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展銷單位管理規范附件:展銷單位管理規范 1.1. 目的目的 為規范展銷單位的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保證公司利益, 特制定本制度。 2.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單位以短期(一般不超過半年)租賃形式在陽光百 貨進行商品展示、宣傳、促銷活動的管理。 3.3. 職責職責 3.1. 營銷部營銷策劃負責展銷單位的引進、合同簽訂、租金及費 用的催繳。 3.2. 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員工入職、培訓等手續。 3.3. 營銷部樓層負責所在展銷單位的現場服務管理。 3.4. 總務部負責配合布展工作。 3.5. 財務部負責監督展銷單位租金及費用的繳納。 4.4.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4.1. 合同簽訂 4
2、.1.1. 營銷策劃填寫營銷活動申請單 (附展銷單位資料及營銷策 劃意見)報營銷部經理、總經理批準。 4.1.2. 營銷策劃與展銷單位簽訂合同條款并報總經理簽批。 4.1.3. 合同簽訂后,營銷策劃應提前 3 天負責將展銷單位的相關信 息以 OA 短消息的方式通知樓層及各部門, 內容包括布展時間、 位置、員工人數、費用及繳納時間等。 4.2. 人員管理 4.2.1. 展銷單位合同簽訂生效后,應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員 工入職手續,員工需接受人力資源部的入職培訓。 4.2.2. 展銷單位員工在陽光百貨工作期間必須完全遵守陽光百貨的 各項規章制度,并由相應樓層負責其考勤及現場服務的管理。 4.3. 商品管理 4.3.1. 展銷單位用作展示、促銷的商品在營業期間由展銷單位自行 審核人:審核人: 批準人:批準人: 負責保管,其存放地點和形式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及陽光百貨 的管理原則。 4.3.2. 展銷單位在陽光百貨直接用于銷售的商品必須經過陽光百貨 物流中心的檢驗,否則禁止銷售。 4.4. 展銷單位首次布展時,營銷策劃必須到現場進行協調、安排, 保證布展順利完成。 4.5. 租金及費用繳納 4.5.1. 營銷策劃負責通知展銷單位按時繳納租金及各種費用。營銷 策劃必須保留展銷單位繳款的憑證備案。 4.5.2. 財務部登記展銷單位的各項費用繳納信息,并負責監督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