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建筑業工傷保險不再數人頭 改按工期計算12月11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北京市建委聯合下發關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建筑業工傷保險繳納辦法改按人頭計算為按工期計算,將所有農民工包括在內。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調查,建筑業農民工約有90萬人,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為21.8萬人。現狀施工現場九成人員無工傷保險“施工現場約90%的工作人員都沒有工傷保險”,10日,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處石處長介紹,由于建筑行業具有人員流動的特點,部分建設單位在領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時,只為從事管理的單位自有職工上工傷保險,而不為后期進入施工現場的農民工上
2、工傷保險。石處長表示,新繳納辦法改按工期計算,將所有農民工包括在內,杜絕監管空白。開工前作為專款一次性繳納建設項目中的施工隊伍隨著工程的進度不斷變化,而一個工程每個月的農民工人數又不盡相同,為使工傷保險繳費更適應建筑業的用工特點,通知對建筑業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方式進行了改革,將整個工程期間施工的所有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需繳納的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由建設項目總承包單位在開工前一次性繳納到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新開工項目須采用新辦法繳納工傷保險,已開工企業也可采用新辦法,將剩余工期折合后一次性繳納。按照通知,新開工的建設項目(含改、擴建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將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用在工程總預算造價中
3、單獨列項,并作為專用款項在辦理開工手續前一次性撥付到建筑項目總承包企業或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企業,以保障在這個建設項目中所有施工企業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資金能夠得到落實。新辦法繳納金額較少石處長介紹,對建筑企業來說,按工期繳納比按人頭繳納費用少,鼓勵已開工的建筑企業改用新辦法繳納。石處長還透露,從11日起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對全市所有建筑工地進行逐一排查,“不繳費的建筑企業肯定能排查出來。”算法建設項目工傷保險費如何算計算公式: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用總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作時間20.92天60%保險期(合同工期總天數30天)月平均預計農民工繳費人次繳費費率1%.工傷保險費計算的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例如,某住宅公寓建設項目,2006年12月開發商與某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工程合同工期為180天,北京2005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734元,那么,該建設項目整個工期內應提取和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總額為:403720.9260%(19530)25201%=118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