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開挖施工工藝(一)開挖前的準備工作1、開挖前對施工范圍內各種現有管線進行一次全面、細致的調查,如有問題及時和相關部門聯系。2、熟悉圖紙及設計文件。3、檢查機械設備情況及數量。4、測量放線,確定開挖位置。5、通知所有管線單位,在現場標明各管線的位置,如有需要拆遷轉移的管線,因盡早拆遷轉移。6、待業主把需拆遷的房屋或管線、電纜、樹木拆遷轉移后,我項目部先對施工道路中障礙物清除干凈。7、待所有準備工作做完后,先開挖路床深度為1米1.5米后,再開挖溝槽。8、配備安全人員做應急措施。(二)開挖土方的防護措施1、在開挖溝槽前先在邊線設立固定觀察點,主要觀察開裂及塌方情況,配備專職人員觀察。2、一般情況
2、下,先挖污水溝槽,待污水溝槽回填后再挖雨水溝槽。3、如果觀察出現開裂塌方及液限較大的土質(軟泥等),則按無間隔排列或咬口排列打加密鋼板樁(槽鋼)。危機處理加密槽鋼厚度為0.01m-0.15m,寬度為0.25m。并用槽鋼做橫梁。4、在施工過程中有專職安全人員指揮車輛運輸土方,以免車輛接近溝槽,引起塌方。(三)土方開挖1、土方開挖采用自然放坡開挖,開挖深度及放坡系數如下;(1)挖土深度在lm以內,不考慮放坡;(2)挖土深度在1.01m2.00m,按1:0.5放坡;(3)挖土深度在2.01m4.00m,按1:0.7放坡;(4)挖土深度在4.01m5.00m,按1:1放坡;2、開挖方式以機械開挖為主,
3、人工開挖進行配合。土方采用分段分層開挖的方式進行,開挖深度3m以內的采用挖掘機一次開挖至距溝槽底0.2m,開挖深度超過3m的,采用挖掘機分兩次開挖至距溝槽底0.2m,挖出的土方用自卸運土車運至指定余泥堆場。3、溝槽基底標高以上0.2m的土層,采用人工開挖、清理、平整,以免擾動基底土,嚴禁超挖。4、溝槽開挖過程中,不同土層面標高須報驗監理、業主確認,并做好記錄。5、土層與設計不符時,及時通知設計、監理單位,由設計、監理及施工單位共同商討處理方法。(四)排水措施1、在溝槽外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截止溝槽外地表水流入溝槽,集水井內的污水經沉淀后排放。(五)注意事項1、開挖后的土方如達到回填質量要求并經
4、監理確認后應用于填筑材料,不適用于回填的土料棄于業主、監理指定地點。2、溝槽開挖時其斷面尺寸必須準確,溝底平直,溝內無塌方,無積水,無各種油類及雜物,轉角符合設計要求。3、土方外運采用載重自卸車,沿施工現場臨時施工便道,將余泥運至棄土場。4、夜間開挖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并要合理安排開挖順序,防止錯挖或超挖。(六)土方回填 1. 管道安裝驗收合格后,在密閉性檢驗前,除接頭部位可外露外,管道兩側和管頂以上的回填高度不宜小于0.5m,密閉性檢驗合格后,應及時回填其余部分。 2.溝槽回填應從管道、檢查井等構筑物兩側同時對稱進行,確保管道和構筑物不產生側移,必要時宜采取臨時限位措施,防止上抬。 3.
5、從管底基礎部位到管頂以上0.5m范圍內,必須采用人工回填,嚴禁用機械推土回填。 4. 管頂0.5m以上部位的回填,可采用機械從管道軸線兩側同時回填、夯實,可采用機械碾壓。 5.回填時溝槽內應無積水,不得帶水回填,不得回填淤泥、有機物及凍土。回填土中不得還有石塊、磚及其他雜硬物體。 6.當溝槽采用鋼板樁支護時,在回填高度達到規定高度后,方可拔除鋼板樁,鋼板樁拔除后應及時回填樁孔,并應采取措施填實,當采用砂灌填時,可沖水密實,當對地面沉降有控制要求時,宜采取邊拔樁邊注漿的措施。 7.溝槽回填時應嚴格控制管道的豎向變形,當管徑較大、管頂覆土較高時,可在管內設置臨時支撐或采取預變形等措施。回填時,可利
6、用管道胸腔部分回填壓實過程中出現的管道豎向反向變形來抵消一部分垂直荷載引起的管道豎向變形,但必須將其控制在設計的管道豎向變新范圍內。 8.從管底到管頂以上0.5m范圍內的溝槽回填材料和密實度要求按下表的規定采用。 9.管底基礎層必須鋪設在符合承載能力要求的地基上。 10.管道的土弧基礎中心角2范圍內的管底腋角部位必須用中砂或粗砂填實密實,并與管壁緊密接觸,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回填土的密實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附圖的要求。(七)質量保證措施1、認真熟悉設計圖紙,搞清管道與道路中心線的尺寸關系。用經緯儀、水準儀進行施工測量。2、認真核對軸線和各樁的樁位。3、認真掌握標高,嚴
7、禁超挖。挖土機進行突防開挖過程中,要控制挖土機的下挖高度,不能超挖,邊坡應預留不少于0.2m厚的土供人工修整。人工開挖嚴格控制每層挖土深度和總深度,同樣嚴禁超挖,并保證均衡、對稱開挖。4、妥善保護好各軸線樁與高程樁。5、采用卸載放坡開挖土方,采用自然鏟坡,嚴禁人工填平找坡。(八)安全保證措施1、基槽開挖應盡量避開雨季施工。如遇雨天,應加強排水措施;道路及坡道應采取一定的防滑措施。2、基槽開挖時,應認真加強對邊坡的監控。如發現邊坡有裂縫、疏松、落土或變形等現象,應立即停止施工,加強監護或將邊坡坡度適當放緩。3、機械挖土時,挖機應保持水平位置。每次移動后,支座應穩當,下方的土層應牢固。作業時,必須
8、待臂桿停穩后再挖土;裝車時,應待汽車停穩后再裝土,回轉挖土機嚴禁鏟斗從汽車駕駛室頂部越過。4、人工挖土時,操作人員相互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一般保持左右距離為2-3m;前后距離為4-6m。并應采取同一方向挖土,使鎬時不準戴手套。5、第一工作面以及邊坡頂部10m范圍內不得卸土堆土或放其他重物。同時應考慮基坑開挖時的機械開挖行走路線與土方運輸路線以及機械開挖、運輸及裝載設備下的路基的承載能力,如承載力不足應加固行車下的路基。6、基槽四周應設置圍欄,夜間亮紅燈警示,嚴禁操作人員在基坑內休息。7、基槽支護施工前要對周圍地下管線、排水溝及市政設施進行調查,必要時對周圍下水道封堵,確保生活污水、地表水不能流入基坑內,坑上部排水溝,做成磚砌水泥砂漿抹面排水溝,上設鋼圍欄。 附圖: