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節 入場與離場 1、入場流程 (1) 時間:早晨 9:25 (2) 具體要求 A、 樓層所有品牌員工在樓層入口處按照縱隊排列。 B、 樓層管理員進行整隊,檢查員工儀容儀表和隨身攜帶物品。 C、 帶隊入場,要求員工按照秩序列隊至品牌專柜,不允許打鬧、嬉戲。 (3) 特殊情況: A、固定提前進場: (a) 品牌營業前準備工作需要 30 分鐘以上,品牌以公函形式向陽光百貨 提出書面申請。 (b) 樓層管理員核實品牌準備工作實際情況,簽署意見,提報至樓層主 管。 (c) 樓層主管確認簽字后,轉人力資源部備案,同時通告安保部,在 9:25 之前允許品牌進場。 B、臨時提前進場: (a) 品牌因布展、
2、清潔、盤點等臨時性工作要求提前進場,需提前 2 天 上午 12:00 之前品牌提報申請至樓層管理員。 (b) 樓層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核實,若屬實,填寫夜間施工布展 審批表至安保部審批,通過后要求品牌非商場人員攜身份證辦理 相關施工證。 2、離場流程 (1) 時間:營業結束(夏令 21:30;冬令 22:00) (2) 具體要求: A、 送賓曲結束,樓層管理員巡視現場,關注是否有顧客滯留在專柜選 購商品。 (a) 若有,維持現場各專柜營業狀態,協助品牌做好服務;根據現場需 要通知安保班車等候、收銀開放收款機,保證收款流程。 (b) 若無,員工開始結束營業各項整理工作。 B、 在確認無顧客滯留
3、樓層后,樓層管理員在安保值班記錄上簽字確認, 通知樓層員工離柜。 C、 樓層管理員統一確認各專柜照明等電力設施已關閉,防塵防護工作 已完成。 D、 各品牌員工在樓層出口處列縱隊,管理員進行整隊,檢查所攜帶物 品。 E、 樓層管理員帶隊離場,注意保持秩序,列隊行走,不得跑動喧嘩 3、進場/離場要求 (1) 儀容儀表詳見:參照【OA】中【知識管理】【文檔查詢】【制度發 布】【現場管理】【現場管理考核細則】【樓層】【儀容儀表】 (2) 允許攜帶私人物品 A、 可持小包(大小約 A4/2) ,攜帶鑰匙、紙巾等貼身物品。 B、 不得私自使用供應商的手提袋、包裝袋。 C、 不得攜帶手機、食品、便裝等私人物品。 D、 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品。 表格附件: 夜間施工布展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