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 電 設 備 維 修 流 程機 電 設 備 維 修 流 程 1.1. 目的目的 為規范公司機電設備、設施的維修行為,保證良好的購物環 境和工作環境,同時為合理控制維修費用,特制定本制度。 2.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包括商場公共區域、各品牌專柜及公司 辦公區域)機電設備、設施的非計劃性日常維修。 3.3. 職責職責 3.1. 總務部機電負責設備、設施的檢查、維修。 3.2. 營銷部各樓層及其他各部門負責配合總務部機電對本樓層、 本部門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 4.4.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4.1. 總務部機電工作人員每日巡視商場及公司工作場所,發現影 響商場形象和經營安全的問題
2、予以記錄并現場處理,不能現 場處理的,應在發現問題的當日解決。 4.2. 各部門、各樓層發現設備、設施出現問題時應立即聯系機電 工作人員進行維修(機電聯系方式:內線 8100,或者 8119 請 監控室用對講機呼叫) 。 總務部機電對各部門反饋的問題按 4.1 處理。 4.3. 導購員、樓層管理人員應支持、協助機電維修人員的檢查、 維修工作,不得阻撓、拖延。供應商對總務部機電的維修方 案不同意的,總務部機電可限期令其自行整改;到期不整改 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由總務部機電工作人員實施維修,費 用由供應商承擔。 4.4. 公司所有員工均應愛護公用設備、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否 則由總務部機電按員工獎
3、懲條例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并賠 償損失。 4.5. 維修服務規范 起草人:起草人: 審核人:審核人: 批準人:批準人: 4.5.1. 維修人員在實施維修前應向設備、設施的使用人或保管人說 明出現的問題及擬采取的解決方案。 4.5.2. 維修過程中應作好安全與防護,嚴守操作規程,同時注意避 免污染地面及商品;維修完畢后應及時清理現場。 4.5.3. 維修過程中不得隨意挪動商品、柜臺或者辦公桌椅。如需挪 動,應征得導購員或使用人員同意。 4.5.4. 機電維修根據其性質分為普通維修與緊急維修兩大類。緊急 維修項目包括電氣主線路故障,電梯故障,通訊中斷,管道 破裂,下水道嚴重冒溢等;其它項目為普通維修。
4、 a) 緊急維修:維修人員應在接到維修通知后 3 分鐘內到達現 場,并在盡量短的時間內處理解決故障。 b) 普通維修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分鐘內到達現場并處理;如不 能按時到達的,應提前通知要求維修人員并說明原因。 4.6. 維修費用 4.6.1. 總務部機電建立維修材料領用記錄,每月底匯總盤點。 4.6.2. 辦公區、自營區及商場公共區域維修材料由機電主管批準領 取,費用由公司承擔;品牌專柜的維修材料由維修人員領取 使用,由品牌導購員或樓層管理員簽字確認,費用由供應商 承擔,每月底由總務部機電按財務要求進行匯總后,報財務 部統一收取費用。 4.7. 設備維修、維護的其他內容按機電設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 定執行。 5.5. 相關文件相關文件 5.1. 員工獎懲條例 5.2.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本制度自 20042004 年年 4 4 月月 2020 日起生效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