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分重點地區綠色建筑補貼政策一覽 北京:北京市政府為鼓勵建筑工程項目申報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由政府財政支付綠色建筑評審費用。北京市政府擬對高星級綠色建筑進行財政補貼。響應國務院綠色建筑行動方案,北京市政府從今年6月1日起,所有新建建筑采取綠色建筑標準,全城普綠。上海: 上海市政策規定,對于取得二星級以上標識的綠色建筑,每平方米最高補貼60元,單個項目最高補貼600萬元,保障性住房項目最高可補貼1000萬元。明確2012年1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綠色建筑的標準設計建造,并鼓勵設計制造高星級保障性住房。同時,依托虹橋商務區等8個低碳實踐區和7個低碳新城建設推進綠色建筑。天津:天津市濱海新區將建筑節
2、能列為重點支持的領域。濱海新區今后將對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等節能建筑材料和節能設備,降低建筑物能耗,將按項目投資額10%給予財政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此外,對建筑綜合節能改造、采暖熱計量改造、LEED認證、綠色建筑認證、蓄冰空調、裝飾性景觀照明改造、新型建材應用等方面的項目也將給予最高50萬元的財政補助。重慶:重慶市根據重慶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取得重慶市綠色建筑竣工標識的工程項目,可按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申請享受國家及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西安:根據國家和陜西省的補貼標準,西安市亦制定了相應的標準,從12年11月起,西安市轄區內1萬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公益
3、性建筑、公共建筑項目也必須按照綠色建筑設計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具體補助標準為,除了推薦申報中央財政補助獎勵資金,獲得一、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的建設項目,推薦申報省級財政補助獎勵資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分別補助10元、15元、20元。西安市則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補助5元、10元、20元。此外,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將增加綠色建筑補助獎勵條款。秦皇島:秦皇島市近日出臺秦皇島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從今年8月起,尚未進行施工圖聯審的政府投資類項目、保障性住房、北戴河新區新建建筑,以及城市區內尚未出具規劃設計條件的單體2萬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區,必須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進行規劃、
4、設計、建設和管理。山東:山東省財政廳會同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制定了綠色建筑發展財政獎勵政策,對星級以上綠色建筑給予獎勵。2013年省級財政將對一星級綠色建筑按15元/平方米(建筑面積)、二星級30元/平方米、三星級50元/平方米的標準予以獎勵。并將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等因素調整年度獎勵標準。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設計標識”后,可獲得相應星級30%的獎勵資金;項目竣工驗收后,經現場核查實際建設與設計一致的,可再獲得相應星級30%的獎勵資金;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后,獲得剩余40%的獎勵資金。江蘇:江蘇省政府根據江蘇省建筑節能管理辦法設立了“節能減排(建筑節能)專項引導資金(每個區域補貼1500萬元)”,政府補貼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分別為15元/平方米、25元/平方米、35元/平方米。安徽:安徽省出臺的安徽省綠色建筑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設立省級專項資金,建立健全綠色建筑激勵機制,辦法規定,省級財政將突出重點和關鍵環節,采取補助和獎勵等方式,支持我省綠色建筑發展。一方面,以單體建筑獎勵為主,每年支持10個左右高星級標志性綠色建筑發展,提高綠色建筑質量水平;另一方面,以支持綠色生態城區發展為主要抓手,引導一批低星級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內蒙古:內蒙古自治區的政策規定,對于取得一星、二星、三星級的綠色建筑,政府分別減免城市市政配套(150元/平方米)的30%、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