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 金 預 算 管 理 規 定資 金 預 算 管 理 規 定 1. 目的目的 為提高青島陽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經營績效及 配合財務部統籌、靈活運用資金,以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用,各部 門除應按年編制年度資金預算外,并應逐月編列資金預計表,以 便達成資金運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2. 定義定義 本辦法所稱資金,系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變現的有價 證券而言。為定期編表計算及收支運用方便起見,預計資金僅指 現金及銀行存款,至于隨時可變現的有價證券則歸屬于資金調度 的行列。 3.3.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應于公司各項收入和支出的預算管理。 4.4. 職責職責 財務部對公
2、司資金預算管理實施監督及管理。 5.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5.1. 作業期間 5.1.1. 資料提供部門,除應于年度經營計劃書編訂時,提送年度資金預 算外,應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預計次三個月份資金收支資料送 財務部,以利匯編。 5.1.2. 財務部應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編妥次三個月份“資金來源運用預計 表”(附表 1)按月合計修訂。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編妥上月份實際 與預計比較的“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附表 2)一式二份,呈總經 理核閱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總經理室。 5.2. 銷售收入 營業部門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預計可收(兌)現數編列。 5.3. 其他收入 凡無法直接歸屬于上項收入皆屬之。
3、包括財務收入、增資收入、 入場費、押金等。其數額在一萬元以上者,均應加說明。 起草人:起草人: 審核人:審核人: 批準人批準人: 5.4. 5.4.1. 房屋:依據興建工程進度或合同,預計所需支付資金編列。 5.4.2. 設備分期付款、分期繳納關稅等:財務部依據分期付款償付日予 以編列。 5.4.3. 設備、預付工程定金等:物業公司依據工程合同及進度,預定支 付預算及采購部依據外購開立計劃,預計支付資金編列。 5.5. 材料支出 采購部依請購、采購、結算方式,分別預計外購物資、商品支付 資金編列。 5.6. 人力資源部依據公司制度、用工情況等資料及最近實際發生數, 斟酌預計支付數編列。 5.7
4、. 經常費用 5.7.1. 廣告宣傳費用:營銷部依據營銷計劃,參照以往廣告宣傳費發生 情況或相關協議推算編列。 5.7.2. 管理費用: 財務部參照以往實際數、 管理標準及管理工作計劃、 年 度預算、各部門預算匯總編列。 5.7.3. 財務費用:依據財務部資金調度情況,核算利息支付編列。 5.7.4. 其他經常費用: 財務部參照以往實際數、 工作計劃、 年度預算、 各 部門預算匯總編列。 5.8. 其他支出 凡不屬于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于“其它支出” ,包括償還長期(分 期)借款紅利、歸還押金等的支付。其數額在一萬元以上者,均應 加以說明。 5.9. 異常說明 各部門應按月編制 “資金來源運用比
5、較表” , 以了解資金實際運用 情況,其因實際數與預計比較每項差異在百分之十以上者,應由 資料提供部門填列“資金差異報告表”(附表 3)列明差異原因, 于每月十日前送財務部匯編。 5.10. 5.10.1 各部門經營資金由各部門經理負責籌劃,并由財務部協助籌措調 度。 5.10.2 采購部應按月根據外購物資、商品借款數額編列“購料借款月報 表” ,于當月 24 日送財務部匯總呈核總經理。 5.10.3 財務部應于次月五日前按月將有關銀行貸款額度,可動用資金, 定期存款余額等資料編列“銀行短期借款明細表”(附表 4)呈總 5.11. 檢查與考核 5.11.1 本標準由財務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5.11.2 本標準的檢查結合其他有關工作標準一并進行。 6. 相關記錄相關記錄 6.1. 資金來源運用預計表資金來源運用預計表 6.2. 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資金來源運用比較表 6.3. 資金差異報告表資金差異報告表 6.4. 購料借款月報表購料借款月報表 6.5. 銀行短期借款明細表銀行短期借款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