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顧客要求及設計工程變更顧客要求及設計工程變更管理作業指引管理作業指引 編制編制 日期日期 審核審核 日期日期 批準批準 日期日期 一、一、 作業指引作業指引目的目的 1.11.1 確保當顧客的要求發生變更時,相應的文件、協議或合同應得到修改,并應把變更的要求通知工程 部及承包商。 1.21.2 確保設計和工程的各類更改得到識別及保持,對設計和工程的更改進行評審、驗證和確認,并在實 施前得到批準。 二、二、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顧客要求的變更控制、設計及工程方面的變更控制。 三、三、 定義定義 3.13.1 顧客:顧客:指接受產品的組織或個人,本程序中僅指外部顧客。示例:購買或租用本公司產品的組織
2、或 個人。 3.23.2 設計變更:設計變更:指由設計單位或總工室/設計管理部發出的,對設計成果進行的修改。 3.33.3 工程變更:工程變更:指由工程供方提交工程部或工程部直接提出,在國家技術法規、標準許可范圍內,出于 提高質量及降低成本目的,對工程做出的更改。 四、四、 職責職責 4.14.1 銷售策劃部銷售策劃部 4.1.1 負責接收及評估顧客要求變更; 4.1.2 負責與顧客溝通變更內容; 4.1.3 負責在得到批準后與顧客簽署協議。 4.24.2 工程部工程部 4.2.1 向工程施工單位發出得到審批后的變更指令; 4.2.2 負責組織現場技術論證; 4.2.3 負責得到批準后變更的執
3、行跟蹤; 4.2.4 負責變更記錄的接受、發放、歸檔工作。 4.34.3 總工室總工室/ /設計管理部設計管理部 4.3.1 負責對設計變更進行初審。 4.44.4 核算部核算部 4.4.1 負責變更成本測算。 五、五、 關鍵活動描述關鍵活動描述 5.15.1 顧客要求變更顧客要求變更 5.1.1 銷售策劃部負責接收顧客提出的變更要求,顧客填寫工程修改申請單交銷售策劃部。 5.1.2 工程修改申請的要求 1) 公司旗下樓盤隨樓附送的標準裝修,原則上在購房后不能進行修改;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修改, 應嚴格遵照以下審批流程執行: 業主在主體結構封頂前提出修改,修改造成的費用估算不超過人民幣 3000(
4、含)元的,經 工程部負責人、主管工程副總、地區公司總經理審核后,分別按分管地區報集團分管領導 審批同意方可進行修改;超過 3000 元的,上述負責人審核后,須報張生審批同意后方可進 行修改。 業主在主體結構封頂后提出修改的,無論費用多少,均需經工程部負責人、主管工程副總、 地區公司總經理、集團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張生審批同意方可進行修改。 修改申請經審批同意后,由提出申請的經辦部門通知總工室(設計管理部)按要求修改圖 紙并發至工程部進行施工, 同時將修改造成的材料更改及費用變化以書面形式知會供應部、 核算室、財務中心、成本監控中心等相關部門。 2) 工程修改(間隔、電路更改等) 正常情況下允許工
5、程修改的內容: a) 允許非剪力墻及非梁位墻的移動(距離原位不超過 30cm) 、增加或拆除; b) 允許更改門的位置、尺寸(不影響設備裝置及入戶門除外) 。 不允許工程修改的內容: a) 必須在不影響主體結構的條件下; b) 不接受任何關于電路及電掣的移動、增加和拆除; c) 不接受廚廁的調換及管道的更改; d) 不允許以門形式封閉走廊位置作私用地方。 3) 涉及工程修改費用 客戶要求的工程修改由于出現工程材料變更而令工程造價發生變化時,由核算部審核所涉 及的差價必須由客戶支付; 如該單位,公司不同意修改時,而客戶仍堅持再作工程修改,必須征得公司同意后,支付有 關的工程修改費用; 工程修改費
6、用最終由工程部和核算部共同核算審批為準; 修改增加的費用由業主自行向公司財務繳納。 5.1.3 工程修改操作流程 1) 業主在現場售樓部交付認購定金后填寫工程修改單。 工程修改單由業主親自填寫,尤其是業主必須提供兩個聯系電話和業主最后務必親自簽名 確認; 現場售樓部負責人必須簽署“經辦人核實簽名”一欄; 2) 銷售主管在每周一匯總所有工程修改單給所屬副總經理級以上簽署“部門負責人”一欄,再 交到簽約小組負責人。 (作登記并編號) 3) 普通工程修改申請: 簽約小組盡快要求業主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和交付首期款項后,即時將工程修改單原 件遞交工程部進行審批(必須作簽收手續) ; 工程部接收工程修改單
7、后必須在三天內以復印件書面回復審批結果,簽約小組可即時致電 業主回復結果并進行存檔; 工程部同意工程修改,設計出變更通知單后可即時進行施工。 4) 涉及工程修改費用申請: 簽約小組收到工程修改單后即時遞交工程部; 工程部接收工程修改單后由工程部和核算部在四天內確定修改所需費用,并以復印件和費 用申請同意書書面回復簽約小組; 簽約小組即時致電業主反饋需支付的費用,得到業主同意后,應盡快要求業主到簽約小組 進行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工程修改費用同意書,并到財務部繳交首期款項和工程修 改相關費用; 財務部收取費用后于同意書內蓋章,再由業主交回簽約小組,最后簽約小組轉交回工程部 以書面通知設計室出變更通
8、知; 安排修改內容的施工。 5) 說明: 如銷售人員未能肯定清楚了解工程修改的內容(特別是公共平臺的用途、可否將上下兩層 單位改為復式等工程部問題) ,必須先向主管層或工程部相關負責人查詢后再準確答復客 戶,不要隨便承諾客戶任何要求,避免出現影響公司信譽的現象及因此發生與客戶的糾紛; 如遇到特殊情況,應填寫申請報告給上級審批; 工程修改是否批準,最終由工程部確定、設計部門同意,出修改單后方可施工; 每單位原則上只受理一次修改申請。 5.25.2 設計變更設計變更 5.2.1 設計單位發出的設計通知,經設計管理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設計負責人簽署后發工程部。 5.2.2 設計管理部門發出的設計通知 ,
9、由主辦設計師辦理設計通知審批手續(填寫設計通知 審批驗證單 ) 。 5.2.3 設計變更的控制: 1) 設計通知發出前,主辦設計師必須: 就設計變更事項涉及到的專業技術問題與公司相關技術人員進行確認; 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設計變更需要重新報建的,要就變更是否符合政 府審批的有關規定與項目事務部進行確認; 已領取預售許可證的項目,要就變更是否涉及銷售承諾的問題與項目銷售經理進行確 認; 原則上預售查丈完成后,不再辦理涉及面積變化的設計變更。 2) 以上事項由項目設計負責人及設計總監審核確認; 3) 送核算部門進行成本測算,非建筑修改引起的結構變更,不需要測算,是否此類變更,由項 目設
10、計負責人判定,但仍需現場成本人員會簽備案; 4) 經論證不宜變更的事項,但因項目實際需要仍要變更的,必須經設計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核并 報地區公司總經理和董事長批準后方能執行; 5) 經審批不同意進行變更的事項,設計變更程序終止,如果是設計院發出的設計通知,由主辦 設計師回復設計院。 5.2.4 以上程序完成后,由主辦設計師將設計通知審批驗證單及設計通知一同發工程部。 5.2.5 工程部組織現場工程師進行工程實施可行性論證,做出是否可行的結論,需修改的,在設計通 知審批驗證單上簽署意見,由設計部門組織修改之后重新發出新版本設計通知 。 5.2.6 具備可行性的設計通知 ,報相關領導進行審核/審批。
11、 1) 審批不同意,由工程部填寫驗證欄,回復設計部門,程序結束。 2) 審批同意,由工程部組織實施。 5.35.3 工程變更工程變更 5.3.1 承包商、供應商發出的變更聯系單,統一由工程部給出基本可行性及施工合同意見。 5.3.2 工程部判斷屬于設計問題的,由項目總經理批準后,由主辦工程師轉設計部審核,并以設計通 知的形式發出,后續流程按 5.2 執行。 5.3.3 工程部判斷屬于施工問題的變更聯系單, 以及工程部直接起草的 工程指令單 或 工程聯系單 , 首先由主辦工程師組織現場工程師會審會簽: 1) 必須對變更是否涉及項目規劃改變及銷售承諾的問題進行評估; 2) 以上事項由主辦工程師簽名
12、確認。 5.3.4 具備可行性的工程變更審批單由核算部進行成本測算后,報相關領導進行審核/審批。 1) 經審批不同意的,由工程部回復變更提出單位或修改變更審批過程結束。 2) 經審批同意的,由工程部組織實施。 5.45.4 變更結果驗證及資料歸檔變更結果驗證及資料歸檔 5.4.1 工程部負責變更執行結果驗證,并填寫變更執行狀況一覽表 , 設計通知中變更事項實施完 畢,還要在設計通知審批驗證單中填寫驗證情況,并由主辦工程師與主辦設計師簽名確認。 5.4.2 工程部負責對以上文件進行編號,簽發,記錄歸檔。 六、六、 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 6.16.1 流程及作業指引流程及作業指引 無 6.26.2 表單及模板表單及模板(參考)(參考) 6.2.1 工程修改申請單 6.2.2 設計通知 6.2.3 設計通知審批驗證單 6.2.4 工程變更審批單 6.2.5 工程業務聯系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