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費 用 管 理 規 定費 用 管 理 規 定 1.1. 目的目的 為規范青島陽光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項費用得到 有效的控制和合理支出,杜絕無計劃使用資金,減少部分費用的不 確定性給公司經營管理帶來的不便,特制定本規定。 2.2. 適應范圍適應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在日常經營過程中各項費用的控制和管理。 3.3. 職責職責 財務部負責各項費用的審核、監督。 4.4. 工作內容工作內容 4.1. 嚴格執行標準的費用項目 4.1. 1.嚴格執行標準的費用包括:工資及其計提項目、臨時工工資、社會 保險費、公積金、電話費、辦公物資、財產保險費等。 4.1.2 對以上費用嚴格執行標準。 4.
2、1.3 具體審批程序 a)與工資相關的各項費用由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總經理 進行審批。 b)財產保險費由財務部結合公司資產的具體情況,按規定比例投保, 經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后支付。 4.2 日常支出的常規費用 4.2. 1.日常支出的常規費用包括:水電費、物業費、空調費、租賃費、車 輛養路費、規費等。其中,支付水電費應取得增值稅發票。 4.2.2 對日常支出的常規費用,各部門應進行日常控制,做到合理節約使 用,最大限度的減少費用。 4.2.3 具體審批程序:由部門經理、財務部經理、總經理審批。 4.3. 根據實際支出的變動費用 4.3. 1 費用包括:硬軟性廣告支出、印刷品支出、裝
3、修改造工程支出 、購 置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 、購汽油柴油支出、車輛維修支出、運雜 費、差旅及會務費、業務招待費、職工餐費、部分辦公用品、培訓 費、訴訟費等。 起草人:起草人: 審核人:審核人: 批準人:批準人: 4.3.2. 廣告、工程等變動費用應提前報年度、季度、月度預算,經部門經 理、分管領導、總經理逐級簽批,在每一項工程具體實施時,予以 付貨款。追加預算必須詳實列明原因,通過審批程序簽署批準。 4.3.3 具體審批程序 a)廣告、促銷費用的預算由營銷部經理、分管領導、總經理逐級簽 批,財務部經理負責具體支付過程的審批。 b)裝修改造及除計算機網絡系統設備/設施之外的固定資產的預算 審
4、批由總務部經理、分管領導、總經理逐級簽批,財務部經理負 責具體支付過程的審批。 c)計算機網絡系統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的預算審批由信息主管、采 購部經理、分管領導、總經理逐級簽批,財務部經理負責具體支 付過程的審批。 d)差旅費、會務費需事前填制“出差申請單” ,報銷時由部門經理、 總經理簽批。財務部經理負責具體支付過程的審批。 e)業務招待費的支出需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總經理簽批。 f)培訓費、訴訟費由相關部門呈報計劃,分管領導、總經理簽批, 財務部經理負責具體支付過程的審批。 4.4 代墊費用 4.4.1 對各部門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代墊費用,由部門經理、總經理 簽批后予以支付。 4.4.2 費用的收回,由費用洽談部門負責收回,在規定期限內交至財務部, 由財務部負責監督執行,按時通報。 4.5 經審批機構確定的經銷品牌支付貨款審批權限 4.5.1 一次付款在 20 萬元以下(含)的由采購部經理、分管領導、財務部 經理簽批。 4.5.2 一次付款超過 20 萬元的由采購部經理、分管領導、總經理簽批。財 務部經理負責具體支付過程的審批。 4.5.3 預付款部分,不論金額大小,全部由總經理簽批 4.6 財務部經理對各項支出負責具體支付過程的審批。 4.7 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由財務部負責檢查與考核。 5.5. 相關記錄 5.1. 出差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