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建筑大學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證號學院名稱班級學號家庭住址郵政編碼家庭電話父親姓名工作單位身份證號母親姓名工作單位身份證號家 庭人口數家庭年總收入家庭月人均收入家庭經濟困難原因(此欄必須由學生本人填寫): 本人簽字:父母確認意見(請簡單陳述困難原因,父母親工作狀況;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則寫明是否同意申請貸款。此處必須由父母本人填寫。如有需要可另附紙張):父母簽字(務必本人): 貧困學生父親: 母親:父母所在單位/街道意見:(有單位者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即可,無單位者請所在街道簽署意見且加蓋公章,并請參見表格下方說明)父親所在單位/街道意見:(公章) 母親所在單位/街
2、道意見(公章)家庭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意見(民政部門公章)年 月 日說明:1用鋼筆認真、如實填寫(用圓珠筆、鉛筆填寫無效)。2父母單位在農村的,按“市(縣)鄉(鎮)村”填寫。3“家庭經濟困難原因”中寫明經濟收入來源及困難原因,務必詳實。4在填寫“父親所在單位意見”和“母親所在單位意見”欄時,要求:(1)農村戶口的,分別由村委會和鄉(鎮)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并蓋公章;(2)城鎮戶口的,分別由單位簽署意見并蓋公章;(3)父母一方或雙方下崗,則由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并蓋章;(4)單位簽署意見必須使用鋼筆,無單位意見者視為無效。(5)蓋章要蓋單位公章,公章要清晰可見,不能重疊,否則,視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