賠償。 1.3非乙方保修范圍或超出乙方保修期限的維修項目,由乙方負責
2、有償維修,維修 費用參照施工合同約定的單價計算。 2.2.保修聯系方式:保修聯系方式: 乙方委派下列人員為全權代表,全程負責本工程的維修工作。 保修負責人: 電話: 手機(須24小時保持暢通): 聯系地址: 如乙方更換保修負責人的,需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3.保修期保修期限限 保修期自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日起計, 各分項工程保修期限 (適用的用 “” 標注)如下,且不低于政府相關保修法規的要求: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墻體開裂為 2 年 屋面防水工程為 5 年 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為 5 年 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 5 年 地下室墻、板
3、的防滲漏為 5 年 供熱系統為 2 個采暖期 供冷系統為 2 個供冷期 電氣系統為 2 年(光源為 6 個月) 給排水管道為 2 年(管道堵塞為 2 個月) 設備安裝為 2 年 玻璃幕墻為 3 年(作為外墻、屋面等外圍護部品時為 5 年) 門窗防滲漏為 5 年,框體、五金配件為 2 年,玻璃自爆為 1 年 智能化系統為 2 年 裝飾工程為 2 年 衛生潔具為 1 年 門鎖、花灑、水龍頭等易損件為 1 年 室外環境工程為 2 年(園林綠化為 6 個月) 室外健身器材、兒童娛樂設施為 1 年 4 4. .保修保修服務服務 4.1 響應及時性: 保修期起始3個月內,乙方保證安排足夠的維修人員和管理人
4、員(以符合現 場需要和甲方要求為準)常駐現場,負責維修工作,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 小時內趕赴現場。 3個月后,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時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 4.2 維修及時性: 乙方承諾按照甲方保修管理人員要求的維修時限完成維修工作; 保證達到甲方要求的90%的維修及時率 (由甲方保修管理部門按季度進行統 計, 維修及時率=如期維修完成且驗收合格的維修項數/ /應完成總維修項數) , 否則, 愿意接受額度為保修款總額20%的違約金。 4.3 維修人員服務標準: 乙方委派的維修人員(含維修管理人員)行為須遵守甲方的維修服務要求, 如有違犯,愿意接受維修人員不當行為處罰標準(見附件)規定的違約
5、金。 5. 保修保修質量質量 5.1維修施工前,乙方需交維修方案(滲漏、結構裂縫等重大維修必須制定書面維 修方案)報甲方審核。如有分岐,以甲方意見為準,但并不豁免乙方繼續履行保修 責任; 5.2乙方一次性維修合格率須達到90%以上(由甲方保修管理部門按季度進行統計, 維修合格率率=維修完成且驗收合格的維修項數/ /完成維修總項數),否則,乙 方需向甲方支付額度為保修款總額20%的違約金; 5.3乙方在維修項目完成并自檢合格后提交甲方驗收確認,作為“維修及時率”、 “維修合格率”統計的依據。 6. 特殊情況特殊情況 6.1 若乙方在保修過程中出現下述任何情況之一的,乙方除了需要承擔相應責任外,
6、甲方將把乙方列入供應商黑名單: 連續兩季度“維修及時率”或“維修合格率”不達標的; 保修期內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 責任單位拒不到甲方保修管理要求的; 與甲方保修管理人員、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發生肢體沖突的。 6.2如乙方出現下述任何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維修單位進行維修,所有維修費用由乙 方承擔。除維修費用外,乙方還需承擔維修費用 20%且不低于 2000 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乙方承 諾不對甲方核算的維修單價或維修工程量提出異議。 乙方提供的聯系方式,不能聯系到保修負責人的; 接到維修通知責任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到場維修的; 責任單位拒不到現場處理的; 施工工藝達不到規范要求的; 同一位置經過二次
7、維修仍未徹底解決問題; 因維修人員服務行為造成客戶強烈投訴; 嚴重違犯甲方管理要求的; 特殊緊急情況(如爆水管、煤氣泄漏等)。 7 7. .保修款的支付保修款的支付 7.1 支付保修款的前提條件: 乙方已履行完成所有保修任務; 已提請甲方質量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確認無質量問題或遺留問題; 乙方已向使用單位(一般為物業公司)完成移交; 7.2 保修款的支付流程: 對于保修期限不超過 2 年的,保修期滿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保修款; 對于保修期限超過 2 年的(不包括主體結構)工程項目,當保修期滿 2 年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款總金額的 80%,剩余 20%的保修款待保修期滿后支付; 對于主體結構
8、工程,當保修期滿 2 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款總金額的 80%, 保修期滿 5 年后,甲方向乙方剩余 20%的保修款; 在滿足保修款支付條件后,乙方需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保修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甲方核查后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將應付保修款 (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全部費用后) 支付給乙方。 8 8. .其它其它 8.1 乙方維修人員須服從甲方保修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 8.2 乙方需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可從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8.3 因乙方原因而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維修的,乙方承擔的維修費用并不能解除之 后任何保修責任; 8.4 因乙方保修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原因及其它乙方原因導致業主退房或向甲方索賠 的,所
9、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8.5 涉及因乙方質量問題導致業主索賠的,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相關業 主進行協商”,乙方不得對協商結果提出任何異議。甲方可從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 除該項費用; 8.6 維修過程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8.7 如在維修前無法確定維修責任的,甲方有權指定責任嫌疑單位的任何一家承擔 檢查或維修工作,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最終確定的責任單位承擔; 8.8 乙方維修過程中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8.9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 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尋求解決。 9 9. .附件附件 維修人員過失行為處罰標準 嚴重程 度 序 號
10、 維修人員過失行為 扣款金 額 紅紅 線線 區區 (禁(禁 令)令) 1 1 在業主未留返修鑰匙的情況下非法入戶(或露臺、陽臺、屋面、私家花園等) 200 元/次 2 2 維修人員在客戶家里(或露臺、陽臺、屋面、私家花園等)留下大小便或其 他污物 1000 元/次 3 3 維修人員與業主溝通交流時,使用不文明、不禮貌的語言,或與業主爭執、 爭吵 500 元/次 4 4 將業主房間(或露臺、陽臺、屋面、私家花園等)當作材料倉庫 1000 元/次 5 5 維修工人在業主房間里面(或露臺、陽臺、屋面、私家花園等)休息 1000 元/次 6 6 維修人員偷盜客戶財物的 5000 元/次 說明:說明:
11、1. 維修人員過失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內容,若維修人員有其他過失行為,甲方將參照以上 類似條款進行罰款,若沒有類似條款,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罰。 2. 以上扣款甲方知會乙方后(包括傳真和電話知會)立即生效,無需征得乙方書面簽收意見,即 直接從乙方相關費用中扣除。 本保修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7 7 維修人員損壞客戶物品的,除照價賠償外,還需接受相應處罰 1000 元/次 8 8 未經甲方允許,維修人員承擔為業主裝修、改造或提供
12、建筑材料、搬運垃圾 等有償服務行為 2000 元/次 黃黃 線線 區(不得區(不得 觸犯)觸犯) 1 1 維修人員未按規定或預約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相關維修工作 100 元/次 2 2 使用客戶洗手間或使用客戶水龍頭搞個人衛生及清潔工具 200 元/人. 次 3 3 維修過程中,未實施維修作業區內及周邊的成品有效保護 100 元/次 4 4 維修人員和客戶聊與維修無關的話題,打探客戶隱私 100 元/人. 次 5 5 未征得業主同意,維修人員進入業主家中進行維修 100 元/人. 次 6 6 在業主家里與其他人員(包括甲方人員、乙方同事及原施工單位維修人員) 爭執,爭吵 100 元/次 7 7
13、在業主家中進入非維修施工作業的區域 100 元/次 8 8 維修人員在業主家中,從事與維修工作無關的其它事宜 200 元/次 9 9 維修完畢后維修人員未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留有遺留物(包括灰塵) 100 元/次 1010 維修事項有爭議時,維修人員未及時反饋現場維修負責人或甲方現場管理人 員 100 元/次 1111 維修人向業主講有損甲方的利益及形象的任何言語 100 元/次 1212 維修工人中途離開維修現場,未提前向客戶說明情況 100 元/次 1313 未經業主同意使用業主物品的 100 元/次 1414 維修工人離開維修現場,業主不在時,未將所有門窗關好,水、電開關關閉 100 元
14、/次 黑黑 線線 區(嚴格區(嚴格 遵守)遵守) 1 1 維修人員將在甲方領用的物品丟失,除照價賠償外,還需接受相應處罰 50 元/次 2 2 維修人員在小區里面出現不文明現象 20 元/次. 人 3 3 維修材料、工具未在甲方保修辦公室指定的地點存放 20 元/次 4 4 維修任務未按指定時間完成,且未提前說明原因 50 元/次 5 5 非作業時間,現場維修人員不在指定區域休息 10 元/次 6 6 甲方保修辦公室組織召開工作會議,乙方相關人員遲到或無故缺席 50 元/次 7 7 乙方維修負責人拒簽或拖延簽收甲方給予乙方的函件、知會等 100 元/次 8 8 未按照要求進行考勤 50 元/人.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