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建筑學讀書筆記內容簡介:城市建筑學這本書1966年發表,到1982年第三版再版,隨后譯成西班牙語、德語、葡萄牙語和法語。1982年譯成英語,1987年由艾森曼主持再版。城市建筑學(The architecture of the city),原以為本書研究的對象本是建筑,其實是城市。這里的建筑不僅包括城市中不同的建筑和城市的視覺形象,還包括城市的建造過程。這本書包括3版的序言、緒論與四個章節。閱讀過程中感覺此書的內容略顯晦澀,不太好理解,讀完整本書以后再看序言比較有幫助。作者簡介:阿爾多羅西,理論家、創作者、藝術家、教師兼建筑師,在他的祖國意大利以至國際范圍內獲得了很大的聲望。1990年普利
2、茲克建筑獎獲獎者。代表作品:卡洛菲利斯劇院,弗雷德里希大街公寓,威尼斯水上劇院,圣卡羅公墓等。城市建筑學(The architecture of the city),原以為本書研究的對象本只是建筑,其實說的是城市中的建筑發展本身,城市中的建筑的自主性問題,城市中的建筑學自身的發展。全書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分類和類型學的問題。第二部分是由不同的元素來分析城市的結構,第三部分是研究城市建筑和留有其印記的場所及城市的歷史,第四部分討論城市動力的基本問題和整治作為選擇的問題。一、 城市建筑體的結構主要內容摘錄:、因為,城市建筑物的一個普遍特征,就是能使人們會到下面的重要議題上來:個性、場所、設計和記
3、憶。城市建筑學第一章第1節 城市作為人造的產品由自身的建筑構成,由所有那些真正轉變了自然的作品構成。城市建筑學第一章第3節 第一部分中強調形式感染我們,同時又賦予城市以結構,想象力和幾何幾億是城市建筑物的典型特征,強調類型對于城市的意義,但試想如果城市的每一棟建筑物都具有各自的類型都具有一種紀念性,那城市真的還有意思嗎?這時的城市是否又回歸平庸呢?羅西指出與城市建筑體相關的主要問題:個性,場所,記憶和設計本身,但沒有提到功能,但是否真的去評價城市的時候可以忽略功能呢?功能是從一種需求出發,雖然在時間的向度里,功能有它的不確定性,但從功能考慮是基于一種社會性的考慮,如果建筑脫離了他的社會性,那它
4、存在的意義有何在?如果城市全是一種精神愉悅,而不是功能的滿足,那我們也只能走向死亡。在這一部分羅西闡述了類型學的觀點。多數關于城市的描述集中在其形式方面,城市建筑體雖然只能是城市的某一方面,但卻是討論問題最為具體的實際出發點。每個城市建筑體都有其獨特性,其特性取決于什么?更多取決于形式而不是材料(盡管材料更有實際意義),更取決于其在時空中發展出來的復雜屬性。新建的建筑就因為缺乏豐富的歷史,而不能具有同樣的價值。因此我們就不能只討論建筑的風格形式,而應該關注建筑留存的精神價值。羅西提出與城市建筑體相關的問題:個體,場所,記憶和設計本身。城市作為人造的產品,從新石器時期的茅草屋就開始,幾乎和人類歷
5、史一樣悠久。隨著住房、神廟和更為復雜的建筑出現,最初的類型出現。類型根據需要和對美的追求的發展,特定的類型與某種生活方式相聯系,盡管其表現的具體行狀在各社會中不同。昆西(18世紀末法國著名建筑理論家)對類型下了定義:“類型”這個詞不同于被精確模仿的對象,也不是一種作為原型規則的元素。原型是一種依樣復制的物體,是精確而確定的;而類型剛好相反,人們可以構思出完全不同的作品。類型的模仿是需要情感和精神,類型是一種規則,是建筑的一種組織原則。 羅西提出的類型學研究的是不能進行縮減的元素,不能等同于一種形式。例如住房,帶有連廊的住房有悠久歷史,出現在每個城市住宅中。羅西認為住宅作為一種類型從古至今沒有變
6、過,改變的只是元素的具體表現形式。“類型是建筑的思想,最接近建筑的本質。”要研究城市的結構,就不能單從功能的角度來解釋城市建筑體。當然羅西并不否認功能概念的合理意義,只是反對在功能與形式之間建立一種線性因果關系。索爾曾寫下一句話:“生命只能用生命本身來解釋。”根據功能的分類不是一種解釋,只是一種描述體系,功能分來只是類型定義中的一個方面。那到底從什么方面才能認識城市?每個人都會問這個問題。羅西指出研究城市歷史是比其他方式更有用的,但把城市看成歷史學科又顯然是錯誤的。城市中有一些建筑長期保留下來,因為具有一種持續的活力,它們使城市帶有過去形式的特征,使人們在今天仍能體驗到過去的形式。這些經久元素
7、,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可以推進作業的元素,例如帕多瓦的拉吉翁府邸,其中底層被當做了零售市場,這種人們部分仍能使用的建筑;另一方面是變態的元素,例如阿爾罕布拉宮,孤立于城市之中,什么也加不上去。這兩者區別在于,前者我們仍能體驗過去的形式,而后者則是孤立和異常的。紀念物就是城市結構中的的固定元素,體現真正的美學意義。當然城市主要是演變而不是保護,所以紀念元素在城市中保留下來肯定是因為它也是推動城市發展的元素。歷史過程中主要被提出有三種認識評價城市的論點。羅西提出了一種特有的方式理解城市,城市被認為是由不同元素組成的建筑,居住區和主要元素在城市中起決定性作用。歷史上有三種論點支持其論點:第一種論點最
8、重要,米利齊亞把城市建筑分為私密和公共兩大類,前者為住房,如別墅和住宅,后者則是指那些稱之為首要建筑物的“重要元素”,如警察局、公共設施和倉庫設備等,其他的部分則具有藝術品功能。第二種論點,每個城市應該有自己的特點,建筑物雖然沒那么突出,但是你會因為他們的類型風格一致而感到這個城市很美,如斯堪的納維亞地區。第三種論點,功能概念不依賴于形式,這里的功能指的是建筑物的目的,而不是自身的功能,例如:服務于公共衛生和安全目的的建筑物因其宏大、莊嚴而同屬一類。城市建筑體的集合特性是理解城市建筑的關鍵。二、主要元素和區域概念主要內容摘錄:這種趨于雖然在某種程度上取決于自然因素,但它也是公共創造的物體,成為
9、城市建筑中的重要部分城市建筑學第二章第1節 整體考慮城市建筑體,完整的分析城市的某一部分,確定其中所可能具有的一切關系。城市建筑學第二章第2節 羅西首先提出三個概念:首先,城市的發展有一個時間的尺度,即城市有先后之分。這意味著可以根據時間坐標,把本質不同的可比現象聯系起來。其次,城市空間是有連續性。第三,城市結構中有某些特殊性質的主要元素,它們據有延緩或加速城市過程的力量。 城市在本質上不能被縮減成單一的東西,地區之間的差異是城市的典型特征之一。但作為城市的一個組成部分,研究區域的形式有助于分析城市本身的形式。羅西認為城市中有兩個主要的持久元素:居住區和紀念物。居住區就是城市形成的一部分,與城
10、市演變和性質密切相關,居住區自身由部分組成,又反過來構成城市的形象。居住區作為單個的住房是可變化的,但作為一種類型是不會發生變化。“紀念物在城市中長久保留下來,是城市變化中的固定點,它們比經濟規律更有力。”紀念物重要的不僅是其建筑的風格和紀念性特征,重要的是它的歷史和建設。就像人們在摧毀巴士底獄時,法國人是在消除其形象所象征的幾百年的凌辱與悲傷。羅西特別強調紀念物的作用。他認為記憶尤其依靠于確定的紀念物來表現,特殊的建筑由于他們的紀念品質可以抵擋住時間的侵蝕。“一個真正的紀念物賦予城市的不只物質上、視覺上的表現,它賦予城市以意義。”但似乎在一些缺乏文化底蘊的城市中,紀念物的作用還是挺微弱的。當
11、然紀念物并不是唯一的主要元素,羅西認為規劃也是一種主要元素。經過規劃的城市核心也是一個主要元素,例如巴西利亞的三權廣。那種認為規劃會很嚴格的限制城市空間的觀點是值得商榷的,規劃只是城市很多元素中的一個。三、城市建筑體的個性主要內容摘錄:盡管在最為衰敗的時期,城市也并沒有真正死亡,而只是出于一種驚恐狀態城市建筑學第三章第六節城市本身就是市民們的集體記憶,而且城市和記憶一樣,與物體和場所相聯城市建筑學第三章第7節采用集中布局的建筑具有雙重功能它會最有效地使靈魂自由地到達其冥想的境地,以此達到某種使觀者心靈升華和凈化的目的城市建筑學第三章第三節建筑。在古典世界中,任何建筑物或城市的選址都很重要,地點
12、就是由場所精神,由地方守護神來控制的。“場所是某一特定地點與其中建筑物之間的某種關系,既獨特,又普遍。” “最偉大的建筑作品更多是由社會而不是個人做創造的,它們是個民族辛勤勞動的產品,不是天才的靈感所致;它們是一個民族的遺產,是長期積累的財富,是人類社會不斷升華的沉淀,一句話,它們是一類結構。”維克多雨果正是建筑和它所包含的記憶的綜合構成了城市建筑體的結構,而城市是一系列價值的綜合體。這些價值與建筑自身的組織和功能沒什么關系。像雅典這種城市所表現出來的城市思想,遠遠超越了它們自身的物質形式。像古巴比倫這種城市更是一種極端,除了物質形式消失以外,具有其他的一切。可以說,城市本身就是市民們的集體記
13、憶,而且城市和記憶一樣與物體和場所相關聯。記憶或者說歷史,就是理解整個城市復雜結構的線索。四、城市建筑體的演變 主要內容摘錄:同說有城市建筑體一樣,城市也只能通過對空間和事件的嚴格參照來定義城市建筑學第四章第1節 人們可以看到,為解釋現代城市根源而武斷編造出來的一些論點成痛苦之一。與之相反,所有時期中的一切被壓迫階級或多或少地受到住房短缺的折磨城市建筑學第四章第6節 這一章探討了影響城市的經濟和政治因素。羅西認為:城市的性質和這些力量產生轉變效果的具體方式對理解城市的力量會有很大的幫助。并認為規劃是一種現代現象,經濟力量是其主要影響,這也使得經濟因素會在城市演變中發揮主導作用。但經濟因素并不能
14、完整解釋城市建筑體的結構。有些建筑的產生,肯定不是因為經濟的需要,而是城市本身的需要。另外作者也提到了政治因素,政治是個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因素。“政治是一種選擇。”人們總是且只能通過政治體制來最終選擇城市的形象,但這種選擇是一種集合意愿,并非一人多能決定的。 最后羅西把建筑上升到一種新高度:“城市的法則或許就像控制個人生活和命運的那些法規一樣。每一部傳記都有自身的樂趣,盡管它被限定在出生和死亡之間。當然作為人類卓越成就的城市建筑就是這部傳記的具體體現,他超越了我們所認識的城市的意義和情感。”五、隨想讀完城市建筑學 ,自己對于自主性建筑的理解又通透了點,可以說羅西對于自主性建筑的貢獻還是很大的,正
15、是有了一種理論的知道,建筑的自主性就更明確了,同時羅西對于類型學的思考,對于其他學科的交叉,又更深層次的去推進了建筑自主性的發展,自主不意味著自閉,只有這樣建筑學才能發展壯大。“書中對于現代建筑的發展表現出一種矛盾的心理,同時對現代建筑所深切關注問題的贊同中,也折射出對現代建筑的憂郁”。關于主體與客體統一的概念追求方面,羅西重新引入了歷史學與類型學的基本”原理,但這種引用不是要留戀往事或運用縮減式的科學方法,相反,歷史被類比為一個度量時間而且又被時間所量度的“構架”,在羅西看來,建筑的歷史就在建筑的實體中,正是這種實體構成了城市這個分析客體。地點,時間和標記之間的這種三重關系構成了城市建筑體的
16、特征。只有十分清晰的理性體系才能使人們正視非理性的問題。但是我們同樣認為類型學還是有其局限之處。比如我們不能忽視功能的多重性之間的關系,不能忽視建筑的社會性,社會是復雜多變的,要想一種一勞永逸的形式去適應社會,是不現實的。試想我們的地震災區重建,臨時性設施,我們會不優先考慮它的功能性嗎?難道這時還要強調它的紀念性,它對于人們記憶的存在嗎?(羅西只是反對在功能與形式之間建立一種線性因果關系)同時書中一直在探討城市本身的內在邏輯,與形式發展,指出作為城市記憶即集體與場所的關系的歷史價值可以幫助我們掌握城市結構的意義,城市的個性以及表現這種個性形式的建筑。但是我們應該怎樣的去應用類型呢?還有就是感覺對全書理解真的不夠,作者想要表達的太多,但又有很多重復的東西,一直在強調類型,但對于設計本身的方法,其實是很少涉及的。我們認為城市建筑學雖然能很大層次上提高讀者的思想境界,但對于如何很好的解決現今建筑設計所遇到的瓶頸沒有給出很好的答案,是本書的一大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