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指南一、行政審批內容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二、設定審批的法規依據(一)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1號);(三)關于印發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的通知(建質2006220號);(四)關于做好委托實施行政許可工作的通知(粵建法字200934號)三、審批數量及方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許可四、審批條件(一)房屋高度(m)超過下表規定的高層建筑工程 結構類型6度7度(含0.15g)8度(含0.30g)9度混凝土結構框架60554525框架-抗震墻130
2、12010050抗震墻14012010060部分框支抗震墻12010080不應采用框架-核心筒15013010070筒中筒18015012080板柱-抗震墻403530不應采用較多短肢墻1006035錯層的抗震墻和框架-抗震墻8060不應采用混合結構鋼框架-鋼筋混凝土筒20016012070型鋼混凝土框架-鋼筋混凝土筒22019015070鋼結構框架1101109050框架-支撐(抗震墻板)220220200140各類筒體和巨型結構300300260180注:平面和豎向均不規則,或類場地,按減少20%控制;6度的短肢墻、錯層結構,高度適當降低。 (二)同時具有下表所列三項及三項以上不規則的高層
3、建筑工程序不規則類型涵義備注1扭轉不規則考慮偶然偏心的扭轉位移比大于1.2GB50011-3.4.22偏心布置偏心距大于0.15或相鄰層質心相差較大JGJ99-3.2.23凹凸不規則平面凹凸尺寸大于相應邊長30%等GB50011-3.4.24組合平面細腰形或角部重疊形JGJ3-4.3.35樓板不連續有效寬度小于50%,開洞面積大于30%,錯層大于梁高GB50011-3.4.26剛度突變相鄰層剛度變化大于70%或連續三層變化大于80%GB50011-3.4.27尺寸突變縮進大于25%,外挑大于10%和4mJGJ3-4.4.58構件間斷上下墻、柱、支撐不連續,含加強層GB50011-3.4.29承
4、載力突變相鄰層受剪承載力變化大于80%GB50011-3.4.2(三)具有下表所列某一項不規則的高層建筑工程 序簡稱涵義1扭轉偏大不含裙房的樓層扭轉位移比大于1.42抗扭剛度弱扭轉周期比大于0.9, 混合結構扭轉周期比大于0.853層剛度偏小本層側向剛度小于相鄰上層的50%4高位轉換框支轉換構件位置:7度超過5層,8度超過3層5厚板轉換79度設防的厚板轉換結構6塔樓偏置單塔或多塔與大底盤的質心偏心距大于底盤相應邊長20%7復雜連接各部分層數、剛度、布置不同的錯層或連體結構8多重復雜結構同時具有轉換層、加強層、錯層、連體和多塔類型的2種以上(四)其他高層建筑工程序簡稱涵義1單跨高層建筑高度超過2
5、8m的單跨框架結構2特殊類型高層建筑抗震規范、混凝土和鋼結構高層規程暫未列入的其他高層建筑結構,特殊形式的大型公共建筑及超長懸挑結構,特大跨度的連體結構等3超限大跨空間結構屋蓋的跨度大于120m或懸挑長度大于40m或單向長度大于300m,屋蓋結構形式超出常用空間結構形式的大型列車客運候車室、一級汽車客運候車樓、一級港口客運站、大型航站樓、大型體育場館、大型影劇院、大型商場、大型博物館、大型展覽館、大型會展中心,以及特大型機庫等注:表中大型建筑工程的范圍,參見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2004 五、申請材料(一)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初步設計抗震設防政策性審查報審表;(二)項目可行性報
6、告批準文件、方案設計批準文件和規劃、環保、衛生、安全監督等專業管理部門審查意見復印件各一份;(三)設計的主要內容、技術依據、可行性論證及主要抗震措施;(四)工程勘察報告;(五)結構設計計算的主要結果;(六)結構抗震薄弱部位的分析和相應措施;(七)初步設計文件;(八)設計時參照使用的國外有關抗震設計標準、工程、震害資料、計算機程序及說明;(九)對要求進行模型抗震性能試驗研究的,應當提供抗震試驗研究報告。六、申請表格超限高層建筑工程初步設計抗震設防政策性審查報審表,可在湛江建設信息網(七、審批申請受理機關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局窗口八、審批決定機關湛江市建設局九、審批程序申請窗口受理業務科室組織專家提出審查意見審批視項目情況也可在工程初步設計審批中一并進行。十、審批時限湛江市市建設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經分管局長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評審時間為20個工作日,專家評審不計算在許可辦理期限之內。十一、審批證件及有效期限無十二、審批的法律效力經審批后,方可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十三、審批收費無十四、審批年審或年檢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