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碎石墊層施工方案1、 準備工作施工首先對下層進行復驗、量測修整,其質量不符合技術技術要求之處應整修到規定要求,并應檢查排水設施是否完好;檢查修整運輸道路;補釘遺失或松動的測樁;在結構層兩側設置指示樁,用紅漆標出墊層邊緣的設計高程。2、 材料要求 碎石應用質地緊韌、耐磨、具有一定級配的透水性良好的材料,如破碎花崗巖或石灰巖。軟硬不同的材料不得摻合使用,不允許使用同粒徑碎石、山皮石、風化石子及不穩定礦渣。碎石應為多棱角塊體、清潔無土、不含石粉及風化雜質,且符合下列要求:2.1 抗壓強度不小于80MPA,壓碎值應小于35%;2.2 軟弱顆粒小于5%;2.3 含泥量小于2%;2.4 扁平細長碎石含量小
2、于20%;2.5 碎石規格為30-70mm,嵌縫料為15-25mm。3、 主要機具: 蛙式打夯機、挖掘機、手推車、平頭鐵鍬、2m靠尺、小線或細鉛絲、鋼尺等。4、 作業條件:(1) 設置控制鋪筑厚度的標志,如標高樁,在基坑的邊坡上釘上水平標高木楔。(2) 采用有效降水措施,保持無水狀態。(3) 鋪筑前,應經過有關單位驗收,包括水平標高、地質情況,在未做地基處理完畢并辦理隱檢手續。施工工藝4、攤鋪 下層復驗合格后要及時攤鋪,運到工地的碎石排平后,大小顆粒應分布均勻,虛鋪厚度一致,按虛鋪厚度一次鋪平,不得多次找補。運料及攤鋪應先遠后近循序進行,所需材料按預先計算量分段分堆放置,應用人工配合機械進行攤
3、鋪,攤鋪的碎石應級配分布均勻一致,無明顯顆粒分離現象,嚴禁用四齒耙拉平料堆,造成粗細料局部集中。對攤鋪時發生的粗細料集中情況應及時處理。攤鋪虛厚按設計厚度乘壓實系數,通過實驗段確定壓實系數,一般可按1.2-1.3之間的松鋪系數試壓。攤鋪時要嚴格控制高程和平整度,初壓后必須立即檢查并找補。碾壓前斷絕交通,保持攤鋪清潔和施工安全。平整度不大于+-15mm。5、 碾壓 碾壓以“先慢后快”、“先輕后重”為原則。壓路機應逐次倒軸碾壓,重疊寬度為三輪壓路機的二分之一后輪寬,對雙輪壓路機不應小于30cm。碾壓前先潑水,每平方米約潑水3-4kg。碾壓自路邊開始向路中移動,路邊應重復碾壓,避免石料向外擠動。在輕
4、碾穩定碾壓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如發現有高低不平現象,高出處應適當均勻撤出粒料,低凹處應適當填加粒料后再行壓實。碎石層應在嵌縫前碾壓堅實穩定。壓實度大于95%。6、 土工格柵的鋪筑應按設計要求將邊線兩側各預留2m反包之用。格柵的中間連接部分采用聚合材料進行綁扎,保證銜接處的格柵強度不小于整塊格柵的強度,并且搭接長度應大于30cm。保證實現格柵的使用功能。土工格柵施工完畢經現場監理工程師認可后,進行上層碎石墊層填筑。為了避免已完工格柵的長時間暴曬,在監理工程師同意施工后48小時以內進行上層碎石墊層施工。為避免運載大噸位車輛對格柵造成直接破壞,填料將采用輕型推土機或前置式裝載機進行鋪筑,其他車輛、施工
5、機械只允許沿路堤軸線方向行駛。7、 最后一層壓完后,表面應拉線找平,并且要符合設計規定的標高。質量標準: 1、地基承載力及壓實系數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施工質量驗收規定: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1地基承載力設計要求2壓實系數設計要求3頂面標高15mm4表面平整度20mm5砂石料有機質含量(%)56砂石料含泥量(%)57分層厚度偏差(與設計要求比較)(mm)50成品保護:1、 回填碎石時,應注意保護好現場控制樁、標準高程樁,防止碰撞位移,并應經常復測。2、 地基范圍內不應留有孔洞。3、 施工中必須保證邊坡穩定,防止邊坡坍塌。4、 夜間施工時,應合理安排施工順序,配合足夠的照明設施;防止級配碎石鋪
6、筑不準而超厚。5、 砂碎石墊層完成后,應連續進行上部施工。應注意的質量問題1、 應嚴格執行鋪筑碎石的操作工藝要求,分層鋪筑不得過厚,要有足夠的碾壓遍數,防止碎石地基大面積下沉。2、 邊緣和轉角處一定要夯打密實,留接磋要按規定搭接和夯實。對邊角處的夯打不得有遺漏。3、 堅持分層檢查碎石墊層的質量,每層的壓實系數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否則不能進行上一層碎石的施工。安全與環境管理措施:1、 加強安全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2、 挖掘機、打夯機等設備的操作嚴格遵守國家現行標準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規定,使用人工打夯時的操作人員應動作協調,互相照顧,避免人員受傷。3、 作業區域應有明顯的標志和圍欄,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4、 夜間施工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施。5、 運送碎石必須覆蓋,不得沿途遺撒6、 施工現場配備灑水降塵器具,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灑水降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