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 電 設 備 管 理 制 度機 電 設 備 管 理 制 度 1 1. . 目的目的 為使機電設備管理科學、規范、職責清楚,以保證為顧客及公 司提供良好的購物環境和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 2. .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陽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機電設備的管理, 包 括通訊系統、供電系統、供水系統、空調系統、消防系統、電 梯等; 公司其它設備可參照本制度執行。 3 3. . 職責職責 3.1 總務部為公司機電設備的主管部門,負責其購置、安裝、調試 及驗收、維保等工作。 3.2 財務部負責監督總務部機電設備的財產管理工作, 負責對設備 的帳務進行處理。 4 4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4.
2、1 設備購置 4.1.1 設備采購計劃 總務部根據公司發展目標及本部門工作實際情況制定設備更 新改造及設備添置計劃, 并報總經理審核批準。 設備采購計劃 中需說明設備改造及添置的依據、 核實商場電力供應、 建筑物 承載允許值、 安全及環保等要求, 做出詳細的技術及經濟可行 性報告。 4.1.2 設備選型與購置 4.1.2.1 設備選型應考慮: (1)技術先進,操作及運行管理方便; (2)同類產品互換性能好,檢修方便; (3)經濟合理,除價格性能比因素外,亦應充分考慮運行費用 及維護管理費用。 4.1.2.2 設備購置程序按采購控制程序、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的 相關要求執行。 起草人:起草人: 審核
3、人:審核人: 批準人:批準人: (1)對于合同金額兩萬元以上、市場上有兩家以上供方的設備 采購,必須通過競標的方式選定供方。 (2)設備購置時必須注意隨機附件、技術資料和易損件的供應 問題。 4.1.3 設備驗收 4.1.3.1 設備到貨后,由總務部組織查驗裝箱單、合格證及技術文件是 否符合定貨要求,并按裝箱單核對品種、數量。在認定質量合 格的情況下,登記辦理到貨手續,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相關 單位交涉。 4.1.4 設備調試與驗收 4.1.4.1 設備安裝調試由總務部指派公司內有關技術人員完成,也可委 托有資格的專業公司進行。在調試的過程中,總務部機電維修 人員必須監督質量和進度,并作好安裝
4、數據記錄。對于電梯等 關鍵設備的安裝調試,應組織操作運行人員共同參加。 4.1.4.2 設備安裝的驗收工作由總務部組織實施,機電維修人員及使用 部門共同參加。對于某些設備(如電梯等)應聘請上級或主管 部門(如技術監督局等)參加,共同簽字驗收。 4.1.4.3 設備驗收時,安裝單位應提供完整的技術數據。總務部應對所 驗收工程/設備的技術可靠性負責。 4.1.5 設備入帳與建檔 4.1.5.1 設備驗收完成,總務部、財務部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辦理 入庫、出庫手續,并登記“固定資產明細帳”、制作“設備資 料卡”。 4.1.5.2 設備資料可分為技術資料和檔案資料兩部分。技術資料指設備 使用維修說明及廠
5、家提供的合格證、設備調試過程基準參數 等,由辦公室存檔。檔案資料包括序號、設備名稱、數量、型 號、技術參數、廠家、安裝日期、聯系電話等,由總務部建立。 4.2 設備運行 4.2.1 總則 4.2.1.1 設備驗收后,總務部應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的要求明確設 備責任人。 一般指定使用部門主管為該設備責任人, 設備責任 人也可由總務部經理直接指定。 同時應根據生產廠家技術要求 制定設備運行操作指導書。 設備運行操作指導書應具體規定設 備運行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項, 包括判定設備正常運轉及設備完 好標準;設備運行前的準備與檢查程序、標準/內容;設備運 行中操作與檢查程序、標準/內容;設備意外故障處理程序與
6、 標準/內容;設備交接班程序與標準/內容。 4.2.1.2 設備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由總務部組織學習設備的結構、性 能、使用維護以及技術安全方面的業務知識,培訓合格后,才 能獨立操作設備。 4.2.1.3 設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設備,嚴禁違規使 用設備。 4.2.1.4 設備使用中必須做到“管理好、使用好、維護好”、“會使用、 會保養、 會檢查、 會排除故障” 、 “整齊、 清潔、 潤滑、 安全” , 并遵守“四項紀律”:(1)憑上崗/操作證使用設備,遵守安 全操作規程;(2)保持設備清潔,按計劃對設備進行保養;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4)愛護工具、附件,不得遺失。 4.2
7、.2 設備運行前的檢查與準備 設備運行前應進行檢查, 對于不符合設備完好標準的設備不能 使用。出現違規操作由操作人員及其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4.2.3 設備運行 設備運行中機電維修人員應進行巡檢, 每日至少進行三次并記 錄。對于任何偏離設備完好標準的情況,均應及時糾正并詳細 記錄。 4.3 設備維修保養 4.3.1 工程設備維修保養分為日常維保、計劃性維保和設備大修三 類。 4.3.1.1 設備日常維保指員工每班工作中應該做到:上班前檢查、潤滑 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下班前對設備進行認真清掃擦洗, 做到整齊、清潔、潤滑、安全。交接班員工應記錄設備狀況。 4.3.1.2 計劃性維修保養:根據設
8、備技術要求及運行情況每年年初制定 設備維保計劃,按計劃執行并做好記錄。 4.3.1.3 設備大修 (1)設備出現故障跡象,繼續使用可能造成更大損失;設備 出現影響其正常性能的情況或設備發生事故后, 使用部門應申 請大修。總務部根據設備狀況和損壞情況、維修費用綜合考慮 后提出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2)設備大修后應進行設備大修竣工驗收,檢驗項目逐項檢 驗,由使用部門和總務部經理簽字驗收,對涉及安全、環保的 設備,應請政府有關部門一起參加驗收。 (3)設備大修技術資料應予歸檔。 4.4 設備技術改造 4.4.1 設備改造項目確定 4.4.1.1 設備運行期間,發現某些系統和設備配套不合理的狀況,對
9、于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申請技術改造: (1)原有設備配置不合理,設備改造后可產生較大經濟效益, 確保投資的回收; (2)原有設備不能達到使用的安全、性能要求; (3)政府強制性的某些改造,如不能達到環保要求等。 4.4.1.2 機電設備改造應由總務部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設備改造 申請中必須說明改造的原因并做出初步的可行性報告。 4.4.2 改造方案確定 機電設備改造項目可根據設備實際情況及涉及技術要求外包 或自行完成。初步可行性報告批準后,總務部應查閱原設備技 術資料及施工原始記錄,會同生產廠家及設計、施工單位,結 合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提出詳細設備改造方案。 方案經總經理 審批后實施。
10、4.4.3 改造方案實施 在設備改造過程中, 總務部應派人作好現場質量、 進度監督工 作。對于外包關鍵設備改造項目,應組織操作運行人員共同參 加。 4.4.4 改造項目驗收 4.4.4.1 改造項目完成后由總務部經理按照設備改造方案中標準進行 驗收,檢驗項目逐項檢驗,涉及安全、環保的設備,應請政府 有關部門一起參加驗收。 4.4.4.2 設備改造方案完成后,有關設備技術資料應及時存檔。 4.5 設備移裝、改裝 4.5.1 設備使用過程中要求移裝、改裝工程,必須經過審批。對于一 般容易改造、移裝的工程,不涉及物料消耗工程,可由使用班 組提出申請,報部門經理批準,由總務部安排進行。 4.5.2 對
11、于改造工程較大, 技術復雜及成本較高或需對原建筑結構做 較大面積破損的,總務部應做出工程改造方案,由部門經理報 總經理批準。 4.5.3 工程改造完成后, 設備資料及審批文件由總務部整理轉辦公室 存檔。隱蔽工程設施的改造、移裝的資料除存檔外,還應對竣 工圖紙做有關說明的備案。 4.5.4 設備事故分析 4.5.4.1 設備事故指設備非正常損壞而造成停機或降低效能。事故按照 性質可以分為: (1)責任事故:因未按照規定流程及規范操作而引起設備損 壞或效能降低。 (2)質量事故:因設備制造質量不良和機械疲勞造成設備損 壞、停機或效能降低。 (3)意外事故:因遭受自然災害,或難以避免的原因造成的 事
12、故, 4.5.4.2 事故分析與處理 4.5.4.3 設備事故發生后設備操作人員應立即切斷電源,保護現場,報 告設備責任人及部門經理組織搶修。 具體要求: 事故原因分析 不清不放過, 事故責任者與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 沒有防范 措施不放過,防范措施沒落實不放過。 4.6 設備報廢及轉讓 4.6.1 設備報廢 4.6.1.1 設備報廢的適用條件: (1)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2)已超過使用期限的設備,損壞嚴重,維修費用昂貴; (3)因受自然災害或事故破壞,且維修費用接近或超過原設備 價值; (4)雖能運轉,但存在嚴重隱患,且維修費用昂貴的設備; (5)無法修復的設備。 4.6.1.2 設備報
13、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總務部會同有關技術單位 進行技術鑒定, 經總務部、 財務部確認、 總經理批準后, 按 固 定資產管理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4.6.1.3 設備報廢經批準后,相應設備檔案應及時標識,并由財務部作 帳務處理。 4.6.2 設備轉讓 4.6.2.1 列入公司固定資產設備,如因各種原因需轉讓給外單位,應做 設備轉讓手續。設備轉讓由總務部申請、財務部審核,并報總 經理批準。 在變更固定資產臺帳及確定設備價值后, 辦理轉讓 手續。相應設備檔案應及時標識。 4.6.2.2 公司內部設備調撥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執行。 4.7 檢驗測量裝置管理: 檢驗測量裝置更新時應盡可能和原設備型 號相符,若條件不允許時,更換的新品的性能、規格、精度應 在舊件規定范圍內。 其他按 物價計量管理制度 的規定執行。 5 5 相關文件相關文件 5.1 固定資產管理規定 5.2 物價計量管理制度 6 6 相關記錄相關記錄 6.1 固定資產明細帳 6.2 設備資料卡 6.3 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4 事故分析報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