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 員 卡 管 理 制 度會 員 卡 管 理 制 度 制 度 編 號 : 起 草 部 門 : 起 草 人 : 生 效 日 期 : 發 放 范 圍 : 審 核 人 : 批 準 人 : 會 員 卡 管 理 制 度會 員 卡 管 理 制 度 1.1. 目的目的 為規范會員卡的辦理、發行及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于陽光百貨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主卡、副卡以及臨 時卡、備用卡的管理。 3.3. 定義定義 3.1 正式卡: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主卡及附卡。 3.2 臨時卡:可在指定期限內等同于正式卡使用,并可憑臨時卡 辦理相應星級的正式卡主卡一張(單獨使用臨時卡只享受折
2、 扣優惠,不能實現累計消費及積分) 。 3.3 備用卡:公司內部應急使用的會員卡。 4.4. 發行發行 4.1 會員卡發行包括會員卡的申請、審核、制作、發放。 4.2 會員卡的申請及辦理 4.2.1 會員卡申請地點:客戶服務中心 4.2.2 會員卡申請條件 4.2.2.1 消費累積申請。正常期間購物當日累計消費 3800 元(營銷 活動期間以當日公司營銷辦法為準)可辦理三星級會員卡一 張,當日累計消費滿 50000 元可辦理四星級會員卡一張,當 日累計消費 200000 元可辦理五星級會員卡一張。 4.2.2.2 現金購買。顧客可在商場二樓客戶服務中心現金購買會員 卡,三星級會員卡 600 元
3、,四星級會員卡 1200 元,五星級 會員卡 3880 元。 4.2.2.3 其他免費辦理方式: a) 新入職員工辦理; b) 新進供應商辦理; c) 貴賓、重要客戶辦理; d) 外協單位合作開發會員辦理; e) 公司營銷活動贈送辦理。 4.2.3 會員卡申請辦理程序 4.2.3.1 顧客持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到二樓客服中心申請; 4.2.3.2 客服中心工作人員審核顧客申請條件并發放會員申請表由 顧客填寫;如顧客填寫不完整,工作人員應請顧客繼續填寫 或者為顧客代填,直至申請表所有項所有項填寫完成。 4.2.3.3 客服中心工作人員將顧客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進行審核并通 知顧客領取時間; 4.2.
4、3.4 客服中心工作人員將每日的會員申請表準確錄入系統并送 交招商銀行辦卡。白天辦理申請的必須在當日下午 5 點前報 招行,晚間辦理申請的必須在第二天上午 10:30 前報招行。 4.2.3.5 會員卡辦理完畢的當日由客服中心工作人員通知顧客持本 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會員卡。 4.2.3.6 客服中心工作人員為會員發放辦理好的會員卡及會員手冊, 并告知會員卡使用事宜。 4.2.3.7 五星級會員卡及其它重要會員由會員俱樂部安排為顧客郵 寄或派送會員卡及會員手冊。 4.2.3.8 會員沒有按期前來領取會員卡,客服中心工作人員應按期電 話通知會員,每月進行匯總;會員卡領取有效期為 15 天, 15
5、天內沒有領取的客服中心工作人員需電話回訪, 并可根據 會員需要為其延長,并予以記錄,對于超過有效期且沒有說 明具體領取日期的會員卡作封存處理,此項內容客服中心工 作人員需在辦卡時向顧客予以說明。 4.2.4 會員卡免費辦理程序:員工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供應商 辦理由采購部負責、貴賓(重要客戶)辦理由辦公室負責將 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簽字后按規定審批后轉會員俱樂部。 4.2.5 會員卡免費辦理審批權限:四、五星級會員卡:總經理或營 銷部經理審批;三星級會員卡:會員俱樂部主管審批。未按 規定程序辦理會員卡的經辦人將按員工獎懲條例進行處 罰。對于電話或口頭授權辦理的會員卡,客服中心當班工作 人員應在
6、次日進行整理匯總并交由會員俱樂部工作人員辦 理補簽手續,補簽手續不得超過一個工作日。 4.2.6 會員卡錄入時有效期為一年,客服中心工作人員請確保到期 會員卡的延期處理,避免出現會員卡失效影響會員使用。 5.5. 使用管理使用管理 5.1 正式卡正式卡持卡會員購物可享受相應星級待遇,但不得轉借他人 使用(此項在會員手冊中明示) ,否則視為違規。如會員卡 遺失則會員應到或電話通知客戶服務中心進行掛失,客服中 心工作人員進行封卡處理,同時會員應到招商銀行進行補 辦,補辦后通知客服中心重新解禁。 5.2 備用卡備用卡是為應付特殊情況留存在每個樓層指定收銀臺,僅限 于顧客辦理會員卡但尚未制作完畢時使用
7、(商務中心應出具 證明) ;如顧客會員卡消磁、顧客會員卡遺失等,系統開通 手工輸入卡號功能,由收銀員直接執行(顧客無法確定會員 卡號的情況下可聯系俱樂部或商務中心通過顧客姓名及身 份證號確定卡號) ;顧客無會員卡卻要求享受會員折扣的, 如有導購員陪同且簽字確認的,收銀員可為顧客刷備用卡 (實際為手工折扣,陽光百貨不承擔扣點) 。 5.3 會員卡違規使用情況 5.3.1 顧客將本人會員卡轉借他人使用(持卡人在場轉借給親友使 用的除外) ; 5.3.2 公司員工使用顧客遺留在專柜的會員卡為其他顧客使用; 5.3.3 品牌商將本人或他人會員卡留存其品牌專柜為顧客使用; 5.3.4 公司員工利用工作之
8、便將本人或他人會員卡提供給顧客使 用。 5.4 會員卡使用特殊規定 5.4.1 導購員使用本人會員卡購買本專柜商品或臨近專柜商品且不 能出具發票的,按違紀使用會員卡論處。 5.4.2 一周內不同時段在同一樓層使用 3 次以上的會員卡、一個月 內不同時段在同一樓層使用 5 次以上的會員卡或者使用有規 律、經常(通常三天內)在同一個或兩個品牌使用的會員卡, 將其視為疑似卡,會員俱樂部必須予以登記并調查是否屬違 規使用,同時必須將此會員卡信息通報收銀,由收銀協助查 對持卡人身份證。 5.4.3 疑似卡經確認后,取消積分和會員資格。 5.5 會員卡違規使用的處罰 5.5.1 員工違規使用會員卡的,除禁用違規卡外,每筆消費對當事 員工處以刷卡累計金額 50%且不低于 500 元的罰款, 并予以書 面警告,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 5.5.2 供應商違規使用會員卡的,除禁用違規卡外,對違規供應商 每筆消費處以刷卡金額 50%但不低于 2000 元的罰款,由會員 俱樂部提報詳細報告及違規供應商扣款通知書,經部門經理 審批、總經理批準后,通報供應商,并轉財務部直接從供應 商當月貨款中扣除。 5.5.3 顧客將本人會員卡轉借他人使用的,發現后,收銀員應拒絕 刷卡,并將卡號記錄通知會員俱樂部。 6.6. 相關文件相關文件 6.1 員工獎懲條例 6.2 陽光百貨會員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